目 录
内容摘要 2
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 3
我国个税存在的问题 3
征收范围不全面 3
税制模式问题 3
税率问题 3
纳税意识薄弱,偷逃税现象严重 4
个人应税所得来源隐蔽,难以准确核实 4
完善我国个税的意见 4
改进个税制 4
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4
合理设计税率 4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5
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5
总结 5
参考文献 7
致谢 8
内 容 摘 要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也是我国发展最快的税种之一。纳税人越来越多,公民收入也来越来越高,在生活中影响越来越大。
个人所得税是现代税制的重要部分,在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人所得税也是国家用于调节国民收入的经济手段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国家每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也在逐年增加,它在税收结构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严峻而不可忽视,如果不尽快完善,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将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经济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作用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因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全国各地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但全国使用统一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促进全国各个地区之间的公平。全国各地实行统一的纳税标准,使高收入人群多交税,收入较少的少交税,调整国民的收入,使得国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变小,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相对收入较低的国民有好处,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有利于鼓励落后地区国民的消费,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我国全国各地的经济差异。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既需要调整初次分配中政府、居民企业三者关系,也需要调整二次分配中居民间的分配关系。
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从1980年个税开始征收以来,国民收入每年大幅增长,缴纳个税的金额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个税显然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不但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能够调整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深入,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经济各组成部分并存,经济市场更加活跃,使国民个人收入呈现多元化且差距较大,高收入的人群不断增多,收入来源呈现多样性和隐蔽性。我国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显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市场,表现为:税法的规定不够严密,对国民收入的管控比较薄弱,征管的手段比较落后,处罚的力度不够,纳税人自我申报、代扣代缴意识差,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等等。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尤为重要。
二、我国个税存在的问题
(一)征收范围不全面
个人所得税分为简易法和列举法。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对象的具体项目制定的。列举法分为正列举法和负列举法。正列举法是指税法中明确规定的税目,尚未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无需纳税。反列举规定,除不应纳税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均应纳税。反列举方式的纳税范围,更加接近税源。就我国个人所得税而言,采取实证列举法与简易法相结合的方法,规定了11个应税项目,简易法规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征收的个人所得。由于我国采用实证列举的方法来界定税基范围,大大限制了税收征管范围的扩大。虽然《概括法》规定了其他应税项目,但减少了税基的损失,但一般方法的模糊性容易在收付过程中引起双方的纠纷。
(二)税制模式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度、分类与一体化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度。
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使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征收方法,适合于源泉扣缴,但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也没有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而且分类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增加了征收税款的成本。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深入,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继续增长。税收征管会因为这种征收方式有较多的弊端:不能充分体现其立法的原则;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分类所得税征收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
(三)税率问题
我国国内当前的个税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根据税率或税目的比例分为不同等级的税率。比例税率是同一税种按相同比例征税。累进税率分为九级工资累进税率和五级个人事业收入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加减征收方式,使税制更加混乱,项目更加繁多,而且对于同属劳动所得的工资、薪水以及报酬所得分别课税,人为造成税负不公。目前,我国对工资实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这一税率偏高。过高的税率不仅增强了纳税人逃税的想法,而且由于45%的税率在现实中很少使用,税率是象征性的,使税收制度以高税率为名。累进税率有逐渐降低的趋势,不固定收入的税率有所不同。这与征收个税调节公民收入这一税制改革宗旨相违背。
(四)纳税意识薄弱,偷逃税现象严重
我国的两种纳税方式分为:主动申报、代扣代缴。代扣扣缴占大多数,主动申报短期内无法普及。用人单位不代扣代缴、纳税人不自愿申报纳税的,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纳税人使用各种手段逃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来源越来越多样化,从原来的工资收入、劳务收入到财产收入、工资收入、投资收入、机会收入等。我国现在的经济制度不是非常健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国民的收入差异较大;由于我国的教育水平不发达,导致公民在思想意识上存在盲点,纳税知识宣传不到位,导致国民的纳税意识薄弱。
(五)个人应税所得来源隐蔽,难以准确核实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个人收入有很多来源,除了工资外,还有灰色和隐形的收入,很大部分是以现金和实物形式存在,并且在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水平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依靠税务部门的全面投入和检查,很难充分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这也是不现实的。
正是由于个人收入的不透明,个人所得税难以核实,不利于及时收税。例如,受到税务当局严密监控的私营企业主和艺人,充其量只是有钱人的冰山一角。2000年7月,国家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组对全国10个省市的高收入群体进行了调查。在城市高收入群体中,企业单位负责人所占比例最高,显然这个调查结果与现实有一定的差距,许多自称有钱的人实际上并不很富有,许多真正有钱的人从来不敢说他们有钱。比如,娱乐行业的明星,按实际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常少,对个人的收入存在欺瞒,以前的刘晓庆逃税事件,还有最近的明星的阴阳合同事件,可以推断出来我国娱乐行业的逃税偷税现象很严重,他们利用税法的漏洞逃税漏税。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讲的就是最近大热的明星阴阳合同事件,一位爆料者说的是很多明星是为了偷税漏税才开工作室,开工作室那不是公司,而是个体户营业执照,个体户的好处就是交税定额,以前通过工作室的运作,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加起来不到10%,而不是按照明星实际收入交税,他们就是利用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漏洞逃税漏税。
个人所得税逃税漏税的处罚不到位
个人所得税的处罚和违章违法是相关的,违章违法的行为主要就是在逃税漏税问题上,我国个人所得税逃税漏税问题,在很早之前就有爆出各种名人权贵偷逃税的案件,这些事件的负面影响很大,但是这些事件并没就此消灭,而是由于法律的制裁没有及时到位,违法犯罪者气焰更加嚣张。虽然最近几年个人所得税征管有所改善,但是整体还是很多人利用个税制度的漏洞逃税漏税,追究到底还是因为个人所得税逃税漏税的处罚没有及时到位。
三、完善我国个税的意见
(一)改进个税制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现混合或综合所得税,所得税和少数国家实现单一分类所得税,但由于相对落后的税收手段在中国,公民的自动纳税意识非常薄弱,实施综合收益的条件系统尚未公布。针对我国个税存在的问题,主要通过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税制,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应税收入。在分类税制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可以将分类税制转变为综合税制。
(二)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可以使无形收入开放。建立与个人信用同步的“个人经济身份证制度”,使每个公民的一切收入和支出都在该账户下进行,不包括现金交易,严格实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所有纳税人都必须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拥有实名制账户。同时,对个人财产登记的实名进行了登记。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每个人的收入都能得到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确保税务机关监督多样化和隐性收入,减少逃税行为。
(三)合理设计税率
目前,我国现行累进税率为9级累进税率,最高税率达到45%,名义税率相对较高。然而,在实践中,很少有纳税人能够达到最高税率,导致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之间的严重矛盾。单就累进系列而言,累进系列越少,征收管理越容易,但会损害税收的公正性。相反,累进级数越长,征收管理越复杂,但可以保证税收公平的缺失。因此,我国个人所得税累进系列应适度。我们可以考虑将目前最高的9级降至5级,并将其统一适用于各种应税收入。其次,工资、薪金收入和服务收入本质上是相同的,应不加区别地征税,服务报酬收入可纳入工资和薪金收入。该税按统一的累进超额税率征税。
(四)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对个人而言,我国实行纳税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模式,因此,应构建个人所得税档案,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于企业而言,加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力度,税收机关要严格监控企业资源的去向,使企业资金更加清晰,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控企业收入。税务机关还应制定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培养税务人员职业道德知识,加大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执法力度,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严惩逃税行为。加强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管理。利用当今先进的科学互联网系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建立覆盖全社会所有个人和单位的社会声誉档案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共享需要一个公开信息平台,平台是开发性的。建立一个全国性开发性的信用平台,平台里每个人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而且保证相关执法人员可以随时查询,在平台上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信用会受影响,会被禁止一些社会活动,对纳税人行为形成规范约束。
(五)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进行道德教育,使公民意识到自己的逃税漏税的错误行为,让公民积极纳税,坚决不做逃税者。让公民明白,我国的税收是向人民征收的,但是由人民使用的,所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款征收的最终受益者是公民,也可以增加我国的税收收入,税收可以调节和控制我国公民的收入。政府可以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集中起来,并通过转移支付将其重新分配给低收入和贫困群体。通过明确告知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可以自愿纳税,以个人纳税为荣誉,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坚决维护纳税人作为纳税受益人的身份;使公民意识到纳税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也使纳税人明白纳税的好处,这样提高公民自觉纳税的积极性,改善逃税偷税的现象。
加大对逃税漏税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和惩处力度
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度,加强执法力度,赋予税务机关一些具体的执法权力。个人或企业一旦偷税、逃税,就会被有关部门记上黑名单,面临信誉危机,严惩偷税漏税者,并且还要使处罚及时到位,使个人或企业因逃税漏税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给公民一些震慑作用,达到管制的效果。对构成犯罪的偷漏税纳税人,不能简单的以罚代法处理,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税法尊严。
四、总结
本文采用阐述的方法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探讨,因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步比较晚,相关的制度还不健全、征收范围不全面、税收管理还不够成熟等等,相比一些发达国家,还不是很完善;为此,本人就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对应的建议,为了使我国个人所得税逐步走向完善,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化,使得国民收入不断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各个方面都可以看出,个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由于我国个税缴纳的现象,在应用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改进个税制度,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合理设计税率,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加大对偷税逃税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参 考 文 献
[1]赵迎春,张巍《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税务与经济》.2002年第4期
[2]于兵.《科学合理的设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当代财经》.2003(2)
[3]高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华财会网.2002-05-27
[4]董树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的分析》.《税务研究》.2002(2)
致 谢
从范文的最初选题、构思、撰写到初稿完成、修改乃至最后定稿的整个过程,自始至终得到了指导老师的悉心指导,非常感谢老师的指导,让我顺利地完成文档范文。
感谢大学里所有给过我谆谆教诲的老师们,因为你们,让我大学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实而快乐,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不仅提升了我的综合素质,也开拓了我的视野,让我受益匪浅、终生受用。同时也要感谢我所有同学和朋友,因为你们,我的大学生生活才会变得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衷心的祝愿你们能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走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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