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关于内控制度的概念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控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 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在企业内部贯彻执行。贯彻国家的
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不仅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再控制”的目标之一,而且是国家以所有者和宏观管理者的身份进行经济管理的基本目标和要求。而健全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则是保证这一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手段。因为通过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形成的相互协调与相互制约机制,可以对企业内部的任何部门、任何流转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所发生的各类问题,都能及时反映、检查、揭示、和纠正,从而可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如实和及时地反映企业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2、内控制度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会计工作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企业决策和日常管理所需要的信息绝大多数来自会计信息系统。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评价过去、控制现在及把握未来的重要条件,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会计信息也越来越成为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正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影响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有效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度和执行恰当的业务控制程序,科学、合理地划分职责范围,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过程,从而真实地、如实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错弊和会计造假行为,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3、内控制度有利于遏止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懈的弱点逐渐暴露,出现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件。例如,携款潜逃、公款赌博、公款炒股、企业采购环节和工程结算中的“猫腻”等贪污腐败行为;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控制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通过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尤其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使授权人与执行人、执行人与记账人、保管、出纳与会计人员、总帐与明细帐记录人员得以分开,形成一种內部相互牵制的关系。同时,实行限制接近财产和定期盘点核对制度,能够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入库、记录、保管、领用、退库等各个环节,才能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避免和纠正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防止舞弊,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从而也使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透明度比较高。
二、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内控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内部控制的理论和实践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然而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尤其是真实性程度很低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究其原因,应该说是由于我国内控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导致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控制体制不顺,缺乏对“监督者”的监督
企业内部控制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岗位分工不明确,岗位牵制弱化,重要经济业务的批准与报告制度得不到履行,根据经营者意志改写会计记录的现象大量存在,必然产生在内控制度落实上的困难,从而为有效防范差错事故等管理风险留下了隐患;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受单位领导控制,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现行内部控制体系主要体现了委托代理权如何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其间缺乏对“监督者”的监督。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体现的是一种典型的双层监控模式,即: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关乎企业存在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同时将企业决策的大部分权力委托给董事会,由其对企业的资产经营负责;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和经理部门的监督权委托给监事会,由其承担监督职责。然而,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畸形直接导致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公司治理结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表现在:内部人控制问题、“一股独大”下侵蚀中小股东权益、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监事会成为“橡皮图章”,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互相监督、制约的体制。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几乎全由政府直接任命和委派。董事会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意味着其成员可以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的牵制。同样,经理人员不由董事会在经理市场中选聘,而由政府或主管部门任命,意味着他可以不向董事会负责,不受董事会的牵制。这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约束无效力,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此形成的企业“监督机制”,其实是有名无实。在这种内部控制弱化的情况下,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监控机制对管理当局的行为加以约束,必然为其舞弊动机的实现提供了先决条件。如果一个企业处在被“内部人控制”的状态下,则这种内部控制对被监督者不但无能为力,甚至还可能为内部人的信息造假打掩护。
(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主要表现在:第一,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没有成文的内控制度,导致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第二,虽然建立了但很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如较重视供产销环节的程序控制,但忽视内部控制结构的整体协调;较重视对实物的控制,而忽视对行为者的控制;经济往来中疏于管理,造成资产不清、债权债务不实;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无法实行。第三,虽然制定有内部控制制度,而且也较为全面,但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装门面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实践中,或企业领导自身不注重遵守有关控制规定,或对员工的违规情况一味宽容,导致内部控制制度的信任度和威慑力下降,导致控制制度失效。 第四,内控制度执行比较困难,主要是由于人们法制观念淡漠,习惯于按经验和传统办事,常言道:“水至清则无鱼”,内控制度加强了,贪污舞弊、侵吞资产、弄虚作假就难了。那些私心重、想“捞一把”的法人代表,以及某些员工就不那么愿意了, 自然他们也就不愿去认真执行内控制度。
(三)考核企业干部政绩、业绩机制不完善。现阶段,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不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几乎都由政府任命,任命机关考核国企领导人,存在管事与管人相脱节的情况,对企业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以目标利润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往往只从报表看业绩,缺乏对其他相关指标的综合考察。由于在经济活动中做作出成绩、政绩,取得了“政绩”就可能被提升,从而带来更多的货币与非货币收入,为了表现其才能,体现业绩,厂长、经理们就有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当企业会计行为的价值取向直接受制于经营者的利益偏好时,会计便不再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正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服务的信息系统,而是成了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操纵和反映其意图的工具,这样必将产生虚假的会计信息。有些国有产权代表,关注的往往是政绩、声誉,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也主要基于个人的利益目标。于是便产生了主管部门给企业下达不切实际的产值、利润指标,而企业为完成任务不惜做假账的情况。有些企业领导为在任期内出“成绩”,便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还有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干部,出于个人利益的动机给企业下达一些脱离实际的经济增长考核指标,而部分企业领导者为讨好主管部门借此显示自己的能力,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手段来“实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标。其结果是国家受损,个人得益。这就是所谓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 自然,这些领导也就不需要也不会去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会计信息质量(二)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