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制度缺陷导致对“内部人”监督不力——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动因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发生了极为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是不争的事实。“经理人员过分的在职消费,包括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出国、购买高级轿车、豪华办公设施等;化公为私。部分企业内部人蓄意提高进货价格或高息融资,以提取回扣,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转移国有资产;短期行为,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不考虑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过度使用国有资产;……”(注1)等等。国有企业中“内部人控制”及导致“内部人控制”的众多因素造成了当前国有企业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内部人控制”是美国斯坦福大学青木昌彦教授针对前苏联、东欧各国特有情况而提出的关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理和工人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实际上,内部人控制并非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特有现象,而是在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及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情况下,由于利益矛盾及信息不对称造成存在于公司制企业的普遍现象。
从我国的特定情况看,目前正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改革中获得了“经营自主权”的企业、承包制企业以及大多数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内部人控制广泛存在。从以“放权让利”为主线的改革中,由于体制问题,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实际上落到了“内部人”手中,有不少国有企业出现了“无所有者控制”的内部人控制状态,企业内部的国有股代表仅是形式。厂长经理负责制下,厂长经理权力高度集中,责权不统一,易产生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特别是当会计信息成为其粉饰业绩和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时,他们必然用行政手段干预会计工作,利用手中掌握的对国有资产的支配和控制权力,除了追求更高的货币收入(如薪金、各种名目的奖金和津贴等)外,还力图获得尽可能多的非货币收益(如舒适的办公条件、气派的业务旅行和应酬、频繁的出国考察等)。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或者在各种投资活动中隐瞒资产,化公为私;或者在承包租赁中“包赢不包亏”,导致承包、租赁费流失;或者由于收受贿赂而故意压低承包基数或租赁费;或者把国有资产收益变为帐外收入为私人资产而随意开支甚至私自分掉等等,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具体表现为:
1、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深层根源
一是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后,由于真正市场意义上的产权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问题依然存在。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国有产权代表,虽然通过一定的方式被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但它们仍只是国有产权代表外在形式上的更替,各类国有产权背后仍然缺少所有者的真正严格监督和硬性约束,国有资产所有者在实质上依然虚置。在没有严格的所有者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国有产权代表难以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的经管和受托责任,更不会关注会计信息质量。还有些国有产权代表,关注的往往是政绩、声誉,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也主要基于个人的利益目标,于是便产生了主管部门给企业下达不切实际的产值、利润指标,而企业为完成任务不惜做假账的情况。二是企业负责人的行政任命制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之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几乎全由政府直接任命和委派。这些负责人是组织安排的,他们无法也不可能有长期的奋斗目标和打算,加上频繁调动与升迁,助长了他们的短期行为;企业负责人的任命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人的意见,这些被任命的负责人可能并不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在日趋剧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也就难以获得发展。而他们为了自己的仕途,在无能力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及效益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操纵会计行为,粉饰经营业绩;会计便不再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企业正确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系统,而是成了经理甚至政府或主管部门直接或间接操纵和反映其意图的工具。于是出现会计舞弊、人为调节成本、利润及合谋进行虚假会计陈述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了。
2、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员市场不发达
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法规不健全,股价难以很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股权相对集中,股票的流动性较差,资本市场上的兼并与反兼并活动还不多,而且它对内部人也产生不了什么约束。同时由于缺乏竞争性的经理人员市场,这就使他们缺乏危机感,这种环境限制了外部人的监督,助长了内部人的消极控制。
3、审计监督不足助长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恶性循环
目前,我国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
政府审计由于编制、人员限制以及职能的转变,监督重点由原来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向主要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因而对企业的会计监督有所弱化;
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缺乏独立性,使其对会计监督难有成效。
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社会审计监督力度和广度都显不够。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审计的主力军,承担的审计任务愈来愈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社会审计机构的“生命线”——独立性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质量,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素质偏低、偏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松弛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是查帐容易,处理难,这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对内部人的监督,滋生其舞弊的可能。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进行不正当干预,有的甚至强制、压制注册会计师。一些独立性、原则性差的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见利忘义,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国家财务会计规定的行为,不仅不予纠正或披露,反而为其出谋划策,不负责任地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外,现行体制下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存在实质性缺陷,经营管理者是被审计人同时又是审计委托人的双重身份,决定着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从而导致事务所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明显处于被动地位,难于保持其公正性。由于审计监督的不足,客观上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猖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恶性循环。
4、会计监督不力
国有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下,会计人员受聘于企业管理当局,其行为必然受控于企业管理当局,反映管理当局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当局的意志。《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但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工资、住房等经济生活命脉掌握在单位领导人手中,会计人员只有唯命是从,否则会遭受排挤、打击报复。一些敢于坚持原则、认真发挥监督职能的会计往往不能长久,有的遭了“冷眼”,有的被“轮岗”,甚至辞退等打击报复。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在种种压力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会计监督“名存实亡”。于是,一些企业管理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搞帐外帐、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成为经理人直接操纵反映其意图的工具。
(二)“有限理性”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
企业绩效考核不科学,业绩评价指标等方面过度重视“结果理性”,对会计信息失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限理性”理论是由197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人赫伯特.亚.西蒙(HERBERT.A.SIMON)教授提出的。“在其所著《管理行为》一书中,他认为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状态,即人是有限理性的。同时,他还明确区分了程序理性和结果理性。程序理性是指行为是在适当考虑其结果的条件下进行的,或者说行为过程符合规范的标准,则该行为就是程序理性的,因此行为的程序理性取决于它的产生过程是否规范。结果理性是指在一定的条件和限定范围内,当行为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时,它就是结果理性的。行为的结果理性取决于某项行为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或预定目标的完成状况,而不管其行为过程如何。”(注2)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及对策2(二)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