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实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法?它与过去的四级分类法有何不同?请联系实际举例说明。
答:从1989年开始我国当时国有银行逐步认识到贷款分类管理的重要性,但应用比较零散。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政治形势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中国加入wto,使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由计划变为现实,中国金融业用时间换空间进入倒计时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有两大问题亟待解决,否则生存难保:一是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二是减少不良资产,提高与外资银行比肩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后者,已成为国内外的共识,并成为国务院今年对国有商业银行下达的第一任务。中国银行业与世界经济接轨已经进入倒计时,加强对银行信贷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已成商业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当务之急。为加强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2O01年12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风险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内各银行开始全面推行以贷款五级分类为基本方法的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于控制银行贷款资产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2、贷款风险的种类有哪些?你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什么?请联系实际谈谈。
答:贷款风险的种类有:1、损失风险,2、收益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损失风险,主要又是不良贷款的防范。根据国际惯例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种不同的档次:(1)正常(2)关注(3)次级(4)可疑(5)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不能正常还贷,2、抵押不能变现,3、质押不能实现,4、保证虚置,5、担保无效。在实践中,借款人无法还贷的情况是造成银行贷款不能及时收回的主要风险因素,它的表现有:①因借款人客观不能造成无法还贷,如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导致债务无法履行,无力还贷;②因借款人主观恶意造成无法还贷,如借款人为逃脱债务无偿转让财产、低价变卖财产等导致无法还贷;③因借款人改制造成无法还贷,如借款人进行股份制改造、分立,借机给贷款合同的履行带来风险。以上所列举的3种不能还贷的情形归根到底还是由市场因素和人的信用因素造成的。由于市场经济的多变性,企业、经营者对市场变化的不适应往往会造成经营亏损,后又由于经营者信用度差,没有保障,出现赖债、逃债等现象,进而造成银行的巨大损失。
3、随着通货膨胀问题的加剧、我国正处于加息通道之中,你认为我国会爆发美国那样的次贷危机吗?请联系实际谈谈。
答:不会。因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与美国次级按揭市场,二者存在很大不同。最为主要的是住房抵押贷款人一般都是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没有复杂的衍生产品。同时,房产首付在20%,政策上不允许发放零首付贷款。但是,也要看到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是贷款首付比例较低及虚假信用,存在大量投机性借贷。在房地产“新政”实施前,我国居民房地产贷款首付比例为20%。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虚假操作的情况。据报道,2004年上海曾经发生过有人贷款7800万元,购买128套住房的重大违规贷款行为,就是通过假信用的方式进入的。2、是超支付能力贷款不断增加。按照银监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指引,个人每月按揭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个人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0%。但实际上,国内居民及住房投资者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很多人不能满足这一基本标准。有人从单位或找他人随意开出假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信贷人员和房产销售人员为提高房屋销售和贷款业绩,甚至明确告诉贷款者只要能开到证明就放款。用假的收入证明、工资证明等虚假文件到银行进行按揭贷款,无疑埋藏了巨大的潜在风险。3、是贷款利率增长快,导致部分债务人丧失支付能力。近年来,央行数次提升贷款基准利率。2004年10月29日从5.31%提高至5.58%;2006年4月28日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至5.85%。经过连续10多次上调,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已提高到7.47%,这对信用差、还款能力不强的贷款人来说无疑是巨大压力。4、是房价在飞涨后存在下跌趋势。统计数据显示,大城市近年房价指数上涨20%左右。就具体的楼盘而言,则上涨50%至100%甚至更多。飞速上涨的房价刺激了购房者的购买热情,炒房成为获取巨额财富的途径,使许多偿债能力低的人参与到购房队伍中。当房价下跌、房市流动性降低、贷款利率大幅调升时,势必加大高价购房者的偿债压力,使银行信贷面临巨大违约风险。
虽然我国没有次级贷款市场,但是仔细看看,我们会发现,中国经济中也有类似于美国次级贷款的成分,如果我们不加以注意,中国经济也有被拖入恶性循环的可能性,应该避免市场是过度证券化和抑制通货膨胀过度增长。1、要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高度关注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自2002年中国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以来,境内商业银行在旺盛的贷款需求下产生巨大的盈利冲动,同时流动性过剩导致其面临巨大的盈利压力。在盈利冲动和压力的双重推动下,大多数银行更多地注重盈利而忽视和放松了风险防范,贷款尤其是个人贷款增长速度居高不下。次贷危机对商业银行的重要启示是,在经济增长阶段忽视风险必将导致经济减速阶段的风险甚至是危机的爆发。从当前宏观调控态势和运行环境看,中国经济在经历了近6年的快速增长后,未来几年中国经济高位增长的势头可能放缓。当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时,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首当其冲。同时,对中国的银行而言,必须认真考虑如何更好地防范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风险。我国金融业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同时,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风险不容忽视,必须深化改革,改进风险管理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2、要科学设计信贷产品。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金融机构为了逐利而不惜降低借贷标准。面对房价不断上涨,忽视住房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亦即贷款人自身的偿付能力。贷款公司和银行为了营销推出了一系列金融创新产品,将这些贷款证券化,把风险从银行账本上转移到资本市场,风险本身并没有消失,而是为危机埋下祸根。因此,金融机构必须审慎经营,科学设计信贷产品。同时,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必须恪守原则与标准,打好风险防范的基础。3、要把握宏观经济走势与具体产品的关系。目前,中国房地产处于上升周期,房价上涨较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展得非常快。2007年以来,商业性购房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呈逐月加快趋势。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会掩盖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银行一定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各类金融风险。对此,银监会对银行一再发出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不能放松借贷标准,严格“三查”,严防假按揭和虚假贷款,并多次就银行房地产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在房价不断上升的环境下,银监会还提示银行要高度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4、要做好预警,控制规模与风险。近年来,出于战略调整和经营转型需要,境内商业银行普遍将个人信贷作为收入的主要增长点。在目前资产价格快速攀升、存在回调压力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应高度关注个人住房信贷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不能简单地将个人贷款或消费性贷款视为低风险贷款而不加选择地大力发展。从上海地区银行房地产信贷投放看,个人信贷快速增长强化了银行信贷长期化的势头,银行不良资产上升的隐患加大。因此,吸取次贷危机的教训,我国商业银行应高度关注个人房地产贷款风险,加强信用系统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防范和制止金融机构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在当前动荡的金融环境下,金融监管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5、是金融创新要坚持“谨慎经营”原则。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所谓金融创新中,次贷不仅很快衍生出各种金融产品,还被分配到各种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组合之中。对冲基金及其他高杠杆机构以其财务杠杆工具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地放大与次级债有关的各种交易,这导致衍生产品价值与其真实资产价值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割断,放大了相关投资和交易风险,使金融活动背离了金融机构的“谨慎经营”原则。当风险集中爆发时,再追溯原生信贷产品的发行质量,为时已晚。因此,在产品设计与每一单合约执行过程中,就应按照谨慎经营原则,合理评估无风险约束下的放贷行为与潜在风险的平衡,防患于未然。
当前,面对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趋缓的双重压力,我国应采取灵活从紧的货币政策,避免经济的“硬着陆”。同时,应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采取较为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免税、增加政府投资和支出、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等措施刺激经济的增长,使经济仍然能够维持一个较高的增速,以缓解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