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进入难”和“退出难”问题,你认为应如何解决?
答:目前,中国公司的上市制度还是属于审批制。证监会决定上市公司的数量,判断上市的时间。在这种体制下并不利于公司企业的自主选择融资规模和融资窗口,同时还会滋生腐败和寻租的现象。自所以一直运行这种制度,本意是想要保护投资者,有监管机构从待上市的企业中筛选优质企业。但是,这么多年来,我国的股市问题百出,丑闻不断,在我看来,原因不在于上市公司的质量或者投资者的投资能力,而在于监管机构没有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资环境。此外,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的推出难问题一直都是中国股市的一个弊病,在审批制的管理下,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变成了稀有物品,成为了待上市企业快速上市融资的捷径。
因此,要完善我国股市的退出机制,必须要从改革单一的“审批制”着手,只有放开了股票市场,才能优胜劣汰,真正的解决“进入难”和“退出难”问题。
中国股票市场的内幕交易问题如何解决?
答:股票市场中的内幕交易行为是一种信息占优方利用信息先于市场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它的存在会破坏股票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上市公司和市场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内幕交易问题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完善内幕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我国股票市场监管部门在侦查、监控和查处内幕交易行为时,所依照的法律基础主要是《证券法》和《刑法》中关于内幕交易的内容。但是受限于两部法律并非是专门的关于内幕交易的法律,有许多设计到细节的问题,两者都并没有作出相应的具体法律解释。当前较为紧迫的一个任务是,国家应当建立一个系统的完善的关于内幕交易的单独的法律法规,将一些细则问题一一明确,使得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时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2)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及时、充分、准确地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布重大消息,而一旦出现滞延公布消息的情况,就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严厉的惩罚。同时,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增加“禁止交易时间期限”,制定上市公司主要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制度。
3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应如何完善?
答: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是公司当前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反映,往往被投资者作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重要参照。但是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尚不完善,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1)细化"强制性现金分红"的标准。不同的公司经营状况不同,所有上市公司采用统一标准进行现金分红或者要求有融资需求的公司达到一定的分红比率才能进行融资的规定并不一定符合所有股东的利益。对于有分红能力而又缺少投资机会的公司,"强制性分红"是适用的,但对于超能力派现的上市公司,反而应对其分红进行限制。因此,"强制性现金分红"应结合其他指标比如股票收益率或其他绩效指标来实施,对不同的公司实行不同的标准。
(2)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是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在利润分配方面使公司实现完全自治是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分红问题的关键。
(3)完善配套机制,促使上市公司实现理性分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将股利作为向外界传递公司内部信息的信号,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动机之一就是传递信号。而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股利的信号传递功能并未得到充分表现。我国上市公司股利信号传递功能的缺失,也是其难以实现理性分红的原因。所以,应该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使股利的信号传递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4)优化股利分配的税收政策,降低现金分红的税收成本如果只是从税收角度考虑的话,不论是投资者还是上市公司都倾向于不分红或者少分红。因此,可以考虑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来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为提高投资者现金分红形式的投资回报率,可以考虑采用进一步免除现行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