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的“两呆”贷款多数是在1980年至1994年形成的,目前,这些贷款企业大部分已“关”、“停”、“并”、“转”、或破产,收回无望,导致农村信用社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亏损严重,使经营陷入困境。
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
影响贷款质量的原因比较复杂。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体制的,也有政策的等。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管理体制的影响
农村信用社诞生于50年代,多年以来,农行与它在经营、管理、业务、人财物各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脱钩前,各地区农行指令农村信用社放的贷款,简称“转贷”、“点贷”等,加之当时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而形成的风险贷款占有一定比例。据统计XX市农村信用社“转贷”、“点贷”和管理不善而形成的风险贷款,占贷款总额的13.36%,金额达10,823万元,其中:向县属以上企业发放贷款4,485万元,占41.43%;向乡(镇)属企业发放贷款3,526万元,占32.57%;向村级集体企业发放贷款2,812万元,占25.98%。这部分贷款目前基本都形成呆滞贷款。尽管中国人民银行自下而上建立了合作金融监管机构,并逐步落实了监管责任制,加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加大了业务合规性的检查方案,严肃查处了违规行为,这些只能遏制新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大量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谁来承担历史的责任?另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暂由银监会领导和监管。所以正常经营管理问题,资金问题等,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的依赖性,这种体制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经济体制的影响
在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受到较大冲击。具体表现:一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原生产队个体债务,没有得到落实,有的虽然分解到了农户,但农户不认帐,形成了大量的“两呆”贷款;二是乡镇企业借转制、改制之机逃债,使农村信用社大量贷款名存实亡,债务悬空,这部分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呆滞;三是国有商业企业在实行“四放开”后,大量的企业(如供销社)租赁承包、拍卖等,使信贷资金遭到很大损失。
(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以来,按着“自我约束、自求平衡、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合作金融的方向发展,其服务宗旨是为“三农”服务。农村信用社在某种意义上讲承担国家政策贷款任务,在不同程度地使信贷风险不断扩大。如XX县农村信用社从1999年至2001年因为该县连续3年旱灾,共发放抗旱救助贷款1.35亿,从目前看有近8 ,000万元贷款难以收回。又如过去发放的“菜篮子”工程贷款、“保护地、大棚”贷款、“星火计划”贷款、农业产业结构贷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辖农村信用社有近1亿元贷款已形成严重风险难以收回。
(四)经济环境的影响
从影响金融经营环境看:首先是受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如1980年-1994年间,几度出现城乡的经济过热,不少地方的经济过热,不顾客观条件一味自救上项目,盲目发展乡镇企业,结果是贷款口子敞开过大。有的靠拆借,严重超负荷经营进行放贷。由于国家采取宏观控制,紧缩银根的政策,使大批乡级以上企业停产、停建或效益不好,信贷资产也随之沉淀产生风险。另一方面,来自贷款企业的影响。如XX市信用社由于信贷企业(贷户)信用度低,管理混乱,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迫停业、关闭、破产等,从而导致形成企业贷款共25,015万元,其中:正常周转贷款仅有1,354万元,占比5.41%,逾期贷款7,307万元,占比29.21%,已形成两呆贷款16,354万元,占比65.37%。
(五)意外风险的影响
意外风险是指农村信用社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因灾害造成意外事故蒙受的经济损失。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是“三农”,农业受灾直接影响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安全。如XX地区连续3年遭受旱灾、风灾等,使大量信贷资产形成不良资产,据调查该地区农村信用社因此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达1.6亿。
(六)管理者素质的影响
信贷管理者政治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也至关重要。人是第一因素,什么事情都需要人去做。尽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信贷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加强和提高,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低的问题,人为因素导致信贷风险或损失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意识淡薄,自身发展与效益观念差;风险责任不明,责、权、利没有真正挂起钩,发生信贷资产呆滞沉淀也难以追究责任,依法管贷、遵章管理思想没有真正树立和落实,贷款不能很好坚持“三查”制度;坚持贷款原则、条件、制度不彻底,存在人情贷款、关系贷款、干预贷款现象。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导致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形成风险,甚至损失的一个不能规避的因素。
二、化解不良资产存在的主要难点
(一)债务“悬空”严重,维护金融债权难
农村信用社是地方金融机构,由于诸多的原因,资产质量很差,不良资产占比高,主要原因是受企业逃债、废债现象严重。由于企业改制、转制或破产,使贷款有的悬空,有的进行了名义举债,有的落了债,但也名存实亡。据统计,XX市农村信用社涉及乡镇企业违规破产,造成信贷资产悬空4,660万元。
(二)清收镇(乡)村级贷款难
据统计,在XX市67个乡镇1,105个村中,贷款金额 9,567万元,全部形成不良,大部分已形成“两呆”。这部分贷款的形成主要是镇(乡)办企业贷款、镇(乡)政府借款、镇(乡)举债贷款、村办企业贷款、村集体贷款等。这部分贷款由于时间较长,金额较大,镇(乡)村还款意识不强,存在新官不理旧帐,即使认帐,但就是不还款,加之镇(乡)村经济发展滞后,无力偿还。大部分乡(镇)工资长期拖欠,教师罢课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清收镇(乡)村级贷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难度非常大。
(三)依法清贷执行难
到2000年末,XX市农村信用社依法诉讼借款共2,979万元,目前已收回借款1,256万元,正在执行当中有1,310万元,无法执行的有413万元。如XX市植物油厂欠长营子信用社贷款380万元,利息203万元,已形成呆滞,九七年就开始打官司,历经四年,仍欠本金133万元。韩家店信用社依法诉讼贷款企业青年煤矿,贷款本息180万元,胜诉后进入执行阶段,但到目前为止分文没收回,可谓官司好打,钱难要。1999年度XX县大五家子乡办铁矿(当时处于关停),欠大五家信用社贷款本息230万元,该社经多方努力向县法院诉讼办案,当法院准备封存执行时,当地政府不但不支持清收工作,而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成套机械设备,被破毁平分,使信用社债务“悬空”。
(四)抵贷物变现难,损失较多
到2000年末通过,通过各种手段收回抵贷物资共2,535万元,其中,变现530万元,有1,682万元无法变现,变现中损失323万元。从全辖农村信用收回抵贷资产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得已而收回抵贷物资,不然贷户什么都没有了,本着收点是点的原则,这样在收回的同时贷款本息就损失一块;二是收回抵贷物资后由于暂时处理不了,加上管理不善,自然损失和丢损一块;三是在处理时由于大部分抵贷物资不能增值,而是贬值,必然损失一块;四是收回的抵贷物资处理比较难,多数是房屋、车辆和设备物品等,变现难,而且地方税金收取过多。
化解不良贷款的主要措施及对策
保全信贷资产
摸清底数,完善贷款手续,把贷款债务落到实处,使资产得到保全,为以后清收打基础。
1、摸清家底。保全资产的法律时效是保护农村信用社资产安全的必要前提和根基。对以前年度形成的两呆贷款逐户、逐笔核实,摸清风险情况,分类处置。对每笔不良贷款做到“四清”:一是对借款企业或个人自然情况、经营(或是维持经营、倒闭等)情况以及偿还本息能力进行查清;二是查清每笔不良贷款从发放到形成风险的原因以及当时放贷的历史背景;三是查清每笔不良贷款责任人、逐级审批人;四是摸清每笔不良贷款保全法律的实效性,对担保企业或个人的偿还能力情况、抵押贷款中的抵押物是否真实足值、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的情况。在四清的基础上逐户、逐笔的登记造册,分类排队逐笔研究落实保全资产法律实效性及清收的措施。为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打下坚实基础。
2、完善抵押担保手续。对已出现风险的信贷资产,在具备法律效力时,及时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索要债务。如果抵押或担保已超过时效,千方百计重新补办抵押担保手续,确保手续的合法性,为下一步清收做好准备。
3、加大对第二债务人的追索。担保人是担保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当借款人出现偿还困难应及时追索担保人偿还借款保全信贷资产。特别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采取逐笔、逐项研究清收盘活对策,在实施“一户一策”的同时,主要借助法律追索的威力来研究清收的方案、清收的办法、清步骤、清收的等措施。
建立清收不良贷款目标责任制
盘活不良贷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制定目标和相应的考核措施,对清收不良贷款是没有保证的,只有目标和措施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相配套,才能较好地进行清收工作。
1、制定盘活存量贷款清收计划目标。制定三年清收计划,并将远期计划与当年计划有机的结合起来。认真核定每年的清收额度,将额度落实到每一个社、每一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使不良贷款逐年下降。
2、制定清收不良贷款考核方案。一是制定整体的清收不良贷款考核方案,重点考核下降额、下降率和占比综合指标,按清查情况分类排队,制定责任清收,协作清收等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使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严肃贷款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度,奖罚具体化。
3、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收管理,组织清收工作的实施。成立专门清收队伍本身就是加大清收工作的力度,实际工作中各联社对此认识不足,曾一度流于形式,甚至解体,应尽快恢复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推动清收工作的开展,成立清收组织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形式可以多样化,可成立清贷办,资产保全部,也可设在信贷部(经营部)等。总之,要完善奖罚激励机制。
探索盘活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
动员多方力量,开展不良贷款攻坚清收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要加强领导,联社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选派一名副主任抓此项工作。要收集清收不良贷款原始资料,达到各种清收的要件齐全,具有法律效力。要在摸清不良借款底数的基础上,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排队分析,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列出清单。积极探索清收方法,在目前体制下,在细分客户、一户一策、多法并举上下功夫,实行“变现资产、协议清收”、“监控来源、定期清收”、“落实责任、全员清收”、“抓住典型、依法清收”等各种方式,借助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帮助,或承包清收或公开招标清收等。另外,对于抵债资产实行多步并举,采取出租、承包、重组、拍卖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速度和保值。
严格执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实施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后,使发放贷款责、权、利明确,并与个人利益相挂钩,以确保把住放款质量关与相应配套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包括二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不良贷款进行新老划段,即1997年以前所发放贷款原则上是落实任务,不与个人责任相挂钩。1997年以后各种法律和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再出现风险和损失,如何进行认定,确属个人问题的,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二是确定如何追究的问题,即责任追究认定的标准和条件,责任追究处罚的程度与个人承受能力等。只有严格有效地执行追究制度,才能很好地盘活不良贷款,也能很好地防止前清后乱。
制定明确的清收不良贷款奖励政策
主要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和背景,对存量贷款进行分段清收,并制定相应奖励政策,从而达到盘活之目的。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落实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盘活沉淀贷款,改善目前农村信用社经营中所面临的困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更好地支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加大监管力度
首先必须以人为本,提高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的有效性,严格按照《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把好高风险信用社领导任职资格“准入”关。同时还要建立一套动态跟踪监管和定期业绩考核量化评价制度,结合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重点对不能按时完成化解不良资产考核目标的),及时进行谈话,发出预警通知。达到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其次必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中心环节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注意被监管机构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内部管理措施是否科学完善,真正地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以便达到拓宽思路,强化监管,多种途径化解风险,多种办法抑制风险,多种方式预警风险的目的。
答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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