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管理体制的动作效果已初步显现
2.当前管理体制存在的缺憾和不足
3.省级联社的理念设计与职责定位
4.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内 容 摘 要
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中,经过有关各方的协调努力,进展顺利且效果初显。但是,在改革中,尤其是在省级联社建立并运行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改革的进程和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承担着对辖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其管理理念应定位在:淡漠权力,服务至上;宏观超脱,把握方向;依法规范,民主科学。同时,充分发挥省级联社在改革中的能动作用。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问题
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中,经过有关各方的协调努力,进展顺利且效果初显。但是,在改革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改革的进程和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现行管理体制的动作效果已初步显现。
在组织架构上,绝大多数试点省份选择了省级联社管理模式,这既是现实的选择,同时也是历史性的突破。从省级联社的运作情况看,可以说是初步发挥了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从而使农村信用社改革得以向前推进。
省级联社管理体制的确立,为省级政府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提供了有效平台。
省级联社的设立,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参与主体和责任主体,使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原动力,由过去的中央一方,变为现在的中央与地方两方,使地方政府第一次直接并积极地参与金融体制改革。以级联社的设立为主要标志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引发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与动作中一系列积极的变化。第一,
实现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与监管的分离。第二,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第三,各项扶持政策陆续到位。
当前管理体制存在的缺憾的不足。
(一),省级联社行政倾向的表现及影响。 省级联社是县级
联社入股成立的具有企业属性的法人联合体,同时又是省级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使省级联社在同一游戏中同时充当教练和裁判的角色。自设立之初,省级联社就有行政级别,是省政府领导下的正厅级金融机构,由省级政府委派主要领导干部,行政化倾向明显,难以体现股份合作的性质,其可能的结果是:职能缺位,管理变形和长官意志。这种状况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效率,并对其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发生着深远的迟滞影响。(二)现行体制下的多方博弈,使改革难以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对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有明显的消耗作用。
省级联社的理念设计与职责定位
省级联社具有法人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同时又是省级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平台和载体,具体承担对辖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这一表述有如下含义:其一,对于县级联社来讲,省级联社是外部力量,虽然有权,但不宜越位;其二,省级联社要发服务成员社,解决单个成员社不能解决的宏观问题为主要目的;其三,在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略要体现省级政府的战略意图,同时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基于上述讨论,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应该明确以下管理理念:一是淡漠权力,服务至上;二是宏观超脱,把握方向;三是依法规范,民主科学。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设置省级联社的阶段性运作目标,为省级联社的职能分离作出长远安排。针对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混合与异化问题,要做到未雨绸缪,为二者的自然分离打下基础,避免将来支承受“快刀下的剧”。
充分发挥省级联社在改革中的能动作用。
一是负责改革的微观设计,突出完善法人治理架构的指导与监测。二是以行业管理推进县级联社法人治理的完善。三是发挥超脱优势,对县级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三)在现行管理体制框架下,进一步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一要赋予“关口前移”发新的内涵,改变人民银行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问题上,既当裁判,又兼代理教练的局面。二要在现实情况下,借助政府力量,仍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利好手段。三要通过细化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职责,建立资金支持目标的保障机制。四要从当前的改革形势出发,充分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省级联社的作用,关键是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两者有机统一,协调发展,避免对将来的自然分离造成障碍;二是银监部门和人民银行的作用,关键是进一步明确两者在改革中特别是在资金支持中的职责权力和履职手段,形成资金支持正向激励的保障机制,促使改革效益的最大化。
参 考 文 献
1.〈〈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年2期
2.〈〈中国信合〉〉2007年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