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
从企业方面讲,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是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原因。
从监管角度讲,金融监管和追究的力度加大。
从金融政策上来看,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从法制环境看,立法、司法、执法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情况看,其稳健性原则与中小企业的高风险特点存在着矛盾。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项社会工程,要靠全方位动作,综合治理。
从客观上讲,全社会都要支持中小企业。
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司法环境,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从金融体系建设方面讲,要放开和加快地方性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建设。
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方面讲,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扩大就业,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具体要求,但由于小企业自身先天不足,金融监管和追究的力度加大,金融政策上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立法、司法、执法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与中小企业存在的矛盾形成了商业银行不敢或谨慎对中小企业贷款,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实。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办法可以是宏观上全社会都支持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存环境中的司法环境,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放开和加快地方性和民营机构的建设,商业银行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探讨
从世界经济发展经验看,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在我国,中小企业作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提供了70%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扩大就业,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成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动力。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壮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具体要求,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角力的新战场。虽然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金融政策、银行管理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实。
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表象,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不是资金紧缺,而是在资金相对集中的情况下资金的持有者——银行不敢放贷或慎贷。
(一)从企业方面讲,中小企业的先天不足,这是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中小企业有其独特的优势,但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先天不足。一是抗风险能力差。受其规模的内部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大,特别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受环境制约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一旦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一些中小企业很难适应。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实际上增大了风险程度。二是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相对较高,综合收益相对较少。而且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的控制较严格,大中小项目或风险度不同的借款人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差距不大,商业银行从风险成本补偿原则出发,对中小项目不感兴趣。三是中小企业不仅生产经营能力有限,使得其未来发展前景不易判断,而且由于经营内容和财务内容的管理能力低,大多数小企业不了解金融机构贷款制度,担保制度的信息和技术,缺乏建立对外信用度的经验和能力,甚至有的企业认为这是自己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不愿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导致基于财务报表借贷模式的传统贷款分析技术失效或不可行,不得不借助严格的抵押担保。但是通常情况下很难找到合适的抵押资产,即使能够找到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进行抵押,但由于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而使抵押品难以变现。四是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控制机制不健全,少数人或个别人控制现象较普遍,法人资产和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时常发生而且很难控制。五是很多企业信用观念不强,诚信度不够,借钱时就没准备还钱,有些企业想方设法悬空和逃废债务,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下降。
(二)从监管角度讲,金融监管和追究力度的加大,使很行经营者心有余悸。针对我国银行业不良比率高,国家和各家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而实际工作中,贷款投向国有的、政府支持的、多家银行竞争或参与的大企业、大项目,即使贷款产生不良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处罚。但如果贷款给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并且,前几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支持。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查处的严厉,形成一个明确的导向,使银行的经营者不敢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从金融政策上来看,还未形成完整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制订,因此,大多数社会资源都通过政策的“有形之手”流向了大企业。多数优惠政策措施都偏向于大企业,银企合作协议、承诺贷款合同等也往往只对大企业敞开大门。在银行贷款方面,大部分贷款也给大企业。这几年来,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虽然颁布了一些新的政策,但是还未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致使中小企业的贷款仍然受到了束缚和影响。
(四)从法制环境看,我国立法、司法、执法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根据央行2001年到2002年所做的抽样调查统计,在我国巨额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由于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力的约占10%,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等因素都交叉存在于各个类别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有很多原因是和法律、司法及执法有重要联系的。
(五)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情况看,其稳健性原则与中小企业的高风险特点存在着矛盾。一是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尚处在初创阶段,企业的经营风险往往大于收益。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显示成功率只有15%左右,对银行来讲,承担风险较大与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格格不入。二是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比大企业高。中小企业贷款数额不高,但发放程序、经营环节缺一不可,如贷款给大企业一亿元与贷款给中小企业100万元,其耗费的人力、时间、费用相差无几,而获得的效益却大不相同。据资料测算,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平均大于大企业的五倍左右。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银行当然乐意做大企业的“批发”业务。三是银行放贷的坏帐损失与信贷员个人责任挂钩,使信贷员感到压力沉重,不敢轻易贷款。四是政策导向使银行面临微利经营的局面。目前国内银行七次降息已进入微利时期。加上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的合作中还要求银行对贷款本金也要分担10%-30%的风险损失,银行更缺乏积极性。五是商业银行历史上已形成的高比例不良资产问题,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表现较为突出,迫使其采取更加严励的措施确保新增贷款的数量和质量,以保证不断降低不良资产比率。六是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风险控制方法的创新,仍保持在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和落实抵押担保的方式上。再有,银行的风险准备金预提只有1%,与国际贯例3%,差距很大。在补偿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利益不得不放弃一些资信较差的信贷业务,以致弱化了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力度。
中小企业贷款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项社会工程,要靠全方位动作,综合治理。
(一)从宏观上讲,全社会都要支持中小企业。研究资料表明,在我国,按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中小企业占总数的近95%,中小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中小企业已占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提供了70%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因此,中小企业中蕴藏着丰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不可少的一环,是发展和扶持的对象,200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促进法》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根本措施,2005年7月28日中国银监会出台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为中国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监管环境。
同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不只单纯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还应该帮助中小企业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素质。
(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司法环境,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一是深化法制改革,对有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企业破产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防止“赖帐经济”和赖帐文化蔓延,建立以保护债权人为中心,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现象。对于涉及到债务人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则应通过社会保障机构去解决。这种“桥归桥,路归路”的管理方式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预期,防止债务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促进社会信用的稳定化。二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通过发展征信业使守信者充分得到守信的益处,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从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两方面推动全社会加速形成重诺守信的良好信用文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最终为金融生态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并在此前提下再建立完善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
(三)从金融体系建设方面讲,要放开和加快地方性和民营金融机构的建设。随着经济发展多元化,完全依赖全国性大银行解决各种层面的贷款需求也是不容易做好的。应该放手发展地方性和民营的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地方性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
(四)从商业银行自身方面讲,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确实有许多机制活、效益好,前景广阔的优秀企业。同时,随着“大项目、大企业”,同业竞争加剧、边际收益下降,成本和边际风险的不断攀升和金融脱媒现象加剧,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客户,逐渐成为各家金融机构角力的新战场。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变管理模式,加大效益考核力度,调整授信管理办法,推动各级机构因地制宜地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一是创新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决策链条,真正满足中小企业需求。二是优化适应中小企业的综合评价体系和准入标准,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将测评重点放在中小企业主及主要股东的个人素质,中小企业及业主的信用记录,企业的发展速度与增长潜力,中小企业对银行的综合贡献等方面。三是创新担保方式,增加担保品种。积极探索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参 考 文 献
1、《商业银行贷款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3、《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2005年7月28日
4、《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总报告》上海证券报2005年10月15日
5、《农村金融研究》200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