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中风险防范问题的思考
一、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风险因素分析……………………………………1
(一)从业人员素质低,风险意识淡薄…………………………………1
(二)改革滞后,管理体制落后,违章经营较为严重…………………1
(三)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2
二、农村信用社的外部风险因素分析……………………………………2
(一)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中的政策性影响………………………2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合理环境…………………………………………3
(三)地方政府行为的不当介入…………………………………………3
(四)金融监管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3
三、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管理措施……………………………………4
(一)坚持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遵循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这一目标………………………………………………………………………4
(二)正确处理信用社与地方政府的关系………………………………4
(三)政策上给予扶持……………………………………………………4
(四)完善法律体系………………………………………………………4
(五)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指导的监管力度…5
(六)加强内部管理……………………………………………6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作为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现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经营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金融风险日益加大,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信用社的改革和正常经营。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笔者认为,分以下内外两个因素: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并针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的成因如何防范给出了相应的对策。
对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中风险防范问题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作为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现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经营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金融风险日益加大,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信用社的改革和正常经营。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分以下内外两个因素:
一、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风险因素及原因
(一)从业人员素质低,风险意识淡薄。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信用社用工制度方面的因素,农村信用社整体人员素质低下,大多都是村组代办站代办人员和初中招工进社的子女,我们通过对某县农村信用社的调查情况来看,中专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仅占16.2%,专业对口和第一学历具备中专大专程度的人员屈指可数。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缺少对金融风险的认识,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薄弱,不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二是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首先是部分信用社管理人员存在严重的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为争存款争网点,求速度,面对内部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安全隐患往往缺乏防范和分析应对能力和有效措施。
(二)改革滞后,管理体制落后,违章经营较为严重。农村信用社自96年以来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用合作制的原则来规范,脱离原来的商业化经营中模式,但目前还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化管理体制,缺乏应有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风险防范制度。这就形成业务经营中的违规经营,高息揽储,违规拆借等现象屡禁不止,给信用社造成更大的风险,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和科学管理。近年来,由于高风险社和资不抵债社的形成,农村信用社在发展正常业务的同时,想方设法,消灭资不抵债和高风险社。而治理资不抵债社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增加利润,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有的社在治理资不抵债时,一味的开办存款化股金,从表面上看,资本金增加,资本充足率提高,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风险,资不抵债得到治理。在高风险的治理上,增加贷款规模,降低了不良贷款占比,实质上并未降低不良贷款总额。无任何实际意义。
(三)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主要反映在:一是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人员有时单凭贷款人口头陈述就草率做出决定,贷时审查,有的其实就是社领导、集体说了算,审批成为其它人察言观色,见机行事,贷后检查则是走马观花,伏而不入,有的贷款放了以后,就再敢无人过问。致使不该贷的贷了,待意识到后贷款已无法收回。二是贷款担保抵押徒有虚名,近年来,信用社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对一些贷款实行担保、抵押,但在贷款发放上,只注重对贷款方资信的审查,却疏于对担保方资格的审查,造成担保不实,对抵押贷款,有些抵押品一不经评估,二不登记,且变化能力差,造成多头重复抵押,形成不应有的贷款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的外部风险因素及原因
(一)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中的政策性影响。前几年我国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在项目建设上,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严重,缺乏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正确有效的市场预测,但由于乡镇企业缺乏科学的管理和先进技术改造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产成本高,盲目扩大,效益低,最终相继关停、倒闭、破产,以致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造成大量信贷资金难以有效回笼,现在大部分企业贷款已经形成呆滞、呆账,从而使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形成高风险社和资不抵债社。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合理环境。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无论在结算渠道,服务手段,管理体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农村信用社还承担为“三农”服务的重担,具有政策性,服务性的经营活动,1992年--1995年,为稳定货币市场,国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办理保值储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保值贴补率由国家财政不同程度的补贴,而农村信用社由与商业银行性质的不同,保值贴补息完全由自己承担,仅此一项农村信用社就承受200多万巨额损失。
(三)地方政府行为的不当介入。农信社与农行脱钩后,信用社虽然自立门户,但地方政府干预信用社的业务经营依然存在,要求信用社给一些效益不佳的乡镇企业贷款,农村基金会关停时,地方政府为确保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采取各种手段,如以申请流动资金为由贷款,向信用社转嫁风险。
(四)金融监管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首先银行监管部门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市场准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制度不完善。如2002年在农村信用社市场准入方面人民银行、政府部门至上而下强制接收基金会、城市信用社,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是本来就举步履艰的农村信用社不堪重负,雪上加霜。其次银行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的非现场监管不及时,现场监管力度不够,发现问题查处不严,没有起到监管的真正目的和效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金融监管不力的又一因素。
三、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坚持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遵循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这一目标。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自担风险的经营主体和金融市场竞争的主体,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二)正确处理信用社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农村信用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地方政府应重新正确认识农村金融的特殊性质,保障维护信用社权益,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干预强迫信用社的正常业务活动,应该按照正确的经济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投入,帮助信用社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不得将其它金融风险,变向转嫁信用社,在乡镇企业的改制中,应坚持制止一切变相逃废债务的行为。
(三)政策上给予扶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三农”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应给予信用社政策上的扶持,税收方面,适应降低营业税率,免征企业所得税,不断增加信用社的盈余公积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一些山区经营困难,严重亏损及资不抵债社更应降低营业税。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在金融政策上应该相应的对资不抵债和高风险社降低存款备付率,对信用社存放央行款项实行优惠利率实现保本微利,降低财务风险。
(四)完善法律体系。农村信用社通过立法手段,建立一系列相关的制度,维护信用社存款人,借款人以及自身的利益。一是要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明确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充分应用相继出台的《担保法》、《经济合同法》不断完善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贷分离,授权授信等制度,加强分析、评估、抑制、并实行风险责任追究制,堵住风险源头,对一些企业现已关停的在保证法律时效的同时,应采取以物抵债的形式,盘活不良贷款,挽回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
(五)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指导的监管力度。严格农信社机构的市场准入及法人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完善对信用社的监管工作程序,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用社各项业务合法性的监管,加大对高风险社的处置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深化产 权制度改革,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用社内部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职工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面对我国加入WTO,作为金融业,特别是农村信用社面临更加严峻的经营形式,所以农村信用社应该加大人力资源投资,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也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监管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只有一支业务精良又具有职业道德素养的职工队伍,才能保证决策合理,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目标。首先,要建立完善经营目标责任制,对信用社现有的历史包袱和金融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锁定总量,新老划断,分别考核,严格奖惩,防止新的风险。其次,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与农信社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再次,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制度上控制风险性,在强化内控的同时,信用社应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住房贷款和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改变信用社资产结构,收入来源单一的现状,分散信用社风险,并大力推广贷款证,信用村(镇)联保贷款,信贷等级评定制度等,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回避和防止新的资产风险。
参 考 文 献
1、林毅夫《三农问题与我国农村的未来发展》 《农业经济问题》2003年第1期
2、《掠夺与清算——转型时期农村金融危机与反危机研究》 康晓光 1999年9月
《农村金融体制缺陷及其弥补的路径选择》 何广文,冯兴元2005年11月28日
《中国农村金融现状与政策分析》 章奇 研究报告,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