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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辖内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经营管理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都有较大提高,但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和竞争的加剧,其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将越来越多,经营风险也将不断增大。因此,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话题。笔者通过对辖内联社以及部分基层社进行调查,试图从财务角度来分析怎样利用现有财务资源,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进一步加强内部会计核算,以达到增收节支,从而提高农信社的整体经营效益。
西双版纳州辖区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西双版纳辖内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经营管理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都有较大提高,但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和竞争的加剧,其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将越来越多,经营风险也将不断增大。因此,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向管理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话题。笔者通过对辖内联社以及部分基层社进行调查,试图从财务角度来分析怎样利用现有财务资源,充分挖掘内部潜力,进一步加强内部会计核算,以达到增收节支,从而提高农信社的整体经营效益。
当前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应付利息储备不足。制度规定对应付利息的计提应按照权责发生制执行。目前,辖内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应付利息储备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提取不足,提取应付利息的随意性较大。一般用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按现行定期一年存款利率或定期半年存款利率计提、甚至执行更低标准,导致应付利息计提不足,利息备付率偏低;二是用应付利息冲减当期利息支出,减少当期支出,虚增当期损益,以此作为盈亏的“调节嚣”,掩盖了当期盈亏真实状况,导致利息备付率偏低。
(二)收入确认不够稳健。当前,辖内农村信用社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收入确认不够稳健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内应收利息。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时,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此规定执行不严,对每年四季度计提的贷款和投资应收利息,在年终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不及时转入相应的表外科目核算,而是计入当期收入,形成虚假损益。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收益质量,而且必须为此额外支付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直接加重了经营负担;二是非应计贷款利息。制度规定“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但在实际操作时,部分农村信用社为完成当年的财务收入目标,收到呆滞、呆账贷款不是首先冲减贷款本金,而是全部作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余款再归还贷款本金。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不仅直接违背了会计核算要求,而且加剧了信贷资产风险,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
(三)费用支出核算不准。费用支出核算不准主要表现为:一是股金红利列支不准。制度规定,“普通股红利应在利润分配中列支“。信用社吸纳的股金属普通股,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操作中的普遍做法是将股金红利从税前成本列支,人为地加大了当期费用支出,形成虚假损益。二是费用挂账摊销不准。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的方式核销以前年度的费用挂账“。但一些农村信用社在清理各类费用时随意性很大,往往根据当年财务经营状况,一次性从成本中列支或是持续几年挂账,未能真实反映当期财务经营成果。
(四)支付结算手段落后,严重制约业务经营的发展。由于受管理体制的局限,西双版纳辖内农村信用社至今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联行系统,由于受技术、资金、人才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支付结算业务,尤其是异地汇划业务需通过其他银行通汇或转汇,结算环节多,增加了资金汇划业务时间,使资金不能及时到账、办理同样一笔结算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比,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边远地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结算业务往往采取人工送票的方式,资金在途时间长。目前全州农村信用社仅有3家县级联社营业部能参加人民银行同城票据交换,而其他29个基层农村信用社辖内资金清算一律通过县联社营业部进行,少则两天多则10多日。由于支付结算渠道不畅,异地资金汇划业务中间环节多,同业往来资金占用多,使辖内农村信用社在金融市场上竞争明显处于弱势,截至2004年末全州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仅占市场分额的8.5%。
(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制度规定对应收款项、贷款损失、固定资产、抵债资产等八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但在实际操作时,多数农村信用社仅仅按照年末各项贷款余额的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的甚至不提。这种计提方式人为地减少当期支出,形成了虚假损益,加剧了经营风险。
(六)抵债资产处置核算不准。制度规定,“处置抵债资产时,如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善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而农村信用社在实际操作时,多数对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未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仍放在抵债资产科目人才反映,造成科目错用、核算不准,减少了当期支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务成果的反映不实。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抵债资产保管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也未按规定操作,直接从当期税前成本中列支。
(七)内部稽核审计弱化。目前,西双版纳州辖内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管理严重滞后,全州仅有一家联社单独设立稽核部门,由于稽核部门是作为一个内设部门行使监督职能,在行政上, 财务上与被查对象同属一相上级领导,其独立性与权威性明显不足,会计控制的广度和深度无形中受到限制,由此经常出现稽核审计难、处理纠正更难的尴尬处境,会计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稽核、审计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对会计核算过程中发生的违规问题查得不深、处置不力,导致会计核算制度执行走样,会计核算质量下降。同时更严重的是,无形中助长了违规核算、虚假反映财务成果的不良行为。
(八)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一是农村信用社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上下隶属关系不清,在招收新员工时,有相当一部分出于照顾内部干部职工子女以及方方面面关系招进的中,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根本难以保证会计人员具备起码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许多会计人员遵照会计法规办理会计事务的意识较为淡薄;二是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大,会计人员对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不熟悉,办理业务信赖老经验,沿袭老做法,在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原则错误、技术错误,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经营成果反映失真,难以适应会计业务不断发展和创新的需要;二是农村信用社未能有效实行会计岗位轮换,人员流动不畅,业务能手短少,常常出现一人多年现岗乃至终身一岗的现象。在普遍未实行强休制度的情况下, 很容易出现会计人员尤其是要害岗位人员舞弊现象。
二、改进意见
随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现来,现行的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体系,从改革的角度来讲,已经不适应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和壮大。根据金融监管要求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向,农村信用社务必尽快形成“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自我约束机制,真正发展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因此,为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针对西双版纳州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作以下改进:
(一)合理计提应付利息。其一,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应付利息,即用定期一年以上存示与定期一年以上存款执行利率的加权利率计提应付利息。其二,是要充分考虑利率风险,定期存款利率下调时除按当期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额与当期加权利率计提应付利息外,本期到期定期存款还应按其存入时利率水平与下调后的利差额补提利息支出,使得当期实际 支付给存款户的利息支出在当期损益中能够全部计入和反映。其三,对以前后度少计提的应付利息,应合理制定分期补足计划,切实改变利息备付率不足问题,提高备付水平。
(二)严格按照谨慎性原则确认和计量收入。对表内计提的应计贷款利息和长期投资利息,年度终了时以是否收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作为收入确认实现依据,否则转入静科目核算,不作为当期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收回的非应计贷款严格按照规定先冲减非应计贷款本金,余款再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以真实反映当期损益,确保收益质量。
(三)费用开支如实入账。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营业成本与营业费用标准、利润计算方法、利润分配顺序。同时,要彻底清理各项费用挂账,对分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四)全面充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度终了前,应按风险程度对信贷资产进行真实、合理清分,对正常、关注和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资产按不同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不是用其年末信贷资产余额按照1%-1.5%标准计提。此外,应对包括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其它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充分、合理地预计这类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从而对这类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五)准确进行抵债资产处置核算。在处置抵债资产时,对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其差额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对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分别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从处置收入中抵减,不得在当期税前成本中列支,以准确核算和真实反映当期的财务经营成果。
(六)搭建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支付结算网络,加快建设资金清算“畅通工程”。解决农村信用社系统内部网络建设是解决渠道不畅的关健,而解决系统内部网络建设的关健是加快县辖支付清算系统网络化建设,并据各地经济条件和实际,建立不同层次的支付结算网络。要实现基层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的电子化。建议由省联社清算中心,组织统一规范的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处理系统。该系统应根据农村信用社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业务量大小,形成不同版本,尽快实行区域或全国性联网,开办通存通兑和信用卡业务,增加服务功能,完善电子汇兑业务系统,加快实现农村信用社电子化资金清算系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发挥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整体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建立健全稽核体系,完善稽核制度,全面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县(市)联社应单独设立稽核部门,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稽核直接向理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使稽核部门能够真正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同时要大力充实稽核工作人员,将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稽核队伍中。对农村信用社的稽核可采取人员派驻、分片包干、定期轮换的形式,通过进一步加大稽核查处力度,切实强化稽核审计工作,构筑会计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将偏差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会计业务工作系统指导,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针对目前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不系统,会计业务操作不统一、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建议省级联社做好农村信用社社会会计人员代管、代培工作。通过规范统一的学习和培训,辅之以会计管理部门的具体检查辅导,切实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新制度、新政策把握能力,并通过法制教育,增加单位领导人及有关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农村信用社财务成果失真的现象,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操作水平一定可以逐步得到规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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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资料数据来源于西双版纳州全辖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