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2、农村信用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3、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4、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内 容 摘 要
文章从当前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结合农村信用社应怎样创造“和谐”及农村信用社在当前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初步探讨了农村信用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发挥的作用以及通过的途径。
农村信用社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便成了人类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要,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安全有序,政府、社会人人讲信用,人人遵守职业道德,人与自然和谐生存的社会,这其中也包括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营造和谐的金融环境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和谐社会呼唤“和谐金融”,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农村信用社的参与和支持。经济持续发展是和谐社会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基础,发展中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没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们的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和改善,在物资匮乏的社会中必然潜伏着许多不稳定因素,难以达到社会和谐。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的一支大军,是筹集富余资金、分配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价值的重要枢纽,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构建“和谐信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本文结合农村信用社当前经营和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应怎样和谐经营,初步探讨了农村信用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途径。
农村信用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在地方金融机构中拥有网点最多,人员最多,业务面最广,在县域经济活动中与社会各个方面联系最密切的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协调发展和稳健运行,对地方经济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改制转型,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各项改革也在深入推进,必将带来银行内部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农村信用社在深化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牢固树立员工观念,最广泛地充分调动内部的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对于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确保改革总体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时代意义。因此,重新认识农村信用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必修课程,是推动深化改革必不可少的动力源泉。
(一)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
目前,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资金瓶颈问题,解决资金问题,主要依赖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在我国直接融资机制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入在满足经济建设资金需求中仍占主导地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发挥其服务经济的杠杆作用,支持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作用
首先,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改善金融生态的内在结构,逐步确立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信用社的自我约束,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经济发展。其次,努力优化金融生态外部环境,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金融服务座谈会、银企洽谈会等形式增进银政、银企相互了解,促进相互合作,实现银企良性互动。大力宣传金融方针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金融意识。支持政府优化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建设,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创新的作用
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劲推动力。信用社是服务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信用社通过不断创新开发,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越来越个性化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消费、储蓄和投资方面的金融业务需求。首先是加快金融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步伐。制度创新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其次是加快金融市场的创新与发展步伐。再是加快信用社务品种的创新与发展步伐。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监管体系的健全,我国已具备了推出新的金融业务品种的条件。
(四)强化金融服务的作用
金融是社会经济的中枢,金融服务水平优劣和效率高低是衡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在使用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金融产业现代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金融服务非常重要。信用社要转变服务理念,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增加金融品种和服务手段,积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复杂、多层次的需求,以金融产品营销为主导、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细分金融市场,提供差别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方便人民生活,全面提升金融体系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结合当前实际我们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和金融业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发挥得不够,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尚未发挥引导资源高效配置的作用。就信贷资源配置而言,商业银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可能将信贷资源投向了高能耗、低效益、环境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这不仅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这些项目的贷款投放很有可能形成新的不良资产,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风险隐患。
(二)在支持经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就银行而言,由于历史的原因及制度方面存在着不足,农村信用社在资金运用中未能严格控制风险,形成了巨额不良资产;另外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产品方面的创新不够,不能满足客户多层次、差别化的需求,特别是在对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支持不够。
(三)在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方面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首先信用社自身内部还存在着不诚信的现象。其次农村信用社在客观上存在助长企业和社会失信的行为。就信用社而言,有可能向信用记录不佳的客户贷款,使失信者得到利益;还可能由于风险防范措施不得力,导致外部骗贷成功;也可能由于内部道德风险,致使内外合谋骗取银行资金。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才匮乏。农村信用社具有新理念、新思路、高技术的高素质人才匮乏,致使新业务无法开展,业务创新能力较低。影响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不能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作用。
(二)、从事商业性业务与承担支农政策性支持的不一致性。农村信用社担负着90%以上的农村金融支持。体制改革后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如果不将信贷投放的重点放在“三农”的话,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就难以得到满足,不仅与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相背离,也失去了其良好的生存环境。显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如何处理好支农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关系,这正是农信社改革后经营的难点所在。
(三)、作为目前银行业体系中的弱势群体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本应得到政策支持或者说应该是政策的受惠者,但在实际经营中,由于一些歧视性的政策(如县以下的财政性存款、农村社保资金、农业用地征用款等农村资金只能存放国有银行),导致农村信用社在资金组织方面得不到支持,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受约束,使得弱势群体更显弱势。
(四)、农村资金取之于农未用之于农。农村资金外流问题突出。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实行集约化经营,经营网点从县级以下地区撤出,留下来的机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连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资金投放也呈逐步减少趋势。
如何使农村信用社跟上时代的节拍,朝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使管理跨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应努力争取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问题。
一是创新金融管理理念。善于接受发达地区新的金融理念,努力探索和创新金融管理方法。同时,顺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金融软件成熟运用的现状、趋势,积极转变金融系统职能,提供科学理性决策依据,使信用社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资本资源、智力资源共同为经济决策服务,为经济发展引航。
二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的新特点,构建信用体系关系金融业良性发展乃至经济社会的健康进步。因此,切实加强信用管理需做到优化信用环境。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相互协调,依法维“信”,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信用管理,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培育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坚决反对并严厉打击“坑、蒙、拐、骗、假”等欺诈行为,逐步健全企业、个人的信用评估机制,完善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管理,以防范、抵御和化解金融隐患和财务风险。
三是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素质。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专业精湛、结构合理的金融人才队伍,为金融业进步、经济持续发展注入生机、增强后劲。
四是有效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信用社自身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这主要是因为金融企业一般都有筹集资金的功能,金融企业资本杠杆率高,正是因为这一特殊性,决定了金融业的资产负债在期限、客户等结构的不匹配现象比一般企业更为严重,因而面临的风险更大。二是金融业经营活动具有强烈的外部性。金融业因客户群体数量巨大及其本身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外部性表现得更为强烈、更加明显。如果再加上人为的道德风险等因素,金融体系本身的脆弱性还会进一步加剧,其外部负效应也将被进一步放大。因此,金融风险的积累很容易引发金融危机,进而导致社会不安定乃至社会危机。
五是成为社会诚信的表率。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在构建诚信社会过程中,信用社责无旁贷。一是信用社可以通过资源配置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资源的配置引导单位或个人讲诚信,与其他相应部门一起惩恶扬善,大力倡导诚信守法,共同促进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二是信用社必须诚信立业。从很大程度上讲,信用社是经营信用的行业,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信用社自己首先应该注重诚信。一旦信用社诚信不足甚至丧失诚信,将直接动摇存款人的信心,甚至引发挤兑,破坏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这些在银监会提出的新的监管理念和监管目标中也表现的十分明确。
六是健全高效灵活的运行机制,增强创建“和谐”的活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体系;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绩效挂勾权责利相互制衡风险责任机制,引导员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完善协调平衡机制,千方百计保证广大员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农村信用社要努力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的平台,增进社政、社企相互了解,促进相互合作,实现社企良性互动,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广阔发展空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参 考 文 献
1、《金融时报》2005年4月30日。
2、《金融参考》2005年第五期。
3、《中国信合》2005年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