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世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应 从哪几方面把握?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流转税的改革。
2.所得税的改革。
3.其他税种的改革。
三、WTO下的国际税收协调
内 容 摘 要
中国加入WTO会给税收制度带来重要影响。对照WTO的基本目标和基本规则,我国现行税制还存在明显差距,为适应这一经济全球化趋势,必须对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不适应国内以及国际经济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改革,建立一个既顺应WTO贸易自由化的基本规则又兼顾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特有国情的税收制度。
论WTO 与 税 制 改 革
中国加入wto将会带来静态与动态、眼前与长远、正面与负面影响,有机遇也有挑战。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体制条件与环境之一,为适应这一经济全球化趋势,如何改革、规范与协调,以促进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创造一个公平、平等、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对照wto的基本目标和基本规则,我国现行税制还存在明显的差距。立足于我国现实,同时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要求兼顾世界环境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改革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不适应国内以及国际经济发展要求的部分,建立一个既顺应wto贸易自由化的基本规则又兼顾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特有国情的税收制度,己显得十分迫切。笔者认为,入世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把握:其一,wto下的主权国家税制改革应是远期优化与近期接轨过程的统一。远期优化就是要顺应经济全球化与wto有关原则的要求,注重税收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注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近期接轨是指要正视一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的现有水平,立足于保持本国税制一定延续性基础上尽可能向世界税制发展趋势靠拢。其二,wto下的我国税制改革进程是中税制与世界税制发展趋势接轨的渐进性和迫切性的统一。鉴于我国国情的差异性,税制改革不可能一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而是必须要逐步进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世界范围内激烈的市场竞争己不允许慢节奏的改革,而是要尽可能与世界接轨,以税收制度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结构的调整,这样,才能尽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其三,wto下的我国税制改革是税收充分发挥对经济的调控作用、充分利用wto赋予的各种有利条件,同时又尽可能保障本国经济所受损失降到最小的求强与避险的统一。在这方面,要特别注重税收中性与非中性的结合。其四,要加快依法治税的步伐。加入wto将加速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服务于法制经济的税收制度就必须表现为法制化的特点。加入wto,要求税收法规规范统干,且要增加透动度。
在以上税收制度改革原则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除了大幅度减让关税之外,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流转税的改革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加入了wto,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不足,流转税在保障财政收入、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便于征收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使流转税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主体税的地位。1增值税作为一个公平、中性的税种能够减少税收对纳税人的效率损失,为市场参与者的竞争创造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但从现行的增值税执行情况来看,税收中性原则贯彻地不彻底,距公平税负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现行增值税未能完全克服重复征税现象,主要是对固定资产的购进税不予抵扣。这种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对我国加入wto相当不利,不仅不利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我国产品的科技含量,而且还表现在对出口产品的退税不足,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二是现行增值税未能把第三产业纳入征税范围,人为切断了增值税的征管链条,这与wto所要求的统一、规范的税收制度特点相悖。鉴于上述增值税存在的问题,我国应从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采取渐进性方式逐步完善增值税。从目前来看,首先,应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交通业与建筑业这两个与第一、二产业关系密切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至所有服务业。其次,考虑到我国的财政承受能力和增值税的筹集财政收入功能,分步实施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值税的过渡。从保护我国某些特定产业和国家特别需要鼓励发展的行业的角度,应优先选择高新技术、能源等行业以及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严重的
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再次,特别需要重视的是改革我国目前的出口返税问题。随着加入wto之后国际贸易往来的加剧,对于争取扩大本国商品出口的国家,往往会遭到对方进口国家援引国际规则,借口倾销或补贴利用课征惩罚税加以阻止。唯独出口退税这一惯例不被视为倾销或补贴而得到国际承认。我国原则上是实行出口产品的零税率,但在实际执行中却按退税率退税,无法体现“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应该根据国际市场的供求变化对需要加大力度鼓励出口的产品按渐进性的原则逐步提高退税率,直至过渡到实行彻底的零税率。2消费税具有特有的财政功能、寓禁于征功能以及征收简便等特点,应从消费税的各要素入手加以局部性改革。从加入wto后的企业竞争能力角度分析,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宜扩大而是缩小,根据消费品市场近几年的供求变化、价格水平和产品本身的消费税负荷来取消某些税目如酒精、轮胎等,同时适当调低某些产品的消费税税率、改进纳税环节以及其他税制要素。3营业税纳税对象主要针对劳务服务的第三产业,而加入wto对我国冲击最大的行业即是金融保险业。wto旨在加强国际间的资本流动,而过高的营业税税率会对国际间的资本流动产生消极影响。我国一直把金融业的课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实行重税政策。
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不利于民族金融业的发展,使本来就在经营管理上占优势的外国金融机构在大举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之后,我国金融业更处于劣势。那么,在我国流转税的改革中,由于营业税己经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不可能马上转化为增值税,只能在原有基础上作局部的改革。在征税范围上,将建筑业、交通业改征为增值税,与增值税的改革相衔接;在税率上,根据wto对我国服务行业的冲击程度适当降低营业税的税率,从长远角度,将营业税逐步过渡到增值税,最终实现流转税的规范、公平和中性。
所得税的改革所得税由于具有较强的税收弹性,不但可以随成本和收益的变动而增减,而且又由于它不干预消费者的选择,有利于市场配置资源,尤其是累进所得税,可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这尤其符合wto下的国际性市场竞争所要求的兼顾公平与效率准则、促进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配置、贯彻税收国民待遇原则的理想税种。结合中国加入wto,所得税的改革己具备了一定条件向国际税制改革主流趋势过渡,应本着国民待遇这一主导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的接轨,实现“宽税基、低税负、少优惠”。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降低所得税税率与国际水平接近以20%左右为宜,这样一方面有利于wto下的进一步扩大引进外资,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国际间要素流动因国与国之间的税率不同所引起的逃避税。对于现有过多的税收优惠,应区分国别优惠、区域优惠、产业优惠三大类,据wto框架许可的程度加以调整。考虑到加入wto,企业参与世界范围的市场竞争主要集中在高科技、环保、知识产权、信息产业等领域,外国企业对我国某些国内工业甚至农业有较大冲击,在wto给予的过渡期内,有必要保存一定的所得税优惠,这些优惠以产业优惠为主,可以采取投资抵免、税前列支、拥速折旧等形式,采取谨慎的态度加强所得税优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税所得列支依据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依法统一财务会计制度。2个人所得税的改革,wto下的国际人员交流要求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日益趋向世界主流,配合我国个人分析制度的改革,和存款实名制的实行,在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法上由目前的分项计征办法改革为综合课征制,同时与国际惯例接轨制定一套科学的扣除制度。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基偏窄、减免税过多的问题,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逐步扩大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鼓励国外特需人才的引进,保留国际通行的减免。在税率的设计上,为适应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税率的档次。其他税种的改革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向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迈进,进一步开放国内的商品、资本、劳动力市场的同时要求配套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也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环境问题、劳动就业和失业问题无不日益突出,这就要求税收制度的相应配合。
农业税,加入wto,我国的农业生产将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活动,国内农业生产政策都必须遵循wto的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而且,我国农产品将面临国外农产品的直接竞争,这将对我国基础薄弱的农业提出极大的挑战。因此,在wto规则允许的过渡期内,怎样实施对我国农业的保护就成为研究的重要课题。实施对我国农产品的保护,仅仅靠税收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配合国际通行的其他非税手段,诸如价格补贴,财政信贷支持以及农业保险等,建立一个复杂的农业保护措施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税收政策要与其他手段积极配合,防止各项政策之间的掣肘。面临加入wto之后国外质优价低的农产品的大量涌入,而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令人堪忧。因此,在充分利用保护关税和其他非税保护措施的同时,对农业税的结构性改革上应优先考虑对农业科技、农业集约经营的支持与保护。2社会保障税。加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迫切。纵观wto中135个成员国,绝大多数的国家都以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中国加入wto之后,各国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如果我国不开征此税,投资者与员工某些利益关系就没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就容易在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上产生许多纠纷,就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社会保障税应以工资和薪金为课税对象,税负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采取比例税率征收,由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和使用。3环境保护税。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拓展税收功能。wto己经制定21世纪的环境保护框架。课征环境保护税实际上是将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内在化到企业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在现行税收制度的改革中,我国要在完善资源税的同时,尽快开征环境税,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但这里应注意长期目标与短期对策关系。从长远看,我们可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税或生态税收体系。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面向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就其经营收入拨一定比例课征,税收收入专门用于环境保护支出。而从目前情况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生态保护为目的的税收体系还为期过早,但可以考虑在某些地区先行改变,特别是结合当前西部大开发,可以先在西部地区考虑环境保护或生态保护相关税收开征。4遗产与赠与税。中国加入wto,商品、资本和人力的国际流量加大,来我国定居的居民数额会不断增长,如果我国没有及时征收此税,将会增加国际逃避税的机会。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应尽快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在遗产与赠与税的技术设置上,如税率水平、征税财产的种类选择、扣除范围以及资本损益问题,一方面要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另一方面还应考虑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财富状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遗产与赠与税制,5科技税收体系。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乃至世界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日益提高,这种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高相关度表明,在世界经济全球竞争的今天,科技发展水平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世界经济的竞争就是科技的竞争。中国加入wto必须使中国面临依靠科技手段对国内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更新。wto推动中国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增进中国经济发展,税收与经济的密切关系也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加快科技税收体系的建立。科技税收体系应当包括科技税收收入体系、科技税收调控体系以及科技税收征管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研究由于科技进步带来的知识经济结构的变化,会给我国将来的税源结构带来哪些变化,如何运用税收各种调控手段促进科研与开发,如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等。6费改税。中国加入wto的市场准入原则之一即大幅度降低关税以及本文前面谈到的“降低税率、拓宽税基”改革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我国的财政收入,这不符合我国国力不足的国情。但是,从税收制度的整体规划角度,又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增加财政收入,那就是费改税。费改税符合wto要求的统一、规范税制的要求,符合税收法制化的改革原则。wto下的国际税收协调中国加入wto加速了我国加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由于各国税制差异和国际间双重征税的存在,我国在改革国内税制的同时,也要致力于国际间的税收协调,以避免国际间的双重征税,促进国际间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流动,协调国家之间的税收权益。加入wto之后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表现出协调范围扩大、协调手段更加规范、协调难度、力度加大等特点。除了运用转让定价税制、反避税措施防止滥用税收协定外,随着国际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使用,wto下的贸易自由化由传统的自由贸易向“超领土化”的网上贸易发展,从事网上贸易的企业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收制度在这方面的空白,避免纳税义务。我国应趁此税制改革之机,仿效其他国家己出台的先进办法做好对网上贸易的税收协调。
其一,由于网上贸易与地域管辖权失去联系,对网上贸易应按居民管辖权征税。其二,对网上贸易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加密等税权问题进行规范,在税收管辖权的界定上,既要防止逃避税又要保护其健康发展。
其三,利用网络手段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流。企业的网络化、开放化使得一国税务当局很难全面掌握跨国纳税人的情况,只有通过税务机关的密切配合,运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国际情报交流,才能深入了解纳税人的信息,使税收征管、稽查有充分的依据。税收法制化与加强征管wto下的减让关税和国内相关税率的降低所带来的财政收入减少除了利用费改税弥补之外,在新的税收制度下保证税收收入的金额、及时征收就要靠税收法制化和加强征管,为wto下的国际市场竞争创造平等、透明的外部环境。在税收法制化方面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税收基本法的制定,保证税法的刚性,有法必依。
在征管制度上将为wto带来的越来越多的跨国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方便,建立一个既立足国情又符合国际标准的税收征管制度,在金融机构、通讯机构的配合下加强纳税人的自动申报和重点稽查,提高税收征管的电脑化、税收服务社会化水平。
参 考 文 献
《中国加入WTO干部培训读本》 王忠明主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国家贸易委经济研究中心编《税法》 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