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缺陷……………………………………1
加强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的重要意义……………………6
加强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的措施…………………………7
内 容 摘 要
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由周小川在2004年正式提出后。应该说,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却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令人遗憾的是,学术界对我国金融业中最薄弱的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的研究成果却很少,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
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由周小川在2004年正式提出后。应该说,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却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令人遗憾的是,学术界对我国金融业中最薄弱的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的研究成果却很少,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分析和研究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缺陷
1.法制环境不佳,征信体系缺失。
我国农村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执法行政主导和行政干预的现象较为严重,执法效率低下、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对逃废债务人无强有力的威慑手段,导致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同时,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建设不完善,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中介服务极不规范,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甚至协同贷款欺诈,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此外,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漠,部分失信者存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思想,使农村金融机构处于一种被动的尴尬境地,产生了“怕贷、惜贷”思想,制约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村行政力量介入较为普遍。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行政力量介入和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雷和平、林之诠(2005)在其调查报告中列举的数据就是很好的说明:陕西省周至县2004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7.6亿元,不良贷款1.7亿元,不良贷款率近25%,而其中的十三类突出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08万元,党政干部和政府的贷款(或担保贷款)就有1656万元,占比近36%。行政力量介入农村金融有的是间接的,采取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方式,有的是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创造出现断层,不利于农村金融业的正常发展。
3.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农村的资金利润率低于城市,又没有适当的补贴措施,导致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本来就缺乏资金,资金的外溢使农村资金短缺的矛盾更为突出。遍布于农村各地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不办理贷款业务,其吸收的大量资金全部被调离农村,充当了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将大量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行贷放到城市,加剧了农村资金的饥渴。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其资金流向也没有全部投向农村,有相当一部分投向了城区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个体经济。据资料显示,全国每年从农村流出的资金达六千亿元。农村资金外溢,使农村金融运行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恶化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4.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弱,不利于农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1)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2)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财务状况困难,面对大量的不良贷款,依靠现有的呆账准备金和自身力量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置大量风险资产。(3)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目前,我国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即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4)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缺乏。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将会出现极其严重的后果。(5)贷款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我国贷款担保机构数量较少,资本金严重不足,存在监管漏洞,违规运作比较普遍,很容易导致金融风险,从而影响到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5.农村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滞后。
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对培育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至关重要,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严重滞后。1地方政府在农村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建立起相关部门相配合的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2地方干部出于政绩考虑,常常违背经济规律上项目、办企业。由于受行政影响较重,常常盲目发展某一行业或某一项目,形成了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高度集中。3非正规金融活动极不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自我调节带来障碍,造成信贷投放与农村发展资金需求不相称。4农村金融部门不注意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前瞻性研究和运用,市场研发能力较弱,金融创新不足,难以对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差别化的金融服务。5资金定价机制和授权授信制度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较弱,没有真正依据企业资信状况和风险大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加大了金融风险。
二、加强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的重要意义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业发展的基础,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农村金融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没有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不行的。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主要表现在法制环境欠佳,征信体系缺失,行政干预现象严重,金融风险较大,金融预算约束软化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使农村金融机构举步维艰,农村金融业成为我国金融业中最为脆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业正在逐步被边缘化。可见,尽快改善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有利于保持一个安全与稳健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农村金融安全,对于农村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农村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资金支持又离不开农村金融业。然而,目前农村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显然无法向“三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据农业部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近15%,但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占用的贷款余额还不到6%,我国农民和农村企业从正规渠道获得的信贷支持不足30%。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使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向“三农”提供优质服务,无法充分满足“三农”的需要。
3.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
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增强农村资金的流转效率、使用效率,使其成为能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大动脉,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又必须依赖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如果一个地方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就会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这个地区,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从而有利于该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与我国缺乏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必须优化和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才能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农村存量资金的盘活,加速资金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
三、加强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的措施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劣状况,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国农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培育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势在必行。针对我国实际,可以采取以下建议及措施。
1.强化法制建设,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1加强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的实际状况,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2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方政府要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3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逃债、赖债、废债、骗债、恶意欠息等失信行为,维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法律的威慑力。4积极加强区域内信贷、保险等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让市场机制发挥市场惩戒作用,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不敢冒失信的风险。
2.完善征信体系,优化信用环境。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需要完善信用体系。由政府牵头,成立由法院、公安、工商、财税等部门参加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协调安排,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2)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着力培养企业和个人信用观念。(3)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4)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的信息征集、评估、发布与服务体系。整合银行、工商、税收等部门信息资源,完善“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个人和企业”定期通报制度。
3.遏制农村资金外流,形成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政府应及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变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1明确对金融机构“三农”信贷投入的激励和补偿机制,对支农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可以减免或降低金融机构的营业税,以鼓励资金流向农村。2改变商业银行吸储上存的储蓄制度,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存款应全部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应继续流入城市。3改革邮政储蓄制度,形成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邮政储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给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4继续增加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规模,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4.建立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规避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规避机制,有利于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1)建立以“不良资产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信贷风险度的变化等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2)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开发农贷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免交涉农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3)设立财政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协助农村金融机构历史包袱和处置风险资产,向政策性金融业务提供贴息、免息支持。(4)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5)政府应切实负担起打造良好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的领导责任,牵头组建符合农村经济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户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5.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
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基础工程建设,努力营造“农村金融安全区”的良好环境,以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发展。(1)要充分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建立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2)地方政府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科学发展战略,不能盲目跟风发展产业和项目。减少行政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提高农村金融的市场化程度。(3)金融部门要注意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前瞻性研究和运用,大力提高市场研发能力,结合本地金融实际需求大力创新信贷业务工具,不断开辟金融新产品,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差别化的金融服务。(4)进一步完善资金定价机制和授权授信制度,依据企业资信状况和风险大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地区和信用客户加大授权授信,利用资金统筹运用优势,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功能,更好地引导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地区加快向良性生态转化。
参 考 文 献
《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制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