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成因分析
二、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创建农村信贷安全区、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德政工程。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小额贷款中已取得初步成绩,农民、信用社“双赢”机制日趋形成,但在小额农户贷款投放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笔者就农信社小额农贷的风险形成原因和化解对策作些浅析,以引起各方对小额农贷风险的关注……….
浅析农信社小额农贷投放风险的成因及化解对策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创建农村信贷安全区、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德政工程。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小额贷款中已取得初步成绩,农民、信用社“双赢”机制日趋形成,但在小额农户贷款投放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笔者就小额农贷的风险形成原因和化解对策作些浅析,以引起各方对小额农贷风险的关注。
一、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形成成因
(一)承贷主体的风险,是造成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的原因。
1、偿债能力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承贷主体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农业生产效益是农户偿债力的重要保证。但是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市场等因素影响明显,农业收益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如某市在推广创建活动中,3至5月份共凭证放款3149万元,但由于连日阴雨和两次强冰雹袭击,造成夏粮、夏油减产30—60%,有的甚至绝收,棉苗、育秧苗大面积滞死,损失相当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必然有一部分会转化为信贷资金风险。
2、农户信用风险。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开展推广创建“信用工程”活动,就是要整顿农村信用社环境。但是农村信用环境的优化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它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培育和积累。由于推广创建工作时间紧迫,在评定信用等级时,信用社不可能完全杜绝部分不讲信用户“入围”。按推广创建要求,评信后信用社应无条件发证,对持证农户的信用需要在授信额度内无条件满足,这样,投向这部分“入围”非信用户的信贷资金风险必定会加大。
3、认识误区风险。由于推广创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重,工作出现纰漏在所难免,在宣传发动阶段,由于宣传不够深入或因村组干部对推广创建工作认识不足,理解偏差,在宣传上产生误导效应,使部分农户对贷款产生误解,认为小额农贷是政策性贷款,不用还息,甚至误认为是政府扶贫资金,不用偿还本金,因此曾出现农户向信用社“要回自己贷款指标”的现象。这种认识错误如不纠正,必然影响信贷资金回收。
(二)行政风险,直接导致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的形成。
1、评定信用等级中的“舞弊”风险。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是搞好推广创建工作的基础,也是防范小额农贷风险的关键。由于调查评定工作量大,单靠信用社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因此,评查评定离不开基层组织的配合。但是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对推广创建的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在评信中“舞弊”,出于某种目的,对信用社掩盖农户信用实情,存在评“关系级”、“人情级”现象,为信用社清收工作带来难度。
2、贷款用途转移风险。按照人总行制定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社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用于农民发展生产,不得随意变更贷款用途。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由于信用环境整治尚未到位,农户对信用等“珍视度”还不高,政府在征收农业税费中的紧迫行为间接地近使部分农户、村组干部以贷款交纳税费,造成贷款用途的转变以某市为例,今年虽夏粮、夏油严重减产,但登高夏征农业税费进度却明显快于往年,部分乡镇甚至一季夏征就完成了全年任务。今年夏征时期也是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集中投放的时期农村信用社根本无法控制贷款的用途转移。
3、责任软约束风险。推广创建是一项社政联手的工作,政府在推广创建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评定信用等级待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但这些行为更多是体现在贷款的投放阶段,至于贷款能否100%收回,对政府却没有明确的责任要求,是一种责任软约束。这样,在农商合同资金与信用社信贷资金发生矛盾时,信贷资金的优先受偿原则无法体现,政府为完成农商合同征收任务,发挥行政优势,采取集并粮棉等方式,先于信用社将农户手中的资金和物资收走,削弱了信贷资金回笼的物资基础。这就意味着推广创建工作的最终风险还是由信用社单独承担这说明推广创建中社政联手的原则存在较大的缺陷。
(三)信用社自身风险也是信用社小额农贷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1、指标误导风险。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是开展推广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了一套评定指标体系。但有些指标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特别是收指标设置偏高,忽略了不同地区、不同种植结构、不同耕作模式带来的收益差别性。以我省某市为例,目前某市的农业属“一年两熟”制,基本上延续着传统的油稻、油棉、麦棉等种植模式。按目前产量和市场价格心脏农业支出估算,亩平纯收入一般在300—700元之间,而这一收益是在风调雨顺、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但在评信中,信用社确定亩平纯收入的700—1000元间,指标设置偏高。纯收入是评定农户信用社等级的关键指标,然而在主信中对农户的收入估算基本上取了上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户的收入高估,高估的收指标直接误导了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使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虚高,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农户的偿债能力,掩盖了小额贷资金风险。
2、管理滞后风险。开展推广创建要面临小额农贷资金规模突击扩张的问题。按目前信贷力量配置情况,信贷售货员与农户户数的比在1:1500左右,且农户分布地域广,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信贷力量不足、精力有限与管理工作量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网点调整力度加大,许多分社、信用站被撤并,农村信用社深入农村、贴近农民、密切群众的优势被削弱,不利于信用社对农户经济状况等信息的动态掌握,不利于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监测管理,易造成贷后管理的“空白点”。特别是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优,农户主动到柜面还贷积极性不强的情况下,收贷要靠信贷人员逐户上门催收,在农产品集中上市、信贷资金贺辞的黄金季节,往往由于信贷力量不足,催收不及时,易造成农户收贷最佳时期的错失,给资金回笼增加难度。
3、责任道德风险。由于少数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道德素质不高,在推广创建中疏于管理,体现在:一是调查不严。信贷人员不深入实际,将调查权完全交给村组干部,对村组干部变依靠为依赖,丧失了第一手资料。二是评信盲目。由于信贷人员未直接对农户经济信用情况开展调查,实情不明,发言权“弱化”,评信时取舍不定,盲目定级,评信质量低。三是贷时违规。在发放贷款时,信贷人员违规操作特别是在输大额联户担保贷款时,把关不严,人为变通制度,放宽政策甚至以贷谋私,造成联而不保,一户多贷、单笔超额,张证李贷等现象发生。四是贷后失管。小额农贷发放以后,信贷人员认为完事大吉,不及时主动深入贷户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其用途,了解使用效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而是不闻不问,管理乏力。
二、防范和化解农信社小额农贷风险的主要对策
1、优化支农投向,提高农业收益。一是要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农业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农业的稳产高产,影响农业的生产效益,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也是规避小额农贷资金自然风险的坚实保障。农村信用社应积极转变观念,按照力所能及的原则,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农业强身健体。二是适度集约,突出重点。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小额农贷搞好基础支农的同时,要积极调整信贷取向,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导向调节功能,适当集中资金重点向订单农业、规模农业、科技农业、市场农业倾斜,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农”字号龙头企业,通过资金的确良扶持壮大企业块头,增强企业消化转化当地农的产品资源的能力,就地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四是借推广创建东风,对所调查农业户的经济档案进行分析排队,重点确定一批种田大户、特色养殖户、专业村、专业组进行重点扶持,培植成农村信用社的优质客户群,通过小额农贷资金投向的优化来防范和化解风险。
2、加强情况反映,强化政府责任。推广创建工作是一项社政联手工作,既然是联手,那么政府的参与行为就应该体现在这项工作的始终,最重要的一点,政府应该对推广创建中信贷资金的安全回笼负起责任。推广创建工作成功的标志是农社“双赢”。发展一方经济是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的职责,政府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负责,归根到底是对一方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负责。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将推广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政府反映,争取政府对推广创建工作持久的重视与支持,避免出现“一阵风”现象,真正把推广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的工作日程,特别是要把信用社支农资金安全回笼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范畴,增强政府对清收农贷资金的责任。
3、落实优抚政策,增强支农后劲。农村信用社以“三农”为服务对象,其经营行为有很强的政策性。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量的信贷资金沉淀,资金包袱一直由信用社背负难以化解,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信用社折政策性付出却未得到政策性弥补,一些优惠政策如不良资产剥离、保值贴补弥补等均与信用社无缘,这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是一种责利不对称的状况。在这次推广创建中农村信用社信贷规模突击扩张,资金供求矛盾加剧,支农投入主要靠支农再贷款解决,而支农再贷款毕竟是一种有偿资金,要按期归还本息,小额农贷的投入最终还是要靠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来解决。如果推广创建工作中小额农贷大量沉淀,必须进一步削弱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后劲,甚至会引发农村信用社的支付危机。因对农村信用社的歧视性规定,由政府倡导和协调,将政府部门的周围资金、涉农部门心脏部分账户开立到信用社,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解决农村信用社投入资金不足问题。二是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保全盘活村组集体贷款,对内挖潜,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对农村信用社在税费征收等方面厚爱一层,考虑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不佳,支农收益低,支农任务重等实情,对农村信用社予以税费减免优惠,使农村信用社休养生息,强身健体,增强支农后劲。
4、调整信贷力量,加强综合管理。一是对现有的内外勤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分工,将一批责任心强、能吃苦、管理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到信贷岗位,增强信贷管理力量。二是强化分社、信用站职能,在加强审计监督保障其经营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基层网点的职能,发挥分社、信用站深入农村、贴近农民、联系群众以及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加强对农户经济情况的适时监控。三是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小额农贷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防范管理风险。
5、弘扬诚信观念,整治信用环境。一是持之以恒,深化宣传。一方面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大力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小额农贷的性质、用途以及信用等级的优越性、信用社的优质服务等内容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消除“盲点”和“误区”。二是去伪存真,优化授信载体。农村信用社要组织信贷力量,深入村、组、农户,对现有的评信户进行深入全面、细致的再调查,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信户进行调整,该升级的,该降级的降,该取消信用等级的取消信用等级。三是扶优控劣,整治信用。对恪守信用的村、组、农户,在资金、服务待方面予以倾斜,使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反之,对不守信者实行信贷、限制评信、抓紧清收等措施予以整治,真正做到褒扬守信,贬抑失信,促进农村信用环境的良性转变。
参 考 文 献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第期5、6、9期)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年第期3、5、11期)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南方金融》2003年第2、9期
数据资料参考:《金融参考》2003年第1、3、6期
《金融研究》2003年第5、8期;2004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