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间竞争日益激烈,为保证银行持续、稳定发展,迎接时代挑战,正确处理银企间关系是其中一重要问题。笔者认为重塑银企关系应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一、分析目前国内银企状况及其原因;二、借鉴国外银企关系模式;三、、改善银企关系的对策和建议,实现银企双赢。
目录
论重塑我国的银企关系2
一、分析目前国内银企状况及其原因:2
(一)、国有企业过度负债2
(二)、导致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原因3
(三)、企业债务链对银行资金运转的影响4
(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关系5
二、国外银企关系模式们的借鉴6
1、英美模式6
2、日本-德国模式6
3.我国的情况7
三、改善银企关系的对策和建议7
(一)要建立全社会向的信用体系7
(二)要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7
(三)扩大融资渠道,减轻银行和企业的负担8
(四)减少行政干预,使行政管理成为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手段8
(五)对企业而言,应该尽快进行产品结构调整8
(六)对银行而言,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功效8
论重塑我国的银企关系
纵观时局,国内形势:随着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资本市场已从完成创建向纵深发展,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大,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方兴未艾,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加强……国际形势中国加入WTO后,银行业市场日益扩大,面对国际性挑战越来越大,外国银行的介入对国内银行无疑是一大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笔者认为:在目前形势下,水如何妥善处理银企关系特别是国有企业是银行业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的一大问题。
一、分析目前国内银企状况及其原因:
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使社会收入分配向民间倾斜,而财政集中的比例大为下降。国有企业资金供应渠道的改变,财政赤字不断增加,银行越来越无法承担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供应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种下银企债务关系的隐患。
经过二十多年的渐进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实质性的根本性改革阶段。而与此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浮出海面,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摆在改革者的面前,其中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十分突出。根据1996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统计数据,国有企业总资产为7 .28余万亿元,总负债5.17万亿元,负债率高达71%,其中银行贷款则占70~80%。在企业本身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日趋下降的情况下,积欠银行的巨额债务难以清偿,银行与企业间不断恶化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成为制约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主要障碍。
(一)、国有企业过度负债
企业负债经营指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商业信用和发行债券等形式吸收资金并运用此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债经营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手段。企业负债与其资产之比称为资产负债率。在西方国家一般将50%视为企业是否过度负债的“标准线”,超过则说明借入资金多于权益资金,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实际上,企业合理的负债率的界定,应依据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同一国家的不同行业,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经营周期等不同条件、不同情况而定。 一般认为,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在45~60%间较为适宜。但据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课题组1996年的调查,全部国有工业企业的平均负债率为68.21%,有些行业偏高到80%以上。我国国有企业已出现了普遍性的过度负债现象。
(二)、导致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原因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是新旧体制交替各种矛盾交互作用的产物。其形成原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问题。 其一、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 企业进行有效的生产经营,必须拥有一定注册资本即自有资金,但我国国有企业自有资金严重匮乏。首先,在创建阶段国家对企业投入的资本金不足,出现了一批少资本或无资本注入的负债经营的企业。其次,随着国家财政政策调整,国有企业资金得不到补充,只能向银行贷款,负债维持再生产和经营活动 其二、财政收支缺口向企业转稼,导致企业对银行高负债 国家财政赤字居高不下,一些原先由财政拨付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铺定资金等改为企业向银行借款,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其三、国有企业留利水平低,自我积累少,资金主要靠负债解决。 80年代以前,国家实行统收统支财务制度,企业实现的利润和提取的折旧大部分上缴国家财政。改革以后国企税赋仍然很重。据测算1979年以来,国有企业由于上缴比例高于非国有企业而减少留利近1500亿元。 其四、企业承担的非经济职能多,社会负担重 企业的社会职能过多,主要有:一、保证社会就业,在职冗员过多。二、离退休职工养老费用。另外企业也承担社会公益事业,如学校、医院等。 其五、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预算约束软化,负债约束弱化 国有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缺乏约束盲目举债,不顾偿债能力与筹资风险。同时银行与企业间的资金“大锅饭”、“供给制”也助长了企业负债扩张的欲望。 其六、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筹资难度大、成本高 长期以来我国资金、资本市场不发达,实行“拨改贷”后,国有企业只能依靠银行筹措资金,致使银行负债越来越多。并且在银行银根紧缩的情况下,企业筹资难度加大,只得高利率借款,高费用发行债券,导致负债成倍增长。 其七、受行政干预及政策因素影响,企业恶性负债比重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受速度型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驱动和地方利益的驱使,地方政府盲目立项、重复布点,导致结构性生产经营亏损积累。 二是各级政府或明或暗干预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借贷,从而出现不尽合理的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务包袱。 三是企业被迫缴纳的各种不合理的摊派费。此外,地方政府行政指令企业为他企业担保,形成一系列不合理负债。
(三)、企业债务链对银行资金运转的影响
在企业发生债务链的情况下,银行的资金运转就受到了重大影响,银行因企业债务链而形成的坏账与企业债务链的规模基本是相等的。假定房屋交易商因交易失败而不能从社会流通货币中回收100万货币资金,则他所欠的银行100万元贷款也不能归还,银行也不能贷给下一次生产活动的周转资金。这就使商品房开发商也不能从房屋交易商手中收回上一次生产交易活动所欠的100万资金,从而不能归还银行的100万元贷款,银行也不能贷放给下一次生产活动的周转资金。这又使土地开发商不能从商品房开发商手中收回上一次生产交易活动所欠的100万元资金,从而不能归还银行的100万元贷款,银行也不能贷放给下一次生活活动的周转资金。这又使土地原始所有者受到了与上面三个企业同样的影响。最后结果是:企业之间形成了总规模为400万元的债务链,银行形成了总规模为400万元的坏账。
企业债务链对银行的影响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当银行出现上例400万元坏账以后,银行不能坐视这400万元坏账不能归还,企业也希望生产活动能继续进行。这时银行为救活企业,通常不得不继续给企业新的贷款以维持企业的资金循环,并希望在企业资金循环正常以后能归还以前所欠银行的贷款。
尽管各企业欠了银行400万元贷款不能归还,银行还继续给企业提供了400万元的贷款,以维持每个企业生产活动的连续性。这样做正常情况下能达到效果,但如果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效果经常适得其反。在以上的案例中,如果碰到了一个房地产不景气的时期,或房地产交易商经营再次失败,或房地产交易商有意拖欠资金将资金挪做它用,使银行第二笔贷款也不能偿还,从而得不到第三笔贷款,这时,又形成了400万元的新的债务链和400万元的新的银行坏账,银行坏账总量达到80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在社会企业之间债务链增长的同时,银行坏账也在同步增长,两者保持了基本上相等的规模。这种情况对社会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随着银行坏账的增长,银行对企业的放款能力在下降,这种下降又加剧了企业之间资金运转的困难和企业债务链增长。企业债务链增长反过来再促使银行坏账的增长,形成恶性循环。严重时,出现银行和企业纷纷破产局面,形成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现行的货币供应体制加大了企业对银行负债,促使了企业债务链的形成,同时,企业债务链形成又会按照本身的规律去发展,反过来加剧了企业对银行的负债。由于债务链问题的特殊性,只有在解决债务链的问题的同时,才能解决企业对银行的负债问题。
(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关系
政府既是银行和企业所有者,又是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管理者。当前的银行、企业联动资产重组是以清理银行不良债权为核心,同时也要解决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就目前我国经济情况而言,企业重组离开了政府支持,完全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大规模运作是不现实的。即使在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相似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如日本,其银行系统大规模的不良资产问题也是由政府直接出面组织清理的。因此,政府在银行、企业联动重组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具有多重身份,因而政府的介入程度和介入方式直接关系着企业重组中有关各方的利益。从一些债务企业重组的案例可以看出,政府在具体经济活动中,因其身份不同而包括着不同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冲突,如政府作为金融管理者与国有企业所有者和企业改革推动者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利益错位和利益冲突,使政府在推动银企联动重组中很难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和连贯性,其结果是按市场化原则操作企业重组十分困难。因此,政府在银企联动重组中的定位应该是监督者和协调者。政府不宜介入具体的企业重组中,而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尽快制订和完善有关法规(比如《破产法》、“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家战略产业的准入制度”等)及相关政策,尤其要在《破产法》中明确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破产犯罪,并制定对相关责任人的惩罚条款,以促进企业重组的市场化、法制化、公平公开。同时,政府应推动银行清理不良资产的活动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相策应,增强银行经营管理体制和企业制度改革的关联度。另外,应加快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业、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救济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为企业重组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银行推动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目的是保全资产,盘活并清收不良债权。由于很多企业在进行重组时都有逃废银行债务的倾向,所以,银行对企业资产重组一般持审慎态度。银行在企业重组中不仅关心企业是否有条件重组及重组方案对现有债权本息的影响,也关心企业能否通过重组真正扭转经营局面,以履行重新安排后的债务。同时,由于大多数企业都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运作,银行往往是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因此,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作为债务企业重组的主导者。
在债务企业重组中,虽然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规范企业破产重组行为,银行有了一定的发言权, 但从总体上看, 银行仍处于被动“挨吃”的境地。从近年国家经贸委企业兼并破产计划执行情况看,银行态度相对谨慎;企业、地方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均有较高的积极性。他们分头或协调行动,以争取这项类似于股票发行的政策资源。企业主要想通过重组减少银行债务来改善经营条件,因此,多采取公司分立、抽逃或隐藏有效资产、先破产再收购等重组方式,甚至以假破产假重组来逃废银行债务。为提高重组的可信度和成功率,企业通常会说服主管机构或地方政府,一同要求要求银行给予优厚的重组条件,包括停息、免息、本金挂账、延长还款期等。而地方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更希望尽快救活企业,减少企业关闭或破产带来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他们更愿意与企业一道做债权银行的工作,而不愿意在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方面下功夫,如减少企业不合理负担、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等,甚至不十分关心企业重组后能否真正走出困境,能否通过“三改一加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是“重组不改制,改制走形式”。
二、国外银企关系模式们的借鉴
1、英美模式
以自由市场为运行基础,注重产权制约,靠严格的法制来解决争端,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我积累和直接融资,并着重于短期目标。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对企业的监督是间断性的。只有当企业违约(利息延付或不能按期还款)时才进行,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银行只注重其自身利益,对企业的长期利益和资金漠不关心。银行从企业得到的信息只是外部的公开信息,因而往往只能看到企业短期形象与表现。银行由于不易评估企业的风险,贷款往往要求抵押和担保。企业经营也相应更注重其短期的表现,而不丈关心长远发展规划。由于间接融资的不足和约束,企业往往求助于直接融资,资本市场因而较发达。这种模式表现出来的后果是对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各家银行争相贷款,而一旦企业出现问题,不管其问题的性质如何,各家银行争相逼债,要求企业破产清或不予资金支持。
2、日本-德国模式
以“社会”市场经济和银行间接融资为基础,银行在经济和企业经营中起重要作用,资本市场讥的作用相对较小。这种模式下,银行与企业之间常常保持密切而持续的联系与沟通,两者长期依存,生死与共,企业主要从一家银行固定取得资金,银行与客户企业相互持股。银行通过融资合同、股权占有、人事结合及代理小股东的表决权等方式对企业决策产生影响。银行可获得企业的第一手信息,随时监督和干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行为。银行不仅注重企业短期的股票价格表现或盈利情况等因素,而更关心企业的长期表现和增长。在企业出现财务问题时,只要银行认为企业的困难是暂时的,则银行都会出面,通过与其他债权者的协调,延缓和减免债务,或以紧急融资、派人员协助经营等方式支持和帮助。
因此,日本-德国模式比英美模式有较大的优越性,各国也纷纷向日本-德国模式靠拢,并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3.我国的情况
199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主办银行管理暂行方法》,并在300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北京、天津等七个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中试行。这一办法虽有一定的作用,如结束了企业过去“多头开户”、“多头贷款”的局面,明确了主办行的权利,但在对银行贷款的使用及改善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银行并无实质性的监督和控制措施。这种对于银行来说责任和风险大于权利的财务机制,不利于建立正常、合理的银企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应采取措施,重 塑银企关系。
三、改善银企关系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建立全社会向的信用体系
虽然日-德模式是我们最可有借监意义的银企模式,但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论是英美模式还是日-德模式,无不把信用作为银企关系的根本立足和出发点。信用是市场经济及全社会一切经济行为的基础,也是现代市场金融的运行轴心,如果信用关系受到破坏,不仅无法进行市场交易,而且市场秩序也将出现混乱,经济将陷入崩溃,所以银行与企业首先要确立信用基础。有了良好的信用,银行与企业将从“贷款难”、“难贷款”的困境中解脱出来。治理信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运用多种手段,齐抓共管,标本兼治。(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全民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明确“信用是一种资源”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2)加强立法和监督,强化法律约束,严厉打击破坏信用的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3)加快信用机制的建设,完善信用评定机构的程序,使之能建立一个公平、科学、统一的信用评定体系。
(二)要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成功的银企模式都是建立在现代化企业制度上的。而我国的银行和企业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很远。无论是银企还是企业,都应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通过改制来完善银行和企业的产权明晰、自主经营。同时,还要培养高素质的现代企业家,提高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员工的基本业务素质和技能,努力使银行和企业获得最大收益。
(三)扩大融资渠道,减轻银行和企业的负担
在资金有限或贷款条件不够的情况下,银行可以积极参与资本市场,通过存托凭证、基金托管、代理发行、债券品种设计、资金转帐等业务为企业铺路搭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企业,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减少行政干预,使行政管理成为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手段
企业和银行都是独的法人实体,都是在市场的环境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为”与“不为”,都会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都会理性地进行思考和选择。政府部门必须减少其微观管理,重视宏观监控,做到“你生产我服务”。
(五)对企业而言,应该尽快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凡是经营好的企业都是有其特色产品的企业,例如旅游、电力等。因此,企业要注重开发自己的特色,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六)对银行而言,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功效
国外银企模式告诉我们,银行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银行和企业不能相互持股,但银行可以在其他方面与企业保持联系和沟通。这样银行可以及时获得相关信息,进行有效监督;而企业也可以迅速从银行得到所需的信息和帮助。目前金融服务的焦点在客户,不断推出新的、多功能、复合式服务品种,速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机构和业务营销模式势在必行。除了为企业在信贷、结箅、汇兑、转帐、财务管理、咨询评估资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一练条龙多样化配套服务外,还要在资金管理、理财服务、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电子技术等方面提供多功能交叉式服金融服务。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加快体制上的改革,尽快完善经济转型时期的制度变迁,为银企关系的健康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使银企关系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新阶段,促进银企的共同繁荣。
资 料 来 源
1.杨家才 《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当前银行经营观念问题》
2.郭建英 《如何解决权责发生制下银行损益确认中的问题》
3.何德旭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4.《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2003年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