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在全国8省市区开展,而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仍存在资本充足率低下、管理不科学、效益不佳等困难,急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来达到健康发展的目的。而其前提即是改革股权设置、进而完善法人治理。目前,对农村信用社而言,推行投资股的可行性条件已基本成熟,还必须在内部管理上、外部监管上加以完善。
关键词:投资股 法人治理 思考
目录
对农村信用社推行投资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1
一、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现实差距1
二、农村信用社吸纳投资股的可行性3
三、农村信用社推行投资股的必要条件4
四、推行投资股必须处理好相关问题8
对农村信用社推行投资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即,其核心内容是明确产权、完善法人治理,而对经济落后地区,其实质性举措即是改革股权设置,增加投资性股份,为法人治理结构打下基础。本文即是从落后地区农村信用上推行投资股的可行性以及推行投资性股份的前提条件进行探讨。
一、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现实差距
农村信用社在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特别是在农村金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联系农民的纽带、信贷支农的主力军;近十年来,农村信用社在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管理有了实质性的提高,有效地支持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为繁荣我国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我国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过程中,由于受体制、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加上农业担保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滞后,导致农村金融体系比较脆弱、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加快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扩充农村信用社资本金,就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三农”资金瓶颈的客观要求。
当前,在我国尚未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由于历史包袱沉重 ,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历年亏损巨额挂帐、呆帐贷款等不良资产大量存在;另一方面由于盈利能力不高,增资扩股工作困难重重,在资产的快速增长的同时,资本补充迟滞,导致农村信用社资本总体水平不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普遍低下,不利于降低农村信用社破产风险和减少存款人因其破产而承担的潜在成本,有碍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和安全,从而对监管当局加强资本充足性监管、提高农村金融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自97年后,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下,部分农村信用社依据章程,开展了合作制规范工作,在清理老股金的基础上,吸纳了一部分社员股和内部职工股,允诺对老股金保息分红、新股金参与分红,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是按年提取老股金利息,并未分派红利;同时,在信贷投放中,广大社员并未因入股而得到实惠,或者说“优而不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入股积极性;而提高资本充足率一直是监管当局监管和行业管理的明确要求,致使农村信用社近几年来为完成股金考核任务,推行“股贷挂钩”、“以贷引股”,甚至弄虚作假、吸纳存款化股金,因此,创新增资扩股方式在短期内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显得尤为必要,而允许“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行投资股”、在一定范围内吸纳法人投资股份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优化农村信用社股本结构、逐步完善法人治理无疑是另辟蹊径;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是适用于农村信用社的一项重要的企业组织制度,是防范和控制风险的一道重要防线,同时对农村信用社制度创新、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都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吸纳投资股的可行性
1、部分农村信用社已具备推行投资性股份的先决条件。农村信用社推行投资股,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体制创新,即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引进股份制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村信用社股本、优化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还有利于促进农村信用社管理和经营水平的提高。以XX县农村信用社为例,如作为一级法人,则由于效益增幅不大而缺乏对投资人的吸引力,而作为独立法人,以辖内两信用社为例,2003年度其实际资本利润率、实际资产利润率分别高达36.7%、1.4%和28.5%、1.1%,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可观的回报,同时,两社基本无历史包袱,管理和内控基本符合目前的监管要求,这些都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吸引力。
2、扩充法人股份、改善股本构成已具备外部环境。当前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一大批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体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城乡居民金融资产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其资本积累需要新的投资领域,追求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另一方面企业规模扩张和发展需要完善的和优先的金融服务;同时,根据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趋势,法人组织向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既有政策规定的优先支持,也有其内原性的扩张动力,农村信用社推行法人股的外部环境已基本成熟,因此,要积极引导大企业集团、民营企业入股农村信用社,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农村信用社的重组联合,从而增加其资本实力,改善其资本结构,建立起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为农村信用社转换机制、按基本准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供发展平台。
农村信用社改革即将全面展开,因此,抓住当前政策机遇,以一、两个农村信用社作为推行投资股试点,也有利于积累经验,为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迅速大幅提高资本充足率打下基础。
三、农村信用社推行投资股的必要条件
如前所述,推行投资股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体制的创新,因此,推行投资股的农村信用社必须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础上引进股份制的管理模式,在管理、内控等方面必须符合一些必要的条件。
1、必须修订《农村信用社章程》。97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了指导农村信用社合作制规范的《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及《农村信用社章程》(范本),对农村信用社的股本构成及持股比例等均作了明确,即农村信用社进行合作制规范可在辖内吸纳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社员股和内部职工股,单个信用社社员入股比例不得超过资本金的2%,而对法人投资性股份未能加以明确或者说进行限制,因此,农村信用社探索推行投资性股份必须先行解决制度约束,为投资股的吸纳奠定政策基础。在股本的构成上,可划分资格股(即社员股)、职工股和投资股,明确各股本所占份额及权利和义务,适当提高职工股、投资股入股起点额,从而为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外部力量的参与程度增加积极因素。
2、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是合作制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架构,也是合作制的精髓,农村信用社不仅要在形式上建立“三会”制度,更要真正发挥“三会”的作用。按照“产权约束”的基本内涵,这个架构就是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中心的权力运行机制、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和经理层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管理的组织领导权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化安排,从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以加强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并通过建立与股金红利分配及经营风险共担等机制,逐步培养社员及投资者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提高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水平;要通过改革决策机构人员的组成,为解决好内部人控制问题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为农村信用社科学决策、灵活经营、有效监督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吸纳投资性股份,改善农村信用社内部股本结构,促进农村信用社各方利益关系得到有效调整,理顺决策、经营和监督关系,从而提高社员、理事、监事及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的关心程度,经营层普遍直接面对出资人的压力,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得到健全。
3、必须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健全的内控机制,不仅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农村信用社仍需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一是要制定和完善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措施,准确把握、有效控制,并从根本上将风险最小化;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制度内容必须涵括农村信用社业务工作的各风险点,确保各项业务操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针对投资者所关注的财务核算,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并实行年度外部审计制度;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奖惩措施来提高从业人员执行制度的知觉意识,从而提高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4、必须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信息披露是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它也是防止其“内部人控制”的有效手段。一个强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信息披露的充分和质量是促进农村信用社治理改善的重要力量。信息披露不仅指财务会计信息,还应包括信用社的治理结构、管理人员报酬、经营成果、股权结构及其变动、风险预测等。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还远不能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的需要,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数量快速增加,同时违规现象也大量增加,信息失真已成为一种公害,从监管者角度看,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信息失真的问题:无论是监管者还是经营者都有无法真正了解一个农村信用社到底有多少不良贷款。扭亏为盈近年已成为农村信用社的一个成功标识,但小额利润掩盖了真实亏损,甚至贷款利息收入的一部分还来源于贷款,准备金不足额提取、非信贷资产的坏账不摊销或不核销等不良财务行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可以说,我国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均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高级管理层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者,掌握着农村信用社的大量信息,如果缺乏透明度,投资者、社员、理事会和监事会将很难把握其行为,就有可能出现高级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尤其是要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尽快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流动制度,及时准确地提供农村信用社风险变化信息,特别是广义的信用风险信息,如资产质量、存款兑付、表外业务等,从而增强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在推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更有利于投资性股份的扩充。
5、必须建立具有发展潜力的分配机制。农村信用社在经过近几年的规范管理和审慎经营,其经营效益已有了很大提高,如推行投资股,则必须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分配机制,既要考虑发展中积累的需要、又要考虑投资者利益,既要考虑消化历史包袱、又要谋划拓展新的市场,因此,在当前农村信用社利润率仍有限的前提下,在分配上,要保证投资者投资收益,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如减免营业税、税前弥补历年亏损、税后利润在扣除提留后将股东权益部分留作补充资本金等,通过几年的运作,随着农村信用社新增资产效益的提高,通过新增利润和新增股东权益留作补充资本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
6、必须建立集约化经营机制。县联社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自身实际,对县域农村信用社的机构网点进行适当调整,对于少数业务发展缓慢,长期亏损,没有发展前景的网点进行适当撤并,在有发展潜力的地方增设新网点,集中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杜绝私招乱雇现象,使农村信用社资源得到最有效管理和开发,以节约更多的人力、财力,充实农村信用社一线的工作。
7、加强外部监管,确保股权改革、法人治理到位。能否有效推行投资股份、进而完善法人治理是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管理文化的重大改变,是农村信用社从他律为主走向自律为主的关键环节,农村信用社广大员工和社员必然有一个适应、熟悉的过程,因此加强监管、发挥银监会的外部推动作用显得尤为必要。监管部门应关注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中制衡与协调机制的建设情况,特别是理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情况,在方式上既可以农村信用社为整体进行,也可以对理事会、监事会和主任分别进行,以便更加直接、清晰地发现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各个组织机构的规范运作。
四、推行投资股必须处理好相关问题
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工作中推行投资性股份,不仅仅是简单的资本金的扩充,而是一项复杂的治理结构的改革,在农村信用社自身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地方财政的积极支持力度也很关键(如注资),而在当前的推行过程中,从操作上讲,仍需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重视关联方贷款的问题,通过治理结构的改革来预防农村信用社法人股施压为关联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是解决好大股东利益和服务“三农”两者之间的矛盾,由于从入股比例控制上已规避了内部人控制的矛盾,因此在实际经营中,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引导农村信用社着眼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加之农村信用环境的不断优化,为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投资者获得高回报创造条件。
三是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有效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和激励机制,引进先进的股份制管理机制,强化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上,打破旧的用人机制,注重培养和吸引高素质职工队伍,为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创造提供有力保障。
安徽教学点 何静
2004年5月31日
参考文献: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银行和证券公司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管信息框架》1995年11月。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银行和证券交易及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开信息披露》1995年11月。李维安等著:《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与国际比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李维安等著:《公司治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