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牧区建设为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二、 新农牧区建设对金融提出的挑战
三、对策建议
内 容 摘 要
由于受特殊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制约的影响,目前,山南地区农行、中行、建行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中,只有农行和邮政储蓄在县及县以下有分支机构,而邮政储蓄的只存不贷,因此真正直接服务于农牧区的金融机构只有农业银行县级支行及基层营业所。“十一五”规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区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给山南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由于农牧业生产高风险性、金融服务发展落后于农牧区经济、风险规避机制滞后等问题的存在,山南地区金融机构将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是山南地区金融机构面临的现实课题
金融支持山南地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的思考
由于受特殊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制约的影响,目前,山南地区农行、中行、建行和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中,只有农行和邮政储蓄在县及县以下有分支机构,而邮政储蓄的只存不贷,因此真正直接服务于农牧区的金融机构只有农业银行县级支行及基层营业所。“十一五”规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区作为重要的战略目标,给山南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由于农牧业生产高风险性、金融服务发展落后于农牧区经济、风险规避机制滞后等问题的存在,山南地区金融机构将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是山南地区金融机构面临的现实课题。
一、新农牧区建设为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一)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为山南地区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一方面山南地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战略确定后,将会有大量资金投向农牧区建设。另一方面新农牧区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住宅、新设施、新环境,还有乡村道路、水电、广播、电信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现实的市场空间。据测算,“十一五”期间山南地区新农牧区建设中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一项的信贷资金缺口将达15亿元左右。巨大的发展资金需求,为山南地区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系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农牧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银行的发展。农牧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农牧业产业链条的拉长,农产品市场及农牧区社会化服务领域的拓展,要求农业银行以全新的经营和服务理念、以现代化的服务手段和新的金融产品支持“三农”。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成为农业银行加快改革、完善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推动力。
(三)农牧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业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减轻农牧民负担,促进农牧民增收,山南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2005年达2780元,比2000年增长86%,年均增长13.24%,“十一五”末山南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有望达5000元以上。农牧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宽裕,必然导致农牧区消费总量的扩大和结构的升级,为农业银行拓展业务领域,开展消费信贷服务和针对农牧户的投资理财等新业务带来新的机遇。
二、 新农牧区建设对金融提出的挑战
(一)信贷需求不断增加。一是支农信贷资金需求量大。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中山南地区“三农”正常的信贷资金需求每年累计将在2亿元以上。另一方面,发展现代农牧业,培育既连接市场,又联系农牧民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增强其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加农牧民收入,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农牧民进行住房改造和新居建设,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需要资金的有力支持,其中正在实施的山南地区“十一”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中农牧户每年的信贷资金需求将在3亿元左右;加快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和推进农牧区经济发展,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发展农牧区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改善文化和医疗结构,同样需要增加有效的资金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资金需求量大,除国家财政扶持、农牧民自筹外,还需要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投入。二是信贷品种的需求多元化。新农牧区建设不只是修路、建房,还涉及发展生产、促进农牧区消费和提高农牧民素质等诸多方面。目前农业银行基层行(所)的信贷品种以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为主,难以适应农牧区经济发展、市场建设、培养新型农牧民等新农牧区建设的需要,信贷产品急需创新。三是信贷服务需适应新农牧区建设的要求。目前,农业银行基层行(所)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一般控制在3000元至2万元左右,非信用农牧户贷款的控制额度则更小,但现在山南民房改造的资金缺口每户普遍在3至5万元。对农牧户贷款的规定过严、授信额度偏小、期限过短,难以满足农牧户建房等的资金需要。
(二)结算要求更高。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结算方式不断增多,社会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加快。但从山南地区来看,结算渠道仍较单一,电子化程度偏低,农行只有县级支行以上机构实现电子化操作,而90%以上的农业银行基层营业所现在还处于手工操作,农牧区资金结算渠道仍然不畅通。而随着农牧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牧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非农产业崛起,商品流通日趋活跃,这对办理安全、快捷的支付结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农牧区劳动力流动加速,劳动力输出山南以外的其它地区、区外也不断增加,仅 2005年山南地区劳务输出就达12.8万人(次),收入达2.15亿元。农牧民、农牧区各类企业,急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电子汇兑、资金结算、委托收付款等形式多样的结算服务。
(三)信息服务要求更宽。目前,山南地区很多地方仍是交通不便,通讯不畅,教育落后,信息闭塞。农牧民的思维方式简单,观念更新较慢,市场意识不强,消费理念滞后。在实施新农牧区建设中部分农牧户参与意愿不高,有等、靠、要的思想,寄希望于政府投资建房、修路、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的较多,主动积极投资的较少,有的甚至认为建设新农牧区的贷款应由政府买单,可以不还。农牧民急需了解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了解现代金融知识,了解银行服务的种类、方式、手续等,以充分运用掌握的经济金融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牧业生产,尽快增收致富。
(四)基层营业所面临诸多实际困难。一是人员少,全辖59个直接服务农牧区的农行基层机构中1、2人所占全地区营业所的80%以上,直接导致服务“三农”效果大打折扣;二是营业所工作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低,没有经过专业系统培训,对一些金融政策缺乏理解,直接影响货币信贷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三是缺乏交通、通讯工具,营业所基本未配备任何交通工具,由于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营业所员工基本上是背包下乡,导致服务效率低下,同时安全也难以保障,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地域辽阔、交通线长,服务面广,目前山南地区每个基层营业所服务1.39个乡(镇)、4897人、864平方公里,导致各种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经营艰难。
(五)缺乏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风险担保体系。当前山南地区正在加快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走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但是,农牧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客观上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并在银行信贷责任实行终生追究的情况下,由于农牧户和涉农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农牧业保险严重滞后,农牧区的房产及土地大多不能作为贷款抵押,而农牧民又缺乏其它抵押品,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农牧户提供担保,此外,由于农牧业保险几乎没有开展,一旦遭到自然灾害,多数农牧民和农牧企业就会遭受严重损失,无力归还贷款,一定程度影响了金融机构发放农牧业贷款的积极性。
三、对策建议
(一)人民银行要继续加强“窗口指导”,确保特殊优惠货币政策全面有效实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继续组织力量深入农牧区,对农牧区金融服务、用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农牧区贷款需求状况、小城镇建设、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适时召开专题会,研究农牧金融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督促农行分支机构加以解决;协调商业银行与政府、经济综合职能部门的关系,为商业银行机构开拓信贷市场,提供信息平台;组织和督促商业银行积极向地方党政汇报金融工作,争取地方党政对金融工作的有力支持;组织力量深入各银行机构调查了解贷款投向及其经营管理状况,与商业银行共同研究货币政策传导问题,使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货币政策能进一步惠及更多的农牧民群众,为金融支持山南地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准确把握信贷支持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的着力点。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就是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因此,各金融部门、特别是农行分支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调整,准确把握信贷支持社会主义新农牧区建设的着力点:一是要继续抓好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信用乡(镇)、村的评定工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继续做好农牧户贷款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大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力度,用好扶贫贴息贷款。积极依靠当地党政,进一步加大信用乡(镇)、村的评定范围,对被评为信用乡(镇)、村的农牧户,适当提高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农牧民群众的有效资金需求。逐步完善“钻石卡”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在总结2005年“钻石卡”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农牧民群众的资信状况,逐步推广钻石卡,不断满足农牧户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对农牧户用于建筑业、种植业、养殖业等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额度的多种经营资金需求,采取农牧户联保、互保等方式,逐步探索实行动产抵押、权益质押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为农牧户提供担保等形式,解决农牧民发展经济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商业银行要优化审贷程序,适当放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贷款条件,积极支持他们的发展。三是积极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商业银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自治区乡镇企业局确定的乡镇企业贴息贷款项目要主动介入,加快项目审查评估和贷款发放速度。对乡镇企业开展的,能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的项目和用于农畜产品加工的项目,要确保其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要优先给予支持。四是加大对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加强对农牧区劳务产业信贷支持,促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六是加强对助学和农牧民就业培训的信贷支持,促进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农牧民素质的提高。七是积极支持山南地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农牧区住房是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根据山南地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在农牧民自愿、主动投入、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对农牧民建房的资金缺口,农行分支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改善农牧户住房条件。
(三)立足农牧民之需,强化金融服务。一是金融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新农牧区建设服务的意识,加强对经济金融政策的宣传,引导农牧民确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消费观念和市场意识。加大金融知识、人民币反假等的宣传力度,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在金融知识、金融政策的宣传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要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法规。针对农牧区群众获取新闻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和认识汉字较少的实际情况,要从实际出发,编一些藏文宣传卡片和小手册,宣传一些农牧民群众需要掌握的基本金融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要常抓不懈,要深入持久的开展。增强广大农牧民的金融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加快农牧区金融电子支付系统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水平,畅通汇路渠道,依托先进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推出农牧民欢迎的结算服务和结算品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解决农牧区、农牧民资金结算难、周转慢、效率低的问题。三是努力构建良好的农牧区金融生态环境。目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已下发《关于加强西藏自治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各银行机构要在包括农牧区在内的全地区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努力争取做到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金融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引导农牧民群众树立诚信观念,对赖贷的借款人,积极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依法进行收贷。四是加强基层营业所员工队伍和办公设施建设。农业银行要针对基层营业所人员紧张、队伍老化、文化素质低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行反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大对基层营业所办公条件改造的支持力度,逐步解决基层营业所办公条件落后的局面。五是严格执行加罚息政策。农业银行各级机构按照《西藏银行贷款有差别加罚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农牧区借款人的逾期贷款一律不予加罚息。
(四)成立担保机构,降低农牧贷款风险。农牧业是基础产业,又是弱势产业,要承担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快农牧区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光靠市场调节不行,国家必须加强扶持和保护。建议地方政府尽快牵头建立农牧业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专门为农牧业信贷提供担保或用于弥补金融机构支农产生的损失,缓解农牧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加快建立农牧业生产保险制度,逐步开办各类农牧业生产保险业务。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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