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现状
(一)农户联保贷款。
(二)小额信用贷款。
(三)信用乡镇、信用村屯创建。
二、贫困地区对农村信用担保的需求
三、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思路
(一) 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由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主导
(二)必须采取多种多样的建设模式
1、政府+农业龙头企业担保模式。
2、企业+企业担保模式。
3、龙头企业+农户担保模式。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担保模式。
5、产业大户+农户担保模式。
6、扶贫社(组)+贫困农户担保模式。
7、农村物权担保模式。
(三) 担保机构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必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内 容 摘 要
新农村建设提出要探索多种担保形式、设立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贷款担保难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信贷投放。如何解决贫困地区担保难题?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担保现状调查实证分析,认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结合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用担保模式,满足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问题的探讨
新农村建设和今年“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和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如何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及农户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既缺乏可抵贷资产又缺乏有效担保的难题,打破新农村建设信贷资金注入的瓶颈呢?本人通过对国定贫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担保现状进行调查和总结,认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可结合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建立起多层次的农村信用担保模式,在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的同时,满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发展不断扩大的资金需求。
一、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现状
都安瑶族自治县地处广西中部的大石山区,全县22个乡镇174个行政村,人口62万,其中农业人口58万人,是典型的贫困地区,国家列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近年来,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农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也曾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进行一些尝试,但却没有实质性进展。一是农户联保贷款。起步于2001年,计划在保安乡试行后在全县推广,保安乡成立了十个农户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先后向联保组的225个农户发放贷款45万元。但仅试行一段后就停止,目前贷款形成不良10万元。二是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屯建设。起步于2002年1月,先后向农户发放贷款证5340本,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6055万元,信用村屯仅起步就停止,没有任何一个村屯得到授牌。除此外,其他信用担保体系基本上没有启动。
二、贫困地区对农村信用担保的需求
都安县虽然属于贫困县,但近几年来在各方的扶持下,经济金融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一是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贷款难、担保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以地苏、东庙乡为中心,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竹藤草芒进行工艺品加工,形成了广西最大的竹藤草芒编织基地,以公司+农户的方式建立了40多家大小私营(民营)企业,其中有两家分别为市、县级龙头企业,带动全县6万多人就业,农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以上,形成了以竹藤草芒为主的多种工艺品加工的产业,产品出口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年产值1.5亿元,创汇1900万元。以澄江乡为中心,包括县城周边,以建兴机械厂为龙头形成大西南较大的农用机械生产基地,有11家机械加工企业。另外还有构树皮沙纸加工业等。全县有各类企业60多家。但由于这企业大都是法人结构不健全,无抵押担保,均面临同一个问题,即贷款难、担保难,县内近几年来新增的工商业贷款几乎为零。二是各类专业户不断出现,农民贷款担保成为最大的难题。都安是全国重点养羊、养猪大县和野生山葡萄酒原料基地,近年随着东桑西移,也有相当的养蚕专业户。据统计,全县各类养殖大户、种植大户1.6万户,各行业也相应成立各自协会16个。但因担保难,种养大户贷款难不断出现,也渴望解决担保难的问题。
三、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路
都安县是典型的贫困县,其信用担保体系现状及其所面临的信用担保问题在西部贫困地区具有代表性,在贫困地区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但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笔者以为在都安这样的贫困县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必须解决好建设主体、建设模式、运行机制、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 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必须由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主导
贫困地区农村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分散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程度低,受自然和市场风险影响较大,由农民去自发组织成立担保机构是不现实的,这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区别于其他担保体系的一个根本所在。因此,必须由地方政府及各个管理部门主导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也就是解决建设主体问题。贫困地区政府主导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加强对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的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为兴办农业担保机构创造必要条件。一是政府积极出资兴办各类农业担保机构。贫困地区各类经济实体(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协作程度不高,出资开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有限。可采取由政府提供农业担保资金,成立独立核算的农业担保机构,由政府某一部门管理,或者委托某一机构经营,政府监督。二是采取各种措施筹集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指导和督促经济实体建立各种模式的担保机构。三是利用行政资源优势,推动担保机构的良性运作。农村信用担保是一项新生事物,正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必须加大宣传,创造良好环境和,以达到良性运作。政府部门有行政资源的优势,能够为环境建设和舆论氛围提供平台。四是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行政干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担保业务,政府只能就担保资金的投向等向担保机构和银行提供建议,能否担保、担保多少,由担保机构根据市场环境、农户和农业企业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五是为农业担保机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
(二)必须采取多种多样的建设模式
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分散落后,对信用担保体系的需求也不一,客观上对建立体系的模式有不同的要求,建立多层次的担保模式比较适合这一要求。
1、政府+农业龙头企业担保模式。贫困地区农村也不乏龙头企业,为实现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担保这种担保方式成为可能,这种模式是由政府和农业龙头企业共同出资,以政府、企业信用和担保基金为双重担保在银行机构取得贷款的一种模式。但要把握好:一是担保群体为涉农企业。二是判断县级政府的财力和农业企业的发展规模,合理确定担保基金的比例和份额。以都安县为例,由于该县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财政压力大,县政府可以提供担保基金5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2家,共筹集担保基金400万元以上,可形成担保基金1000万元左右。三是龙头企业必须是守信单位。通过这种担保模式,可以使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政策和资金有效地结合,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筹资成本,促进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加速农产品加工企业对科技新产品的研发,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2、企业+企业担保模式。以都安县为例,县内有各类企业60多家,实现中小民营、私营企业会员互助式的有效担保这是一种以企业诚信为主体,以会员制的形式筹集担保资金,在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担保模式。在都安县乡下农村或者相同的行业内,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之间相互了解,经常相互融通资金,政府部门可引导他们成立诚信企业协会这种互助性担保机构。入会企业分别出资5万元到50万元不等,根据出资额,入会企业可以向银行机构申请最高6倍于出资额的担保贷款。这种互助式的担保不仅要考虑到企业的信誉,同时要对企业管理者的道德品质、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新入会的会员要经过所有前会员同意后方可加入。农村中小及私营企业通过建立互助式的担保组织,争取金融部门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解决了企业发展自有资金不足问题。
3、龙头企业+农户担保模式。县域企业特别是公司加农户模式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户“链条式”的有效担保模式是最为有效的方式。即以农业龙头企业信用为主体,以企业与农户签订的订单为保证,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如都安县竹藤编织企业的竹藤品加工多数与生产工艺品的农户签订了供货协议,形成了“链条式”的发展模式,把企业的效益和农户的收入紧紧地捆在一起,以龙头企业的资信和与农户的供货协议担保,为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提供贷款,既可解决种、养、加工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又可解决户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难的问题,同时保证龙头企业的货源的稳定,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发展体系,带动农民致富。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担保模式。贫困地区为了防止生产销售风险,不同程度上都建立了行业协会,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与农民的关系最为密切,建立这样的模式,就是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牵头,组织发展同一产业的农户筹集担保基金,以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作为保证金,为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农户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的形式设立,有效解决了农民盲目生产、被动销售的问题,实现了生产经营有目标和在销售市场上的主动营销。如都安县目前有各类行业协会16个,每年通过他们销售的各类农副产品在6000万吨以上,带动全县近26%的农户致富。通过上述担保方式,不仅可以解决农户资金需求的担保难问题,也可以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增加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5、产业大户+农户担保模式。也就农户联保模式,即由农村产业发展大户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发起,一般农民参加,组成“联户联保”形式的联保小组,为农户提供担保的一种模式。参与联保小组的农户需在贷款银行有一定数量的存款作为保证金,可获得高于存款一定倍数的贷款,来满足生产和经营的资金需要。通过在农户间建立联户联保的担保形式,实现互帮互助,发挥有经济能人,有致富门路,有经济实力的经济大户的传帮带作用,带领周边的农民通过科学生产,科学致富的目标。
6、扶贫社(组)+贫困农户担保模式。各级政府都设立扶贫社对贫困户进行扶持,扶贫帮困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都安排相当数量的专项扶贫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这种模式就是由扶贫社(组)为贫困农户进行担保。一是将扶贫资金中列出一定的专项,作为贫困户贷款的担保基金,为有专于脱贫致富,外出打工,懂经营的贫困户进行担保,满足贫困的正常生产信贷资金需求。二是将扶贫贴息资金改为担保基金。如都安县目前作为扶贫贴息方式改革的试点县之一,每年为全县人均收入900元以下的贫困农户贷款提供贴息,年贴息资金120多万元,如果把这一资金改为担保基金,可能使贫困农户得到更多的信贷资金扶持,比单纯的资金支付效果更会显现。
7、农村物权担保模式。即按《物权法》规定,在农村扩大和推行以林权证为主的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贷款发放。
总之,贫困地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现实的选择是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农村金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采取符合当地特点的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 担保机构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
笔者认为是担保机构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即按照市场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也就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运行机制必须符合市场化。一是有一整套的担保机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公开办事程序和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接受会员或社会的监督。二是坚持“安全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三是切实落实有效的反担保措施。要求受保农业企业、农户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物。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担保物必须是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执行操作的资产或权益。四是建立地方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的分担机制。
(四)必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为“三农”服务是建立贫困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但是,目前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还不到位,县域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大量收缩,对“三农”贷款几乎为零,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信贷投入的主力军,多年来一直处于改革之中,资金总量小,服务功能弱、业务品种少,远远不能地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二是贫困地区农业保险业务开展严重滞后,如都安县基本不存在农业险种,从信贷风险的最终承担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农业保险参与分散风险,“三农”贷款的风险完全从银行转移到担保公司和担保组织,如果是这样,无论是怎样好的担保机构,怎样健全的担保模式都是无法承受的。三是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也极大限制了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因此,在建设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同时,要加快贫困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步伐,不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尽快组建农业保险机构。
参 考 文 献
1、王桂堂: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若干问题的思考,《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报》,2003.05。
2、吴国庆:从绍兴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浙江金融信息》,2006年第6期。
3、刘峰、许永辉、何田: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缺陷与行为扭曲:黑龙江个案,《金融研究》2006年第9期。
4、赵岩青、何广文:农户联保贷款有效性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7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