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管理
二、建立贷款风险转化机制
三、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四、建立科学的贷款风险计量制度
内容摘要
信贷资产质量是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金融形势的日益复杂化和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管理;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转化机制;三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科学的风险计量制度。
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不仅影响银行自身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而且也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的稳定与执行。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不景气,究其直接原因在于因不良资产占比过多而引起的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因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而引起的金融软约束。在当前经济转轨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承担着经济约束软硬不对称的矛盾: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居民存款是硬约束,借款到期银行必须支付本息;而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借款企业是软约束,贷款到期未还银行无力扭转局面。不仅如此,出于宏观经济改革的需要国有商业银行还必须继续对一些经营不善、效益下降、偿债力较弱的国有企业进行信贷支持。笔者认为,金融软约束是我国目前所面临的金融风险的主要根源,因此,在国有商业银行向商业化转轨的过程中,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意识的加强,其风险意识更应该加强和重视。另外,随着中国加入WTO,国有商业银行还要面临外资银行经营优势诸如先进管理模式、综合经营以及兼营人民币业务等方面的市场竞争压力。可以说外资银行大量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后,国有商业银行的周边环境更加复杂,金融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为此,国有商业银行更应及早重视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问题,将经营安全性始终放置首位,将风险管理问题作为一个长远的战略性问题来对待。
信贷资产不仅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中一项最主要的盈利性资产,而且也是一项风险最高的资产。虽说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以较小的投入成本取得最大的经营收益,但面临国企效益不景气、经营不稳定、亏损面较广的严峻现状,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比较大,近几年国有商行资产收益率不高,利润下降,就是很好的证明。银行经济效率不高,这就给银行经营者提出一个问题,尽量降低经营成本和减少损失,以不断增加收益。风险是指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当风险成为事实后,风险损失就成为银行的一项经营费用,就会直接抵减银行当期的利润。因此降低和减少风险损失,无疑也是一种提高银行经营收益的有效方法。面对企业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在资本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和主导地位,就必须高度重视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问题,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笔者认为,推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关键是要使信贷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控制,变软约束为硬约束,用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尽量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影响,将信贷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度。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一些制度或变量控制信用风险,以达到银行收益最大化。笔者认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应从贷款风险防范、贷款风险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风险计量四个方面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1.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管理
加强贷款风险防范,是降低信贷资产营运风险的关键。笔者认为具体措施有:第一,实行贷款责任制。银行要改变以往粗放式经营贷款,重视贷款质量,把信贷员的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信贷人员不仅有放款权,更重要的是要承担安全并迅速收回贷款的责任。为此,各银行应注意两项工作:一是把贷款回收率与信贷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奖优罚劣,对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信贷员一定要重罚,以促使信贷人员按信贷操作程序、按原则办事,减少异化行为。二是注重提高信贷人员素质。贷款风险与信贷人员素质密切相关,因此各商业银行一定要注重提高信贷人员素质,降低人为的风险,除加强业务技能教育,提高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外,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以提高信贷人员的政治素质。第二,全面评价企业信用,合理选择贷款方式。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法律义务的可能性。银行信用风险是指受企业信用状况影响,银行不能如约收回贷款本息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用风险大小以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来衡量,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虽有所下降,但占比仍高,说明受企业的直接影响银行遭受的信用风险很大,这不仅直接影响了银行收益,更重要的是还影响到银行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银行放款时,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在放款前,银行应结合企业的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等经济指标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进行严格审核,综合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并以此作为贷款决策的依据。对资信状况良好即银企关系融洽,能够按时偿付贷款本息,无逃废债记录的企业可给予适当扩大授信额度,优先办理短期贷款、贴现、承兑、银团贷款等业务,对这些企业可采用信用贷款,在期限和数量上可适当放宽,还款方式可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对资信状况较好的企业,可采用担保和抵押放款,在数量和期限上要严格控制,还款方式可采用在借款期内分期还本付息方式;对资信状况很差的,即有逃废债记录的、不守信用的企业,银行则不予以信贷支持。另外,银行为了督促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应每年开展评选“守信用企业”的活动,并将评选结果公布于民。这样一方面以鼓励守信用企业再接再厉,另一方面以督促不守信用的企业不断提高信用意识,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最终达到改善银企关系,降低银行风险,提高银行经济效益的目的。第三,完善贷款三查分离制度。贷款三查制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制是银行业加强贷款质量管理的经验之谈,但目前有的银行却将三查制流于形式。贷前调查只限于听取领导汇报。贷时审查只是履行手续,对企业抵押物的有效性不予考证,结果空头抵押、无效抵押、多头抵押,连环担保时有发生,使银行贷款遭受损失时,无法从担保中得到任何补偿。贷后检查也只是看看企业财务报表,忽视了资金的真实用途,给企业挤占挪用信贷资金造成可乘之机。目前这种形式上的三查制度必须改变。为此,各商业银行要做到:贷款前,要对企业全面了解,除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外,还要了解企业的文化形象,了解企业的经营作风和员工的奉献精神,以企业的整体形象决定是否对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时,信贷管理员和内部审计人员要对借款人有无贷款证审查,防止多头开户,多方借款,要对借款人的信誉及偿债能力进行审查,要对单笔大额贷款是否超出规定进行审查,防止出现风险的过度集中,要对企业会计报表是否有注册会计师的签证进行审查,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减少贷款风险。贷款后,信贷人员要对企业履行借款合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贷款有无挪用情况,对移作他用的贷款应要求企业及时归还,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确保贷款按期收回;还要检查抵押财产是否有出售、转移转让、再抵押等情况,如有发现,银行应尽快要求企业恢复抵押财产的原状或提供符合条件的其他等值抵押财产,以防抵押财产丧失,增加贷款风险,如果发现保证人已不具备代偿能力,银行应要求企业另外提供保证人或以资产作抵押。第四,依法捍卫银行权益。目前,许多法律已经出台,银行应依照《商业银行法》、《破产法》、《贷款通则》、《票据法》等法律武器捍卫银行正当权益,禁止并严励打击各种“蚕食”金融行为,减少信贷资产损失。对于企业有转换、隐匿、分割资产等逃债现象,银行应立即申请依法保全其资产,然后按政策等积极落实清偿银行债务;对多数经营尚好,但信用不佳的企业或贷户,请求法院下达支付令,迫使其偿还债务;对少数确有力但故意逃债拒不还贷者,坚决依法起诉,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银行正当权益,对要求法外施恩的种种干预要坚决抵制,以捍卫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国家还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法则的细则规定与修正工作,建立一套健全的保障金融资产的法律制度。
2.建立贷款风险转化机制
针对银行贷款在企业转制中损失严重的现状,银行应及早化险,以减少风险损失。可行措施之一就是把债权转化为产权或股权。这样做对银企双方都有好处。一是减少银行的呆滞贷款,减少了国家和银行的损失,实现了信贷资产的风险转化;二是有利于银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银企双方利益一致,共同关心企业的发展前景,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三是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供了条件,促使企业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转化贷款风险措施之二就是银行要对大额风险贷款实行保险,其中包括贷款企业财产保险和银行贷款资产保险,以转移贷款风险,减少银行损失。转化贷款风险措施之三就是将高风险的贷款资产向低风险的诸如证券资产转化。这样做,既调整了资产结构,又把经营风险分散到市场上,降低了银行的总体风险。另外风险的分散也与商业银行的两个经营原则即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的基本要求相一致,符合了信贷资金运转的基本规律。
3.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在推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中,虽然强调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前控制很重要,但对已形成的事实上的风险损失的处理也不容忽视。对不良资产即事实上的已无法转移的风险损失要靠资本来承担,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高,还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标准,这不仅不利于我国银行开展国际金融业务,而且也说明我国银行的经营风险很大,安全性不够。为此迫切需要改变我国银行目前普遍存在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弱化的现状,具体可行措施之一就是建立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制度,以积累的准备金来补偿因贷款本息无法回收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可行措施之二就是应建立合理的自有资金补充制度,提高资本充足率。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在财政向银行透支的情况下,靠国家补充是不行的,必须靠其自身不断补充。具体办法是:通过提取盈余公积、增发股票等方法以补充核心成本,通过发行长期债券以补充附属资本。通过这两种途径使银行资本总额增加,这样做不仅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增强了银行的御险能力,而且也提高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信誉和地位,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国际金融业务。
4.建立科学的贷款风险计量制度
要做好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国有商业银行甚至一切银行机构还必须对贷款风险进行合理地、科学地计量。对于贷款风险的计量,我国许多学者曾做过研究和评论,概括讲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采用对预期收益的标准差来表示。一项资产的收益率与其期望值的离散程度愈高,其标准差值愈大,其风险也就愈大。二是采用风险值来表示。风险值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在给定的概率下,即在一定的置信度或信心度下,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值。三是采用风险度来表示。风险度计量包括贷款前对企业信用分析时所作的贷款风险度测算和贷款后进行风险监测时所作的贷款资产风险度计算。贷款资产风险度的主要测算公式为: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风险度×贷款形态系数。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系数(或贷款项目等级系数)。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别为AAA、AA、A、BBB、BB、B,与此对应的企业信用等级系数依次分别为0.4、0.5、0.6、0.7、0.8、1.0;贷款资产形态分别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与此对应的贷款形态系数依次分别为1.0、1.5、2.0、2.5。笔者认为在贷款风险度计算出来后,各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要重视的是,利用风险度的计算结果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银行可针对风险度不同的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对策,具体讲,对高风险度的贷款企业即贷款风险度在0.6-1之间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比如采取严格控制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不定期审核财务报表、严格审核抵押物的有效性、注意企业的往来结算、及时派人清收贷款等措施,以控制或消除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对低风险度的企业即贷款风险度在0-0.6之间的企业可采取较宽松的管理措施,比如采取适当的扩大授信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定期审核财务报表等措施以给予企业信贷支持。笔者认为,对贷款风险的计量除了对贷款发生损失的概率计算外,还应包括对既成事实的即确已收不回来的贷款本息损失的确认和计量。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银行对确已收不回来的贷款本息损失应通过呆帐准备和坏帐准备两个帐户及时予以补偿。
在风险管理的项目措施中,笔者认为,风险防范和风险计量是最重要的。贷款风险的计量有利于银行正确地衡量贷款风险大小,从而有效地管理好贷款资产。贷款风险防范有利于银行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以提高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这里提及的四项管理措施,银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同时采用,但风险防范始终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核心,银行应以风险防范为主,并努力转化,及时补偿,对增量贷款资产风险重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对存量贷款资产风险重在风险的转移消化,对已有的事实上的贷款资产风险损失重在合理化、及时地补偿。目前我国金融形势非常严峻,一方面,由于金融产权结构不明晰,导致信用风险不断扩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将会面临程度不同的支付风险。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经济货币化呈增长态势,而全国居民消费总值仅增长10%,储蓄率仅增长11.6%,这说明我国居民手持现金总数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进而形成超额货币,而超额货币将极有可能成为未来我国通货膨胀压力的直接原因。因此,笔者认为随着经济发展中泡沫成份的不断增长,国有商业银行更应高度重视信贷资产的风险管理问题,贷款风险管理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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