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起源。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三、几点思考。
内 容 摘 要。
面对农村信用社长期积累的管理薄弱,风险高居的矛盾和问题,省联社几年来积极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措施。特别是从二00六年三月份开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国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治理活动,检查范围之广,要求之严,倾注的精力之多,产生的影响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
要有效推进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把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无百万和“四类”恶性案件,当年无新发案件的目标,必须要从加强思想、制度、技术防范几方面入手,建立“自控、互控、监控”的立体防范系统。
对当前基层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考
一、农村信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起源
面对农村信用社长期积累的管理薄弱,风险高居的矛盾和问题,省联社几年来积极采取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措施。特别是从二00六年三月份开始,按照中国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全国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专项治理治理活动,检查范围之广,要求之严,倾注的精力之多,产生的影响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
二00七年广东省农信社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银监和省委政府的有关要求上来,根据广东银监局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以控制新案大案为重点,“查防堵惩教”多管齐下,重点落实“12个抓”,即抓现场检查、抓自查和大查、抓责任、抓分类治理和关键环节、抓制度、抓薄弱环节、抓整改、抓双线问责、抓上级两追、抓专项教育、抓家访、抓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案件总数、亿元资产案件数量和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三个指标比上年下降三成,确保案件专项治理三年见大成效,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广东农信社创造良好条件。
案件防范问题是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提高效益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案件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纵观案件特征可归结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大方面的影响,发案根源始终都是自身内控机制不健全,体制不健全,员工政治思想、专业培训少自我抵制能力弱等原因。要有效推进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把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实现农村信用社无百万和“四类”恶性案件,当年无新发案件的目标,必须要从加强思想、制度、技术防范几方面入手,建立“自控、互控、监控”的立体防范系统。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治理方案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约束力。
通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发现了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80%以案件都是因为“有制度而没有严格执行”而造成的。总结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主要是:(1)基层机构负责人为首,多个重要岗位人员串通作案,不少涉案机构负责人都曾是“明星行长”等各种人物,在当地有很大影响,权力过大,长期不轮岗,内部无制约,上级行主观上不愿意让他们轮岗或强行休假、认真审核;(2)都有外部人员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参与;(3)犯罪分子都十分熟悉并从分利用了本系统承兑汇票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环节和监督检查薄弱环节;(4)金额巨大,作案期间都经过多次内审而未被发现:(5)都发生在经历了业务快速发展。,特别是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发展的基层行。综合分析案件特征,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好银行之所以好,一是有严密的内控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了这些制度。差银行之所以差,除了制度不健全以外,主要是不能严格执行制度,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保证,是相互控制的基础。农信社发生的大部分案件,都是由于没有履行岗位制度,甚至以无原则的相互信任代替各种规章制度,造成岗位制约机制相同虚设,从而引发案件的。二00六年五月,顺德容桂信社发生了一起柜员侵占客户存款的特大案件,作案人岑国良的作案手法很原始,也很简单,却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在五个信用分社,多次作案,侵占了巨额储户资金,教训惨痛,发人深省!岑某主要通过私自挂失储户存折(单)、密码,骗取同事授权,待补发新存折(单)、新密码后,擅自支走储户存款,侵占储户资金。岑某用特简单的手法制造了特大案件,反映了农信社员工对柜台业务授权、密码挂失、存折挂失等关键操作业务环节、敏感交易的风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最基本的防范意识。授权控制等一些基本的内控制度在基层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制度形同虚设。案件的发生与授权人员的严重失职密切相关。授权人员未对有关敏感交易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出于对同事的信任而任意插卡授权操作,完全丧失了授权人的职责与操守,在某种程度上纵容甚至“帮助”了岑某犯罪。如果授权人员能严格按规程履职,不会导致岑某长期作案得逞。因此,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对信用社存在的制度漏洞进行查找和堵塞,是案件防范的有效途径。对每项业务的风险部位,都制定健全完备的内控制度进行约束和限制是控制风险的关键所在。同时要对与现行金融法规不适应或有冲突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
目前农村信用社通存通兑业务、卡业务都已全面开通,综合业务系统也陆续上线,快速发展的电子科技业务增加了案防工作的复杂性,犯罪分子作案的隐蔽性、灵活性更强。因此,县联社要在制度建设上尽快适应新业务的发展,对新的经营业务必须及时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一是完善各种电子业务授权制度,从而完善内控约束机制。如对柜台存入现金10万元以上的,须通过第二人授权方可进入系统登记分户账,存入50万以上的,须经第三人授权才可完成记账交易。二是要严格操作程序。三要加强账户核对。四要健全完善各种审批制度,严格各种程序。五要要严格实施对违反制度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定期轮换制度。,这样都可以减少工作差错,防弊堵漏。
制度的效应关键体现在执行,不能将规章制度贴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口上。农信社案件高发的原因,虽有其不完善的问题,但关键还是在执行力不和政策变化适时做出调整。相比之下,强化制度执行更为迫切,更具现实性。农信社要狠抓制度执行力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用人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案件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查出违规违制的社和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要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用,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绝不留情面,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对个别典型要通报批评,以引起高度重视。从而使内部管理达到规范运作,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更新案防手段,提升案件防范能力。
(1)案件防范必须以人为本,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从抓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案件案例分析教育入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员工正确处理好工作原则、制度与同事间的信任、友情的关系,处理好情与法、钱与法的关系,增强员工的自控能力,做到在金钱面前不为所动。经常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把员工的业余生活引导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去,避免员工与黄、赌、毒的接触。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岗位、文明单位、业务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一种积极、上进、发展的氛围,从而弱化极少数人的非分之想和犯罪行为。农信社多起经济案件的发生,从作案动机看,主要是由于思想长期受到外部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感觉到自身经济收入与自身期望值相去甚远,由于自身收入不能满足需求,从而产生犯罪念头,铤而走险,因此,对思想不纯,有不正常苗头的人要重点管理,特别是对有黄、赌、毒行为,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在行社有贷款(正常贷款除外)、无故不能正常上下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有不良记录或犯罪前科的“七种人”要进行排查分析,确定专人进行帮助教育,并建立帮教档案,不但在工作时间内要盯访,而且在工作时间以外要进行信息跟踪,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要改进员工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将成本和收益、风险和效益纳入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制定各种经济处罚措施、实施功效挂钩时均应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前提条件。要努力为员工创造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关心员工生活,帮助解决员工困难,让员工感受到信社的温暖,使每个员工都能安心工作,热爱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使命感。
(3)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一方面扎实开展员工安防意识教育,要以案促防,以防促教,以教促学,切实把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安全保卫三个基本制度贯穿到各项经营业务中。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更好地促进员工落实营业、守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一些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要加强监督力度,实行检查制责任制,对该发现为能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置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层层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其次要抓好安防设施建设。对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的营业场所、业务库逐个进行督,责令其在期限内实现安防设施达标。除此以外还要抓好防卫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较强的防卫队伍,强化队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对突发事件事件的处置能力。
(4)加强岗位轮换和异地交流。对会计、出纳、储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要进行短期轮岗,在同意信社人责任人5年以上的,要结合竞聘进行异地交流。
三、加大案件排查力度,提升案件查出能力
(1)加大稽核监督检查。当前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以全面完成,要重视发挥稽核监督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稽核体系。可按照没3-5个营业网点配备一名稽核人员的原则,把政策水平能力强、业务精、作风过硬办事认真、人该稽核工作的员工充实到稽核岗。联社对所辖营业网点序时稽核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一个季度,对案件高发机构、高风险业务、易发案件部位,要增加稽核深度、广度和频率。对信用社建立的内控制度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普查、不定期抽查、临时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员工坚持制度、按规操作。这样不仅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能遵守规章制度。
(2)加强对案件的排查。案件排查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本单位是否发生过案件,案件排查工作绝对不能放松。联社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以上案件的全面排查。采取“格式化作业时式”方法加强案件专项治理检查,即对农村信用社不同岗位职责及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进行逻辑归纳,将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设计成不同的专用表格,形成具体量化指标,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系统系和可操作性,形成科学、严谨、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要根据内控管理的需要,以“格式化”表格为载体,布置各专业、各单位不同层面负有监督检查的具体操作,并将所完成的“作业”按要求上交联社专门机构审查和存档。对案件全面排查的同时,还要经常开展一些突击性的检查,,突出查现金库和重要空白凭证以及核对存放银行存款、存放联社款,社内往来资金等重点,检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走过场,要谁检查,谁签字,若查后犯案,追究检查责任。
四、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提升案防威慑力。
(1)要实行案件防范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案件防范责任细化分解到各基层社,各岗位,建立全员立体防范网络,不留责任真空,筑好全员案件防范屏障。
(2)联社要对查处的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以会议、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以教育广大员工,时时敲起警钟,要增强案防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必报,发案必查,对于敢以身试法的人员,该处分的必须处分到位,概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定要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养奸,养虎为患,以造成声势,形成压力,震慑罪犯,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和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赔偿,并视责任大小,确定是否调离管理岗位,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提拔使用。
三、几点思考
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治理银行业案件“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建设,建立严密的内部防控体系和外部监管体系”的批示精神,着力推动案件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将案件专项治理纳入风险管控常规工作,加快建立银行业案件风险防范的教育、防治和惩处体系,努力降低案件风险。为此,要突出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银行业案件治理法制建设。从外部因素看,目前的社会环境比较差,很多银行案件与此存在密切关系;同时,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对有关金融犯罪的定罪不明确、威慑力不够,使得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把作案目标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身上,导致银行案件多发、频发。因而,应以新修订的《刑法》为基础,积极推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配合立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打击和防范金融犯罪的法制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打击和防范银行业案件和措施,形成高效、便捷的协作机制,增强应对金融犯罪和查办案件的合力,依法加大金融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法制的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银行业案件治理外部监管体系建设。根据案件治理工作的整体形势要求,银监会各级监管部门要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将案件情况纳入监管考核体系、强化案件风险监管。对发生案件较多的,发生大要案的、以及案件追究力度不力的信用社,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二是强化信社从业务人员监管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农信机构重大责任追究制度。是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针对性地提出本辖区案件防范的工作重点和措施,指导做好案件防范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案件治理考评,严肃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推进农信社行业案件治理结构的内部防范体系建设。多起案件反映出,银行案件查防的联动性不强,检查不够深入,大多数检查单纯围绕业务条线展开,不同业务条线之间缺少相互勾对,无法实现流程式的全面检查,对某些潜藏较深的问题难以发现。一是要加强内控建设,做好“十个联动”。刘康明主席在全国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第八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个联动措施”:1.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要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2、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3、基层行长、主任的定期交流轮岗与主管会计的委派制并行与联动;4、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建设联动;5、激励基层员工署名揭发坏人坏事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将设联动;6、贷款三查的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建设联动;7、完善审计体系,充实审计队伍,提高工作实效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建设联动;8、查案、破案同处分适时与到位的双重考核制度建设联动;9、案件查处和相应信息披露的制度配套建设联动;10、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的奖惩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联动。这些系统总结了案件形成机理和防控方略,对解决内控失效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农信社要对照“十个联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内控失效问题。二是认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将案件防范作为考核业绩的重要内容。建立重大案件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对重大案件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置。
从广东省二00八年案件情况通报来看,九宗案件中的五件是在案件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的,两宗是执行落实“四项制度”发现的,一宗是通过开展“九种人”排查,员工主动举报发现的,这些情况都说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及时的、有必要的,在提高农信社员工案件防范意识和合规操作的自觉性、完善内控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方面是很有成效的。
案件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金融工作者应当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案件风险长效机制,把银行业案件风险减低到最小程度,进一步开创我国银行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的新局面。
参 考 文 献
1.珠海农信社内部文件。
2.《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特稿—2007年3月年唐双宁副主席在农信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银监会党委书记刘明康在2007年银监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