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区域经济发展较慢,居民负债消费信心不足。
(二)居民消费观念滞后,负债消费意识难成大气候。
(三)信用贷款条件较好,抵押物范围受限。
(四)办贷手续繁琐,相关收费偏高。
(五)银行惧贷心理较重,主动营销不够。
二、加快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促销,营造适度负债消费氛围。
(二)调整信贷策略,推动消费信贷发展。
(三)改进业务流程,完善消费信贷服务功能。
(四)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体系。
(五)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消费信贷外部环境。
内 容 摘 要
消费信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信贷手段促进消费品购销的重要方式,它既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也是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金投向的方法之一。然而,从目前贫困地区的实际状况看,消费信贷发展仍然缓慢。以广元地区为例,究竟症结主要在于受区域经济落后、居民消费观念滞后、银行贷款条件较高、抵押物范围受限、办贷手续繁成本高、银行惧贷心理较重等困素制约。对此,建议采取加强宣传促销、调整信贷策略、改进业务流程、完善消费信贷功能和风险防范体系、优化消费信贷外部环境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推动贫困地区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
贫困地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及对策
----对广元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调查
消费信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信贷手段促进消费品购销的重要方式,它既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也是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金投向的方法之一。在发达地区,消费信贷业务已如火如荼,正逐渐形成了规模效应。然而 ,从目前贫困地区的实际状况看,尽管国家鼓励消费的政策相继出台,但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叫卖的多,要买的少;想贷的多,敢贷的少;站着看的多,实际干的少,并没有真正使老百姓趋之若鹜。仅以广元农行来看,截止2005年5月末,该行消费贷款余额3.8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8%,且种类非常单一,住房贷款,就占消费贷款的78.3%,教育助学贷款、汽车贷款等方面虽有所涉及,但发展较为缓慢,旅游消费信贷、农用机械消费信贷、耐用消费品贷款仍是空白。究竟症结何在?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试以广元地区为例,就贫困地区消费信贷业务滞后的原因及对策作些探讨。
一、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区域经济发展较慢,居民负债消费信心不足。广元,位于川北,辖四县三区,三个国定贫困县(区),四个省定贫困县(区),系典型的连片贫困山区农业市,没有显著的地理优势,也没有突出的资源优势,地方经济增长速度相对缓慢、财政赤字严重、就业压力较大等矛盾较为突出。近年来尽管农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比起东部发达地区差距仍然较大。近几年企业效益普遍不佳,职工下岗分流,农产品连续出现卖难现象,农民收入水平实质性增长不大,作为城乡居民最大后顾之忧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使人们在花钱消费时慎之又慎,从而致使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需求意愿不强。一些低于平均水平线的温饱户、贫困户,对花钱消费更是可望而不可及。国家扩大招生,银行也相应推出助学贷款,但对一些家境贫困的考生家庭来讲,除担心助学贷款无力偿还外,更担心文档后难以就业,到头来落个“学而无仕”、“劳而不终”。这些一定程度反映了居民稳定的消费行为和谨慎的消费心理,消费信心不足制约了消费行为的发生。加之,从未来一段时间来看,随着我国各项改革如退休养老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使居民预期支出心理增加。这种状况,必然导致消费者的消费信贷需求意愿减弱,消费倾向降低,而促使其储蓄倾向增加。
(二)居民消费观念滞后,负债消费意识难成大气候。贫困地区经济落后、观念滞后,表现在包括消费领域的各个方面。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积淀、孕育了中国百姓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勤劳持家”、“量入为出”、“未雨绸缪”代代相传,被誉为美德。而“寅吃卯粮”往往被人们嗤之以鼻。虽然,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向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预期收入也稳中趋升,但市场消费不旺、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市场环境欠佳、物价长期低位运行的状况始终未被有效改变,贫困地区尤显突出。主要表现在:部分高收入者感到“有钱无好货”,低收入者则“想买没有钱”,在需求与收入之间产生“真空地带”。加之,不完善的市场、不规范的管理、不称心的服务,以及屡禁不绝的假冒伪劣产品,使消费市场一时难以形成亮点。因此,要让广大居民从这些传统消费习惯中走出来,普遍接受“预支型”的消费信贷,“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在贫困地区形成气候仍需时日。
(三)信用贷款条件较高,抵押物范围受限。目前,银行现行的消费贷款信用评分办法中个人月收入和家庭人均月收入两项约占总分值的20%,而地处贫困地区的广元人均月收入不足千元(从《广元统计年鉴》获悉:2003年城市居民年人均实际收入5600元,农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04元),所以参评人员大多数仅能得到上述两栏分数的5%—20%,即1—4分。以广元农行为例,全行1100余名员工,仅有122人评分在80分以上,即仅有11.2%的员工能获得信用贷款。可见,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在贫困地区不可能大范围开展。在个人担保贷款中,除质押贷款外,除大多数个人客户都以住房作抵押贷款。而广大农村乡镇居民住房以自建为主,占用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土地征用或出让,不能办理抵押。同时城区亦有相当部分集资房、商品房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较长时间内难以同时办妥,也不能抵押。笔者抽样调查了广元农行金融超市、苍溪农行五龙营业所和青川农行沙洲营业所,今年1—10月三个营业机构共受理个人贷款申请2346户,因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符合农行现行贷款条件而告贷无门的723户,占比就达30.8%。加之目前广元市既缺乏为个人信贷对象提供资信与担保的权威中介机构,又缺乏商业银行之间的有关人个信用资料互通与共享机制,这就大大缩小了个人贷款的客户范围。
(四)办贷手续繁琐,相关收费偏高。目前,消费贷款普遍存在办贷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不方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些是制度规定的制约,有些是服务意识不强的反映。同时还要涉及银行以外的房管、土地、评估、公证、保险、工商等六七个部门办理手续。而这些相关部门办事手续繁杂而且收费过高,可以说是重收费、轻效率。诸如:汽车消费贷款需交齐的4种保险,房产评估费按评估价值的5‰收取,合同公证费按保底金额100元,超过100元按2‰标准收取,住房贷款的保险投保期长,且保费不随贷款的偿还而递减,1—5年贷款期限的保费为每年按贷款总额的5‰收取。繁琐的手续,偏高的收费使得诸多个人客户对办贷手续“望而生畏”而放弃借贷。在笔者抽样调查的广元农行三个营业机构,今年1—5月在受理个人贷款申请1846户中,因怕手续烦琐、办贷成本高而放弃借贷的为246户,占比就达13%。
(五)银行惧贷心理较重,主动营销不够。 受社会信用环境欠佳影响,部分贷款客户信用度偏低,银行防不胜防,加上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期限长、利率低、贷款“三性”差,存在市场风险、开发商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和抵押物处置风险。而且由于当前我国仍然存在着众多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市场与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因素,例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缺乏保险和担保制度,使消费者不敢轻易花钱;缺乏健全、规范的二级市场;消费政策不配套;缺乏消费信贷的相关法规,法律制度不健全,等等。因而银行对发放消费贷款存有惧贷心理。加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信贷业务基本上都是面向企业,而现在开办消费信贷则是要对个人贷款,有相当一部分银行员工不可避免存在着诸如对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认识不足、不了解消费信贷的业务特点以及经营思想上不重视等问题,仍有不少员工认为消费贷款是“小打小闹,没啥油水”;有的甚至认为与个人客户打交道是“费力不讨好”,“风险大,回报少,白忙活”。由于这些认识,在经营贷款开发与拓展方面显得被动大于主动,积极性不高。
二、加快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促销,营造适度负债消费氛围。贫困地区消费信贷发展缓慢,既与贫困地区居民消费观念、收入水平、经济金融发展状况有关,也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宣传、居民的金融知识水平等有关,因此,贫困地区商业银行应针对消费信贷占比极低的现状,加强消费信贷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咨询,积极提倡大众信用消费,鼓励和引导人们尝试适度超前消费新方式。在具体业务宣传上, 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网络等公众宣传媒体,广泛传播消费信贷业务知识、消费信贷业务,悬挂消费信贷业务知识的宣传画、宣传单,让广大客户在办理其它业务时,对各种消费信贷知识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要将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之一,要求职工,特别是信贷人员多宣传消费信贷业务,积极开展消费信贷营销,扩大消费信贷知识的市场覆盖面,使居民对消费信贷更加了解。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居民在了解消费信贷知识的基础上多一些借钱消费的勇气,敢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逐步使人们走出传统的节俭型消费观的桎梏,融入国外一些有益的文化和生活消费观念,把思想统一到消费推动生产,生产能使人们收入提高,提高生活水平又能促进消费这一辨证认识上来。
(二)调整信贷策略,推动消费信贷发展。贫困地区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消费信贷的品种和期限,在居民可接受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可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实行按季等额还本付息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等多种方式,灵活机动地安排贷款本息归还时间,不致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状况,也同时减少因贷款期限过短形成的不良贷款,增加消费贷款人的负担,也同时增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在当前贫困地区消费信贷的认知度不高的情况下,应当多方设计,运用消费信贷的政策启动,来扩大消费需求。着力点要进一步明确消费信贷的政策的指向性,营造良好的消费信贷大环境,用政策来引导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在消费群体引导上,除重点引导城市中高等收入阶层和具有较好预期愿望青年消费群体外,还要注重引导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并且根据不同地域、收入、习惯以及追求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如降低利率、税费补贴等,来推动这部分居民的消费欲望,对城市或者农村还比较贫困的人口,除按政策规定可适当发放助学贷款外,对其它品种的消费贷款,要严格禁止发放,以避免形成不良贷款。
(三)改进业务流程,完善消费信贷服务功能。现代社会高产率、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客户对贷款的时间性要求特别重要,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传统的消费信贷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消费信贷办理程序,并推出多样化的消费信贷品种。一是整合业务流程。(1)推行服务开放式。实行开放式、低柜台接单营业,与客户面对面交流和服务,增强银行服务的亲和感。(2)推行服务一站式。一个客户由一个客户经理接待和服务,一笔业务操作下业不用客户自己动手,审查、审批及内部传递一次性办完。(3)推行服务差别化。对VIP客户在贷款方式、期限、额度和利率方面给予优惠。如允许设备抵押、股东个人保证和发放信用贷款;试行仓单抵押、收费权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对于回报率高的客户可以下浮10%;可以提供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优先提供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网上支付、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二是减少不必要的外部登记,减轻客户经济负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取舍外部登记程序,并对抵押物评估、登记、保险、过户、公证等实行配套的“一条龙”服务。三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开发和使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使信贷人员从大量手工填写作业转为计算机操作。同时在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现有合同加以修订,归并、简化有关条款,实现个人借款合同表格化、简单化、标准化,提高服务层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四是创造和完善金融工具。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费者阶层的特点,创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选择需求。例如,针对目前一些居民存在的预期支出增加的心理,积极推行教育助学贷款,将需要支出的教育费用分期通过贷款来解决, 完善信用卡的功能、取消过于苛刻的限制条件等,从而使一些家庭解除未来之忧,增加即期消费。
(四)借鉴先进经验,完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体系。为了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和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银行先进经验,建立一套可行性的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建立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对各类消费信用贷款的审批标准、审批过程以及各级部门审批权限应有明确规定,并通过各信贷管理委员会对贷款组合的科学动态管理来化解风险。二是推行消费贷款客户经理制。其主要任务是受理业务、调查客户资信、核实贷款额度、贷后检查和逐期收回贷款本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讲,客户经理能掌握完整的信息,有明确的责任,能更好地把握贷款风险点,并能做到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保全资产。三是建立消费信贷保险体系,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和规范包括财产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人寿保险等在内的消费信贷保险体系,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有效地分散银行发放贷款时所承受的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四是试行贷款证券化。由于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贷款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借鉴这一做法,结合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通过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提高抵押信贷产品的流动性,有效地分散和降低它们内含的房地产价格流动风险和长期占压资金风险,同时也可增加银行新的信贷资金来源,建立消费信贷资金供给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借鉴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由政府部门出面筹集资金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基金公司,专门为消费信贷,尤其是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
(五)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消费信贷外部环境。我国的消费政策已由过去短缺经济时代的限制性消费政策开始转向鼓励性消费政策。去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但是一些限制性政策措施的调整仍然显得滞后,不利于消费信贷的发展,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对此亟待解决。当前除了继续落实启动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外,应尽快排除阻碍消费信贷发展的一些不合理因素。一是健全信用调查和评估体系。我国尚无一个科学、完备、统一的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进行调查和评估的体系,对个人资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再加上城乡居民收入并未完全货币化,贷款机构无法确切了解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也就很难有效地认定消费者的信用等级。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要尽快将个人信用纳入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建设之中。二是加快消费信贷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法律制度。国家要从立法上强化全民信用意识,从教育上增强全民信用观念,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减少老百姓对下岗、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未来的安全感,增加消费信心,提高居民工资收入,增强消费主体的消费能力和动力;加快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减少信贷风险。比如,我国现行的担保法规中缺乏对消费信贷的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加以补充或修订。例如,对于住房按揭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应有相应的法规强行令其迁出,并收回住房交银行处置。三是制定配套消费政策,协调消费信贷的各个方面,使使之相互衔接、配套,顺利运行。地方政府可从消费环境、消费税等方面积极支持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如对加在汽车上的税费适当减免,在房产评估、产权过户、合同公证等方面适当优惠。.四是建立中小型专业消费信贷金融机构。由于消费信贷的借款者的平均单笔金额远远小于工商企业贷款,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小金融机构或专业消费信贷银行开展消费信贷较为有利。可考虑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发挥中小型消费信贷金融机构作用的经验,对一些经营规范和经营状况良好中小型金融机构可转变成为住房、汽车、农用机械、耐用消费品、助学贷款等专门的消费信贷金融机构,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五是培育新兴市场,如汽车、住房的二级市场,方便汽车、住房的转让,也让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不得以采取法律手段后,能够让标的物很容易地变现,解决了商业银行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与经营安全性的冲突,以提高商为银行拓展消费经营业务的主观能动性。
参 考 文 献
1、《广元统计年鉴》,2003年;
2、王元龙,《关于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若干问题》,《国际金融研究》;
3、刘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