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二、对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经营理念的简要探讨
(一)票据贴现业务的效益观
(二)票据贴现业务的营销观
(三)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观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面临的困难
(一)票据贴现市场缺乏票据基础,阻碍票据贴现市场发展
(二)贴现业务收益与风险错位
(三)法规制度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建立
(四)管理偏松、漏洞不少
(五)交易量小,成市能力弱
四、对发展票据贴现市场对策的探讨
(一)建立规范开放的票据贴现市场
(二)逐步实现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
(三)加强法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四)发展规范票据抵押贷款方式,抑制银行“隐性贷款”膨胀
(五)建立专业性票据专营机构并进行市场定位
(六)完善银行间良好的结算和往来环境
内 容 摘 要
票据贴现可以使一部分闲散资金拥有者互相利用,共获利益。故贴现在货币市场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
票据贴现作为一个利润增长点以及银行服务功能的增强,中国商业银行在票据贴现的运营过程中应树立票据贴现业务的效益观、营销观以及风险观。
目前我国票据贴现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一方面表现为票据贴现业务起步晚、数量小、比重低,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另一方面表现为发展票据贴现市场的框架和基本思路不够明确。我国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主要有:票据贴现市场缺乏票据基础,阻碍票据贴现市场发展;贴现业务收益与风险错位;法规制度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建立;管理偏松、漏洞不少;交易量小,成市能力弱等方面的困难。
票据贴现业务是一项风险相对较低的业务,无论是对商业银行,还是对企业;无论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还是宏观部门的发展要求,客观上都需要进一步发展票据贴现业务和票据贴现市场。规范和发展票据贴现市场主要有:建立规范开放的票据贴现市场;实现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加强法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发展规范票据抵押贷款方式,抑制银行“隐性贷款”膨胀;建立专业性票据专营机构并进行市场定位;完善银行间良好的结算和往来环境等措施。
票据贴现市场探讨
第一章 前言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资金不足时,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所以,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
票据贴现可以使一部分闲散资金拥有者互相利用,共获利益。故贴现在货币市场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票据贴现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较,有许多特殊的优点。对银行来说,贴现银行可获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较多;资金收回较快;资金收回较安全等。对于贴现企业,通过贴现可取得短期融通资金。
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一年贴现率×贴现后到期天数十365天)。
第二章 对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经营理念的简要探讨
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是需要利润支撑来发展的,票据贴现作为一个利润增长点以及银行服务功能的增强,中国商业银行在票据贴现的运营过程中也必须树立票据贴现业务的效益观、营销观以及风险观:
2.1 票据贴现业务的效益观
效益观,即力求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票据体现包括直贴和转贴业务,各商业银行将直贴和转贴业务结合操作,充分发挥票据贴现业务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以及它在维护客户关系方面的特殊作用,应该从全局利益出发,使票据贴现业务的运作服从全行资金统筹运作方向,并为全行提供更大的综合效益。
2.2 票据贴现业务的营销观
营销观,有选择的进行客户营销,分析其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制定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贴现产品服务方案,帮助客户实现综合理财目标,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实现整体营销的综合效益;另外还能够以票引存,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利用票据贴现门槛较低,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贴现业务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支持发展规范的中小企业,可以为银行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观
风险观,票据贴现的风险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欺诈风险。在风险防范方面应该认识到这三类风险的防范工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往往一种类型风险防范成功就能化解另一类风险,另外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防范与其他业务的风险防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他业务环节的风险防范成功会为票据贴现业务风险防范增加一道防护墙。
第三章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面临的困难
我国票据贴现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一方面表现为票据贴现业务起步晚、数量小、比重低,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另一方面表现为发展票据贴现市场的框架和基本思路不够明确。票据贴现市场发展面临的困难具体体现在:
3.1 票据贴现市场缺乏票据基础,阻碍票据贴现市场发展
贴现市场必须以票据为基础,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认识的滞后,操作上的随意使票据难以推广,贴现市场缺乏主体。再者,承兑贴现的商业汇票无真实商品交易。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须具有真正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但银行根据企业间的经济合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难以判断是否是真正的商品交易。当承兑汇票款和贴现票款不能按期收回时,银行只能垫付资金。加之企业效益差,商业信用低,企业普遍不愿意接受商业汇票,不利于贴现市场发展。此外,违约拖欠付款时有发生,承兑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应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和贴现利率。但由于各银行信贷资金紧张,难以安排足额贷款予以贴现;或由于本位主义作怪,有些银行常以各种理由拖欠付款,以此维护票据当事人的利益。这既不利银行的信誉,更不利商业汇票的推广,阻碍了票据贴现市场发展。
3.2 贴现业务收益与风险错位
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推进金融服务、优化资产结构的业务之一,但在票据贴现规模与效益增长的同时,票据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使商业银行面临的票据风险尤为突出。
一是贴现再贴现资金少,同时贴现利率过低,贴现业务收益不能抵补资金成本,效益与预期风险极不对称。票据利率市场化滞后,票据贴现利率的规定使商业银行对票据贴现业务多持审慎态度,怕担风险。
二是占用贴现行联行资金。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联行清算制度不统一。贴现行办理商业汇票收款时因不能及时收回联行汇票资金,必须先自行垫付,影响贴现行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
三是商业银行未能及时收回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影响商业银行办理贴现,转贴现业务的积极性。
3.3 法规制度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有待建立
一方面社会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立法落后;另一方面各地银行关于商业银行汇票贴现、再贴现业务的规章制度不统一,造成商业银行汇票变现能力弱。同时,我国的票据法规政策及公布的《票据法》都未明确界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含义,不便于商业银行操作。加之执法不严,逃避债务者仍以有理有利者自居,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也使赖帐“钉子”户长期存在,都破坏了票据贴现市场所需要的信用环境。
3.4 管理偏松、漏洞不少
一是商业银行只重视贷款规模的硬性管理,忽视对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对象资格、信誉、数额、范围的控制。二是一些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在企业无力偿还时,银行被迫转为逾期贷款,形成风险并造成信贷规模膨胀。三是利益驱动,造成管理疏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可收取一定手续费,银行可将这部分收入用于其它开支而不纳入经营收入,易造成资信审查方面的不严,给票据诈骗者以可乘之机。
3.5 交易量小,成市能力弱
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起步晚,80年代起步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1994年我国年度贴现量只有470亿元,2002年虽然增加到23073亿元,但是商业银行贴现在整个贷款业务中比重还是较低。加之各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和额度限制,只把贴现业务当“副业”看待,使其难以发展。同时贴现票据种类单一,单一银行承兑汇票既不利商业银行规避票据风险,也不利贴现市场的深化发展。此外,票据市场也面临组织框架建设的问题,始终尚未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形贴现市场。
第四章 对发展票据贴现市场对策的探讨
票据贴现业务是一项风险相对较低的业务,无论是对商业银行,还是对企业;无论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还是宏观部门的发展要求,客观上都需要进一步发展票据贴现业务和票据贴现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发展的滞后,最终将制约和阻碍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因此,规范和发展票据贴现市场势在必行。
4.1 建立规范开放的票据贴现市场
只有在统一贴现市场的基础上,才能实行统一的贴现利率,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目的;央行才能真正运用再贴现率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配合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企业在使用商业银行汇票时才能自由地通过贴现市场取得资金;商业银行在贴现市场上获得的票据也才能自由通过转贴现、再贴现市场进行买卖获得融资,从而增强资金流动性。为实现这个目标,有必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扩大票据贴现市场主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吸收更多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企业加入票据贴现市场,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商业汇票。同时使所有商业票据持有人能进入市场,自由进行转让,这样才能加强票据流动性,促进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发展,为央行再贴现政策工具效应传导提供载体。
4.2 逐步实现票据贴现利率市场化
票据贴现利率的行政管制人为抑制了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挫伤了商业银行贴现业务的积极性。因此在票据利率尚未市场化之前,应逐步放宽利率浮动范围,推行差别利率,增加利率弹性等。随着央行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资信状况、票据风险程度及其资金供求因素确定贴现利率。金融机构的转贴现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再贴现利率,准备金利率自主确定。即,在票据市场充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放开利率管制,以市场化管理为主,由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使票据利率适应并促进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央行虽不再直接干涉其价格水平形成,但可通过一定程序、方式体现政策意愿、表明政策导向。
4.3 加强法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当前应尽快完善信用立法,重建良好的信用秩序,大力打击逃废债行为。同时,完善《票据法》中关于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有关内容,并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规则、办法和处理原则的统一,使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操作得以规范。各地商业银行也应制订一套合理科学的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在中央银行内部,应加强再贴现业务的集中管理,再贴现限额可适当向大中城市倾斜,强化货币政策的辐射作用。为保证再贴现业务健康发展,应对辖区内分支行再贴现业务实行不定期检查,分支行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再贴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按总分行规定的对象、条件、业务程序办理再贴现业务。建立无理拒付银行承兑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提请金融机构防范票据风险。
4.4 发展规范票据抵押贷款方式,抑制银行“隐性贷款”膨胀
票据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企业在商务活动中,在未收回贷款前需要占用的资金,并以未到期的票据作抵押而由银行发放贷款。企业凭借这种未到期商业汇票向银行作抵押申请贷款,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承兑汇票金额减应扣利息的净额,贷款期限由承兑汇票的到期日加贷款在途时间设定。作为抵押贷款的商业汇票由借款人背书时将权益转让给银行,并交由银行保存作为还款的依据与保证,以督促企业偿还。同时银行应努力改善服务方式,合理选择贴现票据,适当简化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业务的手续,扩大企业对票据承兑、贴现的内在需求,提高银行、企业对再贴现等货币政策传导信号的敏感度。
4.5 建立专业性票据专营机构并进行市场定位
目前,为了推进票据贴现业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操作,要大力推行在商业银行系统内组建票据专营机构,专门经营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回购和向央行申请办理再贴现等票据交易业务,以其专业性发挥交易中介职能,提高市场效率,准确识别和有效控制票据风险。当前,票据专营机构应以一年期以内的商业票据作为主要经营对象,此类票据时间跨度较短,占用资金相对较少,经营风险程度较易把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已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创新,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票据营业部,可推广其票据专营经验。
4.6 完善银行间良好的结算和往来环境
在票据到期、委托收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承兑行拖延付款的情况,使贴现行的利益收到损失,并且目前人行制定了新的查询办法后,电话查询和传真查询受到了拒绝,票据跨系统查询更加困难,增加了汇票的鉴别难度。商业银行应改良查询办法,以最快、最安全的方法来实现客户贴现资金的及时到位,并且要杜绝无理占用对方资金的现象,实现同业间的密切合作。另外,适应票据贴现市场发展的需要,应着手成立一个功能强大、信息丰富、使用便捷的中国票据市场网站,解决金融机构之间缺乏交流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可让市场参与者了解票据贴现市场的及时信息。
参 考 文 献
韩宪纹、王梅:《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及解决对策》,第32页,《金融会计》2003年第4期。
周美岑:《票据业务的效益观、营销观与风险观》,第28页,《金融会计》2004年第12期。
孔繁强:《对我国现行票据制度的几点思考》,第20页,《金融会计》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