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国 个 人 消 费 信 贷 的 风 险 管 理2
一 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意义2
二 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3
1 信用风险3
2 道德风险3
3 抵押保证风险3
4 管理风险4
三 商业银行防范、控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对策4
1 完善个人信用管理制度4
2 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5
3 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5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5
5 选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放对象5
内 容 摘 要
摘要:商业银行业务竞争日益白热化,个人消费信贷成为一个竞争的热点。本文围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分析其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及该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进而把重点放在识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具体风险,在认识风险的基础上我们着力于风险管理,力图通过自己的思考提出一些具体措施。
关键词:消费信贷 风险管理 对策
我 国 个 人 消 费 信 贷 的 风 险 管 理
目前,个人消费信贷作为一个新的金融产品已经应用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中,并且个人消费的种类还在不断地增加。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地开展一方面拓展了银行的业务,增加银行的收入,使银行过于单一的资产结构有所改善,使银行的经营风险得以分散;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国内的需求,促使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发展以个人服务为内容的金融业务在我国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个人信贷也同其他银行信贷一样,其中蕴藏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的防范风险将是我国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首要问题。
个人消费信贷属银行零售业务范畴,是借款人为了个人消费,而不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申请的借款。其主要用途有旅游、助学、购买汽车以及住房等,还款方式通常采取按月分期付款。从1999年3月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通知意见》起,全国范围内各商业银行办理的个人消费信贷总额逐年增加,个人信贷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一 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意义
(一) 个人消费信贷可以增加个人总效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每个人应按照自己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消费支出,收入较低时,特别是年轻时向银行贷款消费,用以后的收入进行补偿,这一消费方式比仅仅依赖当期收入进行消费的效用要大。2000年6月,美国消费信贷占全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的比重已超过了50%。2001年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款余额达6990亿元,比上年增长2775亿元,比1997年末增加了6818亿元,增长了40倍,但消费信贷占银行贷款的比例也只占到6%。随着财富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增加个人效用,个人的融资需求将越来越大。
(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对于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改进的效果。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趋势,有效需求明显不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扩张性政策,然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出现梗阻,总需求变动不显著。消费需求是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一般可达60%左右。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将潜在购买力变成现实购买力,能够促进企业生产,投资规模扩大,有效的刺激总需求。另一方面住房、医疗、教育等消费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其长期以来的福利制度已开始向货币化转变,但市场价格较高,往往超出了普通市民的购买力。以这些领域为起点开展消费信贷,既能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又符合国家目前经济发展的需求,不论企业、个人,还是国家的利益都得到了增强,整个社会福利将呈现出改进的效果。
(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1)从需求角度看,我国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求远未得到满足,个人消费信贷未来的可开发性很强。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产品供给有限,集中在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上,教育,医疗等方面都尚待发掘出新的贷款品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还可以带动代理保险、代客理财、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利润增长潜力。(2)从市场竞争角度看,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可以提高银行竞争力。随着加入WTO后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银行业竞争将会越加激烈,金融产品高度的相似性和可模仿性更加剧了这种竞争的激烈程度。个人消费信贷作为一种刚刚起步的金融产品,利润率尚未平均化,它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业务空间和提高竞争力的手段。(3)从资产风险角度看,以个人资产为信用基础,风险远比公司业务的风险小。(4)从收益角度看,个人消费信贷虽然期限较长,但目前商业银行寻找不到合适的贷款投向的情况下,其也不失为一种利润较高、收益稳定的资产。
二 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
尽管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意义重大,但是在商业银行经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仍然不可避免的会面对风险,如果不再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不对其风险加以管理,不但不会增加收入,反而会给银行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防范风险同开拓市场一样,对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有:
1 信用风险
我国目前不仅存在诸如个人真实收入证明较难取得,居民职工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强,借款人的法律意识和金融意识淡薄,社会信用状况不容乐观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尚未建立个人消费信用登记制度,信用分析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个人信用资料收集,情况分析和信用评价都面临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银行对信贷人的还款能力难以准确判断,给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带来了很大风险。
道德风险
借款人有能力还本付息,但故意拖欠,从而损害贷款人的利益,这种风险成为道德风险。其形成原因主要是:(1)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个人还款能力和意愿无法实施控制。一方面,个人消费贷款的期限很长,而借款人个体差异,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以及行业风险的存在,使得借款人的收入状况不易确定。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与个人的信息沟通远比银行与企业的要难。因为面对的是众多的借款人,其分散性和流动性使得银行的客户经理对个人还款能力的变化及还款意愿难以及时把握。(2)操作过程中的漏洞为产生道德风险创造了条件。如某些银行发放的大量汽车消费贷款,构车发票,抵押合同,车辆登记证上车辆所有人为出租车经营公司或运输车队,借款人只拥有使用权。本意在于通过这种方式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但实际上贷款所购车辆产权不清,发生纠纷时几方各执一词,借款人以所有权不归自己为名不归还贷款,造成银行资产难以收回。
3 抵押保证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通过抵押和保证保险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即以所购住房、汽车等物品为抵押,同时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险。前一情形下,抵押物贬值或损失后,借款人难以足额偿还贷款时会产生风险。如国内汽车行业在入关的冲击下会控制成本,降低价格,某区域的房地产价格受需求影响可能下降等。而且住房、汽车、家电本身随使用时间的增长会有损耗,也不能避免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失。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要求借款人对抵押物也进行保险,但是仍存在保险理赔不足以偿还贷款,未投保“自然险”等险种情况。后一方式下,履约保险单中有许多免赔条款,并不能保证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对借款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提供补偿,而且补偿也不是全额的。1997年初,人保总公司正式下发的保证条例后,一些信贷风险形成情况均在其免赔条款中,保险公司的实际理赔率很低。此外,由于抵押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受抵押办公室及人力的限制,许多银行急欲拓展业务,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一旦发生风险,无效的抵押对于银行将不具有任何风险的意义。即使是有效抵押,由于二级市场不完善以及法律程序的要求,对抵押物的处置费时费力,很多程度上还要依靠司法部门配合。
管理风险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消费信贷的法规较少,都是框架性的规定,主要有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办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等,对除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汽车消费贷款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各商业银行大多依据自己制定的管理办法办理业务,风险状况与各行控制风险的管理能力有很大关系。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任何一个环节的管理漏洞都会形成资产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都将公司银行业务作为最重要的开拓领域,个人金融部门的人手少,资金投入少,因此贷前调查往往不够深入。面对差异性很大的个体借款者,使用内容同一,简单的申请表格往往无法区分潜在风险。为迅速占领市场,一些银行对借款人资信审查也不严,甚至对明显虚假的收入证明和首付款证明不进行制止。由于笔数多、金额小、手续较繁杂、发放工作量大,加之经办人员变动频繁,许多银行贷后管理也不到位。银行难以象对企业贷款一样进行贷后走访,跟踪和调查,贷款逾期后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方式进行追讨。特别是若借款人工作地点不固定,银行进行贷后检查的难度将很大。
三 商业银行防范、控制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对策
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体系来控制风险。
完善个人信用管理制度
我国现阶段发展的个人信用消费主要用于购买住房、汽车、电器等、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基本上是在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因居民移动因素相对较小。鉴于这种情况,我国在建立个人信用管理制度方面要循序渐进,分布实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议由人民银行统一领导和规划,在银行内成立专门行使信用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负责管理。首先组成金融系统联网的个人信息库,形成银行间的信息交流机制,然后充分联合政府及司法有关部门,努力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个人信息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具体实施上,可先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推动,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系统,为实施个人信用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科学信用评价体系是防范个人消费信用风险的基础,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发放消费贷款的基本标准。实质从源头上发挥防范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作用。信用评价体系可以实行积分制,具体内容应包括:(1)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出生、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视不同的情况给与不同的分值;(2)业务状况评分:根据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记录号,在信用记录号下,个人每与银行发生一笔业务都要记录在案,并给予一定积分;(3)特殊业务奖罚分,如在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而在规定期限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加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的可以获得加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安时收还所欠利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准确掌握每一位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的减少信用风险。
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应该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完善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贷后定期或不定期地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有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以后不再向其发放仍何贷款。要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制度,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强化稽查再检查和再监督的职能作用。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具体负责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就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而言,目前除了《担保法》、《合同法》以及银行内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外对于规范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抵押,担保,评估等行为尚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鉴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尽快着手研究和出台《消费信贷法》、《个人信用制度》、《担保和保险规定》、《个人信用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以规范银行,信用中介机构和消费者的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使信用消费在业务种类、范围、操作程序等方面的措施和办法有法可依。
选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放对象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是银行防范信用风险的主要工作,就目前现状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应该包括:(1)在读大学生。因为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的人群,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大学生从读书,工作到成为较富裕者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他们很可能成为银行的终生客户;(2)供职于优势行列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年轻人。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教育等;(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他们不仅工资水平和福利条件较高,而且一般都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较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的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参考材料: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殷孟波著
《金融时报》
《商业银行买方信贷的风险与防范》 薛宜平 李敏著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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