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 容 摘 要2
一、我国村镇银行产生背景及发展状况3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4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经验6
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7
参 考 文 献11
内 容 摘 要
自 2007 年 3 月首批村镇银行挂牌开始,全国已设立了多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设立对支持“三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发展却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产生的背景和现实情况入手,分析了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发展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 存在的问题 对策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村镇银行产生背景及发展状况
(一)我国村镇银行产生的背景
村镇银行产生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新农村建设需要村镇银行。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要达成该目标,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据初步测算,截止到 2020 年,我国的新农村建设,需要 15 万亿元至 20 万亿元的新增资金。这么大的资金需求,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根本无法不能满足。因此,引入村镇银行,缓解农村资金供求失衡局面,是大势所趋。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功能缺陷,使得村镇银行有建立的必要性。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上述金融机构均存在功能缺陷。农业银行,县域以下网点较少 , 放贷权限不高 , 业务范围也比较窄。农村信用社,其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 不良贷款比率较高。邮政储蓄则不能发放贷款。因此, 大力发展和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 有利于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发展所必须的资金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村镇银行得以设立并得到了发展。
(二)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的状况
1、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起步于2006年。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关于村镇银行设立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这为村镇银行的成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基础。翌年初,四川仪陇县惠民村镇银行作为我国首家村镇银行正式
营业,随后浙江、广东、吉林等地也相继成立了多家村镇银行 。可以说,村镇银行正如雨后春笋一般在我国发展开来。
2、我国村镇银行的数量以及地区分布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我国各类村镇银行的数量已达1100余家,覆盖范围也由最初的6个试点区域扩展到了全国的31个省份;而福建省村镇银行的数量也已达到40余家,覆盖全省70%以上的县域地区 。
3、我国村镇银行的具体注册成立形式
我国法律规章和相关监管机构允许我国村镇银行以公司制的 形式进 行营 业 执照 申 请 和注 册。具体而言,公司制又可以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不同形式 。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于对注册流程、管理便捷、风险防控等因素考虑,我国的村镇银行大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进行注册。
4、我国村镇银行注册资金限额和规模
当前,我国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对村镇银行的注册资金实行最低限额且上不封顶的制度。具体而言,中国银监会要求在县市区设立的村镇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必须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实际缴纳资本额);而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则必须高于人民币100万元(实际缴纳资本额)。该注册资金门槛相对较低,这也是我国鼓励村镇银行设立发展的政策之一。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认知度较低影响业务开展。
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宣传力度不够,又缺乏网点支撑,社会认知度有限。 在一些地区,受当年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的影响,村镇银行受到一定的误解和排斥。 此外,由于服务产品单一,难以为客户提供全面、有效的金融服务,导致大多数村镇银行在短期内尚难以与当地同业展开竞争,尤其表现为吸收存款面临较大困难,且难以吸引到优秀的人才。
(二)财税政策和监管要求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尽管同样定位于“三农”,但针对村镇银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负明显重于农信社等同类农村银行机构,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标准执行;单户贷款比例、准备金率等监管要求也更为严格。 作为市场的新入者, 村镇银行的竞争能力本来就受到较大限制,竞争环境的不公平进一步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三)经营和发展的一些配套措施尚未到位。
大多数村镇银行至今不能获得结算行号,导致其无法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不能参加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无法开立汇票,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 现有的一些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缺乏差异化安排,比如银联的入网费用高达 300 万元,村镇银行往往难以承受,限制了其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此外,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即使在较发达地区,村镇银行也不能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使得村镇银行缺乏足够的依据对客户进行评级。 这些都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
(四)村镇银行的一些安排对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这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方面,一些村镇银行股东过多、股权过于分散,尤其是自然人股东过多 (如有的村镇银行自然人股东多达 10多个、甚至数十个),造成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效率低下,限制了村镇银行根据市场变化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 还有的村镇银行因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不仅风险抵御能力不足,而且由于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单一借款人贷款比率要求严格,较小的资本规模导致贷款总额不大但笔数多,使营销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负荷过大,影响了业务发展能力。
(五)极易偏离办行宗旨,资金来源不足。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应以服务“三农” 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其根本宗旨。但是,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必然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农村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影响巨大,风险很高。村镇银行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村镇银行资金来源不足: 一是资本金不足。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仅为 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本金仅为 100 万元人民币。因此,村镇银行的资本金较低。二是存款吸储能力有限。新设立的村镇银行,由于网点少、成本高、品牌认知程度低等问题,吸收存款的能力远不能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
(六)贷款受到诸多限制且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
第一,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受到如下三方面的限制:(1)资本限制: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10%。(2)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仅限于当地。(3)村镇银行必须首先服务农业经济。在农业经济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不得向其他产业发放贷款。第二,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1)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目前,农民主要以从事农业为主。该产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灾害能力弱,很容易形成自然风险。(2) 农产品生产和需求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形成
市场风险。(3)很多农户认为村镇银行的贷款是国家对农民的一种扶助行为,借贷可以晚还甚至不还,容易形成道德风险。
(七)业务模式单一, 人才缺乏,金融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村镇银行的业务局限在小额信用贷款、储蓄存款、质押贷款以及票据转贴现。由于村镇银行业务模式比较单一、业务经营范围较小,加上服务尚不完善,导致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有限。农村的经济环境与工资水平招不到合适的专业人才 , 经验不足及业务素质不高的从业人员存在着很大的操作风险。由于业务量较大 , 每笔业务金额较少, 村镇银行的人力、物力又有限, 贷款业务中的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很不到位 , 容易出现信贷风险。村镇银行成立后,县级银监办面临复杂的监管形势。由于各地县级银监办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难以到位,难以取得好的效果。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经验
(一)争取当地政府支持。
从试点情况来看,当政府在村镇银行的筹建和经营过程中普遍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筹建阶段,主发起银行往往主动与政府开展合作,借助政府力量推动村镇银行其他发起人选择,以及筹备、审批、验收等各项具体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大提高了筹建工作的效率;在经营阶段,许多政府都出台了一些税费方面的扶持政策,并发挥政府优势,在引导政府资金支持、帮助联系具体项目、加强社会宣传等方面对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依托主发起银行的支撑。
越来越多的经验表明, 主发起银行的支撑对村镇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尤其在村镇银行的起步阶段,主发起银行的作用不可替代。 在村镇银行成立之初,主发起银行通过提供人员、技术、系统、品牌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村镇银行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制度基础和业务平台,包括一些村镇银行借助主发起银行的力量率先开通跨行支付清算功能,对吸收存款和提高营销能力效果明显; 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双方组建银团贷款、主发起银行接受村镇银行贷款转让、村镇银行代办理财产品和医保取款业务等支撑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举措也日益受到重视,对增强村镇银行的业务能力和丰富业务功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三)发挥灵活和高效的经营优势。
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相对于占据较大农村金融市场份额的农信社而言,具有“层级简单,贷款审批程序便捷”的特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体现出较大优势。据调查,村镇银行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贷款申请,从调查、审批到发放一般为 5 个工作日,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贷审批具有管理链条短、决策高效的明显优势,日益成为提高市场认同度的有利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课题组针对湖北省 8 家村镇银行发放的 120 份客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 90% 的客户认为村镇银行比其他银行服务更方便快捷, 61% 的客户认为村镇银行的服务效率高。
(四)推出符合县域经济特点的产品和信贷模式。
县域经济具有自身特点,建立适应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模式,并提供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的信贷产品是村镇银行成功的关键。 实践中,许多村镇银行根据当地产业的结构和特点,开发了诸如“企业 + 农户”、“企业 + 协会 + 农户”、“政府 + 农户”、“担保 + 农户”等业务模式;根据一般农户、种养殖农户、个体工商户的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组合不同的担保方式,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响。 如某村镇银行根据当地进城经商创业农民较多,但资金需求处于金融服务盲区的现状,将此作为主攻方向,创新有针对性的产品,很快抓住了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
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
针对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
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有关部门应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人民银行应当积极研究办法 , 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二是放松利率管制以及经营区域的限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并允许其跨区经营,以提高盈利能力;三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实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五是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减免税收等,为村镇银行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多方开源,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
要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可以考虑以下三个途径:第一,对村镇银行发放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或支农再贷款我国通常是以直接发放扶贫贷款的形式进行扶贫的。许多贫困户在得到扶贫贷款后,不是将其投入到扩大生产和脱贫致富中,而是用于维持生活所需。如果将直接发放给贫困户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款或者支农再贷款转变为向村镇银行提供的贴息贷款,就可以缓解村镇银行后续资金不足的困难。同时,该措施还可以为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一举两得。第二,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邮政储蓄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由于邮政储蓄贷款手续繁琐、期限单一,其在信贷方面的经营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差。村镇银行可以通过支付较低的拆借利息,向邮政储蓄拆借资金。第三,鼓励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多种渠道融资村镇银行的宗旨就是调动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村镇银行的股东通常是资金充裕的企业或自然人,因此,村镇银行可以考虑债券、票据融资,拓宽其融资渠道。
(三)放宽对村镇银行贷款的限制
为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银监部门应适当放宽村镇银行的存贷款比例限制,以及对其运用资本金发放贷款的定量控制,支持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尽量发放贷款,以提高其盈利能力。为控制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村镇银行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尤其是要成立专业的资信评定机构,并建立一种科学高效的、简单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 , 使得相关人员易于掌握并高效决策。
(四)创造多样化产品,引进金融人才
村镇银行应正视农村金融产品较少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发展农村金融产品。村镇银行还要不断地规范创新业务流程、缩短业务管理链条,积极探索并重点发展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以及住房贷款等业务,以满足农村实际的金融需求。村镇银行的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要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建设,就必须大量引进金融人才,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如下三种方式,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督管理:(1)在市场准入上严加控制,严格审查村镇银行的股东成分。(2)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指标体系,并按照体系内的各项监管指标,对村镇银行实施动态监管。(3)督促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对偏离该市场定位的行为
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加强金融监管
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让一些有扩张需求的优质金融机构的服务延伸至村镇,既是对优质金融企业的发展引导,又能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股份制等企业组织形式,吸纳民间游资,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业升级换代,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全局观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们并不缺少大银行,缺的是能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特别是能为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民服务,贷款门槛较低的小银行,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因而,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明确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目标定位,新的村镇银行设立,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县为单位,扎根农村,重点放在金融机构服务力量薄弱和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位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村镇银行特色在于“三农”,基于“三农”而生,偏离“三农”方向其存在即不合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考核体系,特别要对其服务“三农”的贷款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同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对违背“三农”服务宗旨的村镇银行应有相应的惩戒措施直至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六)加强自身建设
从源头上讲,有关各方要严格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遴选,确保其有良好资质,主发起行应选择创新能力强、对农村小客户比较熟悉、精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方面,能稳健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尤其要以良好的业绩、丰厚的利润回报股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恪尽职守,消除经营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加强内涵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吸引客户,以现代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声誉。在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吸引客户的同时,也要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村镇银行的业绩和主要业务,增强一般民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同感。此外,村镇银行应加强政企互动,与地方政府建立日常联系制度,积极参加政府经济工作会议,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大力支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存款。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 , 其发展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具有广阔的发展背景。虽然发展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只要从政策扶持、经营、监管等方面支持其发展,必将增强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村镇银行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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