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背景
1.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密不可分
2.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在弱势群体方面明显不足
3.实体经济企业积累了大量数据和风险控制工具,可以用于金融活动中
4.监管当局的鼓励与扶持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优势
1.高收益
2.成本低
3.高灵活性
4.发展快
5.覆盖广
6.支付快捷便捷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前景
(一)建立基于第三方的金融理财系统
(二)个性化金融服务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
(一)信息安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三)信息技术安全性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用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三)完善网络信息技术风险防控
(四)推动行业自律
(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归属和职责范围
五、结论
内 容 摘 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云计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不断发展,手机、平板、PC以及遍布地球各个角落的传感器,已经成为大数据的来源和承载方式。大数据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电商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已经不再固守对传统金融产品的执念,转而进行多方面投资,希望寻求利益的最大化。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互联网金融也在飞速发展,并且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本文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入手,着重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探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前景,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促使互联网金融尽快进入稳定发展的轨道。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控制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互联网金融也在飞速发展,并且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面临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本文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入手,着重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探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前景,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促使互联网金融尽快进入稳定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金融产品风险、发展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改变着人们的理财方式,并以飞快的速度改造这传统金融业。2013年11月14日,余额宝最新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成为中国基金史上首只规模突破千亿的基金。2017年5月26日,天弘基金发布公告称,自5月27日零点起,个人持有余额宝的最高额度调整位25万元。2018年3月29日,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余额宝总规模1.58万亿元,相比2016年底几乎翻倍。2018年5月3日,余额宝宣布升级,新接入博时、中欧基金公司旗下的“博时现金收益货币A”、“中欧滚钱宝货币A”两只货币基金产品。2018年5月14日,余额宝在用户端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6月6日0点起,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的快速到账服务额度从每日限额5万元调整到1万元,转出到银行卡普通到账服务(第二天到账额度)及消费支付等不受影响。余额宝的巨大成功,使其发展模式不断被复制。它不仅推动着普惠金融的发展,使普通百姓理财意识大大提升;而且,让货币基金规模得到了深刻的改变,余额宝规模的飞速增长使得天弘基金迅速超越一众老牌基金公司,深刻改变了基金行业的整体格局。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从而引发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防范的必要性的探讨。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概念界定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定义
互联网理财产品是指根据银监会的定义,互联网企业与基金公司合作或基金公司借助互联网推出的以余额宝、现金宝、理财通、活期通、百度百发、天天益、现金通为代表的货币基金产品,不含通过传统渠道和银行网站等代销的货币基金产品。也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余额增值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背景
1.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整个社会都在走向数字化
搜索引擎和云计算解决了互联网金融中必须面对的信息处理问题,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高效、准确、经济地处理海量数据,并从中找到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从而使很多实时金融创新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兴起,使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和验证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形成客户的信息视图及评价体系,并据此作出决策。其次,随着网络普及率的不断提高,网上银行支付呈现出年轻化趋势。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孕育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2.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在弱势群体方面明显不足
传统银行因为易于追求规模经济性,所以总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对利润贡献最大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即大企业、大客户及中高端零售客户,也就是销量品类平面图当中销售曲线的头部。而对于小额理财、P2P、向小微企业贷款、个人借贷担保等“尾部”业务,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或无暇顾及,或由于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不愿涉足。这就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是顺应市场需求的结果,只不过这些需求在传统金融业看来是属于小众市场。
3.一些实体经济企业积累了大量数据和风险控制工具,可以用于金融活动中
随着共享经济(sharingeconomy)在欧美国家兴起,我国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案例。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换经济与互联网金融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这既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打下了数据基础和客户基础,也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实现了实体经济与金融二者在互联网上的融合。
4.监管当局的鼓励与扶持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及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从2014年到2017年,互联网金融连续四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监管频频“亮剑”,被业内看作是“史上最严”的金融监管年。由“促进健康发展”到“规范发展”,再到“高度警惕”风险,反映了监管态度从鼓励促进转变成规范和防范风险,见证了监管政策逐步落地、行业逐渐步入正轨。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优势
1.高收益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收益高,就拿余额宝为例。跟一般“钱生钱”的理财服务相比,余额宝更大的优势在于,它不仅能够提供高收益,还全面支持网购消费、支付宝转账等几乎所有的支付宝功能,这意味着资金在余额宝中一方面在时刻保持增值,另一方面又能随时用于消费。
2.成本低
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自行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信息的筛选、定位、议价和交易,过程中无需传统中介、没有交易成本和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减免为开设营业网点所投入的资金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再开放透明的平台上找到和自己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更节省资源,降低成本。
3.高灵活性
由于网购方便、起购点低、流动性好等特点,这也是消费者青睐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主要原因。此外,互联网理财产品可以方便客户及时查看收益的投资赎回灵活便捷,体现出了互联网理财带给消费者的便捷性,与传统理财和基金相比,超强的流动性为其吸引了大量的客户。
4.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迅速增长。余额宝的迅速爆炸式发展,使其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可见一斑。
5.覆盖广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往往可以突破时间以及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自身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就要求金融服务更加直接,并且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基础。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客户的主体是小微企业,这就覆盖了传统金融业的部分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6.支付快捷便捷
互联网金融最大的优势就是足不出户,在线就能够进行理财。用户可以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开通网络快捷支付方式,银联、支付宝、网银等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也为互联网金融理财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前景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揭示出两个基本趋势:一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二是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使金融业更加繁荣,其原因在于通过互联网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金融服务的本质许秋。这也正是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仍会较为平稳,快速地发展。一方面,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兼并以及重组成为常态。强强联合使得互联网企业优势更加明显,而兼并重组则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85后年轻人对于资金理财的态度以及希望更好的服务的心态,使得专注于小众化、专业化的小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得以发展,由此来看,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会分为两种。
(一)建立基于第三方的金融理财系统
寡头垄断的互联网金融系统以阿里、腾讯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巨头不断致力于开发研究新产品,完善产品漏洞,注重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建立基于第三方的金融理财系统。面向大众,提供更加广泛化、具有普适性的服务。
(二)个性化金融服务
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瞄准各类利基市场,提供在某一领域特定的金融理财服务,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
(一)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理财依托互联网理财平台开展业务,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理财的风险始终存在。互联网理财平台的关键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数据安全性保密技术会直接影响理财平台的安全性。同时,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也会影响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近年来,互联网理财账户被盗事件屡见不鲜,主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和假二维码等方式,盗取用户安全信息后盗刷资金。例如,余额宝产品上市以来,曾有用户反映余额宝账户资金被盗问题。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许多互联网理财产品采用“T + O”的赎回模式,导致理财产品企业必须以自身资金垫付的方式来确保客户随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需求。对于开展互联网理财业务的企业,其类活期类理财产品规模越大,势必需要准备越多的流动资金以应对用户赎回。一旦出现大量用户集中赎回,就会导致互联网理财的流动性短缺,基金规模也会大幅度降低。若企业无法承受流动资金的压力,其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动将会出现风险。
(三)信息技术安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但其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效率,但同时也增加了安全隐患。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内出现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被黑客攻击案例,由于互联网金融是线上操作,一旦网络系统因被攻击而瘫痪,其后果比较严重,由此可见信息科技风险是一个重要的风险。
(四)市场竞争风险
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的成功,引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纷纷效仿,相继加入到竞争行列。例如平安银行的“平安盈”、民生银行的“如意宝”、工商银行的“天天溢2号”、中国银行的“活期宝”等以及相关基金推出的“现金宝”、“收益宝”等服务。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余额宝与天弘基金的优势就没有那么明显了,甚至会产生风险。
(五)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法定资质上的问题。互联网理财很多依赖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但大部分互联网公司仅具有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的资格,未取得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认定。此外,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可以购买基金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也尚未对各大互联网理财平台的行为采取监管行为。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也使得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在很多方面上尚未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总之,法定资质的缺失是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业务所面临的首要法律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用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金融交易存在着复杂多样和专业性的特点,再将其与高技术含量的互联网相结合,金融消费者就很难准确理解和掌握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实质,支付安全、个人信息泄露、资金亏损等风险也日益增加,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更加难以保护。为此要加快推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框架,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消费者保护协调合作机制,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展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争取最大限度上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经营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相关货币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资金流动控制,结合互联网理财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货币的流动性控制和满足投资者赎回时的流动性控制,以及对资金动向的预判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做好相应风险的防范。互联网理财业务企业可以透过控制债券回购期限和分散投资等方式以增强资产流动性,切实防控流动性风险。
(三)完善网络信息技术风险防控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故障、硬件破坏及外部的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网络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很多金融机构的网络技术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但也存在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支持风险。因此,我们应加强网络信息技术的更新,重视互联网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大力促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的研发,以加强和巩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提高互联网信息的安全防御能力。同时,对投资者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警示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只有如此,才能较好地防范和减少网络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和投资风险。
(四)推动行业自律
由于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出台的滞后性,加之我国已经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能最及时对互联网金融形成一定约束力的就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我国已经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与金融行业协会、互联网行业协会的合作,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秩序和共同利益,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公共利益。二是加快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为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提供一个大致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三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要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和交流,促进信息与技术的共享,提高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四是任用金融与互联网复合型人才,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五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便于资金供求这选择合适的投资渠道,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归属和职责范围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监管体系并不成熟,这就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缺乏合法性支撑,难以为继。因此,必须要在法律层面明确界定互联网企业的活动边界,明确其从事金融活动的范围,这不仅为后续监管提供法律支撑和方向指导,也位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营造有利的法律环境, 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基础上,完善现有的金融法律体系,充分运用现有的传统金融法律规范,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和风险进行监管。互联网金融尽管在邢台2和机理上有别于传统金融,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所以传统金融的监管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仍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得到运用。同时将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纳入统一的金融规划中,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制定新法规,整合或新设相关机构形成既专业分工又统一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监控体系。
五、结论
在大数据时代之中,我们都是它的受益者,它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今无疑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它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更强、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然而,就目前来看,互联万金融系统中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爆炸式增长的背后也隐藏着用户信用信息系统不健全、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不仅仅关系着国民大众的利益,还关系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而言至关重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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