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一)个人理财义务的概念 (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二.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的优势与劣势三.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一)适应金融全球化 (二)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四)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四.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理财义务在我国发展初期遗留的问题 (二)我国市场环境不够成熟 (三)客户需求性小
个人理财产品种类大同小异(五)真正的理财人才相对匮乏(六)监管不足及政策的限制
五. 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义务的发展方向的建议(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创造金融环境(二)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三)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丰富种类与服务方式(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与自身相结合(五)大力培养专业的人才
内容摘要
与西方的商业银行发展迅速的个人理财业务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这项业务的发展明显落后且差距很大。 面对当今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风险趋增大,存贷款利差日趋缩小,外资银行步步进逼的新形势,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深刻反思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存在的问题 建议 重要性 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个人理财义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是指那些能够为客房提供上述专业化服务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而 非一般 性 业 务 咨 询 人 员 。这些专业化服务活动表现为两种性质:一种是商业银行充当理财顾问,向客户提供咨询,属于顾问性质;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将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属于受托性质。可见,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是一种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活动。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历程
我国个人理财服务也正在经历着西方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历程。1997
年是我国个人理财服务兴起之年。当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率先推出银行保险业务,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则宣布建立国内首个私人银行部,吹响了个人理财服务的进军号角,并迅速得到广泛响应。如今,几乎每一个金融机构都亮出了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招牌,推出了自己的个人理财服务项目。2005年则是我国个人理财规划师培训兴起之年。通年9月,银监会发文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我国个人理财服务正面临着大发展的前夜。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个人理财服务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出现了几大发展模式。主要有打包开拓阶段和内部产品组合模式、交叉开拓阶段和银行代理模式、联合开拓阶段和金融超市模式综合开拓阶段和个人理财服务目标模式。为了促进个人理财服务更快更健康地向前发展,提高与国外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有必要对我国个人理财服务发展阶段和模式认真进行回顾和解读。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1.理财业务产品不断扩展
从个人理财业务产品来看,2007年只有3000款,2009年达到近8000款,2010年突破10000款,2011年更突破20000款达到21251款,2013年则达到了22460款,2013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创下历年之最,收益超过5%的产品比比皆是,银行个人理财不断蚕食券商、信托、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市场份额和客户基础。
2.理财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种“低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产品取得了飞速发展。有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规模突破5万亿元人民币,比2012年增长32%、比2011年增长64%、比2010年增长102%,表明我国理财业务规模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3.理财业务体系日益完善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各类繁多,但一些规模较大的理财产品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产品体系。如果对我国商业银行规模较大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和总结,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资产管理、期次产品、QDII产品以及结构化产品四大类。特别是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产品,通过与券商、依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等机构合作,能够为客户提供集股票、基金、市场债券优化配置型理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越来越与资本市场上的基金专户投资、阳光私募、券商集合理财形成了“竞合”机制。
4.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加强
在经历了“次贷危机”的洗礼后,很多银行客户都把“安全性”放在了理财产品的首位,由于担心出现理财产品亏损的情况,80%以上的银行客户更加偏重向于购买“稳定型”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面对银行客户理财心理变化,都做出了积极的、符合银行客户心理预期的调整,将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更加倾向于发行货币类、债券类等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银行对于市场风险的分析更加细微,在产品设计阶段,将风险控制置于首要位置,对风险控制越来越重视。
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的优势与劣势
一. 我国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优势
1 规模优势。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具有网点规模优势,特别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银行凭借着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营销能力等优势已逐渐占领了理财产品市场的主体地位。个人理财业务是被开拓出来的盈利新渠道,将成为各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2 品牌信誉。我国各大银行与其他国家的银行相比,我国较大多数银行都是由国家的实力与信誉作为后台支撑,各商业银行本身就具备了天然独厚的业务优势。银行与客户之间有了信誉的桥梁作用,其他方面的事情都好解决了,推行出来的产品可信度高,大众都愿意购买,买的也放心。
3 连带效益。各银行从成立之初,到现在的规模,都有自身固有的客源,稳定的客户关系。银行诸多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可以连带的推广个人理财业务,既快捷、方便,又可以省去很多成本开销:如宣传费用、人力投入、软硬件设施投入等等。
4 潜在需求量大。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需求将不断增大,市场还远远未达到饱和状态,欧美国家的商业银行个人理业务已经发展多年,市场基本饱和,
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劣势
1 起步较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晚,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国外商业银行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个人理财业务的利润较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萌芽阶段,而欧美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已完成个人理财业务萌芽阶段的任务。
2 风险把控要求高。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数较大,成交量大,从而加大了对风险控制的要求,
3 对个人理财观念不成熟。我国多数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概念是模糊的,消费者对个人理财重视程度较低。我国居民个人理财还处于早期阶段,多数人的理财观念还很淡薄,而且对个人理财的知识存在一定的误区。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一)适应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开拓国外个人理财市场,有利于加强与金融全球化的接轨,从而适应金融全球化带来的影响。
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能使社会储蓄向社会投资转换,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例如消费信贷的发展,完美的解决了消费与个人收人时间上不同步的难题,既促进了各个产业的发展,又扩大了个人消费的效用。同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改变了个人金融资产的结构比例,减小了发生个人金融风险的机率,促进了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三)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个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同时,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四)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金融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商业银行为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必须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国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随着个人拥有的可支配金融资产迅速增加,国民消费能力的差异所带来的消费层次多样化,形成不同的理财需求,这是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客观要求。同时,由于当前存款利率的倒挂,也使居民急于寻找储蓄以外的投资渠道。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个人理财义务在我国发展初期遗留的问题
21世纪初期,我国多数城市涌现以个人理财产品为主题的“公司”,打着个人理财的旗号,称与银行合作,不断圈钱,当出现不可控的局面后,“公司”的各个主要负责人卷走投资款,此时,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巨大的损失。虽然银监会和各个部门不断的整治,“公司”也销声匿迹,但是这让投资者产生了心理阴影,以致于随后几年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并不景气。 (二)我国市场环境不够成熟
我国商业银行所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对象及内容没有针对性,停留在无差别、无个性化的服务上,理财业务也没有侧重点,没有特色,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和严格的市场细分。在提供理财服务的过程中还未能根据客户的理财收益情况对其投资策略和投资工具进行适时地调整,以适应变化的市场。由于私人银行业务刚刚起步,个人理财业务还没有搭建好高端发展的平台,不能为拥有高额净财富的个人提供财富管理、维护的服务,来满足他们个性化的需求。而且仅以客户财富规模作为服务划分标准,而没能根据年龄、生命周期、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风险偏好等因素对客户进行深入有效的细分,没有发掘目标客户的潜在需求,导致了理财业务发展的停滞。(三)客户需求性小
我国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客户对个人理财产品的现行需求较小,主要体现在平均成交额度。多数居民愿意投资固定性资产或者直接存入银行,对个人理财产品的需求性较小。
个人理财产品种类大同小异
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理财产品的种类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种和数量仍显匮乏,主要集中在银行传统业务与代售基金、保险、债券等金融产品上,各类结构性理财产品也几乎都是股票、外汇、股指等投资产品的组合,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业务整合,导致产品开发缺乏深度。而且理财业务缺乏细致的市场细分与明确的定位,国内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针对资产总额在百万元以上的私人银行业务才刚刚起步,这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同质性扩大。
另外,创新能力不足也是造成差异化不明显的原因,产品创新缺乏整体规划与市场调研,新业务往往功能单一。创新速度跟不上客户需求,尤其自主创新的优质理财产品严重不足。多数产品的平均收益率维持在适当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水平上。虽然目前政策层已经允许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扩展到海外金融资产,但是相关的理财产品较少。而且理财产品主要偏重满足客户收益性需求,而对客户资金的流动性需求考虑较少,某些理财产品合同附加了一些限制性条款禁止客户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客户选择服务余地少。(五)真正的理财人才相对匮乏
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从目前来看,我国高素质的个人理财专家相对匮乏,商业银行大多数一线员工无法胜任,尽管国内的培训机构持续升温,有关组织还联手成立专门的理财协会,但是国内具有国际执业资格的理财“高手”凤毛麟角。(六)监管不足及政策的限制
就在银监会紧急叫停了一个月及其以下期限的理财产品后,各家银行迅速反应,以打“擦边球”的方式与监管层玩起了“躲猫猫”。不让发行30天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则发行31天、33天、35天的理财产品;一些银行还推出可以随时买、随时赎回的无固定期限理财产品,以及针对大额现金的定制存款业务,开出的收益率“相当诱人”。这种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家具了银行间无序竞争,扰乱了宏观市场的稳定。银行间为了争夺客户,纷纷提高投资回报率,却未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银行的各种防范机制做出承诺,缺乏正常的风险补偿、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机制,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不断显现出来,风险一旦发生,容易在社会上形成负面影响,打击客户信心,冲击客户对银行体系的信任。
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义务的发展方向的建议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创造金融环境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寻找适合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道路,并创造出适合发展的金融环境,以此来推动个人理财业务的高速发展。
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金融监管
从金融监管角度而言,对市场准入的控制是保证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的预防性措施。因此,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可以从第一道防线将可能有损投资者利益的金融机构、人员和理财产品拒之门外。这种准入制度从另一角度而言,也是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准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监管机构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允许其在理财金融机构从事工作。由于理财业务具有风险高和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只有具备专业技能和道德品格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工作。严格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是提供服务质量、加强信息披露的重要保证。
(2)监管机构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具体理财产品,允许金融机构对不特定多数投资者发售。由于理财产品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加之可以与衍生产品挂钩的特性,因此产品设计稍有不慎,便可能导致该产品对于金融市场秩序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从市场安全的角度对产品进行审核。此外,理财产品是否违法违规,也是重要的审核内容。同时,理财产品也需要经过市场评级。根据产品风险程度,对理财产品进行打分评级,以使投资者事先全面了解集合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
2 完善理财业务信息披露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对理财资金进行科学有效地投资管理,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通知”的发布表明了我国理财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不仅立法层级较低,而且也比较分散、粗糙,不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可行的措施是由中国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中不仅应对理财产品的特性和风险进行充分的披露,而且也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强化自身风险的披露。信息披露应充分考虑客户市场风险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投资经历和经验等等因素。理财中的挂钩产品须进行市场评级,对于高风险产品进行严格限制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
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丰富种类与服务方式
商业银行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需求为导向发展理财业务,还要清楚分析理财业务的客户以及潜在客户,了解客户对理财业务的认知和需求,准确定位,结合自身的优势确定理财、业务发展方向,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形成自己独特的品牌。这样才能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抢得新兴业务的制高点。(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与自身相结合
国内商业银行应与国外金融机构积极合作,引进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金融理财执业人员自律性的行业标准、职业道德;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以规范中国金融理财业务的发展。国内商业银行还应借鉴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模式,同时与自身情况相结合,创造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五)大力培养专业的人才
理财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所以加强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 设,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应作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应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逐步推进:
一 .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培训课程应根据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来安排,可借鉴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课程体系的设置,主要开设投资工具运用和理财规划两大类课程,同时还要适当学习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知识,通过培训,使我们的客户经理变成既有金融专业知识、理财知识,又懂得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通才”。而且这种培训要形成制度,定期进行,以不断更新客户经理的知识,更好地适应个人理财的需要。
建立我国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做理财专家需先取证,所以我国需要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注册理财规划师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证书由“国际财务策划人员协会”推出,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理财顾问认证资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职业道德规范和继续教育体系,以规范个人理财师的职业道德、执业行为及提高其专业理财水平,打造真正的理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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