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信贷的涵义、特征及类型3
(一)小额信贷的涵义与特征3
(二)小额信贷的类型3
二、小额信贷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3
(一)农村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4
(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4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历程4
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5
(一)自然风险5
(二) 市场风险5
(三)操作性风险5
(四)信用风险5
(五)道德风险6
(六)政策性风险6
(七)机制风险6
五、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措施6
(一)加强农村信用机制建设7
(二)加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系统建设8
(三)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管理机制8
(四)建立多层次的小额信贷载体8
(五)建立多元化的小额信贷资金融资机制8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9
(七)建立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员工的考核激励机制9
内 容 摘 要
我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一直致力于农村地区的民生发展,如何加快农村发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增加和提高农户收入,已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化趋势的不断深化,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手段和金融创新工具,己然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农村经济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涵义、特征及发展历程入手,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性风险、操作性风险、机制风险、道德风险七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浅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管理
我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一直致力于农村地区的民生发展,如何加快农村发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增加和提高农户收入,已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化趋势的不断深化,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扶贫手段和金融创新工具,己然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解决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农村经济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小额信贷的涵义、特征及类型
(一)小额信贷的涵义与特征
小额信贷源于20世纪70年代拉美地区,它是在民间借贷基础上改良后的一种金融信贷模式,主要是指为低收入群体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用于生产项目的小额度信贷资金支持,通常具有短期、分期还款、担保形式灵活多样、市场利率水平高以及贷款成员自我组织等主要特征。
小额信贷是在传统金融制度安排无法有效满足低收入阶层信贷需要的情况下而产生的,开辟了一种以市场经济方式减轻贫困的新渠道,属于金融创新产品。与普通贷款相比,小额信贷具有以下创新优势:第一,吸引低收入群体,即小额信贷以其较小的贷款额度、较短的贷款期限以及较高的利息等贷款条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支持;第二,可采用社会联系担保,即参加小额信贷项目的成员可互相担保,以代替个人抵押;第三,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活动机会,即小额信贷通过向低收入人群提供贷款而增加其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从而提高发展生产经营的能力。
(二)小额信贷的类型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国际机构贷款或捐助为资金来源,以民间或半官半民组织形式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它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扶贫经济合作社”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项目等;第二类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第三类是以农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
二、小额信贷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随着现代农业的日益发展,小额信贷凭借其独有的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村朋友的喜爱。它在有效解决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要、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推动作用,渐渐成为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最主要的方式之一。
(一)农村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准入门槛较高、手续较多、灵活性较差、费用成本较高、担保严格,普通农户难以达到贷款主体要求,其融资需求难以满足,而小额贷款可根据农户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采取灵活机动的贷款方式,同时,可为农户提供各种技能培训,上门送款收款等更方便的服务,还能免除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一些费用,为农村资金筹集提供了新的选择。
(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
小额信贷可为借款者提供家庭理财、养殖业、小手工业、小加工业和小商品项目等各种技能培训,一方面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减少了粮食种植受自然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影响,为其提供了更多生存致富的途径。这种业务模式适应当前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力的推动了农业生产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为广大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最基本的原始资本积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从而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历程
我国小额信贷始于1994年,我国正式引进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在河北省易县建立了第一个专业化的小额信贷机构——扶贫合作社。1996年进入项目试点阶段,中西部一些地区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银行的项目资助。2000年开始进入金融机构全面介入阶段,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在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的支持下,凭借其网点优势对大多数农民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全面推行小额信贷活动。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从2005年12月开始,人民银行尝试商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小额信贷市场,其基本理念是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小额信贷组织,其基本特征是“只贷不存”,必须是以商业投资资本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经营应该遵循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较快,在小额信贷中所占比重最大的。
截至2003年,我国已有2225家农村信用社开展了小额信贷服务,占机构总数的93.7%,大约有28.4%的农民获得了这种贷款。截至2005年3月末,我国已有接近97%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贷业务,近60%的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5743万户农户得到了农信社小额信贷支持,1302万户农户获得了联保贷款。据银监会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末,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达12260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038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1351亿元。目前,获得贷款的农户已达到77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6%,占有合理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近60%,受惠农民超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已成为亿万农民广泛接受和欢迎的两个金融产品。
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虽然在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作为农村金融创新工具,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风险亟待防范。
(一)自然风险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农民,而贷款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受自然天气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周期长、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等特点。虽然近年来我国在现代农业建设方面投入较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纵观全球我国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仍相对较低,对自然天气条件的依赖性较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性较差,依然无法改变农户靠天吃饭的局面。
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估量性和不可逃避性,大大加大了农村小额信贷赔付率,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概率计算来规避相关风险并达到预期的收益,同时,由于赔付条件和赔付比率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农业上的保险市场明显滞后于小额信贷的发展,自然风险绝大部分损失只能由农民自己承担,从而也严重制约其贷款积极性。
(二) 市场风险
任何一种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必须考虑市场风险,农业产品也不例外,因此,市场风险也成为农村小额信贷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首先是受到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国家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二是由于农村居民的居住相对偏远,市场信息的获取相对落后,形成信息的不对称,从而使得农户无法准备把握住市场时机,无法在市场中获得最大化收益;最终导致已获得农村小额信贷的农户面临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
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过程中,操作性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贷款方角度来看,作为农村小额信贷的主要资金供应者的农村信贷机构,相比其他商业银行,通常人员配备不足、风险管理机制落后,信贷人员的判断、决策直接关系到小额信贷业务的资金安全;二是从借款方角度来看,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户凭此借款的法律凭证,许多农户在实际操作中未意识到其背后的法律责任,存在转借、冒名的问题,由此产生的操作性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存在于所有的金融信贷活动中,主要是指因交易一方不能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中,由于借款方多为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淡薄的农户,极易发生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将自己可贷款项的信用额度或款项私自转售给不能从信贷机构取得贷款的第三方,或者将获得的贷款挪为它用,风险无法控制,因而引发信用风险。
此外,贷款方、政府和农村金融环境环节也有可能引发信用风险。比如说,贷款方内部人员素质低下,不能科学、系统地处理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政府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体系;农村金融环境恶化引发信用风险。
(五)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贷款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过程中,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分别两类:第一,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形成道德风险。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这是因为农户小额信贷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的,加之有些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人员相对不足,最终诱发贷款无法还款的风险。第二,农户在拥有贷款额度不低且超出实际还款能力时会产生道德风险。
(六)政策性风险
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为政府政策性扶持的产物,政府通过执行政策从而达到解决内忧外患的预期效果。因此,不完善的政策或者虚假信息均会引起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小额信贷业务产生政策性风险。
另外,政策风险还表现在政策含义理解上的模糊不清,我国对农村小额信贷和扶贫助困的本质定义并未完全区分,扶贫助困基金是不需要偿还的,而农村小额信贷则需要偿还,因此一些不了解其真正含义的农户易混淆,从而产生违约的风险。
(七)机制风险
机制风险主要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管理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风险。首先,农户小额贷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成本高,长期以来承担的政策性贷款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历史包袱沉重,因而引发补偿机制不完善的风险,从而影响小额信贷实施效果;其次,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多集中投向于同一产品或同一项目,对于国家政策性的贷款业务没有进行重点支持,单一的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不及时根据农户的新信息随时调整信用等级,仅按统一核定的贷款额度发放。再次,一些信用社的信贷人员仅凭个人的主观印象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部分信用社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过程中简单从事,一般直接从当地派出所抄来农户花名册,即建立了所谓的农户经济档案,因而引发管理机制风险。
五、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过程中各类风险的简要分析,农村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既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也需要其自身加强管理与创新。
(一)加强农村信用机制建设
1、加强农户信用教育
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应深入农村,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方针、政策以及金融法律知识送到农户手中,与农户建立了牢固的信任关系,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农户对信用有一定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提高农户的信用观念,提升农户整体素质,使其深刻体会到信用的重要性。
同时,培育客户的忠诚度,加大对良好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合同的约束力度,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2、规范授信管理程序
在农村小额信贷业务授信过程中,始终坚持多方参与、逐户审核的原则,避免审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重视实地考察、实地调研,不偏不倚,有效避免授信偏差,精细测算每名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制定科学的授信方案,加强贷后管理,实行动态监测。
3、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级体系
在农村建立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并从法律上对农户资信评定等级制度给予严格的规定,避免对农户贷款授信额度的随意性,使得农村小额信用制度的建立有了科学的评判标准,可将农户资信评定为A、B、C、D4个等级,并细化各个等级的具体评判标准,为定期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供了方便。
通过政府的力量,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研究,从而促使健全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从信贷条件、信贷额度、信贷利率等几个方面严格把关,对信贷农户做到按时借款、按时还款。同时,要控制和杜绝逃废债务现象发生,地方政府要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加强对农户贷款使用和回收的监督作用。
农村信用体系框架对农村小额信贷的有效运用起着很大的作用,所以必须加大进步的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其中地方政府是关键,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和地方政府要有机的组合在一起运用一系列手段,要一起联合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现象,鼓励守信用的农户,要制定出相应的激励措施来奖励按期或提前还款的信用户,促进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使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加大对违约农户的惩罚力度
为有效杜绝违约贷款的出现,应加大对违约农户的惩罚力度,可通过多种途径对违约农户进行惩戒:第一,对违约农户进行定期公布,形成群众和社会舆论压力;第二,与开展信用村、镇的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如果信用村、镇的违约农户过多达到了一定的比例时则取消其信用村、镇的资格,让农户感觉到监督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使借款农户看到违约的成本;第三,充分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确保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资产保全工作的安全,让违约农户明白违约会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农户会尽可能地做到不违约;第四,通过激励来完成,但必须注意激励不得过高,要适当的进行,保证农户贷款的稳步发展,不能降低规定的标准,这样会导致形成新的信贷风险形成。
(二)加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系统建设
将信贷风险管理与信贷产品相结合,加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系统建设,推动产品的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提升市场的占有率,加强风险预警,使信贷资产的质量得到提高,为信贷规模的有效增长、信贷结构的有效优化以及信贷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奠定基础。
(三)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管理机制
为增强抵抗政策风险的能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自身机制,为农户起到帮扶作用,从而改善农村盈利机制,增强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实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还可自行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户更积极的与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合作,不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影响,对于信用好的农户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
通常在国家政策大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产生非常大的冲击,为避免冲击带来的不良影响,可以通过具体环节的变通来转嫁风险。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可通过积极参与市场,了解市场,从根本上完善自身管理机制,加强对政策风险的防御能力,变被动为主动,力求在政策多变的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
(四)建立多层次的小额信贷载体
建立多层次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小额信贷运作体系。通过一定的政策支持,吸引国内外资金,大力发展专业小额信贷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业务。一是继续促进现有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二是对现有各类小额信贷机构,视具体情况,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经过调整或改造完善,符合条件的允许合法存在,并给予金融支持;不符合条件的,做好退出工作。三是促进商业银行的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四是对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农村信用社,专设小额信贷部门,针对微小型企业的特殊财务经营状况,制定特殊的规则和操作程序享受一定的政策扶持。逐步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工作,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信贷业务。
(五)建立多元化的小额信贷资金融资机制
小额信贷的资金最终要以市场化运营来解决,即通过一定的政策支持,吸引国内外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小额信贷中来一是对于国际组织在华小额信贷机构和业务,国家政策挟持应侧重于其机构的可持续性,积极为其创造发展环境。二是鼓励外资以及民间资本投入,允许其开展吸收存款业务。三是提高小额贷款机构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占自身净资本的比例,目前的上限为净资本的50%。因为传统的股权结构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债务的成本,因此目前的限制大大增加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借贷成本。四是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资金回流机制。通过立法硬性规定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对低于这个比例的金融机构要处以重罚。对于向农民贷款超过一定比例的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存款准备金规模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待遇。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一是借助社会力量考察、评估农户的信息,使之标准化、具有可比性。二是建立农户与农村信用社公平交易的“平台”,克服“一对一”谈判造成的高成本。三是按照现代金融理念,整合农户贷款需求分散特性,实现自动交易,并引入对“交易”的社会监督,包括道德制约;四是充分依靠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入股社员参与信用评估,解决农户经营和家政信息分散、隐蔽的矛盾,解决对农户贷款需求的信息公开问题,有利于对农户的信息加以分类,归集农户的信贷需求,使农村信用社从与农户的单一谈判中解脱出来,实现分层次分类的“交易”目标。
(七)建立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员工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员工的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制定激励措施,在健全奖罚的制度下,员工可依制度办事,从而既可进行有效地监督,也会使违规违纪得到一定的防范。为农户设立一个投诉反馈箱,通过这一渠道对一线员工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
此外,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应注重员工培养,为员工制定合理的工作指标,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来对员工进行评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达到减少信用风险和管理风险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1、姚先斌、程恩江,《小额信贷的概念、原则及在中国的实践》,中国农村经济出版社,1998年
2、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3、刘铮,《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业贡献的经济学分析》,人文社会科学版社
2009年
4、徐鹏,《重庆市农村小额信贷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9年
5、丁宁,《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探析》金融发展研究,2009年
6、徐家庆,《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及对策研究》,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