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背景
1.1证券的概念
1.2 证券市场的概念
1.3 证券市场的发展背景
2. 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过程及现状
2.1我国证券市场现状
2.2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3.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3.1入市和退市难
3.2监管部门及相关体系缺陷
3.3证券市场的各级部门单位缺乏诚信
4. 完善证券市场的针对性对策建议
4.1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4.2建立完备的市场体系
4.3完善法规体系
4.4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
4.5规范证券市场
5. 结论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从中国证券市场建立至今,风雨飘荡走过近30余年,在这期间,我国证券市场获得极大的进步,逐步建立起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多种金融衍生品等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结构。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市场现存的缺陷也比较显著,市场体制不完善,股权结构特殊,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承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证券市场监管不力等尚不成熟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立足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结合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对其原因进行了研究,并总结了中国证券市场现状的解决方案并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相应策略。
1. 证券市场的发展背景
1.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用来证明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它具有以下两个基本功能:第一,筹资功能,即为经济的发展筹措资本。通过证券筹措资本的范围很广,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层次和方面都可以利用证券来筹措资本。第二,配置资本的功能,即通过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按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对资本进行分配。资本是一种稀缺资源,如何有效地分配资本是经济运行的根本目的。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起着自发地分配资本的作用。通过证券的发行,可以吸收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本,使其重新进入经济系统的再生产过程而发挥效用。证券的交易是在价格的诱导下进行的,而价格的高低取决于证券的价值。证券的价值又取决于其所代表的资本的实际使用效益,所以,资本的使用效益越高,就越能从市场上筹集资本,使资本的流动服从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最终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
1.2 证券市场的概念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地配置了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了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证券市场具有投机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其发展状况关系到经济的全局和社会的稳定,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它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发挥着显著的积极作用。
1.3 证券市场的发展背景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名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反应了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进程,集中体现了传统体制改革的困难和整个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在新金融体制的形成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中,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具有关键的地位,而探索有效的发展道路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2.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过程及现状
2.1 我国证券市场现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证券和证券市场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90年12月19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真股权按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正式开张营业,这也标志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1981年至1987年年均国债发行规模仅为59.5亿,90年代则达到数千亿,而1997年有余各方面的原因,国债发行规模达到了2412亿元人民币。实践是证明真理的唯一标准,改革开放的路子是一条正确的选择,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证券市场的发挥在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证券市场的建立跟发展则反馈投资行业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的完善,从而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持续创造世界GDP增速第一的奇迹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持。
2.2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证券市场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快,规模逐渐扩大,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逐渐变得多样化。(2)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交易体系步上正轨。(3)市场逐渐正规化、法制化,证券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正在试行中,证监会就《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核心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和基金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等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纳入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独立出具各类文件,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切实负起责任。围绕进一步提高市场诚信水平,证监会将切实督促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不断完善诚实守信的制度基础,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的管理体制。
3.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3.1 入市和退市难
3.1.1 证券发行核准制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我国目前对证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比以前的审批制有了较大进步。所谓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审核机关对证券发行申请只做形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应予以登记核准的发行审核制度。而审批制,不仅要求发行人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文件格式符合法律、证券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资信、营业状况、发展前景、所发行的证券数量、价格等进行实质审查。
而西方国家对证券的发行普遍实行注册制。注册制,就是证券发行公司在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本前,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证券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供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材料。实行注册制的证券发行制度,在进行登记时,要想证券主管机关报送材料,表面上看,这与同样严格要求报送有关证券发行材料的核准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实质上,二者本质上的差异就在于对材料审查的目的不同。核准制报送的材料适用于证券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不但要审查企业报送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和有关法律,还要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潜力等进行具体的审核,是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证券发行的主要依据,报送材料的目的适用于审查,服务对象是证券主管部门;而注册制报送的材料主要用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目的,证券主管机关只对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果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不存在问题,企业证券发行注册成功,就可以到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并募集资金。报送材料的目的是为了信息披露,主要是为公众投资者服务,供投资者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而我国的核准制将证券发行的决定权掌握在政府手中,也就是由政府配置资本市场资源,扭曲了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从而形成了资本市场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大量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因过不来发行审核委员会这一关而被关在证券市场大门外。
3.1.2 证券市场中“政策市”的存在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
股市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政府不应该过多地干预股市。我国“政策市”的存在,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托市或抑市,试图将证券交易价格控制在一定的幅度之内。这种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证券交易市场的做法扼杀了市场机制的正常作用,使得证券交易价格不能真正反映有价证券的供求关系,导致市场效率的下降。
3.2 监管部门及相关体系缺陷
尽管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证监会在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地位,由于证券市场监管主体较多,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涉及证券业务的行政部门除了中国证监会之外还包括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管理权力方面容易造成部门间权力重叠,导致中国证监会缺乏权威性。证券监管权力的分散导致监管主体多元化的问题不利于监管的快速反应以及效率的提高。另外,中国证监会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存在时滞效应,往往是在证券市场发生重大风险后,证监会才做出相应的反应,并且为了维护市场准则的良性运行,市场的涨跌成为了证监会最为关注的内容,导致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目标不明确。
3.3 证券市场各级部门单位缺乏诚信
首先,中国证券市场政府存在一定的诚信问题。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政府在证券市场中不仅充当“裁判”的角色,也充当“运动员”的角色,在证券市场的定位上过多考虑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功能,经营者可能作为大股东的利益代表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其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1]由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虚构利润现象十分普遍,且性质严重,成为目前证券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把上市公司作为圈钱工具,通过占用资金等形式获取大量资金,而将包袱留给上市公司和广大散户。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许多中介机构协助将一大批不合格的企业“包装”并推荐上市,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审计机构执业水准不高,往往屈从于客户的压力,在审计、咨询等业务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改,也不愿意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
另外,机构投资者也可能因为利益而出现不诚信。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目前在证券市场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是存在较大的诚信问题,包括利用内幕信息等违法手段来操纵股价,导致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发生了偏差;目前由的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的特权,有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 完善证券市场的针对性对策建议
4.1 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是在特殊的环境下起步的,发展之初就将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非流通股不允许上市流通。在上市公司的股本构成中,[2]已流通股份只占35%左右,而尚未流通股股份却达到65%左右。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分割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场外交易价格与场内交易价格相差悬殊,在可流通股份所占比例过低的情况下,通过场内交易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收购兼并不仅成本极高,而且几乎不可能实现,这也使得上市公司在场内几乎感受不到直接来自兼并与恶意收购的威胁,市场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外在约束力明显不足。不仅如此,股权的分割使得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明显不对称,比如就上市公司分红而言,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实际收益率就相差很大。
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主要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又居于主导地位。1999年以来,国家股的持股比例还呈上升趋势。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可以看出,总体而言国家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居于控制地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股股东影响。问题在于,国家股股东不同于流通股股东和其他法人股股东,国家股股东不仅关心上市公司的回报,而且还关注就业、社会稳定、财政收入的指标,即国家股股东的特殊性在预期目标是多元的,在多重目标约束下,国家股有时会为了其他目标而并不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放在首位,因此国家股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因此,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我国上市公司当前也是今后要长期面临的任务,根据我国的公司治理状况,结合国际经验,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4.1.1 股权结构的调整是改善公司治理的基础
从国际经验看,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选择与公司股权结构的状况密切相关。然而,虽然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上可能存在差异,但不论哪一种公司的治理模式都十分重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制衡机制的有效性,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种权利利益指向的一致性则是制衡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基础。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主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通过国有股减持或国有股的分散持有形成股权利益的一致性和单一性——资本收益的最大化;二是通过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分割问题真正形成股权的平等性——同股同权同价。
4.1.2 重视董事会的建设
无论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我国公司治理的现有框架体系看,董事会都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而随着上市公司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董事会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强化,因此,改进公司董事会将是改善公司治理状况的一个必然选择。
4.1.3 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的理解还相对滞后,很多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只是简单地满足了监管部门形式上的要求而远未达到有效治理的实际效果。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客观要求监管部门承担起两方面的责任,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上市公司所面临的股权结构、股权性质方面的问题,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二是要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通过各种措施(比如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规范等)引导并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实践。
4.2 建立完备的市场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型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企业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将是持续和多元化的。同时,随着各类投资者的成熟和壮大,投资需求也会越来越显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因此,建设多层次证券市场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继续鼓励和支持主板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要求继续推动更多代表中国经济的大盘蓝筹公司上市,吸引海外上市企业和红筹公司回归,吸引境外企业到境内上市,扩大证券市场的规模;探索多种并购方式和手段,推动上市公司的整合;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培养上市公司规范意识,强化对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高管人员及董事、独立董事的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完善中小企业板的各项制度,不断扩大规模;推动融资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快速融资平台,提高中小板公司再融资的灵活性;不断丰富上市公司的行业结构;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特征的交易制度,着重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增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不断改进证券市场的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内容;推动以审批为主的监管方式向以信息披露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不断加强监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监管机构内部的协调,提高监管机构的内部治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加强对市场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逐步完善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交易所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加强市场参与主体内部监督;加强不同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实现从机构监管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的转变,提高监管效率。
4.3 完善法规体系
社会上应逐步成立一些为证券市场服务的专业机构,如投资信用发布机构,使投资者了解投资动态;投资咨询机构,为证券投资者解决疑难问题;证券信誉评价机构,对准备上市的证券进行评价等。与此相应,还必须加强证券法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健全完备的法规体系是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的基础。[3]为此,在《证券法》基础上,还要制定并出台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处理好《证券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防止相互制约和冲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证券的发行与交易、证券交易所、证券商、股东保护措施、外国投资者等作出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法律法规制度既要遵循国际惯例,又要结合中国实际。同时还要强化执法意识,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证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维护证券市场正常发展的秩序。
证券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而有生命力的行业,在我国发展不过十几年的时间,从开始出现时的小规模、无秩序,逐渐发展成为社会投资的一股巨大力量。尽管现在的市场遇到问题不少,但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如何在发展中进行规范,是管理层及各方利益主体在市场建设中需要深思的主题。
4.4 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
要彻底改变银行对企业需要资金包下来的做法,有条件的企业均要把发现债券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之一。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得到利息,收回本金,但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承担责任。[4]为推动横向经济联合,新建企业可以采取互相投资、合股、参股方式,实行股份制,即由新建企业出面发行股票,向投资单位出售,购得股票者即成为企业股东,在保证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的前提下,也可考虑向个人发行少量股票。这种股票可以是优先股,持有者只对企业承担股票金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股息则根据企业盈利情况分配。应该使人们认识到,只有愿意承担风险,才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承担了风险,并非一定有收益。
逐步建立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体制,推动债券市场产品发展;逐步完善各种期限的收益率曲线,健全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债券市场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完善债券投资者结构,创造有利于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在稳步发展国债、公司债、资产化证券产品、可转化债券等产品的同时,积极推动其他固定收益类和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创新。
4.5 规范证券市场
[5]大力发展国内证券市场,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我国证券市场抵御国际资本冲击的能力。规范我国证券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要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等进行完善和健全。同时,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市场,逐步和WTO准则接轨,实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由于证券市场国际化具有全局性和复杂性,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情况,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既要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又要保证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在实施步骤上,采取小步前进、分步推进的策略,分阶段、渐进式发展。同时借鉴韩国、印度、台湾地区和日本等国的经验,以B股市场为起点,分阶段、按比例将外资引入股市,逐步实现A、B股的合并,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可以先从有限度的开放阶段逐步推进,知道全面开放的阶段,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国际化。
5.结论
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中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影响。证券市场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行业的整合,改善了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上市公司日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也推动了中国金融结构的转型,增强了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改善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提高了其运作水平。与这些成就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证券市场在自身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引领了中国社会经济中的许多变革。证券市场带动了股份制公司在中国的普及,推动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中国经济社会的确立,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促进了中国社会信用体制的逐步建立。同时,证券市场开始走入中国社会的千家万户,财富效应初步显现,理财文化悄然兴起。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其开始的第一天起,就站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而从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探索到的经验和规律,同样能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其他方面提供有益的借鉴。
总而言之,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渠道,我们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它才能使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从而使我国市场经济日趋走向成熟。因此认真研究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风险,采取积极的防范应对措施,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机制,对于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结构,报纸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参 考 文 献
[1]袁旭峰.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和对策建议[J].改革与战略,2003,02: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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