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3
2、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模式4
2.1 保险机构开发自己的网站4
2.2 第三方建设专业保险平台6
2.3 中介代理模式6
2.4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7
2.5 网络互助保险模式7
3、互联网电子商务保险发展趋势7
3.1 持牌互联网保险公司将迎黄金发展期8
3.2 互联网保险O2O生态圈初步成形8
3.3 “互联网+相互保险”模式落地9
3.4 “长尾客户”成重要消费群体9
3.5 专业人员作用凸显9
3.6 金融科技深度应用10
4、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策略10
4.1 完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功能10
4.2 提升服务质量11
4.3 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保险品种11
4.4 保障交易11
4.5 建立信用体系11
4.6 制订完善法律法规11
内 容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在我国各行各业广泛应用并迅速发展。作为当前信息技术的热点和未来经济贸易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十分明显。保险业在电子商务中属“金融业最后的沉睡者”,在电子商务的大潮中迎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人们借助于网络平台足不出户就能购买保险产品并获得相应的服务。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2011-2014年,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从48.65亿元提高到416.85亿元,四年的时间总共提高大约15倍;2015年,我国实现互联网保费收入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1%,占总保费收入9%;虽然在2016年保费增速开始出现放缓趋势,也由于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越来越严格,直至2017年保费增速出现近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但其进入市场的渗透率非常小,和国外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甚远,中国互联网保险目前处于成长期,却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也是传统保险销售模式转型为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必然选择,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传统保险销售模式下的理赔困难的问题,也将会在互联网保险上得到有效改善。
本文分析了保险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和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模式,提出抗议了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策略。
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保险中的应用
2018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了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首次突破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7.7%。互联网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已被应用到各行各业,保险行业也开始将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保险的新销售渠道,保险互联网电子商务已进入发展期。
1、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发展,自1994年中国首次连入互联网以来,
已发展有20多年,国内居民保险意识的增强以及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普及,互联网成为保险公司宣传和圈客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模式已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大众的消费行为,并且也逐渐被高龄消费者授受。所以互联网保险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阿里巴巴集团旗下B2B和C2C交易平台淘宝网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有600万商家。淘宝商城官方数据显示,在2011年11月1日,这个被称作“双十一”的日子,淘宝商城当天支付宝交易额突破33.6亿,平均每小时交易额超过1.4亿元,这个数据刷新了历史数据,也令所有实体经营者望尘莫及。随着2011年后面的这6年来的“双十一”交易额更是一年比一年创新高,2011年-2017年7年间的“双十一”交易额情况如下。
2011年,2200家店铺参与,天猫双11的销售额已跃升到33.6亿元,淘宝和天猫共52亿。 2012年,1万家店铺参与,“双十一”当日支付宝交易额实现飞速增长,达到191亿元。 2013年,超过2万商家参与,当日交易额突破352亿元。 2014年,交易额571亿元。 2015年,仅阿里巴巴平台,天猫交易额已超912亿元。 2016年,天猫交易额已超1207亿元。 2017年,天猫最终交易额定格在1682亿,创下历史新高。
2011年,在严峻的外部经济形势下,中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到1.43万亿
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9万亿元。在中国,保险行业机会很大,主要原因归结于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险覆盖率较低、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趋势加速、人均收入增加和公民保障意识的增强等诸多因素。
1997年,中国最早的保险行业第三方门户网站——中国保险网
(.china-insurance.com)开始使用,2002年正式上线,在历经探索期(2003年到2007年)、积累期(2008年到2011年)、发展期(2012年到2013年)三阶段后,在2014年开始步入爆发期,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实现爆发性增长,互联网保险渗透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以及保险中介机构意识到互联网保险不仅使销售渠道的变迁,还是依照互联网的规则与习惯,对现有保险产品、营销模式进行全面转型。
随着移动发展的成熟,传统保险的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客服等已围绕移动端展开,互联网保险将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迎来全面爆发。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在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科技创新带动资源集聚等方面着力颇多,创新机制、产业升级、人才引流、协同发展等带来了多方面的机遇。相应的,人工智能、人才赋能正深刻地影响着商业步伐。
2、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保险业中的应用模式
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保险是传统保险营销方式的大转型,和传统营
销方式相比较,网络营销存在着很多优势。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就目前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保险行业中的现状,详细分析有当前五大类的商业模式:
2.1 保险机构开发自己的网站
官方网站模式,以传统大中型保险公司为主。该模式下,保险从业机构通常拥有充足的资金、丰富的自营产品储备以及完善的运营、服务体系,能够建立自己主运营的互联网平台,以满足销售保险产品、提供客户服务、展现自身品牌的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传统大型保险公司由于经营时间较长,沉淀的忠实客户数量庞大,目标客户人群的品牌认可度高,可以使官网获得较高的访问流量,通过线上投保优惠的营销策略,能够有效引导保险业务向线上归集。目前,该模式的受益机构主要集中在大型保险集团、上市险企(如中国平安、中国人寿)。
现在企业都很重视利用网络宣传自己,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为代表的保险老三家巨头组建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其它各家保险公司也都建立的自己的网站,保险机构的网站属于B2C的电子商务模式,除了宣传自身以外,不同程度的开展了网络营销。
如中国人寿最近的创新模式:“手机模式”很轻松。现在只要你安装“掌上中国人寿”或通过官方微信,即可轻松投保。网民张先生表示,他们全家计划区内自驾游,打算购买中国人寿的“旅游”意外险。于是就试了一下微信投保,在关注“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公众号——选择“热门活动”的“热销激活卡”内的一款产品——提交个人资料后,投保就成功了。其实,中国人寿便捷投保方式不止这一种。“市民还可通过中国人寿手机APP进行线上投保。”中国人寿南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下载且登录“掌上国寿”后,在“保险”一栏下选择险种投保即可。如“旅游出行”,内有国内、出境、综合、航空等5种险种供选择,其中,“一日游”只需3元即享5万元人身保障。
如中国平安,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国保险行业拥有重要地位,其对保险电子商务的理解和应用,推动了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平安保险电子商务的运用为业务发展提高效率,也为公司平安的发展注入强进的动力。以下为平安保险的发展经验总结:首先,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传统业务模式,学习其优势,避免其劣势,才能更长久的发展下去。平安保险整合传统业务、800多家分支机构、门店服务、专业销售团队、辅以专业统一的全国服务电话中心,使他在进行传统业务时结合保险电子商务,可以更高效率的完成业务活动。其次,以客户为中心,调整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来适应客户需求,发现新客户,发展老客户,最终把他们都变成忠实客户。平安保险就是用赠送免费险种和各分公司反馈的信息了解客户爱好、习惯和需求,来开发适合网上销售的新产品,真正做到客户至上,彰显其客户为本的宗旨。最后,平安提出加强与外部公司的合作和结盟,加大公司业务规模。从保险电子商务开始发展以来,平安保险积极与各业务涉及的相关单位合作,如与中国四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及平安银行8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完善网上支付流程,支持网上保险销售业务,为保险业务的全面电子化、网络化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平安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是以传统保险拥抱互联网思维的标杆,拥有超强线上线下资源的综合金融及互联网金融平台,受益于保险、银行、投资为三驾马车的核心整体业务优势,我们相信平安在传统上市保险公司队伍中能创新出自己的保险电子商务发展路线。
2.2 第三方建设专业保险平台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原则上只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这类平台具有运营独立、网络化程度高以及流程专业等特点。该模式下,多数平台主要依靠其流量优势,优先上线较为成熟、潜在客户群广泛、易核保的意外险、健康险、航空意外险、家庭财产保险以及场景化程度较高的手机碎屏险、支付账户安全险等创新型险种。实践中,该模式普遍受新筹建的保险公司重视,作为初入保险领域的从业机构,通过与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可以快速完成初期的客户积累、规模保费收入、品牌推广。例如,许多上线于京东金融、支付宝的保险产品,可以快速实现百万、千万元级别的保费收入,展现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和价值。
文章前面所提到的中国保险信息网(china-insurance.com)、易保网上保险广场(.ebao.com),都是目前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第三方保险网站。比例中国第一个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慧择网,成立于2006年,不仅是销售保险产品,还开发出了需求评估系统、产品比较平台、保险条款解读等功能。以及最近崛起的向日葵保险网等。
中国保险信息网将自己定位为向保险从业人员提供资讯的一个内容提供商,它为保险的内外勤人员提供从保险新闻到行业知识的各类专业信息,属于保险业内信息提供商;而以“网上保险广场”命名的易保网,将自己定位为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保险业各方提高效率的网上平台,它包括B2B,B2C两种电子商务模式,致力于为行业中的各方提供一个交流和交易的技术平台;第三类为直销平台,如网险,它以代理的身份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销售,从销售中提取佣金。以上是我国目前第三方保险网站定位的三大种类。
2.3 中介代理模式
主要包括兼业代理模式和专业代理模式。兼业代理模式下,代理机构的主营业务并非保险,而是依靠自有的客户网络体系进行保险产品的推介,经营的险种较为单一。例如,汽车4S店主要代理保险公司的车险,银行主要代理保险公司的理财类保险。当前,网络兼业代理模式逐渐成为互联网保险中介领域常见的业务模式之一。垂直类网站根据监管的要求,主要以技术服务形式,利用兼业代理的资质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业务。
2.4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该模式下,持有专业牌照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纯互联网运营模式,业务办理在线完成,不设线下实体门店。此类从业机构具有保险产品开发资质,将自主设计的保险产品进行场景化嵌入,通过保险产品场景化嵌入、线上渠道推广的业务策略,将目标客户群锁定在网络消费群体;在理赔层面,针对保险责任明确、材料充分、规定限额内的理赔案件,提供线上快速理赔的服务。
2.5 网络互助保险模式
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使“相互保险”在我国的落地成为可能。随着我国首批相互保险社获批开业,“互联网+相互保险”的网络互助保险模式将有效推动保险回归保障本质,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3、互联网电子商务保险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我国居民商业保险普及度的加大、新型技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商业化应用的普及以及保险从业机构对该业务领域的重视,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加大。同时,随着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的持续创新,该业务领域的从业机构必将面临更多机遇与挑战。因此,准确判断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趋势,及时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针对性业务布局,将决定各保险机构未来在该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对互联网保险市场、商业模式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探析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趋势,助力保险从业机构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开发契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保险产品,搭建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对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1 持牌互联网保险公司将迎黄金发展期
保险行业的互联网趋势已成为大势所趋,专业的持牌互联网保险公司将迎来黄
金般的发展机遇。其一,持牌专业互联网保险机构拥有自主开发保险产品的资质,能够有效避免平台成为单纯的流量入口,从而将业务核心深入至保险价值链的顶端。其二,拥有互联网基因的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能够直击线上保险消费者的“痛点”,如“手机碎屏险”满足了手机用户的保险需求。其三,通过线上场景的嵌入,可以自然引导客户的保险需求,从而改变传统以销售为导向的运营模式,促使互联网保险公司不断寻找新的应用场景,将保险产品嵌入具体场景中,场景嵌入的能力将成为互联网保险公司取得行业优势地位的的重要竞争门槛。
3.2 互联网保险O2O生态圈初步成形
目前,多数保险公司承担了从售前获客到售中承保、再到售后理赔,以及保
险资金的汇集投资等全部运作流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从
业务架构上分析,售前获客、售后理赔等环节可以外包给相应的专业机构,保险
公司可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产品的开发及保险资金的投资方面,如售前的获客可以
交予保险中介机构负责,出险后的定损理赔可以交给专业的公估公司。以美国的
保险业为例,谷歌、亚马逊等大型流量平台已经承担起保险产品的推广及营销职
能,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公司Verisk Analytics则承担起风险管理职能。
对国内已经发展成为大型集团公司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保、平安集团等)来
说,可以将整个价值链条置于自己的运营之下,通过集团化运营保证整个产业运转。而对新入场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来说,独立承担整条价值链的运作,在前期可能造成较大的经营负担,且运营效率较低,通过分拆、外包部分环节业务,寻找适合的业务合作机构,可以保证组织的高效运行。在保险价值链细分的基础上,互联网保险公司与线下实体机构合作,也有助构建完整的O2O生态系统,能够大幅拓展保险服务的范围,将随机投保客户有效转化为忠实客户。例如,众安保险旗下的“保车险”,是众安保险与平安保险合作推出的互联网车险品牌,众安负责产品的线上营销,平安依靠强大的线下实体门店优势负责提供理赔等线下服务。再如,泰康在线通过与权威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三级甲等)合作,使投保客户可以享受优质的线下医疗服务。
3.3 “互联网+相互保险”模式落地
根据中国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定义,“相互保险”是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在通信技术欠发达的年代,“相互保险”模式主要为同城、同社区、同职业的个体所采用,跨地区的互助保险计划并不常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社会进入网络信息时代,通过互联网,有相同保障需求的个体能够跨越地理上的限制汇聚起来,从而形成全体共识的互助保险计划。
3.4 “长尾客户”成重要消费群体
在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之前,出于人力运营成本的考虑,金融机构倾向将主要精力投向高净值客户,保险业的情况大致相同。与高净值客户相比,“长尾客户”个体拥有及能够支配的资产规模较小,但这部分群体人数众多,资产总量相当可观。在“互联网+金融”模式架构下,金融机构的获客成本、运营成本大幅降低,使“长尾客户”也能够享受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例如,2013年上线的余额宝,本质上是天弘基金旗下的货币基金,相对传统基金户均8万元的投资额,余额宝当时的户均投资额不足2000元,且相当数量的账户仅有几百元,但数亿用户的“长尾资金”在短时间内汇聚成巨款,天弘基金也一举成为最大的公募基金公司。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领域的成熟应用,“长尾客户”也将成为互联网保险未来的重要消费群体。
3.5 专业人员作用凸显
通常意义上,标准化程度较高的产品更适合在互联网上发售。财产保险、短期意外保险、非定制化健康保险等保障周期较短的险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标准化,意味着其互联网化程度也较高。例如,英国的网销车险比例早在2004年就已达到41%。而在产品运营周期长(一般为20〜30年甚至终身)且产品标准化程度低的长期人寿保险层面,其互联网化程度普遍不高。长期人寿保险针对不同背景的客户,可以形成保障范围各异的保险合同,每个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都有差异,这种非标性导致在整个保险服务体系中,具有极强专业素养的从业人员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以保险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长期人寿保险是个人金融投资资产里重要又复杂的环节,需要专业的金融保险人才从保费收益与风险保障组合的角度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量身订制的保险合同。未来,国内“金融科技+互联网”的长期寿险业务网络化进程,也必须依托高端保险专业人才,才能循序有效推进。
3.6 金融科技深度应用
在“互联网+保险”模式的初级阶段,保险公司、投保客户均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如保险公司难以有效判断客户的“逆投保”风险,投保客户难以确认承保机构能否顺利履约等。现实中,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的快速推广,与金融科技(FinTech)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息息相关。金融科技涉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随着其在互联网保险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技术手段构建、完善信任体系,大幅提升了保险公司、投保客户的风险保障程度,为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4、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策略
在中国,虽然互联网电子商务保险经过了二十来年的发展,网民占比逐步上
升,但对于国内庞大的人口来说,接受这创新型模式的投保人占比还有很大空间,在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保险的过程中,要积极思考,寻找适合中国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保险发展道路。
4.1 完善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功能
电子商务应用于保险不仅仅是在网上卖保险,还可以有更多的功能。目前,
保险电子商务平台功能大致集中于产品介绍、在线咨询、网上销售、网上支付等。平安集团的“一账通”、泰康人寿的“泰康在线”等电子商务系统初步具备理赔功能。
4.2 提升服务质量
过去靠人海战术的销售模式正在改变,网上保险业务的开展,促使了成本的
降低。保险电子商务利用平台沟通的使得性加强与顾客的互动,通过对客户档案数据挖掘,掌握顾客需求,扩大保险电子商务的效益。保险行业电子商务需要摆脱价格竞争,驾照保险的核心,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强大的保障。
特别在电子产品的技术日益提升下,把投保操作简化到傻瓜式投保,只需要使用点开软件扫一扫行驶证上传便可在一分钟内自动报价,逐步迈向科技保险平台。
4.3 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保险品种
保险商品和普通商品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网络保险以短期险和财险
为主,网销产品条款比较简单,责任明确。很多人担心网上保险理赔难,阳光产险在这方面有所突破,阳光产险网上车险理赔系统快赔难,阳光产险在这方面有所突破,阳光产险网上车险理赔系统快赔平台做出了“免单证、一环节、报案24小时赔付”的承诺。对于寿险产品,往往条款比较复杂、保障周期长要求高,可以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
4.4 保障交易
交易风险是电子商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保险行业也不例外。为保证网上交
易的安全性,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威机构承担的安全认证(CA)机制及系统。例如现在比较成熟的电子化保单利用公开密匙基础设施体系的数字签名技术和第三方认证中心发放的企业数字证书保证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
4.5 建立信用体系
保险行业缺乏成熟的信用制度体系,一方面投保人存在道德风险,造假现象
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履行条款,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与消费者彼此不信任程度上升必然阻碍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这方面 ,中国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通过完备的信用制度立法和信用评价构筑以市场为基础的信用体系。
4.6 制订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颁布了一些关于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仍然滞后
于信息产业的发展。2011年9月20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准入门槛,开展保险业务的互联网站应具备的条件。今后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电子商务正在改变着企业、家庭以及个人的管理和生活方式,这种新兴的商
务方式中蕴含的无限商机使得保险企业纷纷把目光投向电子商务。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深入研究其中的问题,努力推动和促进保险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刘季明 、 祝端阳.《保险业电子商务现状及未来趋势》.2012.中国电子商务
2、孙晓强.《保险电子商务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前景》.2000.上海财经大学
3、王燕、杨晓明、徐兴泰.《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前景研究》.2015.经济研究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