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控制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提高,针对个人的消费贷款业务也迅速发展崛起。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贷款,设计了不同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近些年随着联网的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借助互联网的到了飞速发展。但在消费信贷市场不断扩张的同时,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和漏洞也不断显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消费信贷业务的状况进行分析导出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实际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互联网;对策
【正文】:
消费信贷是指由金融机构向个人和家庭发放的,用于居民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贷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用银行的钱去办自家的事、买自家的东西、甚至去旅游度假,求学深造等等。先消费、后偿还。消费信贷是信用消费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刺激消费,扩大商品销售,加速商品周转,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消费信贷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家庭消费行为的倾向。它是通过评估消费者未来的购买力来作出是否向其发放贷款的决策,主要目的是通过以对消费者发放消费信贷的方式来预支其未来消费能力,从而达到满足其当前消费需求的目的。消费信贷是指借贷双方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形成借贷契约关系,贷款人是金融机构,借款人是个人,贷款人是以还本和付息为条件的资金使用权有偿让渡,因而消费信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信用行为。
消费信贷的历史最早产生于20世纪,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欧美地区。消费信贷业务在西方发达国家有着近百年的发展历史,至今已成为一项成熟的业务,并成为这些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盈利来源。而我国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真正开展这项业务。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尚有许多欠缺,特别是资金渠道狭窄,导致商业银行作为融通资金的媒介成为资本市场消费信贷资金最主要的供给者,在整个金融系统总资产中,商业银行占据了高达百分之七十多的份额。金融系统资产太过集中于商业银行系统之中,必将导致如果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出现危机,会极大的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健运行。
消费信贷产品结构分析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尚有许多欠缺,特别是资金渠道狭窄,导致商业银行作为融通资金的媒介成为资本市场消费信贷资金最主要的供给者,在整个金融系统总资产中,商业银行占据了高达百分之七十多的份额。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起步阶段,种类还不是很多,主要有:
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住房贷款一般分三种。(1)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在G20之后,杭州地产市场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措施,首套房首付至少30%,二套首付不低于60%。在这一系列的限购措施中,个人认为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最大是——住房贷款政策方面的限制措施。
在2017年后杭州房贷市场的公积金贷款基本在市场上消失。究其原因是公积金贷款放款慢,开发商在如此火爆的市场中,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开发商需要更快的资金回笼。因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成为开发商青睐,因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放款快。但是商业银行不是国家政策支持没有公积金贷款多,商业银行是依靠该项目来得到盈利。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要高于公积金贷款。
在17年,杭州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在持续上涨,有些二套房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30%。以贷款200万为例,现在基准利率为4.9%,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金还款,30年利息为1474083元,利率上浮10%,支付利息1621491,利息多支付14.7万元。因此个人认为,刚需购房者不管利率上浮多少,还是需要购买。而作为投机者,他们为的是炒房,相差百分之几的利率,对他们来说也不太看重。因此,利率上浮,更多的是银行为了各自的利润,在现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在涉及民生垄断的事情上,银行反而抱团,是值得关注和思考。
个人汽车贷款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对一国经济和一地经济能产生巨大的拉动效应,是“1:10的产 业”,即汽车工业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产出,能够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增加 10个百分点的产出。刺激汽车消费的主要政策包括:费改税、车辆购置税下调、放宽汽车信贷、 加速汽车报废、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措施,其中放宽汽车信贷的发展空间最大。
作为我们消费者,对汽车消费贷款最为直接的理解是,我们从厂家金融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每月按照约定还款。贷款购车将使消费者获得更高的回报率,在欧美的汽车消费发达的国际,向汽车消费者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公司很多,有商业银行、专门的信贷公司、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汽车资本服务公司等。
主要针对个人发放。
以购买汽车为目的。汽车消费信贷的用途非常明确,只能用于购买汽车,专款专用。
贷款时间较长。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
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款。
近年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市场中出现融资租赁公司的进入。租赁分为直租和回租。租赁方式的出现,进一步刺激了,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租赁降低了费者的购车门槛。消费者最低只需付总价的10%。这其中所说的总价是,裸车价+新保险+购置税,一共的打包价格。因此,消费者购车压力进一步降低,消费者不需要全款缴纳保险和购置税,这些周边费用也可以做分期。
直租是消费者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提交购买车型,消费者付打包价的10%。审批通过后,车辆上融资租赁公司的车牌,车辆交给消费者使用1年,消费者一年内按等额本息的方式向借款公司支付租金。一年后消费者可以选择支付剩余尾款或将剩余尾款做分期,车辆所有权转从公司转交给消费者。同事,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将车辆退回给公司。回租则类似于分期付款,车牌上消费者名下,客户每月等额本息分期还款。消费者出现违约,借款人有权将车辆收回。
在汽车市场迅猛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由于银行对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审查不严格,同时汽车价格也在不断下降,就出现了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合伙采取欺诈的手段获取银行贷款,又不能如期偿还,结果银行的这一业务出现了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不小。于是,2004 年下半年全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被紧急叫停,直到才2006 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才着手恢复进军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至 2012 年,我国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余额只占到同期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余额的 5.3%。对于我国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的现状,很值得我们深思。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近年来,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受到市场消费者青睐。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各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相对来说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最大优势,是其额度高(仅次于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特色
贷款额度高,但利率低。贷款的额度可以根据资信和担保情况灵活确定;
可以提前预支今后的财富,这样我们就能提前享受想要的生活;
拥有广泛的消费用途。例如住房装修、出国留学或者是大额耐用消费品等等。
客户需要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物,一般来说以房产、存单、理财、票据等等。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的火热,很多消费者通过向银行抵押自己现有住房,获取大额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去买房。这是违约行为,银行有权从客户手中收回贷款,并让客户支付违约金。因此,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对其贷款资金的流动去向的管理,有着很严格的要求,不得流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来说,客户贷款目的是银行给你去消费的,不是给你用来去做投资的本金。
个人信用卡消费贷款
近年来,新的消费信贷形式———信用卡消费信贷成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家族中最闪亮的新星。中国作为全球人口第一大国,具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因而,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为了抢占这一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近几年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卡数量激增,用户人数不算攀升。即使是 2009 年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到来也没有影响到我国信用卡消费信贷的增长势头,创造了商业银行盈利的新渠道。并且我国个人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虽然起步较晚,但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都走在前列。到 2010 年末,我国信用卡总体授信额度为 2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6.8% ,而信用卡 180 天预期未还款违约率同比下降 0.1%。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全社会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缺位
消费信贷最大的风险是信用风险。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因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近6000亿元。在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大量的个人资信调查与评估机构,商业银行也拥有较为完备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库并形成信息网,为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提供了极大的支持。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特别是个人信用体系的缺失,个人信用信息不完善,增加了商业银行大规模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顾虑,使消费信贷的发展面临制度性约束。目前,大量可以开放的数据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有关征信体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而封闭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征信数据缺乏并且得不到同业间的及时沟通和有效整合。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不得不严加防范,对每一笔贷款都要求抵押担保、评估、保险,致使贷款申办手续繁杂,不仅给借款人带来诸多不便,而且也增加了借款人的交易成本。
缺乏科学的贷款决策模式和决策标准
现阶段我国各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运作规律、风险规律的认识尚处于摸索阶段,未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标准,造成我国个人消费贷款决策存在两个主要弊端:一是将个人消费贷款等于公司贷款进行贷款决策,采用基本相同的贷款决策模式,使得决策底下;二十个人消费贷款缺乏决策的标准尺度,贷款决策者更多的是以决策公司贷款的思维方式和风险控制标准决策个人消费贷款,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判断。在这种情况下,相当多的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和风险控制更多地是跟着感觉走,经常出现不同信贷审批人员对同一笔贷款的审查结果不一,受人为影响比较大,审批决策和标准缺乏科学性。
风险管理相对薄弱
目前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的流程也有详细、具体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存在注重形式、忽视调查手段和效果的问题,也缺乏对贷前调查结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贷后管理上,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要求逐笔贷款定期检查、报告、反馈,未能根据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特点,设计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有效的贷后管理模式。当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最终造成管理没有重点,流于形式。另外,当前国内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不良资产通常在经营部门管理,由于经营部门人力有限,也缺乏具有不良资产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在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常常在不良资产累积到一定程度时,集中进行清理,往往造成催讨时机的丧失。因此,需要研究和探索一套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模式。
不同个人消费信贷产品各自存在的风险分析
上文中讲到的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消费贷款。钱两者(住房、汽车)资金是有固定的使用对象,而后两者对资金的使用去向监管难度较大。
住房贷款——住房信贷风险的形成途径是多方面的,除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变化、法制法规不配套、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健全、产权登记制度不规范、社会监督不力等因素外,主要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人引发的风险。即由于借款人不遵守合同约定导致银行利益亏损。2、开发商引发的风险。由于开发商不能按约定准时将楼房交付使用,导致银行被迫陷入债务纠纷、利益受到损失。3、银行自身引发的风险。商业银行作为贷方当事人,在群体上通过内部分工进行相互协作,任何一个环节管理不善都可能使潜在的风险变为现实,引起资产损失。4、借款契约引发的风险。一是合同潜伏的风险。由于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存在漏洞和缺少重要条款导致贷款风险,这种风险潜伏在合同本身,应全力避免。二是贷款保证形式风险。如借款人不具备抵押和质押的条件,银行则按规定要求贷款人必须有单位作保,表面上看这项规定对保证贷款人的利益有益。
个人汽车贷款不良贷款风险点主要反映在。1、抵押汽车的监控及处置风险。目前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大部分是以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由于车辆流动性强,一旦出现贷款逾期,银行追索处置抵押物十分困难。2、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波动风险。主要有部分私营业主以经营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其还贷能力具有不确定性。3、汽车经销商道德风险。汽车经销商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负责推荐客户并协助放款机构收集客户资料。有的汽车经销商信用度不高,为了招揽客户,与客户联手故意抬高车价,骗取高额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个别汽车经销商帮助其捏造虚假身份、虚假的收入证明及联系地址,甚至伪造房产证等进行骗贷。
个人消费贷款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存在制度内容规定不够审慎,贷款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明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贷款调查失职、审批过于宽松、贷后管理失效、员工行为管理不严等问题,使得贷款被挪用于股市投资、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等方面。
互联网对个人消费信贷的影响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作为其分支之一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也相继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推出。目前,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处在不断丰富与多元化的阶段,互联网公司利用场景优势和对线上客户的触达优势,在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上做出不少有益的努力和探索。
互联网消费信贷突破了传统的金融网点营业的限制,为客户提供全天制的服务,优势如下
1.办理便捷化。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办理便捷化产品的需求。京东通过互联网建立自身的支付系统,简化了办理金融业务的流程。阿里推出的“蚂蚁花呗”在线授予一定的消费额度,让消费者享受先消费后还款的便捷。
2.处理高效化。互联网消费信贷借助先进的IT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提高了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速度,减少了贷款的审批和放贷环节。如京东白条可以通过手机京东金融PC端和客户端、京东钱包客户端等官网进行还款。
3.扩大了适用人群范围。互联网消费信贷使收入较低或不稳定的人群的消费曲线平滑化,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减轻了收入不稳定带给他们的压力。
4.改变了消费习惯。国内消费者的理念更趋向于保守,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在线消费方式逐渐占据主导,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人们对超前消费的排斥心理。
在互联网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同时,其缺点也需引起必要的重视
1.对消费者的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由于企业不受其他行业协会和政府的监管,对自身的数据、交易量、会计账本等信息未完全公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虽然关系企业的资产安全,但是消费贷款的客户也应享有知悉权。
2.消费者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模糊。互联网消费信贷的信用额度是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的高低来配置的。但有在京东消费上千元的用户信用额度低于只在京东上消费几十元的用户信用额度。那么消费者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是模糊的,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解和疑问。
3.影响个人信用。当消费者用“花叹”、“京东白条”这些产品套现,会影响自身的网络征信记录。个人信用将在金融、社交、商业等方面会被广泛应用,不良的网络征信记录将影响用户的消费体验。
4.触犯法律。利用蚂蚁花叹、京东白条等虚拟的信用消费额度套现。虽然目前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但是消费者一旦涉及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所涉数额巨大的还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个人消费信贷控制措施建议
加快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体系
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上,应学习借鉴上海模式的先进经验,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要运用相应的行政力量,通过立法,使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成为各行各业一项工作制度,先从银行同业征信体系入手(目前央行正在试点),再将公共事业部门、政府管理机关纳入征信范围,进而覆盖到各行各业,尽可能拓宽个人征信体系的信息来源,提高信息的加工利用水平。同时尽快制订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的法律法规,在明确信息披露规则的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促进个人征信体系发展;保护债权人金融资产权益,明确信贷消费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消费者信贷中的违约行为与其他项日常交易行为挂钩,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信贷消费者的责任意识,为防范贷款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和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调查机构
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促进我国银行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和经营规模的有效扩大,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改善资产的单一化和传统化,提高金融资本的运作效率,有利于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在消费信贷领域与国际银行业的接轨。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还可为税收、金融和消费服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同时,我国可以在条件较好的城市试点,逐步建立信贷评估机构,贷款人可以通过专门搜集和保管申请人信用资料的商业性信贷证估部门获得申请人信用资料,既减轻银行系统的调查负担,又保证调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另外可以引入国外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5C个人信用评分模型0即:品德,能力,资本,担保品和行业环境,结合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以更好地反映个人资信水平。
运用大数据建立风险分析模型
运用大数据对银行风险进行管理,第一步是建立一个安全有效的大数据。大数据服务于银行业务,故有效大数据推进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成本选择方面应于银行业务相融合。在数据选择方面,充分挖掘银行内部沉睡数据(代发工资、年金、基金托管、公司账户等)的同时,注重互联网站、社交媒体、电商等新型数据来源,建立一个覆盖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的360维度的数据库;在技术决策方面,规避选择错误、过于滞后或者超前的风险,大数据是未来总体趋势,然而是分阶段推进的,当前尚处于初级水平。安全有效的大数据要基于对银行业务的融合,同时要防止数据泄露,保护客户隐私,这是大数据在风险管理应用的前提。
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借鉴国外消费贷款证券化的经验,加快个人消费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不但可以调节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匹配结构,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压力,而且可以增强商业银行整体抗风险能力。目前可以选择市场基础条件较好、金融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进行试点,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这些地区个人消费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迅猛,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已经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客观上已经具有证券化的现实需求。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另外,个人消费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还可以为资本市场增加收益稳定的投资产品,改善资本市场结构,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资源使用效率。
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控制个人消费信贷经
操作风险在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中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内部控制,把这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首先,对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流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流程中的操作标准; 其次,有效发挥商业银行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使其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有效监管和协调,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即“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积极性和责任意识,环环相扣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只 是手段,并不是目的,通过这样的方法,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经营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崔立新:试论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的重要作用[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4): 34-36
[2] 段向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金融.2012,4 [3]林 骅:当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若干思考[ J].新金融,2009(6): 31-32.
[3]林骅:当前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新金融,2009(6):31-32.
[4]罗勇.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汽车研究与开发
[5]程甲.电子商务小额消费信贷风险控制
[6]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金童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