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的原因
第二节 消费信贷的含义
第三节 消费信贷的特点和种类
第二章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现状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主要存在的风险。
第一节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种类。
第二节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特征。
第三节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第四章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研究。
第一节 政府层面的对策。
第二节 商业银行层面的对策。
第五章 总结
内 容 摘 要
消费信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商业银行陆续开办的,用于自然人个人消费目的的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本文将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观察和了解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尝试对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希望能揭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近几年,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消费信贷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但消费信贷在我国出现至今不过七、八年时间,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消费信贷起步晚,起点低,市场规模与发育程度低。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
针对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商业银行应积极研究制定个人金融市场竞争的应对策略,明确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战略。科学引导消费,提高信贷供给水平,丰富业务品种,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提高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水平,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意争能力。
全文分五章。
第一章绪论,阐述选题的原因和背景。第二章阐明消费信贷的含义特点对消费信贷作理论上的分析。第三章是对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存在的主要风险。第四章提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研究。第五章总结全文。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绪论
进入二十一世纪,尤其是近十多年以来,金融业在我国发展迅速,商业银行对个人客户的信贷业务有了新的发展,除了原来的大额的房贷、车贷外,衍生出偏向于小额的消费信贷业务。本文论述的消费信贷,主要指个人消费信贷。
消费信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商业银行对自然人个人提供的,以用于消费目的的贷款。在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开设,是国有商业银行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适应金融体制改革、适应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全方位变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个人与银行单向融资的局限性,开创了个人与银行相互融资的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个人消费信贷在西方发达国家己发展得相当成熟,借债消费,成为一种普遍的大众消费形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并引起商业银行间更广泛的竞争,个人消费贷款的规模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重越来越大。
我国的消费信贷起步晚,而且规模小、业务品种单一。上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中国工商银行在部分试点城市开始试办个人住房金融业务,成为我国银行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端。
1997年以前,我国消费信贷发展速度一直较慢,到1997年底全国消费信贷余额仅为172亿元。1998年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政府采取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此为标志,我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各商业银行竞相开办各种消费信贷业务,消费信贷业务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到2005年末,全国消费信贷余额达到2.2万亿元,比年末增加了2246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也由年1997末的不足0.23%,上升到2005年的10.63%。消费信贷品种由最初的个人住房贷款一种,发展到现在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十多个品种。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一直以企业贷款为主,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银行企业贷款规模呈现出不断缩小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的资金出口越来越窄,资金的流动性和存差现象日益突出。同时,商业银行为配合国家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积极为充裕的资金寻找新的出口,加大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贷款投向从以生产经营性投入为主,逐渐转变为生产经营性投入与个人消费信贷投入并重,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优化资产结构,实现业务经营多元化,提高利润水平的重要手段。
从大多数国家的经验看,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通常会产生消费萎缩导致经济不振的问题,采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方法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难题。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可以改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结构,还可以通过增加消费减少储蓄从而增加总需求来刺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收入的增加,通过提高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增大乘数作用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强总需求扩张对国民收入的影响作用。
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宏观环境和政策变化,尤其是利率上调,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居民储蓄率较高,消费需求相对放缓,消费信贷市场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手段等原因,导致我国消费信贷增幅放缓、增长乏力。同时,消费信贷在信用、流动性、市场、法律、政策这些层面上都存在风险,本文便是尝试对这些风险作出分析,进而探讨应对的对策。
关于消费信贷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消费信贷的含义
消费信贷也称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和其它贷款等。其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消费信贷,是指商业机构、金融机构或其他信用机构,向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提供的信贷。狭义上的消费信贷,是专指金融机构向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其它消费用途的贷款业务。消费贷款的贷款对象是个人,贷款用途是个人消费并以客户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旨在通过信贷方式预支远期消费能力,有利于消费者合理安排终生消费,满足个人即期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者即期消费水平。本文所讨论的一般是指狭义上的消费信贷。具体来说,消费信贷包括了以下几层含义:
一、消费信贷的性质是消费信用的一种形式,是金融机构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特定商品和劳务的贷款业务。
二、消费信贷的目的是提高个人的即期消费水平,同时,起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社会商品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不仅可以扩大市场商品销售,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生活水平。
三、消费信贷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贷款对象必须要有足够的、稳定的收人来源,必须有能力承担还款的责任,有足够还贷能力,借款人不因借款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对国家来说,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和企业生产的发展,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对商业银行来说,消费信贷有利于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实现业务经营多样化,规避单一经营风险,提高盈利水平。消费信贷是一种能够实现消费者、金融机构、企业与国家多方“多赢”的金融工具,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第二节 消费信贷的特点
与企业、公司法人贷款相比,个人消费信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贷款用于个人消费,贷款金额相对较小。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主要用于个人购买消费品,以鼓励和促进消费,提高消费水平。以法人为贷款对象的公司信贷主要用于生产和经营,单笔贷款金额较大,消费贷款单笔金额相对较小。
二、客户数量多,贷款风险较分散。消费信贷以个人为对象,客户数量、贷款笔数比公司信贷的法人客户多,客户和资产结构相对分散,从而分散了贷款风险,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的不良率都较低。
三、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灵活,方便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期限可长可短,一般由客户自由选择,短的数月,长的可达一年。消费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公司贷款利率,利率灵活多样,既有固定利率,又有浮动利率消费信贷还款方式也较多,有分期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分期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递增减还款法等。
四、客户信用评估评定所运用的方式、方法不同。消费信贷一般用的是信用评分的方法,而公司企业信贷一般用的则是信用评级的方法,评级与评分两者差别较大,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信用评估方法。企业信用评级依靠的是会计报表分析,查看内部会计信息有没有失真,依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评定其信用等级。消费信贷的笔数多、金额小,个人资信数据量较大,不可能派会计师去审核每笔贷款,信用评分是根据客户的信用历史资料,利用一定的信用评分模型,运用数量分析的手段,得到不同等级的信用分数,对客户的信用进行评分和风险评估。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现状
我国消费信贷市场,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经济实力逐步增强、社会经济生活日益繁荣的大环境下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人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构成了我国庞大的银行体系,成为我国金融业务发展的坚实基础。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成功进行,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日益完善,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个人消费信贷以其低风险、高收益的特性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的重视,消费信贷的供给日益丰富,消费信贷经办机构由过去的国有商业银行“一枝独秀”发展到有条件开办信贷业务的所有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其他专业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是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在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内总需求不足、消费信贷面临巨大增长空间的形势下,通过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来促进消费增长、刺激国内总需求不失为一项有效措施。
李克强总理曾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这意味着,消费信贷市场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助力内需潜力释放。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是近年来经济领域的共同呼声,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业内呼声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目前,中国内部对消费的刺激成效依然并不明显,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有待提高。究其原因,其一,中国居民收入较低,所以不敢消费。但是从2015年日本、韩国等海外消费市场的情况来看,中国居民的消费热潮震撼世界,因此并不是中国居民无钱消费,而是国内的消费需求始终处于被抑制的状态。而这种抑制则通过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覆盖,将会得到巨大的释放。其二,中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起步晚,发展不充分。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去年,消费信贷的份额约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和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的20%左右。而这一比例,在美、欧发达国家则超过60%。
虽然消费金融现在在国内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发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其发展潜力巨大。据国内权威的第三方数据监测公司艾瑞咨询发布了一份《2016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研究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0万亿元,同比增长23.3%;预计2019年将达到41.1万亿元。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的背景下,不少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将有更多人以便捷的方式接触消费信贷。在政策助推、信息技术支撑下,消费信贷领域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据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消费信贷余额由2011年的8.87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8.95万亿元,增长速度快,规模在不断扩大。比如,2010年末为7.5万亿元,但是,到了2015年12月末,商业银行发行的消费贷款余额就已经达到了18.95万亿元,增幅高达152.67%,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达14.85万亿元,较前一年增加2.73万亿元,短期消费贷款余额4.1万亿元,较前一年增加8497亿元。速度和规模都是进展显著。这样的发展当然对经济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但是长期来看,飞速增长的消费信贷,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不良贷款,做好贷款风险预警也是迫在眉睫。
虽然近年来消费贷款余额增长迅速,但比例却不平衡。以2015年为例,中长期贷款占到78%,其中大部分是住房贷款,其次是汽车消费贷款,但与住房贷款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潜力巨大,与西方主流国家相比,不论是信贷余额还是总额,我国都有不小的差距。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一般占贷款余额总额的50%左右,而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9%,由此看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潜力还很大。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一,可扩大内需
首先,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提高消费倾向,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国内需求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选择,所以有效刺激消费是中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增长的重要保证。尤其重要的是,中国经济运行呈现供给相对过剩和通货紧缩的特征,消费品市场从卖方市场格局向买方市场格局转化;而另一方面,居民储蓄率日趋高升,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在此情况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扩张投资需求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从消费领域看,消费市场依然偏淡,扩张投资需求刺激消费作用有限,进一步扩大内需、刺激消费还有赖于发展消费信贷进而扩张有效需求。投资和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两个轮子,要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态势得以持续,消费需求必须及时跟上,发展信用消费正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一种重要途径。从全社会看,由于消费与生产不可能完全同步,消费总是滞后于生产,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滞差,消费信贷的实施有助于增加即期消费,保持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在经济形势下,消费信贷尤其具有以下特殊重要的现实意义。消费信贷是调节宏观经济的有效措施。消费需求不足可以说是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消费信贷,通过消费信用支持需求扩张,可以达到启动消费品市场带动经济增长的目的。政府通过消费信用引导消费者的支出投向,有意识地加速或延缓某类消费的社会实现,还可以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使经济增长步入良性循环。
第二,为经济增长提供推力
发展消费信贷有利于为经济增长提供推动力。消费的增长始终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以消费为导向也正是市场经济发展伪真谛。居民消费的增长与消费需求结构的升级正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推动力。据测算,居民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韩国为64.8%,日本为66.4%,美国为68%,而中国该项指标约为50%。在发达国家,信用消费占其整个消费的比重达30%。按此计算,在中国可增加消费1300亿元左右,将带动消费增长约4.5个百分点,若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50%,则最终可拉动经济增长2.3个百分点。中国的消费水平在达到小康之后,面临消费升级,一次性大额支付是其中一个重要特征,也会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通过消费信贷,使部分急需改善生活条件并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居民提前实现对住房、汽车等高价值消费品的需求,也有利于提高生活水平的质量,促进社会消费升级的顺利实现。事实上,消费信贷是一个人乃至一 个民族有没有信心的标志——敢不敢于花未来挣的钱,因此,通过发展消费信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制约消费的政策和观念,把消费和劳动生产有机起来,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最终提高人民消费生活水平。
第三,可优化社会信用结构
发展消费信贷可以优化社会信用结构,使债权和债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信用内在约束机制和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在中国畸形的社会信用结构中,居民高债权,政府和企业高债务,银行高风险。风险和收益是绝对分离的。发展消费信贷可以优化居民的资产结构,使居民的收益和风险通过信用消费的方式相结合。消费信贷和储蓄对于货币流通的作用恰恰是相反的,前者是未来的收入现在使用,而后者是现在的收入未来再用。发展消费信贷也是构建市场储蓄向投资转化机制的重要措施。此外,发展消费信贷可以延伸贷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作用范围,是调整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有力工具之一。货币、信贷政策都是在短缺经济中发挥促进生产作用的,而通过消费信贷可以使货币、信贷政策延伸到消费领域,建立消费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更进一步,通过政策作用范围的延呻,可以帮助银行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银行效率和效益。
第四章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主要存在风险以及对策分析
第一节 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风险
消费信贷的风险种类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性风险等。
信用风险,又称信贷偿还风险,就是借款人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违约导致贷款不能如期支付给贷款银行的风险。这是消费信贷的基本风险,也是风险管理的重点。当借款人无经济能力,或借款人申报贷款时虚报家庭收入,而贷方又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在借款人因破产等原因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就会发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消费信贷业务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风险,在消费信贷业务的实践中,常见有以下两种风险。
1、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开发商可能因为工程建设资金的短缺而恶意套现,一是开发商组织一批假的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开发商出具虚假的首付款证明从而放宽实际交付的首付款限额(比如,首付款一般应达房价款的30%,开发商私下答应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垫付10%~ 20%的房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现金的目的。而不论是开发商组织的那些不真实的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购房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都可能存在问题。
2、个人信用风险。这里谈到的个人信用风险,仅指借款人故意违约。如本来没有还款能力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具有还款能力而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至于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以及发生借款人死亡、失踪而无人代其履行合同,以及继承人或代管人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造成的借款人违约,属于通过健全有关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个人信用风险范围。消费信贷的借贷周期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而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流动性风险,如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信贷等主要消费信贷期限都比较长,而银行负债的期限相对较短,在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渠道的情况下,从而出现“存短贷长”的现象,不能实现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合理对称。当前整个经济不景气,若银行资金较为富裕,此问题还不突出。一旦经济复苏,社会对资金的需求量就会急剧增加,银行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就会暴露出来。
市场风险,消费贷款大多采用财产抵押方式,银行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一旦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处理抵押品以抵偿贷款本息。但是却常常要面临如下问题:一是抵押物能否顺利变现,二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大幅下降怎么办。例如广州市各商业银行都面临着这个问题:前几年房地产很旺,广州市区楼盘价格普遍偏高,当时作为抵押物的商住楼的折后价仍然远远高于现在的市场价,即使能将抵押物处理出去也不能抵偿全部债务,市场风险给各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法律风险,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因此,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仍沿用《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借款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事实上消费信贷作为银行的一项零售业务,业务规则应有其独特性。同时,为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各家商业银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服务办法,但这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导致消费信贷业务在开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消费信贷一般要涉及两个合同,即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贷合同以及借款人与销货商之间的销售合同。有的国家把这种消费信贷叫做限制性贷款,这种形式的消费信贷是最普遍的消费信用形式,而有关这两个合同之间的关系我国法律没有予以规定。另外,如对期房抵押是否属于物保无明确规定。由于期房借款人违约,银行扣收保证人保证金时,大多数保证人认为按照《担保法》第28条规定,银行应先处理抵押物,不够部分再由保证人承担,而银行多以期房抵押的特殊性及事先与保证人订过协议为由,拒绝保证人请求,从而导致纠纷。
政策性风险。首先,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通过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来补足旧体制下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部分。但贴补的资金是个问题,就住房公积金而言,尚有三分之一的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况且,住房补贴的额度更大,除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外,有多少单位能补贴得起,住房补贴的面积有多大,均难判断。其次,房价与居民收入比过高。商品房价与居民收入是影响住宅业健康发展与商品房顺利进入居民家庭消费的两个重要因素。房价与居民收入比过高,超出大多数家庭可承受的极限,售后面临很大的政策性调整空间。再次,现阶段我国的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有关规定也不完备,所以大量非商品房产在政策上规定或要求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在许多政策规定上无法进行过户转让等,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
第二节 应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研究。
应对消费信贷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政府应作为商业银行的后盾,让商业银行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政府应制定并完善消费信贷法规及相关配套措施与制度为确保消费信贷市场的有序运行,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规,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关权利,合理分散信贷风险。法规中对于贷款消费者信用缺失的情况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此外,还要注重消费信贷法规的可操作性。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感,提高消费能力。加快个人信用担保、个人破产、保险等相关制度的建设,为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应采取措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放松对金融业的管制,逐步使利率市场化,鼓励金融业对消费信贷业务、产品进行创新。此外,政府还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消费信贷产品,增强人们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理财意识,鼓励居民尝试消费信贷新方式,尝试新的经济生活内容,不断更新、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和消费水平,为消费信贷业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这样很大程度上可以应对开发商恶意套现的风险。
对于个人信用风险方面,以下对策略以供参考。
1、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实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借款人以往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
为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抓好以下基础工作:第一,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该机构应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能够调阅各商业银行的电脑网络资料。其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各商业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该机构对个人信用进行实时跟踪,一旦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信用等级。对近3年信用良好的个人,可以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个人资信等级。第二,尽快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评价个人的还款能力。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都存储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况时,个人资信评级机构通过个人信用实码可以查询所需资料,从而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个人银行账户。将目前个人收支以现金为主,改为以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收支为主,个人只有零星的现金收支。这样,银行对个人的货币化资产、不动产等非货币资产(通过转账和税收确认),个人收入和到期偿付能力就可全面掌握并进行评估。
2、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1)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2)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都有一定的积分。(3)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4)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信用评价体系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状况规定不同层次的服务与优惠,如信用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可定期寄送银行资料和服务信息,信用卡透支额度可增大、期限可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按揭贷款利率在可行范围内可适当下浮;个人贷款担保可根据信用状况等调整。而对信用积分低的客户,则限制办理某些业务,列入黑名单的客户,银行应拒绝提供服务。
3、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独立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我国应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再次,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最后,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4、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对于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可以通过完善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来应对。
1、进行消费信贷风险化解的市场化建设消费信贷作为一种信贷业务,一定程度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消费信贷业务尤其是住房贷款期限较长,有的甚至达到几十年,放贷银行自身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长期风险。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的风险转嫁机制是目前所必需的。具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通过保险转移风险由于存在借款人及抵押物的不可抗力的风险,银行在对客户提供贷款时,一般要求借款人投保。但目前消费信贷配套的保险品种较少,因此保险公司应拓展业务领域,开发消费信贷与财产险,失业险,意外伤害险组合在一起的保险品种,既能分散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又能增加保险公司新的利润来源。(2)建立消费贷款担保机构建立政府支持的消费贷款担保机构,转移消费信贷抵押品的不可抗力风险。信贷担保机构为无法找到有效担保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或其他有价权证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在助学贷款中,现行措施因担保人难以落实,很难操作。可借鉴国外经验,由父母担保,政府贴息,以降低风险。(3)建立独立的住房贷款证券化专门机构SPV。SPV在成立之初要有政府背景,是一个独立的不破产的非银行金融企业。SPV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并购买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信贷资产,以消费信贷到期的收入支付证券利息。在抵押贷款保险较完善的情况下,抵押贷款本身具有较高安全性。例如,住房贷款证券就是一种收益好、保值性强的优质证券,它可以成为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对象。积极发展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不仅可以解决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同时避免银行长期资产业务所承受的利率风险。
2、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2)采取灵活的利率制度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3)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一定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对于法律风险,可通过制定和颁布相应的消费信贷法规,确保消费信贷市场的有序运行。
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在法规的制定中,要兼顾贷款银行和信贷消费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在探讨得比较多的是如何保护信贷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却较少关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中的权益问题。实际上,在消费信贷业务中,由于借款人收入不稳定、违约、欺诈行为常常使贷款银行遭受损失,因此要兼顾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贷款中的权益,以减少商业银行遭受信贷风险的可能性。同时,要注重消费信贷法规的可操作性。消费信贷法规要详细、具体,对消费信贷的对象、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合约的解除、抵押品的处置等做出详尽的规定,将整个消费信贷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中,避免消费信贷遭遇法律风险。
第五章 总结
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个人消费信贷具有主要用于个人消费,贷款金额相对较小;客户数量多,贷款风险较分散;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灵活,方便客户选择这样的特点。从而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可扩大内需、为经济增长提供推力和优化社会信用结构的积极作用。
但不可忽视的是,个人消费信贷存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政策性风险这些风险因素。针对这些风险,笔者提出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和制定和颁布相应的消费信贷法规这些策略来应对。希望有助于完善个人消费信贷体系。当中观点和对策或者未尽完善之处,望老师加以指正。
参 考 文 献
2014-2018年中国消费信贷市场运行态势及未来前景研究报告 产业信息网
刘艳梅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及对策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期刊
赵伟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及对策探讨 现代商业期刊
张世春 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西南金融.
张亚珍 我国消费信贷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商业研究
李敏新、武剑 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投资研究
黄丹 我国推行资产证券化的障碍分析 金融与经济
王爱俭 孟昊 建立我国信用制度对策研究 经济学动态
王国恩 贷款抵押风险的生成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田启伟 尚凯 住房抵押贷款理性违约的博弈分析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
杨光明 操作风险住房按揭高速增长下的隐忧 金融时报
章永哲 消费信贷风险管控商业银行不容忽视的课题 金融时报
王东升 助学贷款好风送你上青云 中国金融家
王元龙 发展消费信贷的若干问题 国际金融研究
郭琳 关于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市场的思考 金融与参考
刘伟 消费需求是实现经济均衡增长的关键 新财经,
戴相龙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中国金融出版社
谢利 个人征信信息系统一消费信贷的助推器 金融时报
喻敬明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世谦、李霞、吴文盛、经济信用与中外消费信贷 经济日报出版社
李建生 发展消费信贷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金融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