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国网上银行交易额规模
短短十几年,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以及网上银行用户群体规模(2010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57亿,互联网普及率34.3%。)即网民规模的扩大直接推动了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中国网上银行的交易额也保持快速增长。2009年中国网上银行的交易额为368.7万亿元,2010年该交易额增长为553.8万亿元,年增长率达到50.2%。目前中国网上银行交易额中绝大部分属于企业的网上银行交易额,个人网上银行所占比例还比较低。近年来,我国网上银行发展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网上银行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发展较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我国网上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种新的银行组织形式,网上银行在其发展的初期阶段,遇到一些问题是在所难免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发展网上银行有着更多的制约条件。
(一)网上银行使用业务具有局限性。目前,网上银行发展得比较好的地区多集中在沿海开放地区的一些科学力量雄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边远或落后的山区很少或没有网上银行。而且网上银行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及清算金额都受到一定的制约,业务量规模不大。
(二)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国的计算机普及率、光纤覆盖率还很低。网络带宽仍是一个严重的瓶颈问题。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和设备的研制严重滞后,如网络必需的服务器、防火墙和操作系统等技术和设备都完全依赖从美国等发达国家进口。金融信息化工程——“金卡工程”推进的速度较慢,效果也不理想。其原因主要有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国有大银行的垄断性竞争以及大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的地方保护主义等。
(三)网上银行赢利机制尚未形成。虽然网上银行发展势头很猛,但由于上网人数与网上消费不成正比,因此企业和个人间的电子商务交易量还处于低水平,网上金融交易规模也只占很小的比例。网上银行的客户层面比较狭窄,人数较少,平均成本又较高,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同时,网上银行所提供的只是简单的支付服务,中间业务收入也很少。网上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较强,而发放贷款的功能较弱,难以形成靠存贷利差赢利的机制。目前,国内大部分网上银行均处于投入阶段产出还比较少。
(四)网络安全存在隐患。网上银行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安全和管理问题。银行业务网络与互联网的连接,使得网络银行很可能成为非法入侵和恶意攻击的对象,很多客户对网络安全心存顾虑,不敢在网上传送自己的信用卡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这就严重制约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据调查,消费者之所以不愿意使用Internet进行金融交易,有六成以上原因是出于安全考虑。
(五)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目前,网上银行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政府的立法还比较模糊,还处在探索之中。1997 年修订的《刑法》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内容,1999 年实施的《合同法》中有关于电子合同有效性的法律原则。但总体来看国内法律法规还不能给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也无法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争端予以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正当的权益。而一些基础性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起作用,致使银行在与客户发生纠纷时可能处于无法可依的地步,客户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时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与此同时,电脑黑客却可能利用法律的空隙进行各种欺骗客户迁罪银行以牟取利益的行为。上述种种情况,都将影响网上银行业务的正常发展,打击客户使用网上银行业务的积极性。
(六)产品种类不够丰富。目前,我国网络银行产品多是传统业务在互联网上的实现,网络银行主要起到一个增加传统银行业务服务渠道的作用,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虽然比早期网络银行,银行业务有了一定的重组和再造创新,比如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代理交费、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等,但总体而言,在产品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没有推出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重组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新产品和新应用。而且,国内各银行所推出的网上银行业务差异化程度小,以个人金融产品为例,国内个人网上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基本上都是账户服务、投资服务、信用卡服务、资讯服务等无差别化产品,没有自身的特色和创新,缺乏明确的不同层次的客户群。这样必定会降低客户对网络银行的兴趣,制约网络银行发展的速度。
(七)监管问题。我国网络银行要发展,相关的监管问题无法回避。网络银行的监管不是网络监管和银行监管的简单叠加,而有其自身新的内容,如对网络银行推出的虚拟金融服务品种、价格的监管等问题。这类监管有行业级与企业级两个层次。行业级监管主要解决网络银行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问题,企业级监管主要解决商业银行网络服务的行为规范问题。更复杂和艰巨的任务还在于对跨国、跨境的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
(八)售后服务不到位,市场培育能力差。一是客户意见得不到及时反馈,银行产品的部分功能仍有待改进。如企业网上银行与现金管理平台的整合、大客户个性化服务、本地特色业务问题等。二是缺乏有效的跟踪和售后服务体系。相当一部分客户在初次使用电子银行时会存在疑惑,如果在最需要帮助时无法得到支持,将会极大挫伤客户的使用热情,导致客户开户后放弃使用,造成银行系统资源的浪费。三是缺乏足够的市场培育能力。目前,由于许多客户对电子银行概念模糊、认识不清,大部分客户仍习惯于接受面对面的临柜服务,而不愿意选择网上银行做业务。另外,一些地区网速缓慢、无法链接等客观因素也影响了部分客户使用电子银行的积极性。
(九)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薄弱。电子银行在相当程度上能分流柜面业务,缓解柜员劳动强度,并可带来直接的业务收入和高附加值的潜在效益。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银行对电子银行认识不足,只是将其作为传统业务的补充手段,在重视直接效益指标考核的情况下,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积极性不高。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柜员在忙于传统柜面业务时,缺乏主动营销和推介电子银行的意识,使得电子银行的优势无法发挥。
四、完善网上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网上银行采取更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一致性、数据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如多种防火墙、SSL协议、128比特加密、电子认证技术、SET双重校验标准等;安装操作系统和中间件产品的补丁程序;随时与软件厂商保持联系,取得最新的补丁;对整个网络进行经常性扫描,随时发现安全隐患;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计算机安全知识,使用户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信息。
(二)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建立满足不同收入阶层需要的理财服务体系,借助电子渠道优势,加快创新步伐,挖掘客户贡献度。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优势。而目前网上银行的主流产品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束缚。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连通全球的特点,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三)完善法律体系,为网上银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立法机构要和银行部门密切联系,随时关注网上银行发展的动态和漏洞,及时地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
2、尽快制定电子凭证和数字签名作为支付指令的法律依据。
3、明确对网络犯罪的界定和处置,制定专门的法律,为严厉打击各种网络犯罪(特别是电脑网络黑客)提供保障。
4、明确电子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法律判决的依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保障有力。
5、完善网络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加强网络系统安全的监督管理,发展网络安全产品,建立安全认证中心,以确保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
6、制定完善的社会网络使用信用制度,促进网上银行的规范发展,逐步降低各种风险。
7、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金融司法部门的合作,解决好对跨国、跨境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
(四)提供个性化服务。细分客户群体,有针对性地提供客户需要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网上银行的吸引力。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信息库,全面把握每个客户的金融交易特征和投资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扩大网上银行客户面。针对大型企业而言,目前企业的资金流向管理、内部现金管理都是网上银行重点考虑的方向。许多大型企业已经建成自己的财务系统或者是ERP系统,他们迫切需要银行与之对接,实现企业对资金的一条龙管理。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他们对企业理财服务的关注程度更为密切。
(五)拓宽赢利手段。商业银行要转换经营理念,实现网上银行从免费服务向有偿服务的转变。经过几年的发展,随着客户和市场日趋成熟,免费服务将不再是网络服务的主流,网上银行已经开始考虑赢利问题。银行不可能永远提供免费的午餐。网上银行在技术上也有很高的投入,只有获取了适当的收益,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
(六)产品和功能整合。针对目前电子银行产品特色不足、功能残缺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大电子银行产品和功能的整合力度,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网上银行平台,并不断完善服务,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尽力删繁就简,着力打造拳头产品,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例如通过实施标准化服务工程,采取打包推介和捆绑销售方式,建立畅通的营销渠道,进一步扩大电子银行规模,实现电子分销渠道的多功能发展。
(七)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售后服务是体现产品质量的关键,电子银行产品也不例外。因此应该以客户分类为基础,开展电子银行个性化服务,做到售前有推介、售中有辅导、售后有回访的高质量服务。一是提供规范化服务。为电子银行客户提供咨询、上门换卡、电话投诉、紧急援助、发放对账单等服务项目。二是提供差异化服务。针对黄金客户,可配备专职客户经理,向客户公布手机号码,随时解答和解决客户问题,并组织客户沙龙、黄金客户体验等活动,锁定高端客户。三是提供增值服务。采取客户积分、换卡抽奖等活动,提高客户使用电子银行的频率。同时,引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免费订房、订票及消费折扣、网上支付等电子商务项目。四是提供附加服务。以对账单为介质,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提供最新业务信息、信用级别提示、生日祝贺等服务。五是提供巡访服务。建立电子银行客户资料档案和服务反馈登记簿,采取定期巡访方式,为重点客户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八)提高网银的技术水平,强化网银立法监管。
网上银行的技术水平与网银的安全防护水平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加快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网络技术,才能维护我国银行的健康发展。互联网技术:防火墙等;建立服务平台技术:指纹鉴定功能的自动柜员机、可擦写的智能钱夹等先进设备;安全保密技术:网络安全系统、语音鉴别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P-SA公钥密码体制” 的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等。因此,一方面我国银行业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技术引进和研发的投资力度,尽快抢占新经济、新技术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要积极培养适应网上银行发展需要的有金融知识的科技高素质人才,为增强我国网络银行的竞争积蓄力量。
(九)规范员工培训,强化部门职责。电子银行的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员工的培训也必须满足产品营销的需要,不仅要跟得上产品更新的速度,更要具有一定的深度。灌输式的培训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建立培训成绩与考核、晋升挂钩的机制势在必行。不断强化员工业务素质,是将电子银行做大、做强的前提。
同时,由于电子银行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必须依靠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合作才能有所作为。在管理层面,要落实科技、银行卡、机构业务、公司业务、个人业务、会计等部门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配套考核办法。
总之,网上银行是21世纪银行业的必争之地,网上银行把银行业的经营拓展 一个新的领域。尽管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起步中的网上银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全球很多银行都加快了开发网上金融服务的步伐,不断推出新的网上业务品种。
五、总结
与银行传统的服务方式相比,网上银行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有利于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项目和支付手段、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而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猛发展。
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主要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安全隐患多、信用体制缺失和网络人才匮乏等问题。银行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需要加快基础社会环境建设,这就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全社会努力的双重作用来完成。
在网上银行迅猛发展的趋势不会逆转的情况下,银行提供更过硬的技术、政府出台更完善的法律、用户加强自身素质才是保障网银安全的根本之计。随着科技进步和安全意识的增强,从长期考虑,渐进式的培养全民网络消费观念和信用观念,网上银行就会成为安全、高效、廉价的交易手段。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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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少湧. 网上银行安全、银行责任与法律监管制度的问题研究[J]. 管理视野, 2012(36):56.
5、《2009年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