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
三、第三方支付系统的特点
(一)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优点
1. 接入成本更低。
支付平台整合了各商业银行的支付网关接口,成为众多商户和众多银行之间的桥梁,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网上的银联”。商户只需与其一次性接入打包好的支付接口,即可使用该支付平台支持的所有种类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收付款,而不必单独和多家银行接洽、合作,不用安装各个银行的认证软件,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运营成本。
2.操作更加便捷
使用网上银行业务必须使用U盾等安全工具进行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多,速度慢且实现成本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在将银行卡与第三方支付账号绑定并设定后,仅凭账号和密码就可完成所有支付交易,更加便捷。
3.交易价格更优惠
银行卡交易异地同行网上转账最低也需要1元手续费,而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处于免费状态,对小额交易而言成本较低。
4.支持延迟支付
第三方支付公司在网络交易中代为保管货款,相当于一个独立的中介人,支持在买家收到货物并验证后才将买家之前划转进入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货款支付给卖家,而不是在其划入后立即支付。这样,买家不用担心自己付款以后卖家不发货,卖家也不用担心发货以后买家不付款,有效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欺诈风险。
(二)第三方支付系统的缺点
1.风险问题
在电子支付流程中,资金都会在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处滞留即出现所谓的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先代收买家的款项,然后付款给卖家,这实际已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它们可能为非法转移资金和套现提供便利,因此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2.电子支付经营资格的认知、保护和发展问题
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银行将以牌照的形式提高门槛。因此。对于那些从事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如何赢利,更重要的是能否拿到将要发出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牌照。
3.业务革新问题
因为支付服务客观上提供了金融业务扩展和金融增值服务,其业务范围必须要明确并且要大胆推行革新。到为止,全球拥有手机的人多于拥有电脑的人,相对于单纯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领域将有更大的作为。所以第三方支付能否趁此机遇改进自己的业务模式,将决定第三方支付最终能否走出困境,获得发展。
4.恶性竞争问题
电子支付行业存在损害支付服务甚至给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冲击的恶意竞争的问题。国内的专业电子支付公司已经超过40家,而且多数支付公司与银行之间采用纯技术网关接入服务,这种支付网关模式容易造成市场严重同质化,也挑起了支付公司之间激烈的价格战。由此直接导致了这一行业“利润削减快过市场增长”,在中国,惯用的价格营销策略让电子支付行业吞下了利润被摊薄的苦果。
5.法律、法规支持问题
在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同时,从支付认证、支付标准和交易公开性的角度看,中国必须考虑建立一些标准,为工商管理、税收管理和政府的行业管理作技术上和政策上的准备。如何规范电子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维护广大商户和用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中国电子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法规的颁布,将一定程度解决这个问题。
四、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功能
在中国,已经出现了数十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些平台的业务模式和技术实现方法不尽相同,但平台的结构则具有一个相似的基本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前端直接面对网上客户,平台的后端连接各家商业银行,或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连接各家商业银行。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功能大致可归纳为3项:第一,接收、处理、并向开户银行传递网上客户的支付指令;第二,进行跨行之间的资金清算(清分);第三,代替银行,开展金融增值服务。
在这三项功能中,第一项接收、处理、传递支付指令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必不可少的基本功能。第二项资金清算的功能则为选项,不同平台各有取舍,有的支付平台只具有第一项功能,不负责资金清算。第三项功能——代替银行,开展金融增值服务,是指在一些银行涉及不到的领域,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协助、甚至代替银行开发很多金融产品,比如针对专门市场(缴纳水电费等)、社区市场(比如物业结算、小区管理费)、独立单位市场(比如大型连锁企事业单位可能搞一套自己的东西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拓展银行服务)、移动市场的相关产品。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清算功能
商业银行为其客户提供同一银行不同账户之间和不同银行间的资金转移服务,如果付款方和收款方都在同一银行开户,则资金转移可以简单地通过银行记账方式实现。但如果两者在不同银行开户,资金转移就要涉及到多个金融机构,引起商业银行之间债务关系的变化,计算并清偿这种债务关系就是银行同业之间的资金清算。
资金清算分两种:与每一笔跨行支付同时进行的清算称为全额实时清算,一般用于大额支付;另一种清算与支付不同步,称为差额批量清算。这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处理成本,因为任何银行的跨行支付都是有来有往,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可以通过日终(或一日几次)将多笔支付交易实行借贷轧差,算出差额,最后统一划拨资金偿还。
目前国内的银行间资金清算主要是通过人民银行进行的。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典型,各银行在中央银行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NPC)开设清算账户,人民银行业自己也要开设一个清算账户。跨行支付要通过人民银行转发。这相当于把一笔跨行支付变成了两个环节:一、付款行付款给人民银行;二、人民银行再转付给收款行。清算则是所有的成员银行都与人民银行进行清算。这种模式也称为“中央对手”清算模式。在这种方式下,资金转移是通过央行的清算账户进行,一方面能够大大提高支付系统效率(变各银行两两之间的“互为对手”网状清算为中央对手的星状清算),另一方面清算风险也得以化解,因为中央银行本身具有货币创造能力,商业银行在央行拥有的存款不会产生信用与流动性风险。
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跨行支付时同样需要进行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如果第三方平台只具有接收、处理和传递支付指令的功能,资金清算的工作将完全交给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去做。但是,也有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出于客户的需求和经济收益的考虑,将资金清算的功能留给自己完成。大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清算模式与上文所述的中央对手模式原理基本相同,只是参与平台的各家银行都以第三方平台为对手进行清算。例如:
中国银联跨行的网络平台采用中央对手模式清算,各行把银联作为清算对手。但它把“清”(即清算资金的移动)和“算”(即借贷轧差的数值计算)的功能分开,“算”由银联系统负责,“清”由人民银行负责。每天日终时银联向人民银行提交一份清算列表,上面列有各家参与行应借记或贷记清算账户的金额。现代化支付系统则根据这列表对各行的清算账户实施相应的借记或贷记操作,完成清算资金的移动。这样做的一个原因是,在银联的清算中各行可仍使用已有的清算账户,不必为银行卡跨行业务清算再另设清算账户,再另存入清算备付金。
“支付宝”、“贝宝”、“易支付”等一批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具有跨行支付的功能,但它采用“二次结算”的方式,回避了跨行支付时引起付款行和收款行债务关系发生变化而需要清算的问题。具体做法是:支付平台在A行和B行均开设中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结算备付金。当上例中购货人向商家付款时,平台通知A行将购货人账户上的货款扣除(借记)并在平台的中间账户上增加(贷记)同样金额;然后通知B行将平台中间账户扣除(借记)同样金额并在商家账户上增加(贷记)同样金额。这样,平台就分别通过与付款方和收款方的两次结算实现了一笔跨行支付。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避免了去央行清算的麻烦,另外,平台可以借以监控买卖双方的履约情况。但缺点也是有的,平台要在各家参与行都开设中间账户,并存入备付金,如果参与的银行很多,备付金总量会很大,使平台不堪重负。平台还需要时时监视和调拨资金,以维持中间账户的足够头寸。
五、总结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太阳下面没有新事物”。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方支付监管遭遇的“拦路虎”问题,本质是属于新技术环境造就的新现象,但是在交易平台信息监管、强化虚拟货币发信机构责任义务等关键节点上织密监控之网,第三方支付的良性发展和正常金融秩序之间应该还是能寻找到平衡点的。
作为一个年交易金额达到近3000亿元的支付平台,一直游离于正规监管之外“自由生长”,其中积累的各种风险越来越大,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但因第三方支付问题的特殊性,其中的一些“拦路虎”不容小视。
首先是第三方支付中衍生出的互联网企业虚拟货币对于实体货币的冲击问题。虽然“加强监管”这话易说,但是在现实中如何实行就难了。看看欧美等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扯皮了一二十年依旧没有真正有效的办法,就知道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了。
如果简单地准许这些虚拟货币和现实的人民币或者黄金等按照一定比例实行互换,等于发行虚拟货币的互联网公司全部成了可发行货币的“中央银行”,这显然是正常的货币和金融秩序所不能容许的。而在目前,一些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已经实际具备了直接或者间接与货币双向兑换的功能,且用这些虚拟货币购买相关服务和产品的行为也已经“生米煮成熟饭”,如果完全禁止取缔,虽然这种“灰色行为”可以立刻表面得到解决,但是相关正规企业和产业的彻底消亡将是不可避免的。可见,管与不管如何管,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棘手问题。
其次,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用,也是一个难题。从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的特征来看,若是被利用,“洗钱”的过程会较之传统的“壳公司”方式更为隐蔽,且成本更加低廉。如何有效防控这些犯罪行为,第三方支付监管确实也遭遇了互联网经济提出的“新课题”。
参 考 文 献
[1]百度百科 第三方支付
[2]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势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 和讯投资 《谈谈电子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2009年
[4] 蒋悦音 第三方支付监管面临两大难题 证券时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