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2012年随着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等的发展,网上银行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网银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交易笔数上升,交易结构有所优化。但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安全性与易用性难以平衡,网络市场发展不平衡,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网上银行安全、稳健、平衡的发展,成为重中之重。此范文旨在对2012对网上银行特点进行分析梳理,发现存在问题,并分析2013年网上银行的发展趋势,讨论可行的改善现在问题的办法,促进网络银行向多元化,深层化,创新化发展。
网络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2012年网络银行的发展现状
(一)、网银交易规模突破800万亿,增速下降
2012年中国网银交易规模为820万亿,增长率为17%。网银交易规模放缓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经过多年发展,网银交易规模基数增大并且多元化的电子银行手段有所分流,导致网银交易规模增速有所下降;第二,2012年银行业整体业绩不佳,整体盈利下降,加之第三方支付等相关产业的侵蚀,导致网银的交易规模增幅放缓。
不过尽管增速下降,但随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及网络经济的走强,网银交易规模仍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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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笔数上升迅速,未来面临结构调整
2012年中国电子银行交易笔数高达896.2亿笔,增长迅速,电子银行替代率提高到72.3%。并且预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爆发,将形成以网银为基础,手机银行为主力,电话银行、ATM、自助终端等多种电子银行为辅助的电子银行结构。
分析认为:交易笔数方面,因为电子银行能够满足用户对办理银行业务便捷性的需求,导致电子银行交易笔数上升速度较快;替代率方面,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电子替代率均已在高位,可提升空间缩小,说明电子银行已逐步走向成熟。由于电子银行交易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银行对电子渠道依赖性的增强,未来如果银行业绩不佳,对电子银行的影响将会加大。电子银行所有业务将进行结构调整,具有更多元化的业务形态的银行将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
(三)、个人网银交易规模占比缓慢扩大
2012年,企业网银交易规模占比依然较大,为80%,个人网银交易规模占比为20%。个人网银交易规模占比比去年提升0.3%,预计未来仍会缓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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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银交易规模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个人网银交易规模的提升,得益于小微企业交易的分流。但是未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规化,这种分流不会持续太久;其次,随着更多银行业务转移到线上,网银安全性的提高以及网络经济对用户使用习惯的改变,未来个人网银的规模、使用频率和单笔交易资金规模都会逐步提高,导致个人网银交易规模占比稳步提高;最后,如果小微企业的网银业务需求被有效挖掘,那么企业网银占比可能回升,或者出现单独的小微网银交易规模。
二、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性与易用性的博弈
网络银行的越来越普及,人们在享受网络银行便利性的同时,对网上银行的安全性也感到担忧。网络银行在如今存在锁与钥匙的博弈:锁,就是银行设置的各类安全措施,钥匙就是通过便捷方式让用户享受网络的“易用性”。不断曝光的网上银行账户被盗事件不禁让人心惊肉跳,不法分子通过窃取用户的卡号和密码,大量盗窃资金和冒用消费,使得银行推广网银面临在非常巨大的风险。《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受访者拒绝开通网银最重要的原因仍是对于网银安全性的担忧。数据显示,在拒绝开通网银的受访者中间,近70%的受访者都对网银的安全性表示担忧,另有43.2%的网银用户则认为使用网银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泄漏。
虽然网银功能越来越丰富,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但网银安全仍然还是用户最关心的话题。但是另一方面,网银措施越安全必然导致易用性下降。金融产品的专业性较强,高科技载体,对于一般客户群体来讲,有较大的理解和接受难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上银行的推广,也是目前使用网银服务的人群多为23-35岁、高学历的白领人群这一现象的原因。目前,常用网上银行个人认证介质主要有1、密码2、文件数字证书、3、动态口令卡4、动态手机口令5、移动口令牌6、移动数字证书
(二)、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不均衡
从网银经营的主体来看,2012年,所有电子银行替代率比去年有所提升。其中股份制银行电子替代率略高于国有银行,普遍达到80%以上,而国有银行则在60%以上到70%以上不等。
一方面,股份制银行没有物理网点优势,因此电子银行业务对它们更加重要,依赖性更强,所以电子替代率普遍较高;另一方面,股份制银行的费率优惠幅度比国有银行大,因此用户需求会向股份制银行转移,也导致国有银行电子替代率略低。
从地区分布来看,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及大型城市网银普及率更高,而欠发达地区网银发展也较为落后。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长江沿岸的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南京等城市,主要依靠当地的科学技术和发达的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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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有关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1 、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
2、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到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因此,出现了新的法律问题,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在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都很模糊。这些无形中加大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
3、新《合同法》虽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却没有解决数字签名的问题。
4、对网络犯罪分子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序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这无形中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
三、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
(一)、针对安全性和易用性问题
银行应当引导用户正确认识电子银行以及掌握基本的安全使用常识。银行在为客户办理网银时,最好先对客户电脑有初步了解,做出适当 的指导。此外,要完善客户服务,在客户安装证书出现技术难题时,提供适当的上门服务援助。同时对网络银行需要加强金融创新,提升硬件技术和设施,提升软件服务的人性化。不能以网银安全性为借口牺牲操作的便利性。
电子银行业务资深专家指出,只有同时满足安全、功能、操作、服务和技术等级个要素的才是最好的网银产品。比如,光大银行“E路阳光”将“易用”作为自己的特色吸引客户;工商银行则推出有开机密码保护、无需安装驱动程序、小巧轻薄便于携带、密码绑定交易要素为每个交易产生专属的密码的电子密码器,作为新一代的安全认证工具, 可为使用该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身份认证方式。
(二)、针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利用整体优势,均衡发展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相对于外资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具有网点多而全的优势。因此应该充分利用整体优势,针对各个地区银行的特点和优势,进行分析利用,从而扬长避。
不同地区各银行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策略重点。例如:对于国有银行,应重点进行银行业务整合,充分发挥网上银行业务重组和再造功能,将网上银行从简单的服务渠道,转为真正意义上的交易处理和服务平台,加大力度进行业务创新;对于地区性商业银行,则应瞄准目标市场,采取集中化策略,发展区域性网上银行业务。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扩大网上银行业务范围。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银行经营体制创新与基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的创新两个方面。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改变依托于传统银行的国内网上银行产品和服务过于单一的局面。通过确立各自的优势业务,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网上银行品牌,开拓属于本土的网上特色业务。
(三)、针对我国网上银行法律法规问题
1、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安全问题是网络银行运营和发展中最关键的问题。建立网络银行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通过制定规范相关技术与人员的法律法规来实现。
(1)、中国应制定相关的技术应用法律规范,确保网络,银行运营的安全,即系统安全与信息安全。
(2)、进一步健全网络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依法保障网络银行内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与技术水平,严格规范金融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义务。
2 、暂依信息收到地来确定网络银行交易管辖权
网络银行交易的管辖权是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因素的网络银行交易案件的资格,是有关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从中国国家利益考虑,当前中国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量较大,而输出的信息量相对较小,以信息收到地管辖相对较为合理信息收到地管辖实际上偏向于中国法院的管辖。
3、建立适宜网络银行交易的统一的金融监管法津制度
(1)、建立和完善网络银行法律制度要牢牢把握网络银行的网络性。
(2)、要确立混业监管、多元监管体制。目前,中国大陆金融业混业经营,网络银行、外资银行的金融业务相互渗透,致使中国银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或者对商业银行监管重复或者监管空缺。因此,有必要重新整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建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对中国金融业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还要注意开展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对网络银行监管中的协调与合作。
(3)、应当确立全面完整的监管方式。也就是要确立全方位、全过程、多种手段的监管方式。根据当前中国网络银行监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应对与中国相关的网络银行业务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管,综合运用技术、法律、经济等手段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络银行的风险降至最低,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中国大陆网络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网络银行的发展趋势
(一)、电子银行渠道的多样化
从各大银行2012年电子银行领域上的新举措上看,电子银行服务渠道正在逐步丰富,例如:建设银行的“摇一摇”账户查询余额、招商银行的微博“微预约”、交通银行的远程智能柜员ITM服务、农业银行的“三农金融服务车”等,都体现出各银行在电子银行领域发展的深化,以及在传统金融机构思路正在逐渐开阔。
中国电子银行渠道逐渐形成了以网银为基础、手机银行为核心,其化方式为辅助的结构模式。未来将利用新方式,进一步提升电子银行用户体验,降低电子银行使用门槛,使之真正融入用户生活。
(二)、金融服务线上化
随着视频通讯技术的成熟,数据传输速度的加快,使得远程面对面的人工服务得以通过网络实现,因此过去受制于物理空间的金融服务开始通过网络技术向线上延伸,突破了电子银行只能做标准化程度较高、程序比较固定的业务模式。金融服务的线上化,将对未来银行业带来三种变化:首先,银行线下渠道将弱化业务办理功能,而强化金融服务的功能。线下渠道将更多为电子银行提供支持,当用户对电子银行新业务存在疑虑早,线下渠道将有效为之解答和做详尽的介绍;其次,由于视频技术突破了人工智能的束缚,使得未来银行所有的业务都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因此会有更多复杂的金融服务通过线上办理;最后,金融服务线上化使用户行为习惯数据能够完整记录和积累,后期银行通过数据分析将进上步优化已有的复杂金融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现有金融服务的合理性和办效率。
(三)、政策完善、推进合规透明化
2012年2月,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项目服务,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该办法准备于明年实施。
一方面,在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和金融市场逐步开放的双重压力下,我国银行收费合规化、透明化进程指日可待,未来银行需通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获得持续经营动力;另一方面,在第二方支付介入支付结算市场以及金融行业市场化逐步深入的情况下,不合理的收费将造成用户的逐步流失。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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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苗燕.大学生使用网络银行的安全警惕性较高[N].上海证券报,2010
[6] 童芬芬,邵志清.建网络银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N].中华工商时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