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并购活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和风险
商业银行的并购是一项充满变数和风险的复杂性的工程,国内并购应该遵循或规避的法律事宜诸多,在海外并购中涉及的相关因素则更多。比如有些国家存在种族宗教矛盾、内战或党派斗争;不同国家进行金融监管时存在不同的产业规定、持股比例、投资金额和市场准入标准。所以在并购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关于并购的债权债务处理、机构裁撤、雇员安置、收益分配等等方面的问题,商业银行并购在监管政策和法律制约不完善、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国内商业银行并购效益的降低,增加了并购的不确定因素,甚至出现不规范行为和风险。
(二)商业银行并购存在浓郁的行政化色彩导致成效不高
我国的商业银行并购一般出自于政府化解金融风险的意图,是政府出于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的需要和目的,而设计、制定相应的并购方案,并参与实施。商业银行在政府并购指令面前没有选择余地,因而缺乏内在动力和主动思考,弱化了银行业发展低成本扩张的实际效果,导致了市场纪律和规则受到行政体制的干扰。
在2005年左右,我国数量巨大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采取的并购思路,组建银行类机构57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1家,农村合作银行46家。这一阶段国内银行之间的并购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而且主要以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目的。其中不乏失败的案例,最典型的行政指令性案例是,海南发展银行因为收购了本地已经发生支付危机的28家信用合作社,直接导致其资不抵债、最终被迫关闭的厄运。
(三)注重并购实施,而后续实力提升则重视不够
我国的商业银行并购还处于银行业并购的初级阶段,出于扩充渠道和拓宽市场的考虑,一般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完成对目标银行的并购,仅简单的实现了对被并购银行的财务报表数据的合并,往往忽视了对被并购银行的战略、管理、客户资源等方面的整合。被并购银行作为法人实体仍然存续,其机构鲜有裁撤,客户资源并未被并购银行有效挖掘、管理水平和能力提升不大,并购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并购过程中对被并购的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的整合,调整并购商业银行的战略布局,最大限度的提高并购效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四)实力不够、经验不足,海外并购竞争力弱
目前,商业银行为了满足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自199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也逐步实行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但由于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时间较短,缺乏经验,因此难以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在“硬件”上,实力雄厚的外国商业银行有先进的技术设备,电子化程度高,能够灵活调拨资金,在“软件”上,外国商业银行广泛采用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再加上较强的服务意识,都要比我国的商业银行先进。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尚处于初级阶段,业务范围较窄,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主要表现在资产质量差、盈利能力不高、资本金不足、人员冗余导致运营成本过高等几个方面。尤其是呆坏帐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高于国外银行。诸多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竞争实力比较弱。
三、我国商业银行并购中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并购相关法律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健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应该有法可依,虽然近些年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目前中国并没有相应的银行并购的专门法律,有关银行间并购的法律都体现在《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当中。以上这些法律法规仅涉及到商业银行并购的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并没有涉及银行并购具体操作过程当中所应该遵循或规避的法律事宜,致使商业银行在并购中针对可能出现的变数和风险无所适从,不能有效解决在并购过程中出现的债权债务处理、机构裁撤、人员安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甚至故意回避这些问题而违规操作,影响并购操作的顺利进行,更谈不上通过并购达到扩大实力的目的。
(二)政府过度干预,商业银行并购自主化弱
商业银行的并购是出于商业银行本身战略发展的考虑,应该是通过降低成本、扩大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的内在动因而形成的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政府机构在该过程中应该主要行使监管、督导的职能。而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政府却承担了发起人的职责,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并购演变为一种政府性的行为。比如我们举的海南发展银行的例子,其1998年倒闭后也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工商银行全权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债权与债务。不可否认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商业银行的并购能保障并购的顺利进行,降低并购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并购的实施,但要看到,好多过度干预并购或安排挽救性的并购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购银行自身的利益,让并购这种自发的逐利性的市场行为演变为政府主导的计划性行为。这为并购银行带来了负担,产生了很强的负面效果。
(三)商业银行并购过程中缺乏科学价值评估
我国商业银行的并购中存在着“贱卖论”和“贵买论”两种论调,论调根源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并购缺乏科学的价值评估,造成了并购价格偏离并购价值,为并购银行和被并购银行带来并购损失。主要原因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完善、相应的评价定价机制不合理和从事并购的专业人才缺乏等等。商业银行实施并购前要对自身的实力和管理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估,不要去做超越自身能力和发展阶段的事,并购中做出良好的设计,传承被并购对象原有的市场优势或业务优势。对向海外发展要有正确的认识,实行海外并购要以提高国际化的管理经验、目标市场份额、目标市场分支机构、提高特定市场投资收益为目标。通过实现境内外机构实现一体化经营,取得良好的协同效应,促进国内业务发展和海外业务拓展,逐渐使自身拥有较强的整合及管理跨国机构的能力,锻炼一批业务能力强、善于跨文化管理的国际营运人才。
(四)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于国际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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