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1.2.2国内研究现状
1.3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2、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概述
2.1公共危机
2.2公共危机管理
2.3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
3.1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已有成效
3.2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4、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1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4.2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4.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绩效评估机制不够科学
4.4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比例偏小
5、完善我国地方公共政府危机管理途径
5.1制定并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
5.2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
5.3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
5.4加大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比例
内 容 摘 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社会危机、自然危机频发,随着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将进入深化改革阶段,使我国公共危机管理面临了更大的挑战。从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现状来看,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多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上都与国际发达国家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吸取国外的宝贵成功经验,避免一些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将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地方政府作为我国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对于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看法与重视程度,将直接影响着该行政区域内老百姓的利益与安全。地方政府因其在应对危机时位置的前沿性,其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体能力,因而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写作目标是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途径。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阐述当前公共危机管理的背景,来说明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概念进行内涵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从而为接下来的现状分析及解决途径的寻求打下理论性基础。第三部分,叙述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在肯定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显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最终归纳为法律法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财政支出等几个方面的原因,并针对各个原因展开具体的分析。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改进的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比例等内容。
关键词: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但同时也导致了各种社会矛盾的加剧,尤其是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加深。现今自然环境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暖,各类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频繁发生。这些公共危机事件不但危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前几年发生了许多"典型群体性事件",诸如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SARS疫情、禽流感疫倩、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特大灾难、三鹿奶粉事件等,虽然这些事件过去了好多年但却都带来了很多长久的负面影响,也对人民的心理产生很大的波动。这些事件的发生敲响了人民对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警钟,也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热点。
从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来看,公共危机管理一直是政治家和学术家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这几句话可以很好的途释公共危机管理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程度[1]。而地方政府往往处于危机的前线,是政府体系中面对危机的基本单元,其公共危机管理的效能直接关系到危机治理的效能,体现政府维护人民利益的能力,影响到整个政府的形象。因此,研究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分析其存在各种问题的原因,以及研究如何帮助其有效进行公共危机管理,应对危机治理中的内在性和外在性挑战变得十分必要。
1.1.2 研究意义
当前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危机具有普遍性,世界各地都遭受过各大灾难与危机,但各国在处理危机的能力上确有差别。危机虽说具有突发性,但如能及时防范于未然,将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当前我国学术界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宏观层面,对中央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较多,对地方政府相关研究较少。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不但可以充实我国当前的危机管理理论体系,也为我国危机管理研究提供了微观切入这一蹊径。
2、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突发事件频发。但是我国政府的各种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现有政策也相对滞后,因此面对危机政府回应能力不足。虽然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实践机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因为国情的不同,我们不可能全盘照搬。同时,虽然在非典之后经过一系列努力,我国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及相应机制已有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大部分的研究侧重于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已出台的政策及其他举措大多是宏观性质的,并没有结合各地的差异性,没有充分考虑地方政府面对危机时一线位置的特殊性,以及其应对危机措施所必须的及时性、具体性等要求。因此,如何有效地开展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研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并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在当前这个危机频发的时代,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硏究现状
危机理论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的传统课题,多年的发展已经让西方国家的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产生了丰富的理论著作,在实践方面形成了各自特有的较为成熟的公共危机管理模式。20 年代 90 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亚洲金融危机、日本地震、美国 “9·11”等事件的发生,新一轮的政府危机管理热潮更以更猛烈的姿态向世人袭来。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的管理机制成为了全世界学术界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从决策管理、国际关系管理、社会综合管理、灾害管理以及社会冲突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代表著作有《危机管理》,由著名学者罗伯特.希斯所独著;还有在国际上具有很高地位的《社会转型期的危机管理》,是由著名学者erick-Stem和Dano Hansen所共同撰写[2]。
1.2.2国内硏究现状
我国目前公共危机管理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基础理论研究还比较浅,缺乏较多的实证研究结果,尤其对于转型期中国的公共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的研究还比较少。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现状来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系统全面的研究成果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的研究成果都集中在对国外与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总结上以及从宏观制度的角度考虑我国公共危机的管理。总体来说,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研究只是处于起步阶段,但由于社会的快速变革,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迫在眉睫,因此,这个问题摆在了政府与学者们面前,也必将要想办法解决与完善。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是基于现有的国内外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参考当前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在辨析、掌握相关危机管理类名词概念、内涵的前提下,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
1.3.2 研究方法
由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殊性及复杂性,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展开研究。
1、文献研究法
本文通过搜集和整理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研究的专著与范文期刊等文献资料,了解我国公共危机管理领域的研究成果,从而深入、科学的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来深入了解我国当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思考如何提升其应对危机的能力。
2、比较研究法
本文主要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对象、范围、环境的比较来把握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殊性。同时通过比较国外的一些先进模式和经验,以及国内的一些危机管理案例,得出经验为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提供借鉴。
3、历史研究法
全面分析公共危机管理发展现状,梳理公共危机管理发展历程,总结出一些公共危机管理的规律,为转型期中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提供经验。
2、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概述
由于按照危机影响的范围、层面、程度以及对整体社会价值观的威胁程度,可以将危机分为一般危机与公共危机;[3]在公共危机管理活动中,作为其绝对主体的政府,因其内部行政层级的存在导致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把握好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对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颇为重要。此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作为整个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现政府危机管理共性的同时,也体现着特殊性,对其特点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的研究。
2.1公共危机
公共危机是指由于突发性事件而引起的社会危机,通常是指非正常的危机,会让社会大范围出现偏离正常轨道的情况发生,甚至会大面积的影响到人们的心理状态,导致恐慌[4]。我国在2004年部分省(市)及大城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工作座谈会上,政府把"公共危机"定义为突然发生的,一般情况下无法预先知道的,必然会导致社会影响,可能会影响到人民大众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威胁,并且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5]。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然性、起因复杂、迅速蔓延、影响广泛、危害严重等特征,并且具有连锁性,如果处理的不得当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6]。从基本动因的角度,公共危机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由不可抗拒力导致的自然的灾难和人为因素引起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危机,前者如海啸、地震、洪水等,后者如核泄漏、火灾、质量事故等。其二是人为的造成的社会混乱与失衡,诸如此类的事件一旦爆发,虽然可能没有第一类中的完全不可抗拒,造成非常大的损失,但是其危害可以是持久的,会影响到人们内必的一类危机,比如说战争,比如说恐怖事件等等。
2.2公共危机管理
"公共危机管理",又称"突发事件管理",也称"政府危机管理",它并非是一种静态的行为,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是通过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计划、方案、应对措施,去应对或者减轻或者避免一些公关危机事情的发生或威胁,从而最大可能的减轻损失,降低社会动乱情况的发生,通常是一种政府行为,或者是一些政府的公共管理部口,又或者是一些第三部门组织[7]。政府在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当中通过要想方设法对事件进行控制、修复、尽可能的维持原有的常态,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机制与手段。通过对一些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与预防,提出一些公共危机管理的预防和管理方案与实施细则,吸取经验,推动后续的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维系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保持政府的权威性和服务性。
2.3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其管辖区域内所进行的公共危机管理,它是将广义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进行了地域上的限制,由于范围的缩小因此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活动相对也更加具体。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方政府角色具有双重性,即它既要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又要领导本地区的各项工作,所以地方政府的各项管理活动成效有着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活动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作用自然不言而喻。地方政府作为整个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基本单元,往往站在危机的第一线,因此其管理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危机发展的事态,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社会的安定,同时影响到整个政府的形象。
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来雪灾、地震、非典等灾害的发生给我国的经济、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政府从这些灾难中吸取了教训,积累了经验,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的各个层面上都有不小的进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尚存在一些问题。
3.1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已有成效
首先,法律体系逐步搭建。在我国已有诸如戒严法等法律的基础上,随着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科学操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005年1月,对于地方政府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全国应急预案体系总纲颁布,国务院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应急预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和机制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这一预案的颁布,为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等都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其次,我国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减灾委员会,作为专门管理危机的机构,虽然其一定程度上的缺乏权威性削弱了其在预防危机、应对危机中的协调性及有效性,但它的设立也体现出了我国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常态化上走出了重要一步。
再次,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体系研究机构、预警体系、应急决策体系,初步形成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灾种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灾害分级管理、灾害有效评估、灾情统计标准科学化的研究工作,推动了地方以至全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最后,社会力量不断壮大。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通常是采用政府与社会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处理,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主要依靠政府动员社会群众,这就是我国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优势之处。公共危机管理依靠政府牵头能够有效的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动员群众,号召公众一起面对突发性事件,防止公共危化事件造成过大的危害,能够快速的、安全的渡过难关。
3.2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共危机意识淡薄
在我国,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公众,对于公共危机预警和管理的意识程度不够,只要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当是一个笑话在看,甚至于妄加评论,公共危机意识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若地方政府有关部口对公共危机管理不加重视和管理,当地方政府遇到突发的公巧危机事件束手无策时,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伤害,扰乱社会安定团结。根据调查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没有具备一定的预防和防范能力,由于很大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公共危机意识,突发危机事件时都采取临时办法进行解决、处理。另一方面,相关部口公共危机预警应急能力低。由于地方政府部口对公共危机的不重视,使得地方政府部口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忽视了对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知识的储备,及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直接或间接的给老百姓和社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2、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控制能力偏弱
公共危机控制指的是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等公共部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危机事件进行控制,限制其发展扩大,消减其对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8]公共危机控制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地方政府应对危机的效能。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控制能力目前比较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决策能力比较差。
(2)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预案制定与实施能力比较差。
(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信息控制能力比较差。
(4)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差。
3、地方政府公共危机善后能力缺失
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没有一个全过程管理概念,它以为某个公共危机的解决就是此次公共危机管理活动的结束,实际上在危机之后对于危机发生区域的重建恢复工作,及相关评估学习工作同样重要。由于缺乏这种全过程管理的意识,导致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善后能力低下。
4、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财力匮乏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由于对于财政投入这一环节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加上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财政投入理念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尤其是危机前和危机后能够支配的财力、物力极少,而一定的资金是各种硬件设施建设、相关危机方案制定顺利进行的保证。
4、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是我国整个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是否科学化、有效化直接影响到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总体进程。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诸如预警能力欠缺、危机控制能力偏弱、危机善后能力缺失及财力匮乏等一系列问题,虽然存在这么多的不足之处,欣慰的是我们已经意识到了它们的存在,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却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本文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4.1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林林总总的问题,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进行相关公共危机管理活动时缺少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指引与规范。法律是政府活动的依据与保障,政府危机管理法制化不仅是政府危机管理合法性的要求,也是快速、高效的控制危机的要求。危机管理法制化也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选择,许多国家早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在危机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相对而言,我国的危机立法起步较晚,立法成果有限。
4.2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可见,我国危机管理体系中的领导机构仍然以临时抽调人手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为主。不可否认,针对具体危机建立的应急指挥机构针对性强,能迅速整合社会资源并将其投入到抢险救灾斗争中去。但应急指挥机构最大的特点在于其临时性,这使其本身具有不可克服的缺点。地方政府只有设立公共危机管理常设机构,才能将公共危机管理的工作全面落实下去,做好相关的预防、控制、善后、重建等工作,才能在整个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发挥好协调作用,将各个部门的资源有效地整合来应对危机。当前我们国家的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上还存在亟待完善之处,尤其在公共危机管理常设机构或者是应急指挥机构等特殊部门的设立上,而这一切需要中央政府指导工作的加强,更需要地方政府自身的不懈努力。
4.3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绩效评估机制不科学
在当前的绩效评估体制下,一个政府将公共危机管理预防工作做得再完善,评估上却彰显不出成效,而虽然政府没有做好相关预防工作,待危机发生之后,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来解决那些本该避免或减缓的危机时,反而会彰显政绩,此类行政案例的大量存在,导致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政绩工程,显性短期效益工作,而对公共危机预防等难以评估、难以量化的工作仅仅停留在应付检查阶段。
4.4地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比例偏小
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是离不开地方政府财政的支持。财政支撑关系到公共危机管理相关事件是否能顺利开展起来。由于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以及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公共危机管理的支柱——财政无法满足公共危机管理发展的需要,使得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建设不齐全、事件管理及后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起来,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
5、完善我国地方公共政府危机管理途径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转轨期,因此我们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各种危机层出不穷,在政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公共危机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而在政府体系中处于具体操作层的地方政府,因其面对危机位置的前沿性,其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政府体系应对危机的成效,关系到国家、社会、人民财产的保证。但是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由于缺少一定的能力和经验,在公共危机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效果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为了提高我国地方政府面对复杂环境进行危机管理的能力,提高其公共危机管理的成效,从而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以下且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5.1制定并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
重视危机立法工作是政府应对危机的明智之举。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是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同样是规范地方政府责任和公民义务的表现[9]。要把政府部门公共危机管理的权力规划到法制化的发展轨道,防止政府管理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出现越位或者缺位的现象,就必须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指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立法资源的配置必须着眼于当前最急迫的社会需求,以保证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完善的法制基础。我国现有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但最应该着手制定的是《紧急状态法》,在这一法律中不仅有效规范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方式和程序,也对政府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事件进行了严格规定,更重要的是要理顺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发生公共危机事件时政府如何保障老百姓的利益,为老百姓提供保障。
5.2 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
地方政府应加紧设立危机管理常设部门的步伐。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大部分成立了减灾委员会来应对各种危机,但是减灾委并不是一级政府常设权威性部门,在应对危机过程中,更大程度上还是靠地方主管领导来指挥各项应急、协调工作。地方政府应该有针对性的设立一个公共危机管理机构。机构中要针对性的选拔一批专业的人才,建立一个灵敏高效的指挥系统,制定权责明晰的危机反应机制。努力做到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相对固定,管理经费、物资、设备的全面落实,各部口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高度的紧张状态,发生公共危机时各部口要共同作战;努力做到人员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关键时刻各就各位,有序应对,协同作战。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应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体系、辅助部门及信息、参谋咨询组织体系。
5.3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
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活动的成效需要多方机制良好运转来共同保证。地方政府利益的二重性导致其行为的二重性,这就需要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的存在来强化它的正面行为,并通过惩戒对其负面行为予以负强化,同时也需要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来确保各项任务在原则范围内得到完成,而不是让权力成为地方政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地方政府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协作沟通机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今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危机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这需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多方主体进行协作,才能够应对各项问题,同时协作过程中沟通的程度对危机应对的成效起到很大的作用。而在公共危机管理活动中,注重学习则对于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提高意义非常。因此,为了推进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推动一个良好运行机制系统的产生异常迫切。
5.4加大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比例
只有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地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危机管理意识,把公共危机管理摆在正确位置上,才能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建设、保障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及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地方政府部门才能“游刃有余”。
参 考 文 献
1、[美]诺曼.R.奥古斯丁等.危机管理[M].北京冲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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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伦斯.巴顿.组织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5、王宏伟.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冲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李洪波.公共危机管理与构建和谐社会[J].管理观察,2008(8):57-59.
7、冯湘君,蒋冠.公共危化管理中政府面向公众的信息沟通机制探析[j]情报资料工作,2010(6):41-45.
8、李程伟.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与实践探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6.
9、柳静芳.科学发展观与公共危机管理[J]漳州职业大学学报,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