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形势下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
二、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管理中面临的难题逐步显现
三、创新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内 容 摘 要
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社会管理最基本的单元,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载体,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不是单个部门能够牵头推动的,也不是单靠办事处、社区能够成的。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提升文明程度、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城市化的发展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指示,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构建和谐城市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争创国家、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建成了一批管理规范有序、服务网络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社会治安良好、居民生活便利、资源共享互惠、文体活动活跃、教育多样广泛、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这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因此本文就我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做了全面的剖析。
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
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变化过程,包括农业人口非农业化、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张,城市用地不断向郊区扩展,城市数量不断增加以及城市社会、经济、技术变革进入乡村的过程,其本质是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过程。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是广大群众生活、工作、学习的基本单元,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综合平台。社区建设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已进入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时代,如何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提升城市化进程中社区建设管理水平,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和增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工程。
一、新形势下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显
近年来,社区组织在服务群众、协助政府进行社会基础管理 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宁波市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一)承担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任务更加明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改变,原有的以“单位制”为基础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汇聚到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沉淀到社区,越来越多的居民生产生活需求集中到社区,社区日益成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
(二)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明显。社区作为群众生活的共同家园、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社区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越来越强。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社区的生活环境、治安环境,有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困难救助、防灾减灾等,都需要社区提供一站式服务,社区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明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居民群众对多元化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工作,不同健康状况,不同生活方式的各类人群对社区有着不同的服务需求。需要社区顺应形势发展,积极应对多元挑战,大胆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思路,在社区自治、居家养老、准物业管理、应急救灾等提供多样化的管理服务,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四)发挥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加明显。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体制的转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一些社会福利、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控制等方面的职能将逐步剥离。社区作为社会的基层,将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能否最大限度地找到“官方”与“民众”的平衡点,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二、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管理中面临的难题逐步显现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几年的努力,宁波市的社区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社区建设开始显现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服务管理体制不顺。城市基层管理主要体现为社区的管理服务,这无疑也成为街道的主要职责,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在社会管理领域职能、功能雷同,机构重叠,街道办事处成为了“二传手”,这样不仅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降低了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也造成了社区居委会行政化严重的问题。各部门在工作重点下沉社区的过程中,都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统一的合力,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不利于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如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库建设,公安、计生等部门使用的是不同软件,社区居委会为此做了许多重复性的工作,造成很大的浪费,也加大了基层的负担。
(二)专业服务水平不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男性成员不多,男女性别比偏低,男性人数比率仅20%左右;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属地化率不足30%;三是学历层次有待提高,大专及以上的占76%;四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知识欠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比例约占30%;五是专职社工中优秀人才流动性较大,一部分人员将社区工作作为跳板,一旦有机会就通过考取事业编制或公务员离开社工岗位,也有的因为待遇偏低而选择主动放弃社工工作。
(三)应急救援动员困难。一些社区中的新建小区,居住的以中青年为主,人员变动也较频繁,平时忙于工作,居民之间了解沟通较少,居民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沟通也较少,参加社区活动的时间和精力也相对较少,造成居民之间情感联络不畅,对社区的认同感较弱。而一些老小区,居住的以老年人为主,尽管居民之间因生活时间教长,相互比较熟悉,但年龄普遍偏大,精力有限。对于这些社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应急动员就相当困难,既形成不了整体合力,也不能及时有效的对需要救援的人员开展救助行动,居民群众往往会将怨言发泄到社区工作者身上,进而引发对政府的不满。
(四)物业管理需求矛盾突出。物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弱,专业水平低等现象,而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又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就以拒缴物业费相抗议。物业收费不足,影响物业企业的运作,使物业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甚至亏损,进而引发物业退管现象逐年增多,而继续存在的物业企业不得不以采取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降低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方法,来降低经营成本,维持企业经营,从而形成“物业企业物业费越来越难收,服务越来越差;业主满意度越来越低,缴费越来越不愿意”的恶性循环。
三、创新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目标任务,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要求,以“定责、还权,减负、增能”为核心,着力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推进社区合作共治,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荣誉感和社区建设的参与度、满意度,全面提高社区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社区层面的基础性支撑。
(一)着力推进社区党建纵向延伸、区域共建
1.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系。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按照把党组织建在楼栋(楼道)上的建党思路,建制性和非建制性组织设置相结合,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楼栋(楼道、院落)党组织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商务楼宇、市场商圈等两新组织建党工作;多种路径,专兼结合,选优配强社区内各级各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实现区间、对象和环节的全覆盖。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体系。完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直选和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体制,落实驻区单位(拆迁安置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构建网络社区党建群,切实强化社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共建联建,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党建共同体。全面推进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居民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主题,大力推进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等活动。
2.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按照依法依规准入、分级规范准入和“权随责转、费随事转”“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全面梳理社区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区县(市)直部门、街道有关组织机构的工作任务和创建考评等工作事项需延伸进社区的,须报区县(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延伸转嫁给社区。经准入的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由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承接,相关区县(市)直职能部门、街道要赋予社区相应职权,提供必要工作经费和条件。经准入的面向社区创建考评项目,相关区县(市)直职能部门应简化考评内容和方式程序,大力推行电子台帐,不得以台帐、奖牌或挂牌等作为评估指标;除上级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项目外,其他经区县(市)批准保留、内容类同的创建考评项目,要探索施行指标统筹设置、考评综合实施、结果分头运用机制,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3.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推行建立街道、社区二级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担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服务职能,为社会组织创设、运行、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优质服务;发挥各人民团体、统战性社团等的作用,构建枢纽式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科技推广类、文体健身类、志愿服务类、居民互助类和行业商会协会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或基金会,力争每个社区社会组织达到10个以上;加大党组织导航、典型引路和政策综合扶持的力度,采取项目合作、公益创投、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居民需求、完善社区自治的功能。
4.理顺社区各类组织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支持保障社区各类组织依法充分行使职权,组织其共商共议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指导、监督、支持社区(小区)议事协商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社区(小区)议事协商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要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管理监督,驻区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开展工作,合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统一领导管理和区县(市)直部门、街道的指导帮助下,依法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体科教、住房保障、物业关系协调和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
(二)着力推进管理服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1.规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立足规模适度、功能多样、服务优质和覆盖全体居民,充分整合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集约进入社区服务大厅,切实做到形象标识统一、办事流程简化、服务高效规范;新建社区应配置不少于50平方米的敞开式服务大厅,老社区一般应不少于30平方米,难以单独配置的,要探索“居站分设、多社一站”或多社区共建等办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学习借鉴新加坡“邻里中心”建设理念,以新建社区为突破口,着眼满足不同群体需求,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积极建设一批集公共服务、社区商贸、文化教育、健体休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防灾减灾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邻里中心。
2.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按照“尊重传统、居民认同、规模适度、便于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和要求,以现有居民小组建制为基础,以住宅小区(自然村)、楼栋(院落)为基本单元,将社区科学划分为若干服务管理责任网格,社区辖内人、事、物、组织等归入网格进行服务管理,网格规模一般为250户左右,网格设置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10个;坚持党组织推荐和居民民主推荐相结合,选优配强网格长、楼栋(院落)居民小组长和楼道(楼群)邻里长,网格长一般由社区工作者或居民小组长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并可配备相应副职或AB岗,引导、鼓励和提倡居住社区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业委会成员等担任网格内相应职位;整合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在职党员干部、驻区民警、各类协管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等资源,统筹组建网格管理服务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公益志愿服务和居民自治服务;严格落实网格的服务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包片联户、团队成员亮牌、民情分析研判和服务定责考评等工作机制,多种途径保障网格内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管理服务团队的场所阵地及必要经费,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拓展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立足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市场提供商业便民服务,社群提供志愿互助服务,确立“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养项目不养机构”的理念,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按照“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经营性服务业连锁化、产业化、网络化、市场化发展,大力发展家政、居家养老、家庭教育和用品配送等特色家庭服务。着力推进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大力发展以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各类代表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组织骨干为主力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建立完善社区志愿者公开招募、登记注册、激励保障机制;以互助互爱、邻里和睦、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为导向,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治安、文体教育、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环境卫生、扶贫帮困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基本实现社区志愿服务的普及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社区注册志愿者达到常住人口总数的10%以上。
4.完善健全社区应急动员和平安建设机制。围绕提高预知、预防能力,建立完善社区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以及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突发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着力构建反应灵敏的社区预警体系。以快速高效为导向,制定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社区应急动员统一指挥平台,健全社区、网格、楼栋、楼道应急动员工作网络,强化救灾物资、人员等统筹调配能力建设,加强日常应急模拟演练和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区组织应急处置能力和居民群众自救能力。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网上网下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区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分批分期提升改造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系统,深化社区警务制度建设,强化和拓展社区综治警务室服务功能,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倡导“我为社区值一夜社区为我值一年”的理念,引导居民群众深入开展社区治安“红袖标”工程。进一步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调处机制,继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和各类特殊人群的日常动态服务管理。
(三)着力推进社区治理多元参与、协商共治
1.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社区。按照聚居人口适度、管理幅度适当、服务半径合理、资源有效配置、居民群众认同的原则,修编制订区县(市)社区发展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社区,促进社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区规划建设与城乡开发建设同步。社区规模大体按2500户左右设置,对目前已建规模超大的社区,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协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不搞一刀切;对调整时机尚未成熟的超规模社区,要切实强化小区业主自治和社区服务功能,探索“居站分设、一社多站”、“居政分离、一社多居等体制机制;对目前已建规模明显偏小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合并,也可探索“一站多居”的管理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服务资源配置的效率。
2.构筑社区居民立体自治格局。强化社区层面自治功能。突出社区居委会在居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完善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选好配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居委会下属各类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能作用,积极发展社区协商民主,按照《社区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协商基本规程(试行)》的要求,全面建立由社区党群组织、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居民)骨干等参与的社区共建参议会(理事会),不断健全社区层面议事、决策、执行、协助、监督的自治体系。大力推广业主自治等居民自治新形式。保障依法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积极推动老居民区建立住户理事会,规范业主大会运行机制,完善业委会换届办法,健全业委会成员常任制和自治服务常态制,注重提高业委会(住户理事会)成员中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等的比例;根据民主自治的需要,各地可在加强业委会(住户理事会)建设的同时,建立由社区干部、党员(居民)骨干、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小区共建理事会,切实引导小区业主和居民通过多种方式协商化解自我管理中的矛盾;积极探索小区楼栋(院落)自治和社会组织自治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居民自治、业主自治、楼栋(院落)和社会组织自治的立体自治新格局。
3.提升规范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理顺区县(市)级部门、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职能,建立区县(市)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县(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委员会,健全完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协作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积极探索老旧小区(居民区)物业自我服务管理,加快形成社会化管理与业主自助式服务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力争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行业自律他律,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以小区治安发案、业主有效投诉、建筑装修管理、业主满意程度、配合社区建设情况和实地考评成绩等为主要内容,健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体系和准入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向物业服务企业购买流动人员、出租房、计划生育管理和社区爱国卫生等公共服务,着力打造物业服务品牌企业,鼓励发展综合性物业服务。加强老旧小区(居民区)的改造工作,积极探索企业“专业型”、准物业管理式、业主“自治式”等多种物业管理服务机制,切实破解拆迁安置移民安置、老旧小区(居民区)物业管理以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等难题。
4.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积极创新社区选人用人机制,完善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办法,配足配强配好工作人员,各社区原则上按实际管辖户数每250户配置1名专职工作者,1500户以下和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社区可适当增配人员;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多种途径提高社区工作者中青年、男性和户籍属地比例,力争社区专职工作者属地化率达到30%左右;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事社区工作,鼓励高校文档生、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任职。全面梳理区县(市)直部门、街道下派或聘用到社区工作的协管人员,按照“一岗多能、一员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原则,整合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管岗位及人员,纳入社工管理体系,由社区统筹综管。完善社区工作者工作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推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双重考核,确保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收入不低于本区县(市)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1.5倍,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年收入不低于本区县(市)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水平;建立网格包片联户专职社工专项绩效奖励制度和其他网格服务管理人员误工补贴、绩效奖励制度。加大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力度,建立“两委”成员和社工的年度例训制度,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建立职称奖励津贴制度,确保持证社区专职工作者比例达到35%以上。着力打通优秀社工人才的成长通道,通过定向招考、优先录用等办法,加大从社区优秀“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者中,选任机关事业单位、街道(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工作岗位的吸引力。
(四)着力推进社区资源整合重组、共建共享
1.强化社区共驻共建责任。建立健全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机制。驻区单位要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加大人力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力度,主动向社区居民开放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性、公益性设施;将配合社区党建、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情况纳入驻区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赋予社区党组织评价权和评优评先建议权。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健全在职党员“双重管理、认岗定责、志愿服务、双向考评、跟踪问效”等机制,为居民群众提供“志愿式、组团式、快递式、菜单式”服务;支持、引导优秀在职党员依法依规参选(兼任)社区各级党组织(党员活动小组)和社区居民、业主自治组织成员,进入社会组织和网络组织,在居民自治、社区共治中发挥好示范表率、引领群众的作用。
2.探索综合执法向社区延伸机制。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整合区县(市)直部门和街道执法资源,下移执法重心,明确权责关系和部门、属地责任,完善执法监管协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上下联动,属地责任、高效便民”的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建立街道与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安监、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综合执法的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水平,切实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公共秩序、市场市容秩序等违章违规行为执法监管难题。
3.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各类面向居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台帐电子化,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与社区对接,建立融事务办理、工作展示、信息发布、诉求反映、社群互动等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展虚拟养老院、智慧家居系统、智慧楼宇管理和智慧社区服务,使居民生活向“智能化”发展。全方位采集社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加快建立社区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积极探索健全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信息联网共享机制。积极创新社区信息发布方式,建立社区居民QQ群、微信群、微博群和社区广播、公共邮箱、手机短信群发平台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社区居民重点关注信息。
4.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将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实施办法,明确街道、规划、住建和区县(市)社区办等部门的职能责任,规范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建设审批、工程验收和签章销售等操作流程。新建社区应根据集中建设、集约配套的原则,按每百户居民不少于40平方米、每社区200平方米以上文体活动阵地的标准配置综合办公服务用房及设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的,应当设置在一二层,具有独立出入口;零星开发住宅区应采取由开发商用资金抵等值用房办法,由区县(市)规划局牵头协调,进行易地集中建设。老社区中办公服务用房未达标的,应通过新建、购置、改造、调剂、共享等办法予以逐步解决。社区配套用房所有权归属区县(市)政府,由街道负责管理,社区无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售、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社区公共设施的水电、煤气、电信等费用按照社区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各地要根据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按每个网格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好新建住宅小区的网格工作活动用房;对老小区的网格工作活动用房
三、建议
本人建议社区建设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 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在城市化进程中规范社区建设管理,将社区建设与城市化相结合,走城市化道路,有条不紊,真正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