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利崇拜的政治文化中,以权利作为谋求社会利益资源的基本手段和衡量人的价值实现程度的基本尺度成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观点。对权利崇拜的现实引导着人们纷纷趋于官场,诱导千军万马挤“官道”,各路精英入“官场”。如果“官本位”意识和现象扩散并渗透到各行业中,即便不是“官场”中人,也不得不把大量时间和精力无谓地消耗在权利的争夺、依附及相关复杂的人际关系处理上,此时权利自然就是最活跃和最有价值的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活动杠杆。中国的买官卖官、学优则仕以及名人入仕都是权利崇拜和官本位情绪在今天的表现。这些现象可以说还是缘于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权利崇拜思想仍然在支配人们的成就观和荣誉观以及社会地位观。
正是由于官本位意识,会使得公共事业中的一种资源多头掠夺,一个问题多重管理,或者无人管理的局面:当公共产品作为某种社会资源出现时,在官本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管理者往往会利用手中的权利,掠夺公共资源,致使公共产品不能分配到最关键的公共事业之中;当出现某种公共问题时,作为公共事业的管理者相互间推诿、扯皮等现象自然出现,致使许多简单的公共问题出会成为“老大难”问题。
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的现实思考
如前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尚无雏形,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借鉴中国传统的符合时代的优秀的政治文化;另一方面要立足中国现行国情与实际,以前瞻的眼光进行探索。同时要不断地吸收外国公共事业管理的先进经验。
(一) 中国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观念
1、“德法并重”的政治文化观
传统“德治”政治文化在感召个人道德上,具有一定作用,但其进入政治领域,与自由、平等、民主等现代法治精神难以楔合。正如,中国历史上“以道德理想转化政治”的儒家“圣王”理想,在实际上总是表现为政治化的儒家,变为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圣王”理想也沦落为“王圣”。
“法治”在当代社会是一种现实的治国思想。它通过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法治”进入政治制度领域,必须在外在制度层面上加以落实。在当下社会,应该具体落实在: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成为一个能够立良法的机构,应该依法组织起良好的政府、法院,更应该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依法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2、科学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主体是指现实的人,客体是指自然和社会环境),汲取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
科学发展观也体现了总结历史经验与解决现实问题的辩证统一。科学发展观是在汲取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包括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同时,它又着眼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着力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发展观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同时,充分考虑到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和逻辑的统一。
科学发展观还体现了跨越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辩证统一。本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来的,为我们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要在今后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就必须保持一个比较高的发展速度。抓住战略机遇期,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小的代价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跨越式发展必须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
3、和谐的社会观
中国传统文化的两大流派都提出过自己的社会理想:儒家的“大同世界”,道家的“小国寡民”。这两种社会理想的共同特点都是要建立一种“和谐社会”。
纵观中国历史,中华民族几千年生生不息,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今天56个兄弟民族的大家庭,得益于“和谐”的哲学。“和谐”是事物之间合作的、竞争的关系,不是斗争的关系,更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和谐不与斗争相对,而是与有序相对,其实质是“和而不同”。当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力的整合与提升,必须坚持“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原则,尊重和维护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通过建立多渠道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反馈机制,使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从而实现社会层面的政党和谐、阶层和谐、民族和谐、各宗教的和谐、知识群体的和谐等。
(二)中国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的原则 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与公共事业管理(四)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