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信息技术,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开始更多的接触丰富多彩的文化,文化精神需求不断的增加,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孕育而生的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文创产品,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广播影视、动漫、音像、等方面的创意群体。而又此衍生的文创产品,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天赋和文化积淀,对文化资源、文化用品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而产出的高附加值产品。“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产权”。在中国进行产业升级的如今,文创这一新兴产业,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在2016年出台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文创扶持政策层出不穷,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科技与文化日趋结合、创意经济日趋壮大。因此文创产业的研究和深入,也成为了当今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微文化创意产品“IP+电商”模式本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内容电商与文创
内容电商出现于2016年,是一种新的电商形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消费基本的日常用品,凸显文化创意消费市场的匮乏,人们渴望更美好的生活,各类社交平台推出内容订阅模式,知识分享社区,论坛,视频产品层出不穷,把商品包装成人们的精神诉求,满足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内容在不断地被生成、消费,内容与电商的结合就显得尤为自然,内容市场的繁荣也映射出人们对精神建设的强烈需求。我们可以把以内容作为主要销售方式的平台称之为内容型电商。
文化创意产品作为一个以“IP”为核心,人们从文化创意产品上主要的需求就是价值观,文化感,也就是所谓的内容,因此文化创意产品特别适合内容电商的逻辑,它能给消费者带来在互联网时代阅读和观看状态下内容需求,和购物欲的双重满足。在基于精准的人群定位之下,在多元的场景内,将品牌价值与商品销售完美结合。
二、模式的优点
这个模式有几个优点,首先设计师保证了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感和与“IP”良好的兼容性,如果是知名的设计师还会带来粉丝和消费者的转化,其次优质的电商供应商能够保证文化创意产品的物流,仓储,产品质量,而且专业的电商供应模式很适合当今电商时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然后自媒体通过自己具有特色的营销方式,将IP放大,再自己的推文,视频作品,直播等等形式中进行软植入,能够精准的捕捉到粉丝受众,为文化创意产品保证销量。
三、商业实例对比
1、商业实例
与文化创意产品“IP+电商”模式相似的商业案例我在这里例举罗辑思维公众号,他在2018年的时候推出过“真爱月饼”,并通过众筹的方式来寻找战略伙伴,合作人以及月饼的设计,最终在其微店与顺丰优选上架销售。
在整个“真爱月饼”的营销中,该模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战略合作伙伴、设计师和合作伙伴( 200名编辑思考成员)。罗胖说,卖完之后,要把众筹的合作伙伴分开,但罗胖卖月饼的时候,众筹对象只是罗辑思维中的成员,所以这种众筹可以说是“一举两得”。《真爱月饼》全程录制100天,众筹策略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和月饼包装设计都一一在互联网上曝光,每一个都是本主题的引爆点。这种编辑思想的在线收集可以保持与用户的良好互动(让每个人都有发言权,这是自我媒体的典型特征,也是对用户的尊重),还可以促进和创造活动势头。
在销售月饼的同时,罗辑思维也引入了小游戏,增加了趣味性。邀请设计师和合作伙伴登上“月饼地图”,发行“拳击硬币”,收集10枚拳击硬币可以召唤罗胖喝咖啡,胜者可以在8月16日与罗胖一起晒太阳等。这些游戏具有很强的社会特性,不仅提高了用户的粘性,而且使用户在消费后体验增值服务,牢牢把握消费心理。
2、逻辑思维模式的劣势
逻辑思维“真爱月饼”的成功,体现了在粉丝经济下,文化创意产品的的新思路。但是这种商业范例也有所不妥,理由有以下几点。
场景化不足:首先月饼作为中秋节的礼物,它最重要的场景化应该是“家庭”,但作为一个以知识输出为背景的自媒体来说,逻辑思维在月饼上应用的更多的是社群式的营销,一种靠病毒式传播的方式,这样不是太合适的,虽然有资深粉丝愿意买单,但终究还是对粉丝有伤害。其次消费者与粉丝虽然广泛参与此次月饼贩卖,但是始终对于文创产品本身没有太多的认同感
文化创意产品的缺陷:逻辑思维月饼最大的诟病就是缺乏了设计感,逻辑思维太在乎营销的过程而忽略了产品本身,月饼只能作为中秋礼物送出去,它不能满足粉丝长时间的需求。
最关键的一点是,罗辑思维的这种文创产品的销售方式,只适合大“IP”进行文创产品的营销,并不适合小“IP”,而且他走的还是传统文创产品的老路,靠着和传统厂商打交道,忽视了文创产品的设计和内容,仅仅利用了众筹的销售模式的创新,并不利于一个可持续的文创环境。
3、IP+电商”模式的创新点
与传统模式相比的优点我在4.3和4.4中已经提出,但在互联网营销非常火热的今天,“IP+电商”模式当中一些模块已经被广泛使用,比如自媒体的电商化,但是我提出的文化创意产品的“IP+电商”模式与现在市场上已经实施的模式中,有自己的创新点。
一切以“IP”加权的文创产品的营销为卖点:市面上自媒体的电商化道路常见的有两条,1.用有道商店贩卖与自己无关的商品。2.用有道商店贩卖与自己有关的商品。在这两条电商化道路中,最大的缺点就是“IP”利用率不高,自媒体仅仅是靠流量和粉丝忠诚度来赚钱,这和普通商店贩卖商品给熟客的效益是等同的,他们的侧重点在于营销。是一种一次消费。而我的“IP+电商”模式侧重于文创本身,通过自媒体本身的流量带给粉丝一件高质量的文创,然后再靠粉丝本身的传播造成一个可持续的文创循环。
给小“IP”打造文化创意产品的机会:粉丝数量庞大的公众号可以利用本身的流量与资源来做好自己的文创产品,但小“IP”局限于自己的实力则无法避免的面临心有力而力不足的问题,而文化创意产品的“IP+电商”模式将电商供应链企业和专业设计师的导入,使得小型“IP”的持有者有机会生产出自己文化创意产品,提供盈利的同时,也创造了更多与粉丝沟通的机会。
每个参与者做自己擅长的事情,打造优质文创:市面上的文化创意产品都有一个共同的通病,就是设计感与内容感的缺失,而文化创意产品的“IP+电商”模式在兼顾了其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感与内容感的同时,将供应链模块化,既减少了每个参与者的供应量,也大大提高了文创产品的质量。
结束语
在当今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必须要依靠文化创意产品能够真正的被消费者喜爱,让消费者愿意为自己的精神需求和喜爱的“IP”买单,这无疑是一种消费升级,对我国的产业升级也有所帮助。诚然在这个互联网与电商的大时代下,文化创意产品也应该紧跟时代,将互联网上的有利于自生发展的各种要素联合起来,如今内容电商与自媒体的概念比较火热,这是因为人们消费的个性化和小众趣缘圈子的崛起而诞生的,如今中国的中产阶级正在崛起,消费结构必将带来很大的改变,而文化创意产品所提供的精神需求正是其所需要的,因此文化创意产品的发展应该与互联网时代接轨,利用自媒体和电商,将“IP”和产品质量做好,利用各自的优势将文化创意产品做好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