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开题报告 -> 法律范文开题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农业推广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动物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室内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材料工程管理原创范文
·工业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航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模具设计与制造原创范文
·汽车检测与维修原创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汽车技术服务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质量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_开题报告

Ktbg3068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_开题报告文档范文(设计)开题报告考核导师评语:是否同意开题:                     指导老师:陈小英         2016年10月12日文档范文开题报告一、范文题目:《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二、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一)选题的背景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大..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_开题报告 Ktbg3068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_开题报告


文档范文(设计)开题报告考核

导师评语:








是否同意开题:
                                     




                           指导老师:陈小英
                            2016年10月12日

文档范文开题报告


一、范文题目: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
二、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选题的背景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大力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重视,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么对“证据”方面的各个真实性也越来越高,同时“新证据”的界定十分重要,因为只有新的证据可以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可以在举证时限届满后,开庭中随时提出。在这次《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电子数据的种类,电子证据将作为新的证据形式正式被法律认可,不再是没有妈的孩子。其实,电子证据在我国的司法领域并不是“新鲜事物”。
(二)选题的意义
证据是民事诉讼的实体内容,对于诉讼中当事人实体请求的实现和人民法院裁判的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作出了较大篇幅的修改,如何理解新民诉法证据制度的修改内容,对民事审判实践和新《民事诉讼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举证时限制度在立法上确立下来,并对举证时限制度适用的程序、违反举证期限的多重后果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保障诉讼公平具有十分深远意义。
本课题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一、证据规定的性质
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当事人提交证据没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且在各个诉讼程序中均有权提交证据;而法院出于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的考虑,亦不会对此进行严格限制。这就造成部分当事人利用这样的制度缺陷搞证据突袭,客观上干扰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也影响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审判效率的提高。然而,前述两个司法解释更多的是从证据的形式要件,即相关证据的出现和提出时间,对再审新证据作出界定,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再审新证据的认定标准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何为新的证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仍争议不断。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举证时限制度在立法上确立下来,并对举证时限制度适用的程序、违反举证期限的多重后果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保障诉讼公平具有十分深远意义。
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
作为证据,一般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特征,法官审查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也主要围绕这三个特征来进行。只有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二、证据规定的改进
在新《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内容的改进方面:(一)新增加了电子数据类证据。这进一步丰富了证据的种类,从而有利于法律体系的完善。同时,这还使得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相连接起来。所谓“电子证据”是指可以被作为证据的且以电子为表现的进而使用的所有证据的统称。它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聊天记录等。(二)将“鉴定结论”转变为“鉴定意见”,这不仅有效的提高了鉴定结果的科学性,而且也符。(三)对证据的定义进行了改进,即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方可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种改进,进一步对证据的证明作用进行了强调。同时,新《民事诉讼法》对法院证据收集方面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在依职权查证和依申请查证的条件下,法院才可被允许进行证据的收集工作。合了证据的内在属性。(四)举证期限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证据“关门”被打破,同时,新《民事诉讼法》对逾期举证及其后果作出了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与此同时,《民事诉讼法》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也所有改变,统一规定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或提出,取消了此前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或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的规定。
三、完善我国证据规定的构想
目前,世界各国均对证据进行了分类。值得注意的是,某些国家虽然在证据立法上采取了限定性列举的方法,但是其并没有出现法定证据种类前瞻性不足的问题。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定进行完善,可以在下次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时,对划分证据分类的标准进行转变,以此来提高法定证据种类的前瞻性。
在日常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证据制度的新规定对日常工作的证据保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务必注意文件资料的保存,防患于未然。比如,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应对各种文件资料的出具流程、公章使用、文件保管方式等制定一套管理规范,并要求公司人员按照规范严格执行。(二)《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的范围,应该说包括的范围较为广泛。因此,公司人员使用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工具等就工作事务进行沟通时,最好使用公司或工作专用的邮箱地址或账号。同时,沟通时应当谨慎,对自己不了解的情况,不要随意确认事实或做出承诺,以免日后被对方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加以利用。(三)一旦出现诉讼,公司往往需要时间来进行内部决策,甚至个别公司还要通过招标程序来选定律师。请务必注意《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较以前缩短——不少于15日。如果担心延期举证不被准许,或者准备时间极为有限、难以按时提交证据,应考虑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四)由于电子数据的范围已经明确,实践中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沟通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公司在组织证据时注意将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考虑在内。(五)诉讼中涉及专业问题或对鉴定意见质证时,建议请专业人员出庭提供诉讼辅助。这些专业人员就案件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四、研究的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一)主要特点
此次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着眼于我国诉讼证据规定面临的困境,在借鉴我国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改进、深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理论学习与分析,就证据规定的不足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创新点
此次研究的创新点在于从证据规定的现状,深入剖析实务中证据规定的误区与困境,就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范文写作纲要:
摘要
引言
一、对证据规定的改进
(一)增加了电子数据类证据
1对电子证据原件的识别。
2对电子证据完整性的认定。
(二)对举证时限的问题
1关于举证期限的确定
2关于违反举证期限的后果
(三)对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负担问题
(四)对专家辅助人制度问题
二、对证据规定的不足
(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问题
(二)证据分类的前瞻性问题
(三)诉讼效率与实体公正的平衡问题
三、对证据规定的建议
四、结语
六、范文撰写计划
2016年9月19日--9月29日,范文选题、查找文献资料;
2016年9月30日—10月11日,撰写开题报告初稿,发给导师过目修改;  
2016年10月11日—10月13日,开题报告定稿,上传给浙大远程网站
2016年10月16日—11月4日,撰写范文初稿,发给导师过目修改的同时,上传给浙大远程网站;
2016年11月7日—11月14日,范文第二稿;
2016年11月17日—11月23日,范文定稿,把定稿范文上传给浙大远程网站的同时;
2016年12月5日—12月10日,范文成绩评定;
2016年12月11日,网上查询自己的范文成绩。
七、参考文献:
[1][日]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王亚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田淑霞、张辰琛:“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比较研究”,载《法制与经济》2010年第3期。
[3]何兵著:《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4]何家弘主编:《电子证据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5]程春华著:《民事证据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叶自强著:《民事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7]刘善春、毕玉谦、郑旭著:《诉讼证据规则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8]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0]刘品新:“论电子证据的原件理论”,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
[11]张嘉军:“证人拒证与证人作证制度改革”,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
[12]占善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简论”,载《求索》2010年第6期。
[13]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14][日]中村英郎:《新民事诉讼法讲义》,陈刚、林剑锋、郭美松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5][日]高桥宏志:《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证据规定的改进不足及建议探讨_开题报告......
上一篇:阿里巴巴企业文化探讨_开题报告 下一篇:论设备按揭业务法律风险及风险防..
点击查看关于 证据 规定 改进 不足 建议 探讨 开题 报告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