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范文同学网


自动化 模具 机械 电子 通信 动画 英语范文 工程管理 金融范文 旅游管理 工业工程 生物工程 给排水范文 西门子PLC 历史学 三菱PLC
单片机 财务 会计 法律 行政 物理 物流范文 电子商务 制药工程 包装工程 土木工程 材料科学 汉语言范文 欧姆龙PLC 电压表 松下PLC
计算机 化工 数电 工商 食品 德语 国贸范文 人力资源 教育管理 交通工程 市场营销 印刷工程 机电一体化 数控范文 变电站 文化产业

  • 网站首页|
  • 文档范文|
  • 人工降重|
  • 职称文章发表|
  • 合作期刊|
  • 范文下载|
  • 计算机范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范文|
  • 原创范文|
  • 开题报告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范文同学网 -> 开题报告 -> 法律范文开题
·电气自动化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国际经济贸易原创文章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农业推广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法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汉语言文学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动物医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心理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教育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物流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小学教育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管理原创文章范文
·财务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原创范文
·室内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眼视光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材料工程管理原创范文
·工业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航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模具设计与制造原创范文
·汽车检测与维修原创范文
·数控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汽车技术服务原创文章范文
·光机电应用技术原创范文
·机电一体化原创文章范文
·印刷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动漫设计与制作原创范文
·软件技术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广告设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应用电子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原创范文
·机械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酒店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旅游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质量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通信工程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护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原创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原创文档范文   现成文档范文点击进入 → 法律法学专业文档范文

论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柔化路径_开题报告

Ktbg4276 论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柔化路径_开题报告一、文献综述(一)研究现状: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8日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
论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柔化路径_开题报告 Ktbg4276  论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柔化路径_开题报告


一、文献综述
(一)研究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8日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建设。
通知明确提出,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案件中,应当按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应当传唤夫妻双方本人和案件其他当事人本人到庭,庭审中应当要求有关当事人和证人签署保证书。未具名举债一方不能提供证据,但能够提供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对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是司法审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如何在保护外部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夫妻中非举债一方的合法权益。国内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向:一是从夫妻及家庭的财产制度分析夫妻共同债务,说明当前夫妻组成的家庭主要采取财产混同制度,所以夫妻一方的举债通常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及其组成家庭,在数千年以来政治制度中都将家庭以“户”作为单位进行行政管理。夫妻组成的户或者家庭,有类似于暗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财产通常难以区分为这一部分归于妻子,那一部分属于丈夫。当前,我国家庭习惯性采用家庭混同形式。夫妻财产分立制度尚未健全,夫妻对于内部财产的相关约定也难以被家庭之外的第三人知悉。夫妻组成的家庭,其内部财产混同的现实,对于与夫或妻交易的外部债权人而言,外部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时自然面临财产被债务人的夫妻转移的风险。为了保护外部债权人的利益,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要从债务形成时间为标准,只要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推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如果夫妻财产实行分立制,且外部债权人对此知道的,则夫妻一方的对外举债应属该方的个人债务。二是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举债若为夫妻共同生活之目的,则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三是从程序法即举证责任角度分析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这个方向的研究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夫妻离婚诉讼中涉及的对外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即通常要举债一方举证证明所举债务是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债权人提起的追索债权诉讼中,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此时要配偶中非举债一方举证证明所举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四是从执行程序分析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问题,即是否可以在执行程序直接追加非举债一方配偶为被执行人,并对其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以及对于非举债一方配偶名下的财产是否可以作为执行财产进行执行的问题。对于前一个问题,最高院已明确发文不得直接将非举债一方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因为非经诉讼程序而直接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有可能损害其抗辩的权利。对于后一个问题,目前主要由各地高级法院出台相关细则,各地规则并未统一。对于国外的研究,目前主要看到有介绍法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规则。法国民法典主要对夫妻一方所举债务的性质出发,区分为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内的单方负债和超出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内的单方负债。法国民法典对两种负债的责任财产范围规定有所不同。对于日常家事代理范围内的单方负债,可以将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爱如清偿范围;对于其他单方负债,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内部举债一方的个人财产请求清偿,而不能波及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于法国民法典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与我国不尽相同,其规定对债权清偿的责任财产范围作出较明确的划分,有利于保障非举债一方权益。
(二)本文的研究成果: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债权人主张系夫妻共同债务,举债人配偶予以否认的,如果无证据证明夫妻有举债合议(包括配偶事后追认)或构成表见代理、也无法查明借款实际用途,则在区分生活消费型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家事行为与商事行为的基础上,明确举债人的行为是否系处理日常家事行为,是否享有家事代理权,是认定该行为是否约束其配偶,所负债务是否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判断标准,也是分配举证责任的基本价值尺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作为实体法准则,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为诉讼证明上的推定规则予以适用。” 故准确理解、把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适用的前提条件、限制范围,辩证而非机械地予以适用,注重维护实质正义,确保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虚假诉讼,才能真正充分发挥该条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家庭和谐方面的价值和功能。如此,则《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既不能摒弃,也无需修改、补充和完善。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似乎简单明了地以债务形成的时间为标准判断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然而,为了平衡保护非举债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一些规则将部分债务排除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外。本问主要研究这些例外的判断规则。主要从相关的司法文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再结合有关的案例论述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柔化路径。





二、范文提纲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基础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柔化路径
(一)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限制性解释。
1、区分离婚纠纷和债权人起诉的债务纠纷,分别适用不同的举证规定。
2、对担保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出限制性解释。
3、非法债务和虚假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司法实践对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柔化路径
1、区分内外关系,即对于债权人提起的借贷案件与离婚案件诉讼中采用不同的举证规则。
2、分居与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应确定为个人债务。
3、一方超出日常生活负债的,不属于行使家事代理权的行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债权人与夫妻一方虚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6、非为夫妻共同生活而借款即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7、侵权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柔化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实践对策
(一)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正确处理民间借贷与夫妻财产制的关系问题。
(二)以连带责任之诉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执行问题。
(三)以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解决夫妻双方的债务承担比例问题。




三、参考文献
[1] 人民法院报,《家事审判改革为相关立法提供实践依据——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2016年3月3日01版
[2] 章恒筑:商事审判的浙江实践,载于微信公众号天同诉讼圈,2017年1月
[3] 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05期
[4]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5)温永瓯商初字第213号。 
[5] 吴晓芳,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父母为子女卖方出资性质如何确定》,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2期,总第66期,151页
[6]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2015年9月5日出版,总第123期。
[7]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6)浙0324民初1256
[8] 赵俊诉 ,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12期
[9] 戴彦楠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认定标准》 2016-03-25
[10]贾思贤 豆煦《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现状》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5-12-11 [11] 《新司法解释有助破解夫妻债务难题》  新京报  2017年03月01日 
[12] 《最高法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出补充规定》 来源: 新华社  ://news.xinhuanet.com/legal/2017-02/28/c_1120541577.htm   2017-02-28
[13]  作者/黄海涛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理基础与司法对策》 s:// .v4.cc/News-3693423.html  摘自公众号:法眼观察  2017-2-24
[14] 载于《人民司法·应用》 2016年第一期


论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柔化路径_开题报告......
上一篇: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羁押制度_开题.. 下一篇:论军火贸易的国际法规制_开题报告
点击查看关于 司法 实践 夫妻 共同 债务 认定 路径 开题 报告 的相关范文题目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电气工程自动化原创范文  电子商务原创文章范文
人力资源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土木工程原创文章范文
工商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药学专业原创范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原创范文  会计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计算机技术原创文章范文  金融学原创文章范文
法学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原创范文
信息管理专业原创文章范文 学前教育专业原创范文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英语专业原创范文
教育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行政管理专业原创范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范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文章范文


范文同学网提供文档范文,原创文章范文,网站永久域名www.lunwentongxue.com ,lunwentongxue-范文同学网拼音首字母组合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4 范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