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的存在问题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及建议
内 容 摘 要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对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措施。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但对保障退休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促进一国的经济繁荣、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二十余年来,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养老基金的法律与政府监管;全面推进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帐账户的建设与发展,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建立个人账户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但对保障退休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会在促进一国的经济繁荣、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二十余年来,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1、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1991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先在山东等地试点,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目前已有30个省(自治区)开展养老保险工作。资金筹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和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适用的局限性较大,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温饱尚未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障只能依靠家庭养老或政府救济。因此,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能解决部分农村未来老人的养老保障。
2、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取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从2005年12月起,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过去20年来养老保险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决定要求,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决定指出,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督。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经过二十年的改革,我国基本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保障模式,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本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1、隐性债务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首要问题。由于我们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回避了转制成本, 从现收现付制到半基金制的转制过程中,现有“老人”和部份“中人”的退休金权益没有以养老金形式形成积累,它构成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应承担的历史债务,而这些本应由政府主要承担的历史债务在我国却是通过混账管理的方式让“中人”和“新人”来承担,致使现行半基金制一方面费率较高,而另一方面“中人”和“新人”的个人账户却为“空账”。导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现改革的初衷,其结果是养老保险制度"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空账运行"。因此,当前如果不做实个人账户,不实行基金分账管理,从根本上锁定政府的财务负担,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分担机制,养老保险转制成本将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历史债务。
2、企业养老保险金收缴困难。足额征收养老保险金,是养老保险制度能否正常运作的关键所在,而企业养老保险金收缴极其困难,表现为拖欠企业户数多,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长,致使许多地方养老保险金收不抵支,严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分析其原因,一是少数效益好、离退休人员少的企业领导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不足,不从长远利益出发,不从大局出发,认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少而需缴纳的保险金多,本单位吃亏,不愿交纳,甚至有些企业领导短期行为严重,急功近利,宁愿自已在位时多给职工一点实惠,也不愿将钱缴纳给养老保险部门;二是少数企业有能力缴而不缴,认为离退休职工保险费直接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离退休职工领不到退休金只会找养老保险机构,不会找企业,所以对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采取拖、欠政策,而养老保险部门则缺乏制约手段,无法收取;三是企业亏损较大,职工工资都无法发放,更无力承担养老保险金缴纳的义务;四是企业负担过重,影响养老保险金的缴纳。 3、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只出政策不出钱,使养老保险举步艰难。养老保险基金应是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但现实情况是三方 出资都较困难,而国家财政出资更加困难,这是由于近十年来各地财政收支状况较差,财政入不敷出,财政收入都难以维持经常性支出,不少地区自开办养老保险业务以来财政未曾向养老保险基金投入一分钱,致使养老 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自主 管理权,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投资于地方性建设项目,效益低,回报率低,或者干脆将养老保险基金用来暂时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使养老保险基金不断地被蚕食。 4、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低。一方面,现阶段养老保险费几乎 被用于支付现期的退休金,因通货膨胀使养老保险金结余所获取的利息也 是名义的,这种状况导致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大多数是空账户,账户上几乎没有什么实际资产,这种空账户不能使养老保险金能有所积累、有所保值增值;另一方面现行制度要求养老保险金余额除满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80%左右要用于购买政府债券或存入银行,由于近期银行存款利息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养老保险金的结余在不断地贬值,这势必加重未来时期养老保险的负担,也会增加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负担。 5、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混乱。主要表现在:一是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统一,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管理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不同对象分部门、分行业进行,既有劳动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也有煤炭部门、邮电部门、金融部门以及供电部门等分行业进行管理,使养老保险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政策不协调现象极为严重,也使养老保险资金分散,调剂性较差,不利于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二是养老保险机构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集三权于一体,不利于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6、从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看,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第一,这种模式依靠个人缴费,且以自收自支方式推行,缺少政策倾斜,缺少共济性,实际上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社会”保险行为;第二,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金的价值有可能贬值,因为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方式是把钱存人银行,仅仅依靠利息是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及建议
如何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解决。
1、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法律,强化养老基金的法律与政府监管。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界限加以强制实施,通过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支付,实行法制化的强制管理,减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中的拖、欠甚至拒缴现象,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和出台养老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明确养老基金的法律地位与组织方式,理顺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养老基金置于法律的控制之下,使养老基金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养老基金在组织形式上可以是公司法人也可以是一项信托,关键是必须明确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强化养老基金发起人的信托责任。由于养老基金涉及到公共利益,政府在养老基金的设立、治理结构、资产保管、资产审计、资金的筹措、账户的管理、信息披露报告、投资比例限定、管理人的选择、养老金的发放等各个环节必须加以全面监管与指导。 2、全面推进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设与发展。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力度越来越大,但在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设上却比较滞后。特别是在基本法律规范欠缺、税收优惠有限以及严格的投资限制下,政府实际上包办了许多不该管的事,从而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最低安全保障,主要由政府部门设立与操办,这部分基金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养老基金市场的形成主要靠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充当主角。很难设想,一个没有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参与的养老基金市场会是什么样子。因此,必须创造条件,全面推进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设与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期待一个充满生机的养老基金市场真正成长起来。
3、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养老保险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从每年财政收入中拿出一定量的资金投入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险的启动资金,解决养老保险空帐问题,同时,养老保险部门也能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使资金保值增值,减轻未来时期养老保险对财政的压力。另一方面,为确保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在现阶段国家公债及银行存款利率较低情况下,可以将汇集的养老保险基金存放给财政部,投资于国内基础设施和其它长期投资,使之成为财政投融资的重要资金来源,只要财政投融资(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项目选择准确,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总能有效果,这不但能解决国家财政投融资金短缺的矛盾,使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同时还能使养老保险基金得到一个较高的回报率,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
4、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社会统筹资金来支付老职工的养老金,偿还养老金债务。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统筹资金不足以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在一些老年人口赡养率很高的老工业城市,企业缴纳社会统筹的负担很重,许多地方挪用甚至挖空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转使得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本质上仍然是没有基金积累的。长此下去,将难以抵御即将来临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所带来的巨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使制度的可持续性受到危害。因此,此次个人账户缴费比例的调整意味着政府可能将通过提高统筹缴费比例的办法来支付养老金债务,而不再挪用个人账户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这将有利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目前我国还存在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与社会统筹混合,个人养老基金账户资金被严重挤占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加以彻底解决,使个人账户能够真正做到实帐运行。
5、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金的收取、基金投资、保险金的计发等环节。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迟迟没有建立,除了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制约和理论准备不足,缺乏明确可行的方案外,关键是农村面临着制约养老基金投资、保险金计发的“瓶颈”——养老供给短缺。现行的模式都是以农民自收自支为主,但是农民收入普遍偏低,难以满足保费必须定期交纳的基本要求。目前,只要对现行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微调,政府就既能负担起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重任,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启动农村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第一、调整支出结构。将目前国家财政的各种支农开支中的部分开支,以适当的形式用于启动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并将其直接规定为国家负担的部分。第二、让利。对存人国家金融机构的农保基金给予免征利息税,并可以按照规定签订存款利率协议。国家用农保基金发行高于银行利率的长期国债。第三、投资回报。国家集中用于重点项目的长期投资,给予较高的汇报,允许部分农保基金投资金融市场中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从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出发,加大国民收入再分配向农民和农村的倾斜力度。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取长补短,灵活解决养老基金投资、保险金计发等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在起始阶段将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中既有经济因素,又有非经济因素。政府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及国家的利益和农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还要考虑非经济因素的作用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过程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影响,有利于我们扬长避短,因势利导,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参 考 文 献
1、潘莉 《社会保障的经济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
2、林义 《社会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