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文 摘 要
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方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中间人。中国的保险经纪市场发端于2000年6月16日,就在这一天,中国的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在北京开业,其后广州的长城、上海的东大等相继开业。在保险经纪发达的欧美国家,现有的保险中介公司,许多都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更长。而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往往超过保险公司数量的好多倍。在一个健全、公平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不同的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与保险人行业自律组织之间,应当是分别独立的,分别代表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平等的地位和作用。到2005年年底,我国的各类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将近1887家,已正式开业的约1800家。2005年保险经纪行业收取的保费仅占保险业保费收入的2%,与欧美保险经纪行业的70%以上相比,差距之大显而易见。业务量、业务范围、公司规模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无法与国际水平相比,国际化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尽管当前存在着制约我国保险中介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但我们认为,用长远的、发展和战略的眼光看,我国保险中介的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也必须朝着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保险经纪 现状 发展 建议
正文
关于保险经纪人问题的研究
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方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中间人。
一、中国保险经纪的现状
中国的保险经纪市场发端于2000年6月16日,就在这一天,中国的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在北京开业,其后广州的长城、上海的东大等相继开业。到目前为止,已有268家保险经纪公司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开业的已经超过250家。2005年,中国保险经纪营业收入为100.78亿元。
二、世界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经纪的现状
在保险经纪发达的欧美国家,现有的保险中介公司,许多都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有的甚至更长。而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往往超过保险公司数量的好多倍。如法国有保险公司500多家,仅保险经纪公司就有2400多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绝大部分是通过中介公司来完成的,如荷兰,中介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占总数的60%以上。中介公司业务范围很广,除了与保费直接相关的中介业务外,还能为客户提供许多高附加值的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服务,为保险人提供产品改进建议和产品开发设计方案等,许多保险中介公司还作为财务顾问活跃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在这些国家,政府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比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更宽松,有的只是按一般工商企业对待,没有特殊的要求,市场准入和退出都比较容易。但是,这种宽松监管方式是以保险中介机构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为基础和前提的。这些国家中介机构的自我约束和行业自律之所以有效,根本原因在于经济金融体制的高度市场化。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环境下,保险中介机构生存和发展要依赖于现实和潜在投保人的信任,所以他们都要本着最大诚信原则竭力赢得市场信誉。信誉就是生命,自毁信誉,无异于自掘坟墓。所以在这种环境下的保险中介机构时刻都承受着公众压力和危机感,很少有置自身信誉于不顾去冒违法违规经营风险的。各类保险中介机构都有自己健全的行业自律组织。这些自律组织的宗旨是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市场竞争规则,约束各成员的市场行为,维护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对会员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在一个健全、公平的市场经济制度下,不同的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与保险人行业自律组织之间,应当是分别独立的,分别代表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具有平等的地位和作用。
三、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现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到2005年年底,我国的各类专业保险中介公司将近1877家,已正式开业保险经纪公司约250家。2005年保险经纪行业收取的保费仅占保险业保费收入的2%,与欧美保险经纪行业的70%以上相比,差距之大显而易见。业务量、业务范围、公司规模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无法与国际水平相比,国际化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在市场环境没有根本改观、保险公司体制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自我约束落不到实处,中介机构的自我约束很难靠得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我国高素质的保险中介人才严重匮乏。尽管我们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考试制度,有一些取得基本资格的人员,但为数不多,水平也不是很高。
四、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发展受到的制约因素
1、是发展问题。保险业的发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而保险中介的发展又取决于保险业的发展。从投保人方面看。保险中介机构是介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发挥促成、推动和实现保险交易作用的。在保费和保障条款同等,保险公司机构网点和销售理赔人员众多的情况下,投保人完全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买到同样的保险产品,得到及时的赔付,这时他就不一定去找保险经纪公司。这也正是前一个时期我国专业保险经纪公司缺位,而保险业依然发展较快的原因之一;从保险人方面看。我国保险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占有,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公司内部功能齐全,涵盖了保险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尽管相继设立了一些股份制的新型保险公司,外资公司也进入了中国市场,但垄断局面依然存在,留给保险经纪公司的空间自然有限。
2、是赢利的压力。目前绝大部分保险经纪公司都无法在短期之内实现赢利,因为保险经纪公司前期头两年的成本投入以及培育的市场的投入都是非常大的。但大部分经纪公司的股东认为保险经纪行业做的是中间业务,无需成本,因此,对经纪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来说,压力非常大。
3、是积累的问题。在中国,保险经纪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可以说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保险经纪公司基本上没有积累,没有沉淀。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就面临着跑马圈地与现金流的矛盾,支出与收入不能匹配,都直接关系到保险经纪公司今后能否继续做大的问题。
4、是经营模式与方式方面存在问题。中国的保险经纪业发展很快,但缺乏规范和明确的市场定位。很多公司重展业,轻管理,重佣金,轻服务的现象还很严重,同时,经营理念还不是很清楚,究竟应该向大而全的方向发展,还是走专而精的路子,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5、是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问题。对于一个新兴的行业来说,应该主动适应目前的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但同时也希望有更加具体和成熟的政策法规来引导和规范保险经纪业的发展。
五、我国保险经纪发展的潜力
尽管当前存在着制约我国保险中介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但我们认为,用长远的、发展和战略的眼光看,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保险业必然蓬勃发展,从而为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随着国民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投保人对风险管理和保险需求的程度和层次也将逐步提高,这样市场对职业化保险经纪公司机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必然会扩大和提高。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人数量的进一步增多,在市场竞争和自身生存发展的压力和动力的双重作用下,保险公司必然会转变经营观念,增强成本效益意识,放弃小而全、大而全、面面俱到的做法,集中精力抓好核保、精算、险种开发、成本控制、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等核心工作,而将一些繁杂展业、理赔工作让位于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
--随着我国保险公司自我约束能力的增强,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保险监管当局自然会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偿付能力和市场秩序方面,而对条款和费率的限制将逐步放开,给保险公司充分的自主权,保险经纪公司的市场空间将逐步扩大。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将以各种形式成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国际上先进的保险经营规则和理念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到国内,其中包括保险中介制度和管理。中国的保险人和投保人终究会认可保险经纪公司不可或缺的市场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必然会有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保险经纪公司队伍中来。
--中国保险经纪公司市场主体框架初步形成:从中国保监会1999年底批准设立13家保险中介机构开始,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已经有了1877家专业的保险中介公司,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313家、公估公司219家、经纪公司268家。此外,还有7万余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比如银行、邮局以及汽车行等。可以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这也为进一步发展积累了经验,探索了道路。
--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章体系基本建立。依法经营、依法监管是保险中介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中介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2001年11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这三个监管规章,是在结合两年来保险中介的经营和监管实践,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些规则是公开和透明的,中介机构和监管人员都必须遵守,并且接受公众的监督。
--国家对保险中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六、实现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1、中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也必须朝着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1).市场化。保险经纪公司是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产物,世界知名的保险经纪公司,无一不是在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起来的。我国保险经纪公司从一开始就必须牢牢树立起市场观念,彻底打消靠政策、靠扶持、靠垄断的念头,必须靠自己的敬业精神、专业水准、服务质量和良好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2).规范化。保险经纪公司要有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组织框架,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切实各负其责,确保公司有效运转;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内控机制,形成一套覆盖公司业务和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内部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要树立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建立保险经纪、代理、公估等行业自律组织,形成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职业化。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保险中介队伍,形成一种明显的保险经纪公司的职业特征,有一套严格的执业和品行规范。要用保险经纪公司的职业特征、职业水准、职业纪律、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赢得投保人、保险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认可。从业人员要热爱自己的行业、自己的公司和自己的岗位,要格外注重自己的市场声誉和社会形象。
(4).国际化。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行业,但在国际上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形成了一整套公认的运作规则和模式。我们应该在经营规则、理念和方式等诸多方面学习借鉴世界保险中介业的成功经验,努力与国际接轨。
2、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是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的必要保证和发展需求。
保险经纪公司是依靠技术和劳务获取报酬的服务业,不具备保险机构负债经营的金融业特征。因此保险经纪公司本身也不对社会和公众承担相应的偿债和支付责任,也就不可能因保险经纪公司自身的经营不善而直接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和信用危机。但是,保险经纪公司有区别于一般服务行业的特点。由于它是连接保险机构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险机构一部分功能的延伸,所以保险经纪公司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又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对保险机构乃至整个保险业的信任程度。如果保险经纪公司行为不轨,甚至误导欺骗客户,就会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业的不信任。一旦情况严重和普遍,也同样可能引发保险业的信用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也存在间接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所以政府必须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管,只是监管的重点要与对保险机构的监管有所区别。
(1).在市场准入方面,把好资本金、人员、管理制度这三点。
----是资本金必须真实、足额、到位。由于保险经纪公司不对社会公众承担偿付责任,因此不需要像保险公司那样有很高的资本金要求。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不同保险中介机构的最低资本金数额,目的是为了保证保险经纪公司正常营运有必需的资金支持。
----是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要求。保险中介机构是提供技术和服务的,人的素质至关重要,相关规定中也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这里特别要提出对经纪公司筹建负责人的要求。监管部门从审慎角度出发,将机构审批分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进行。从以往教训看,一些机构在筹建阶段的负责人并不是专业人才,个别人活动于出资人和监管部门之间,既不懂经营,也不懂管理,申报的时候将设想说得天花乱坠,一旦批文到手,他们又去忙着筹建另一家机构。一些公司申请开业的时候,在资金、人才和管理等方面都出现问题,与筹建时所承诺的有很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介机构的整体水平。因此,有必要将筹建负责人的素质纳入考核范围,作为机构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
----是必须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险经纪公司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质量和信誉极为重要。这就要求必须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规范。这既是机构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因此在市场准入环节必须严格把关。
美国和一些亚洲国家目前的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格局,是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逐步发展演变而来的,与本国经济、金融、保险发展历程以及当地的人文环境都有密切关系。其保险中介市场的现状不是这些国家的金融、保险监管当局按自己的理想和意志人为设计出来的。中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市场主体结构体系,应当也只能在发展中、竞争中自然形成。地域分布也是一样,经济和保险业发达的地方多一此,欠发达的地方少一些,这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
(2).业务营运重点是合规性监管。经纪公司本身的偿付能力问题并不突出,即使出现问题,涉及面也很有限。因此对其业务营运过程的监管重点应当放在其市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上。由于机构众多,如果查处力度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法不责众、市场秩序失控的局面,因此对危害被保险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保险体系稳定的误导、欺诈和恶性竞争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3).市场退出必须透明、畅通。保险经纪公司以技术和服务为生存和发展的特征,这决定了必须最大程度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提高其整体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肯定市场和竞争,就要求必须有一个透明畅通的退出管道,只有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才是一个良性循环的市场 。
参考文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二○○五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