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税务机关为什么要推进精细化管理
二、当前基层国税机关精细化管理工作还存在的问题
三、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税务精细化管理
(一)建立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建立税务机关管理控制信息系统。
(三)建立税务机关决策分析系统。
(四)建立税务机关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
内 容 摘 要
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现代化管理理念逐步引入税收管理制度中,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税收管理怎样在具体的管理手段上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怎样加强税务机关自身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纳税服务,克服执法不规范,管理方式单一等弊病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索。本文从建立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及怎样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并重点从建立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管理控制系统,建立决策分析系统,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四个方面来论述如何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
对推进基层税务机关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思考
中国世贸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说过:“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不是我们普遍认为的企业,而是我们的政府机关。” 随着我国加入WTO相关协定的全面实施,我国税收行政管理如何达到国际标准并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如何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务机关自身建设的标准化和税收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更好地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服务,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基层税务机关为什么要推进精细化管理
细节往往决定成败,被中国管理界称为“细节专家”的汪中求先生在其《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谈到:任何一个品牌的形成,都是精细化管理在每个细节上精益求精的结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然而,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我国很多税务机关在片面强调外部形象建设的同时,却忽视加强机关自身管理建设,造成税收管理方式上的单一性和管理手段上的不规范,这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性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为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这为我国税务机关进行精细化管理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随着当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务征管的手段、方式、方法已有了根本性的变革。在“大集中、大税务”前提下,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等现代工作理念对税收工作的冲击会越来越大。传统的“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的“粗放型”管理方式,以及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税收工作考核模式已经严重不适应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的新要求。其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法治化需要精细化管理去落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成事须成于实。”税法是严谨的法律,税种、税目、税率、开征、减征、免征等等都由国家法定原则确定。实现税收法治化这一目标需要我们精确理解税法精神,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要求每一项征管措施、办法都要严密,每一项具体征管行为都要细致,只有通过精细化管理才能把税法执行到位,也只有精细化管理才能体现税收法治化的要求。
(二)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深入运用要求精细化管理。本世纪初,金税工程正式在各级税务机关上线,标志着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近几年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税收管理中的每个细节,从纳税申报、税源管理、个体定额、政策咨询、执法监督、减免税审批等各个环节都有信息技术影子。可以这样说,现代税收管理工作离开了信息技术的支撑将会寸步难行。信息技术的运用把税务管理人员从日常琐碎的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而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税收工作细节上,使得税收管理工作更加深入和细致。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关注焦点不再单是收了多少税的问题,而更多的关注税务机关是“如何征收”以及“征收效果怎样”的问题,这也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推进精细化管理。
(三)增强税务行政执法工作效率需要推进精细化管理。税收工作职能的发挥,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满意程度都取决于税收行政工作效率的高低,而精细化管理是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2004年,《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程序问题。税务执法不但要实体公正而且要程序公正。程序公正的关键所在就是要注重执法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换言之就是要对税收执法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工作还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税务部门在实现精细化管理方面还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税务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落后,不善于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高,缺乏复合型人才和专家型人才。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前几年征管改革强调了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使人才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集中:一方面人才多集中到了县局机关,另一方面人才多集中到了征收单位和稽查部门,这样就造成税源管理部门的人才较少,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人才相对紧张的矛盾就凸现出来。加之近几年税务部门严把进口关,人员老化、知识老化的现象非常严重,导致干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二)税收执法水平有限、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执法主体认识不清,有越权执法的现象发生;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强,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等。同时,由于征、管、查分离后有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对税源的管理、分析不够,弱化了税源监控力度,造成了一些管理上弱区和盲区。
(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率较低。软件之间信息共享水平较差,对征管软件、金税工程以及各项税源监控系统存储的信息,得不到最大化开发和利用,设备网络资源利用率低;甚至部分税务干部不会操作计算机。
(四)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方面,“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未得到完全解决。另一方面,“源头治理,源关防范”的监督制约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缺乏一个流畅运转的“链条”,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税收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方面,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以及协税护意识不是很高,也就是说依法纳税的社会大环境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另一方面,相对整体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讲,现在,国税机关的征管改革进程呈现出超前趋势,致使有关部门和纳税人,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些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国税机关,从而在税企协作、部门配合、资源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制约和不力,给整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例如,税务、工商部门仍以手工形式交流管户信息,使漏征漏管户不能得到及时清理。另外,工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直接影响到税务机关的户籍管理工作。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迟迟得不到实施,换验证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导致税务登记工作失控。
总之,问题不能回避,而要想办法予以解决,而实行精细化税收管理,实现管理手段的“宏观”和“微观”结合,改变目前的“粗放型”管理方式,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三、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税务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一个全面化的管理模式。全面化是指把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和作风贯彻到整个税务部门的管理活动中。它包括:建立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建立管理控制系统,建立决策分析系统,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建立税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精细化的操作,是指税务管理活动中的每一个行为都有一定规范和要求。首先要对税务人员进行行为规范的培训和教育,要求每个税务人员都应遵守这种规范,从而使部门的基础运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其次税务人员必须按照各项机制制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到位而不越位,用权而不越权。举个例子,税务征收人员在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缺乏核实的情况下,将该信息录入计算机,而当这种不规范数据或信息化程度不强的数据已经影响到管理时,才发现不规范的数据已充斥在整个数据库中,这样势必影响我们的征收管理乃至决策。所以我们应该健全人力资源考评机制。把人力资源作为组织的第一资源,切实加强学历型向能力型、现时使用型向未来开发型、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的税源管理专才或通才培养工作,不断提升税务人员整体素质,大力推广总局开发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推行“任务到底,责权交到底,板子打到底”的考核机制,发挥监控考评的管理效能,扎牢税源控管的最后一道屏障。
(二)建立税务机关管理控制信息系统
精细化的控制是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要求税收工作的运作要有一个流程,要有计划、审核、执行和回顾的过程,控制好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减少税收业务运作失误,杜绝部分管理漏洞,增强流程参与人员的责任感。落实在实际工作上就是要重组税收业务,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岗责体系。要强制性地开展业务精细化控制,使税收业务环环相扣,成为一个结合紧密的整体。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步伐,提高管理层次实现监控管理的信息化,依托科技手段,整合、优化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工作层次;建立社会化的税源监控网络,主动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财政、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推进信息化税收服务,借助现代科技成果改进征管手段,将税收服务通过网络与信息技术进行集成,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服务。
(三)建立税务机关决策分析系统
精细化的评估是各级领导清楚认识内部管理情况的必要条件和最主要的手段。要求创新税收工作机制,引入税收评估体系。要通过现代化手段按期对当地经济税源进行评估,尤其是要在确定的重点税源中推行纳税评估制度,要把各种涉税信息整合起来,同时树立大税收经济观,站在当地经济发展的高度,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结合起来,研究税源变化的原因,增强把握总体经济态势的能力。做到精细化评估不仅要保证评估的准确无误,重要的是还要一步一步深入地分析,从分析管理框架、分析工作流程入手,去发现管理中的漏洞,找到改进管理的依据,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进而加强税收管理,减少税收的流失。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以增强组织执行力为目的,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切实提高税源管理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和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相关信息数据和不同税种分析评估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准确、客观地审核、评析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情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纳税业户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税源变化发展的规律,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偏差,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避免相同或类似问题发生,降低税收管理的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二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建立完善定期税收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相关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四)建立税务机关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
要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行精细化,考核机制也必须精细化,通过考核、奖励、处罚等手段推进精细化管理。如果只是一味地要求管理精细化,但在考核、激励方面没有与精细化接轨,就必然导致精细化管理变成一纸空文。因此,这是工作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措施。国税系统应继续推行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体的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的惩戒制度,做到人人职责清楚,事事有章可循。一是要认真落实“两错追究”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等成熟的科学管理思想,根据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改进;二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把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作为衡量一个管理部门征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引入激励机制。三要借助征管软件系统、借助计算机网络管理手段,建立人机结合的追究考核机制,实现过错追究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参 考 文 献:
1,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新华社出版,2004年1月。
2,汪中求,吴宏彪,刘兴旺.精细化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
3,王秀明.《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及策略》[EB].://.njnews.cn/u/ca7470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