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WTO成员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比较分析
在各主要WTO成员国的农业补贴措施中,一部分措施是多个国家共同采取的,而另一些措施则只有某个国家单独采取。原因是不同国家的国情国力、农业生产状况和贸易状况等都有一定差别。因资料所限,各主要成员国采取的绿箱、黄箱和蓝箱措施未对补贴部分明确区分,为此,将它们与出口补贴措施进行综合比较分析。
(一)各主要成员国的绿箱措施
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绿箱政策支持的绝对数额以及在整个农业补贴中的比例都在增加,同时各国对于各种补贴政策的选择既有共性又有差异。
1.比较相近的主要措施包括
(1)一般政府服务。欧盟和日本在这方面较为突出,分别采取了组织培训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通讯设施建设以及支持农业技术研究等服务。由于这类服务范围较广,有利于农业基础条件的改善,而且不会产生扭曲,因此各国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均采取了一定措施。美国的大型灌溉设施都是由联邦和州政府投资兴建,而中小型灌溉设施由农场主个人或联合投资,农业部给予一定资助。英国政府设立生产补助和奖金制度,补助金额为其经费开支的20%-50%。“农业和园艺发展计划”对定有农业生产发展计划的农民(包括农业、园艺以及淡水养鱼等农户)提供补助,“山区牲畜补助金”用于资助不良环境地区的农户。
(2)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采取了农民收入保险方面的措施。这些国家均属发达国家,财力强,农户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美澳加三国,这有助于保险措施的实施。
(3)自然灾害救济支付。多数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内都实行了此类措施,如美国、韩国和澳大利亚。说明此项补贴属于较为通用的一类,目的在于弥补受灾农民的损失。各国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4)结构调整援助。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都采取了结构调整援助补贴,表明补贴农业生产的结构调整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性问题。但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各国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定差异。美国实行投资补贴,日本采取大米的转作补贴,韩国仅对本国某些必须控制的生产领域进行补贴,而澳大利亚则对新增或现存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期限长达3年,以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
2.各主要成员国特殊的绿箱措施主要有
(1)日本的大米转作补贴。日本大米受到政府补贴,国内价格远高于国际市场,因没有国际竞争力而难以出口,过剩日益严重。因此,日本实行转作补贴,以解决大米生产过剩、其他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又严重不足的矛盾。
(2)美国的市场丧失补助政策。美国政府为提高农民收入,于2000年导入了市场丧失补助政策。通过该政策美国政府不仅没有减少直接补贴,反而大幅度增加了补贴。美国把市场丧失补助支出划为绿箱政策支持范围,已引起了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争议。该政策说明美国具有相当的财力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3)美国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政府通过向农场主提供为期7年的“生产灵活性合同补贴”,即根据基期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向生产者或土地所有者给予支付,最终在2002年以后实现无补贴。美国的国力强,农户数量少而生产规模大,农产品成本较低,竞争力较强。政府通过与农场主签订合同的方式提供补贴,能够以此来限制补贴的总量,并逐步达到取消补贴的目的。
(4)欧盟的环保计划。欧盟逐步将单独由财政对农民直接支付转变为欧盟以及成员国、地区、地方财政对环境与乡村发展的共同支付。这样既有助于环境保护,又能减轻欧盟目前严重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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