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WTO农业补贴政策为依据,针对入世后更加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竟争,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探究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竟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WTO 中国 农业补贴 政策 研究
【正文】:
我国加入WTO,助推了农业向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我国的农业政策发生了根本变化。加入WTO前,我国实行的是负保护农业政策;加入WTO后使我国所面对的国际竟争压力加大,尤其是在我国农产品供给充裕的情况下,关税配额内农产品进口的大幅度增加,对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的负面影响较大。为此,我国按照WTO规则采取了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但与发达国家实施的农业保护政策相比,我国的农业保护政策还仅仅只是起步。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尤为必要。
一、WTO农产品贸易规则农业国内支持措施与我国农业补贴
(一)WTO的农业国内支持措施
“乌拉圭回合”首次达成了《农业协议》,从此,农产品被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效约束中。该协议有关农产品贸易的规则,主要约束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国内支持、出口补贴、以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以减少对国际农产品市场贸易的扭曲影响,利于公平竟争。为消除农业国内支持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农业协议》对不同的国内支持措施进行分类处理。
1.绿箱措施: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
“绿色”措施主要包括:一般农业服务支出(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粮食援助补贴;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收入保险计划;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农业资源储备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落后地区援助补贴等。
2.“黄箱”措施: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通常用支持量来衡量“黄箱”补贴的大小。
3.“蓝箱”措施:是指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的补贴(如休耕补贴),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给予的补贴,按固定牲畜头数给予的补贴。这些补贴与农产品限产计划有关,成员方不须承担削减义务。
(二)我国农业补贴的承诺、权利和现状
1.我国在农业补贴方面的承诺与权利1
(1)主要承诺:①中国不对农产品出口进行任何补贴;②在国内支持方面中国的微量许可水平为8.5%;③中国在超过微量许可水平之上的“黄箱”政策补贴基数为零;④中国不享受发展中国家的三项特殊减免待遇。
(2)主要权利:①“绿箱”政策;②不超过8.5%微量许可水平的“黄箱” 政策;③“篮箱”政策;④出口信贷。
2.我国农业补贴的现状
按照WTO农业协议,政府对农业支持的内容比较广,从我国现行预算支出科目分析,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主要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气事业费、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农业科研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粮棉流通补贴支出、农业税减免、农村灾害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在数量上,我国政府对农业支持的总额一直在稳定增长,自2001—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分别为:1456.73亿元、1580.76亿元、1754.45亿元、2337.63亿元、2450.31亿元(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表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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