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销利润,也称为巨额冲销、清洗利润。一般是在公司进行改制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时发生。新任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或推卸责任,将积压的存货、坏账、长期投资减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待处理的财产损益等不良资产一次性全额处理为亏损。
(三)利润操纵的危害
利润是企业会计信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会计利润信息一旦失真将会带来诸多危害,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大方面:1.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借此骗取国家对针对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或是财政补贴;2.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采用减少当期利润、少开销项发票、伪造会计凭证、多开进项增值税发票等方式避税;3.扰乱经济秩序:相关会计信息是国家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当未及时发现或排除的虚假财务信息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会严重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严重扰乱了整体经济秩序;4.削弱了国家财经法纪的尊严,影响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不利于公司自身长远发展;5.频繁的“业绩暴雷”事件加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原因
企业经营业绩的主要考核标准一般以年度财务指标为基础,而利润又是最主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因此,如何完成年初预算和年度利润计划,使利润指标按照企业自身需要进行调整,就成了企业管理层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一) 扭亏为盈以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的形象
公司上市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许多公司在上市以前没有名气,社会知名度低,但是公司上市后就会为社会所熟知。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大幅提高,而公司的形象又直接影响着公司经营者的名誉,进而使得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名誉也跟着提升。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亏损,股票名称前被冠以“ST”使得公司股票评级下降,很多公司会采取一些手段操纵利润,粉饰报表,改善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形象。
(二)为避免摘牌、退市
上市公司被取消上市资格对其股东以及管理层而言是一个巨大损失,是对一种稀缺资源的白白浪费,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东及管理层为保持公司的上市资格,不被摘牌就会采用一些手段调整账面利润,进行利润操纵,避免公司出现连续亏损。例如*ST冀装2014、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如果2016年再亏损,则会被摘牌退市,然而事实是2016年半年报成功扭亏为盈5556.88万元,2014年亏损8647.425万元,2015年亏损20310.99万元,2014年亏损收到退市警告,索性2015年实施“洗个大澡”战略,在2015年一次性巨额亏损,大幅计提资产减值,为2016年实现盈利打下基础。
(三)为规避所得税而操纵利润
有的上市公司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往往会运用一些手段,如伪造、变造、隐匿账簿、记账凭证,多列支出、少计收入,漏报应税项目,推迟税款缴纳等手段,使得公司少缴所得税。减少了应纳所得税。企业交纳的税款减少意味着节约了现金流量,在“现金为王”的时代,节约现金支出就等于增加了企业的营运资金,对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改善财务状况有较大帮助。可见,税负节约对企业大有好处,企业会出于延迟减轻税负的目的而进行利润操纵。 例如,中银绒业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中银绒业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长、总经理马生国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及中银绒业的出口退税资质,以中银绒业名义与多名客户签订虚假合同,伙同他人假报出口,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涉及的虚假购销合同总金额约1.2亿美元,获得退税款约1.2亿元人民币。
(四)获取私人利益
由于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努力程度很难监控,所以政府把管理者报告的净收益作为其报酬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比较合理的做法。这种“业绩—报酬”激励机制能激励管理者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勤奋工作,但是,另一方面,也促使管理者更积极地谋求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包括报酬最大化、更多晋升机会等。因此,获取私利就成为管理者操纵利润的动机。
(五)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
企业管理人员的考核与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密不可分,其考核结果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提升和待遇。利润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尽管我国制度规定:“上市公司不得炒作股票,也不得回购自己的股票”。但实际上,上市公司通过开设私人账户或与券商、关联公司合作,进行二级市场的操作以牟取暴利,或者通过二级市场牟利以弥补上市成本,获取大额的非法收益,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六)债务契约
企业与内、外部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契约,这些契约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企业进行利润操纵。因为在订立契约,特别是订立长期借款合同时,债权人为了防止企业经营者采取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往往在合同中订立一些限制性条款,对重要财务比率进行限定。如果企业在合同期限内违反了这些规定,不仅其贷款面临被收回的风险,而且其经营活动还会受到限制。 企业还会尽量通过利润操纵,即平滑利润的办法来掩盖潜在的现金流量的大幅波动。这样,一些以净利润作为贷款安全性衡量指标的债权人就会乐意提供这种短期信贷,企业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资金短缺导致的破产。
(七)上市时提高价格以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
金融机构出于自身风控考虑,一般不愿将资金贷给亏损的公司,而资金又正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上市公司为了顺利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供应商的商业信用,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即提高发行价格。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价格=每股净利润*市盈率,由于市盈率可变动性小,导致上市公司对利润的操纵可能性大。例如,已经退市的创业板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2011年12月份至2013年6月份,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致使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