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应当根据规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长期停建的建筑按装工程,由于自然风化和技术进步的原因,使其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金额,应考虑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在建工程项目按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反映。对于工程物资,由于其性质等同于存货,只是其用途特殊,也有可能发生减值,因此,对工程物资建议比照存货来直接计提工程物资跌价准备。
⑦委托贷款及其他资产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熟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另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企业计提的委托贷款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关于货币资金是否要计提减值准备是近来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部门已逐步向真正的企业方向转变。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也存在着破产、倒闭的可能性。因此,企业对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产也应考虑计提风险准备,体现谨慎性原则。
(2)负债确认与计量。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大部分的负债是能够确认和计量的,但或有负债除外。常见的或有事项形成的负债包括商业票据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担保等。对或有负债的确认有两种做法。①表内确认。对于已有充分证据表明,一项负债很可能在企业结账日之前已经存在,对这项负债的金额可以合理的加以估计,则可以将负债计提入账,并在报表中予以确认。②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对不能满足表内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应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应披露的内容有:A、或有事项的性质;B、可能影响未来结果的不确定因素;C、估计可能的损失或损失范围,或说明无法估计损失。
(3)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收入必须在若干相关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认。如果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目对收入分别以下情况确认和计量:①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算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③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估计及其他方面的的运用
(1)会计估计。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以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由于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导致了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许多项目不能精确计量,而只能根据客观情况及经验加以估计。如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要估计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在确定企业的坏账准备时,要根据应收账款的期限长短和和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估计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估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尽可能采用较短的使用年限,预留较低的净残值,而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则予以适当提高。
(2)债务重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只确认重组发生的损失,不确认收益。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不确认收益;债权人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即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只能确认重组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重组发生的收益,不预计未来的或有收益,但预计未来的或有支出。如果存在或有收益,也只能在实际收到时,才能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完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内涵,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调节利润的现象发生。
(3)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除补价部分外,均不确认收益。
(4)投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对于对外投资投出非现金资产评估价高于其账面价值,不确认收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若为借项,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若为贷项,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企业收到短期投资的股利或利息时,不确认收益,而是到处置时再体现在净损益中。
三、理解、运用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与相关经济环境的关系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经济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个相对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对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正确反映资产、负债状况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的条件。当经济运行发生波动,物价持续下跌或上涨时,一般的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够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采用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核算,能消除或缓解经济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例如,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对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会使本期成本接近当期实际水平,避免虚增利润。而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对期末存货的价格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调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存货的价值。因此,谨慎性原则是对经济环境的变化所作出的被动的、无奈的反应。
(二)使用谨慎性原则的客观、合理性问题
1、正确理解、处理谨慎性原则和其他会计原则的关系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要正确处理与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配比性、相关性、权责发生制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关系。真实性原则是反映以会计核算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谨慎性原则要求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或收入、资产等。此外,谨慎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采用各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稳健、谨慎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观真实的立场。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就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缓解谨慎性原则和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首先,我们应合理的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3项会计一般原则中,真实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的确定。其次,要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下有所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信息使用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
2、适度使用谨慎性原则
谨慎原则的运用最关键的问题是谨慎性原则的“度”的掌握,过度运用谨慎性原则会导致“秘密准备”和“隐匿资产”,而谨慎性原则运用不够可能产生“虚增利润、虚计资产”,谨慎性原则的使用不当会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是一种普遍现象,谨慎性原则既然体现了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谨慎小心的态度,就应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方法的选择时应着力寻找一个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谨慎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的缺陷约束在一个尽可能小的范围内。我们在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度”时,应将会计信息按其不确定性的大小分为:(1)基本确定,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95%但小于100%;(2)很可能发生,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3)可能发生,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4)可能性极小,指发生的可能性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在充分考虑了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配比性原则的前提下,将谨慎性原则与会计不确定性的分类结合起来,即对于那些“基本确定”“很可能发生”的费用或负债,应加以确认,并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可能发生”和“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只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和披露,而那些“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企业可以不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至于对预计的收入和资产只有那些“基本确定”的应在企业的报表中加以披露和说明,而对于那些“可能性极小”的,应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必在会计报表中及其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不进行任何处理。但最重要的是,在按上述分类执行谨慎性原则时,必须认真合理的考虑权衡相关性、真实性、配比性与谨慎性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恰当地使用谨慎性原则,而不能片面的教条化执行,防止屡犯“度”运用不当的错误。
我们还要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强化内在约束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由于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谨慎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还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调节各项会计要素。
为了保证我们既体现谨慎性原则,又不致于损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财政部在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的指南中作了一些规定:首先,是要研究和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或规范;其次,是要建立和完善外部的约束机制;再次,是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原则。另外,还要研究和协调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调整现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方法,以增强企业适度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内部动力和承受力。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使其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使用谨慎性原则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关系问题
谨慎性原则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环境基础之上的,考虑到我国这些方面的现实情况,在贯彻落实谨慎性原则时,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使其能够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得到正确的、合理的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制度》,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债务重组、投资、 非货币交易》
3、葛家澍:《中级财务会计学》(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
4、李心合:《现代会计理论》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版
5、胡 燕:《论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正确运用》,《商业会计》,2001年第5期
刍议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中的运用(三)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