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市某幼儿园大班幼儿在建构区活动中的合作行为研究的思考幼儿的交往问题越来越引起家长和老师的重视。在幼儿时期能否培养起初步的交往意识,对其今后参与社会、参与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而合作行为是帮助幼儿提高交往能力的主要方式,幼儿通过合作进行同伴交往。因此,在幼儿园生活中注意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倡..
关于衡水市某幼儿园大班幼儿在建构区活动中的合作行为研究的思考 幼儿的交往问题越来越引起家长和老师的重视。在幼儿时期能否培养起初步的交往意识,对其今后参与社会、参与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而合作行为是帮助幼儿提高交往能力的主要方式,幼儿通过合作进行同伴交往。因此,在幼儿园生活中注意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倡导合作行为成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在幼儿园大班实习过程中发现,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中出现合作行为较少,并且多数的合作行为出现在建构游戏之中。通过查阅大量的相关文献发现建构游戏为幼儿表现并发展合作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外部客观条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建构游戏本身就是合作的过程。但经过长期的观察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建构游戏都能为幼儿提供合作的客观条件。因此,对衡水市幼儿园大班幼儿在建构区活动中的合作行为展开调查,以此来了解其发展现状,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教育建议。 一、幼儿合作行为 幼儿同伴合作行为是指幼儿在与同伴互动过程中,为了共同的目标与同伴相互配合协调,试图实现共同目标的行为过程。任雪松认为合作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幼儿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结合在一起,他们互相配合、调整自己的感情和行为,而达到目标的一种心理品质。基于以上的定义,本研究认为幼儿之间的同伴互动并不意味着合作发生,必须有合作主体同时在场,并且合作行为要在一个连续的时间段内进行,有固定的合作主题和背景。总之,任何一个合作行为事件都是指一次完成的合作过程,为了共同的目标开始,并通过语言和行为的方式进行配合和协调,以一定的行为结果作为合作行为的结束。 二、建构区游戏 游戏是儿童根据自己的想象、意愿进行构思、构造,表现一定事物的形态,是幼儿创造性地反映现实生活的游戏。刘焱认为积木游戏是指幼儿操作积木材料进行物体造型的游戏。 三、教育建议 (一)科学处理告状行为,培养幼儿独自解决问题的能力 告状行为频繁出现,会使得幼儿合作行为中断,不利于幼儿合作水平的提高。《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5-6岁幼儿活动时能与同伴分工合作,遇到苦难一起克服。”虽然大班幼儿已经具备一定的道德意识和规则意识,但是“自我中心”还是会影响到幼儿处理同伴关系,遇到问题幼儿首先的选择还是求助于“权威”即教师,因此教师在面对幼儿频繁告状行为时,如何处理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当告状行为发生时,教师首先应足够有耐心的了解冲突的经过,与幼儿进行沟通,不能急于下定论,其次站在幼儿角度了解幼儿需求,发现真正引发冲突的原因,最后给幼儿独自面的解决问题的机会,适当给予建议即可,重要的不是解决一个冲突,而是让幼儿学会独自解决问题。针对告状行为教师可以做最后的评价,把冲突经过当做一个很好的教育机会,不仅能够让幼儿明白告状并不是正确的解决方式,还能够让幼儿更加直观的学习正确处理方式,从而减少合作中断的情况,促进合作行为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教师科学指导幼儿,促进幼儿进行积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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