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本质决定了当地政府必须建立相应的支持制度。建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历史遗迹,文化、科技、政治等公共设施向学生免费义务开放制度,以便他们参观、阅览;建立社会其他行业和机构对学生调查、参观、访问的服务和保证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对学生公益活动的评价制度, 这是教学评价制度的基本组成, 应当如实客观地记载和评价,以便在学生个人档案袋中公平公正地体现。
改革教学评价制度只有在实践上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纳入升学评价之中, 才能真正有效地落实和促进该课程的进步。但是,该课程纳入升学评价体系,必然意味着我国现行的升学考试制度的改变,单一的书面化考试决定一切的方式必然要随着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开设而转化为多元化的评价,一次性考试必然要转化为对个体平常的形成性考核与总结性考核的结合。评价的组织和主体必然面临多元化,社会组织的评价将成为一个重要向度。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对我们来说是一件新兴事物,尽管在国外已有历史,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有成熟的经验。但是,中国的物质环境和文化环境与国外的根本不同,在借鉴的同时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本地本土的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特色, 而不是机械照搬,要达到这一点必须围绕社会生活、个体经验、学生主体、教学做合一的本质特点,在理念、行为、评价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和创新。同时,从深层次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课程。课程本身,教和学的双方,课程内容都会随着活动的进行而不断发生新的生成和转化,这种新的生成和转化就是创新。创新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目标, 它建立在学生批判性的感知和认识社会生活的不同对象上, 以个性化的独到的视角观察世界和认识世界, 而不是像学科课程那样只对标准知识理解和掌握, 追求的就是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达成。一个没有生成发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必是失败的。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新课程理念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我国传统课程体系的突破者和传统课程“三中心”的纠偏者。教学生活化,个性化,完整的人,人的完善的理念的落实和实践只有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达到落实和统一。
综合活动课对学生进行评价的困难与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其对策建议(二)相关范文